原帖由 demonhoo 于 2007-12-16 17:35 发表
请版主在推出版规之前给出处理
http://www.csuchen.de/bbs/viewthread.php?tid=284944&extra=page%3D1&page=3
里面23楼的人身攻击的结果
...

你的提议很好,确实令我想起另一个特别的现象:就是关于cjn及相关ids之现象。如果你不属于新人的话,应该知道这id的行径,我上任之初(8月底9月初)也因此id有过轰动的整风运动,因此印象深刻。长期以来,无数坛友对此id有愤懑之情,见而辱之者多不胜数,如果全要封掉,似乎为不可能只任务,对论坛更是元气大伤,因此觉得如果真要树立规则,关于此id似乎应专立议题处置,包括对其相关id,及其他坛友之言行加以规范。正好圣诞假期在即,各位及各斑竹正好有余暇好好商讨规则的建立工作,我将尽力协助之。
过渡时期,望各坛友规范言行,无论对任何id都请同礼相待,越界警告无效者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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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ttyw 于 2007-12-16 08:59 发表

两位版主写个版规吧,呵呵,个人建议。


原帖由 GOM 于 2007-12-16 15:03 发表
简单的想法:

1.提案:开个版规征集帖,草拟出版规。
2.投票:草案确定后,开一个投票贴进行投票,选项设置:赞成,反对,弃权。由于投票的群体在人数上难以界定,应该是关心波鸿版的都可以投票,那就设定一个投 ...



呵呵,先谢谢hettyw,GOM 和太阳斑竹的认可
现实当中我也参与过一些规则制定,所以很清楚这个东东实际操作上的难度,我的意思也就是由大家提出草拟版规,然后大家讨论,然后投票通过,或者每条分别讨论,直至实施,仅仅是最后一条,我不知道该如何定义,因为网络虚拟人物没法和自然人联系起来,所以再次修改可能会引起个别人利用多个马甲的情况。。。。不过这个如何避免,在整个程序中都是一个难题。

还有一点提请大家注意,就是版规越简单,底线越清楚,越容易操作和遵守。所以很多具体情况,可能属于条例,但未必需要列入版规。这里是一个杂居板块,这样才不会伤害到这里的活力。我提出抛砖引玉的三条也是基于这个想法。

demonhoo要求处理置顶贴中的不当言语我觉得有些困难,因为我们现在要讨论的就是依照什么标准的问题,否则我执行了什么也只能是依照我自己的标准,还可能引起进一轮的争论,(但言辞已经引起网友不满,暂时予以屏蔽)所以请稍具耐心,不过我想你的意见可以作为反对制定版规的一条,还有四条反对意见可以让这个提议失效。

其他的讨论。。。。是不是另开一个帖子讨论更好些?



另外一点,夜半歌声不必担忧,我觉得也不必删贴,按照我自己的想法,有那么多人热烈的讨论这个问题,那个帖子其实应该是csuchen历史上的一个进步的记录,所以也擅自把那个帖子列入精华,希望和Q老大的初衷一致,我只是平平一版务,但在这里许久,至少觉得对于本版,那样的讨论帖子是有记录的意义的,当然可能冒犯散人,还请看在平时的薄面万万见谅。

[ 本帖最后由 Guo 于 2007-12-17 00:04 编辑 ]
孤独是自由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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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的小马甲挺自觉的嘛
此岸风吹了... 彼岸人说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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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emonhoo 于 2007-12-16 23:20 发表

是啊..你确实拿不出什么让人信服的证据来, 因为根本就没什么马甲..
零距离在禁言当天就被封IP了,登都登不上来,现在正跟家睡觉呢, 还用马甲?? 小姑娘, 说话先弄明白再说, 否则要被别人笑话地..


不要太极端,马甲怎么可能没有?有是肯定的,论坛上根本避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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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emonhoo 于 2007-12-16 23:20 发表

是啊..你确实拿不出什么让人信服的证据来, 因为根本就没什么马甲..
零距离在禁言当天就被封IP了,登都登不上来,现在正跟家睡觉呢, 还用马甲?? 小姑娘, 说话先弄明白再说, 否则要被别人笑话地..




我说你是零距离的马甲了?:chicken: :chicken:

哦呵呵,不要紧张。。。  要不我会误会的哦,反应这么像心虚的人。

我说过:我说给谁听谁心里有数。

不重复了。
此岸风吹了... 彼岸人说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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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jia 于 2007-12-16 23:06 发表

推理错误,呵呵,刚才少说了观众俩字,尽管网络比较虚幻,俺说的还是事实。不信可以去问铁拳爱装嫩。黄巴赫也行,嘿嘿


sehr杀的 noch mal, 我一个都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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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risesunset 于 2007-12-16 23:20 发表
stimmt。

我们都支持并提倡和谐 所以
请你作出在投票帖中23楼发生的人身攻击的决定!!

[ 本帖最后由 demonhoo 于 2007-12-16 23: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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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7# 的帖子

stim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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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薰衣 于 2007-12-16 22:58 发表



我那么说自然有我的道理,说给谁听谁心里也有数。

证据?你想叫我拿什么证据?怎么拿?拿出来也得有人信啊,这跟你说你自己不是某某人的马甲一样——有人信就可以。

是啊..你确实拿不出什么让人信服的证据来, 因为根本就没什么马甲..
零距离在禁言当天就被封IP了,登都登不上来,现在正跟家睡觉呢, 还用马甲?? 小姑娘, 说话先弄明白再说, 否则要被别人笑话地..

[ 本帖最后由 demonhoo 于 2007-12-16 23: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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