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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听说我天天下午帮同事义务买咖啡,眼睛瞪得老大,“你们部门的人怎么好意思?”

“是我自愿的。”

“用不着,你以为美国的企业像中国的行政部门,新来的人要负责泡开水拖地板吗?在这里,你不用对人家太客气。”

“我知道。不过我想,无论在哪里,人心总归是差不多的。我对别人好,他们心里知道,说不定工作上就会多教教我、帮衬一点,有什么事情呢,也会讲给我听。你想,我每天买一次咖啡,差不多可以和部门里每一个人聊上两三句话,挺合算的呢。我观察过了,马克在我们部门里老早已经过气,跟谁都合不来,大家其实心里都不拿他当回事。他对我又不好,与其傻乎乎地帮他印东西找资料,还不如去跟其他人拉拉关系,说不定哪个项目经理正好需要人,随便一搭手就把我从冷宫里捞出去了,对不对?”

郑滢递过来一个不以为然的眼神。

“还有,记不记得去年你第一次带我去 Starbucks的时候笑我是‘乡下人’ ,现在啊,要不要再去一次,我保证反过来你是‘乡下人’了。”

郑滢笑起来,“服了你,帮人家跑腿还能想出这么多理由来自我安慰。”

几天后,帮同事跑腿买咖啡带来了另外一个意外而重大的收获。我终于见识了郑滢的那位真命天子,准确地说,是那位真命天子的车。

那天星期五,下午四点多,我拎着咖啡过马路回公司,一个女孩子从大门里走出来,仔细一看,是郑滢,打扮得明艳动人。我正想打招呼,她已经上了一辆等在那里的香槟色汽车绝尘而去。

那辆车驾驶座上是一个戴着墨镜的男人,隔得太远,看不清脸,但那辆车我却认得明明白白 -- 那是一辆凌志LS400,凌志轿车里最高档的款式,车上配电脑控制,驾驶座有记忆系统,七喇叭高级音响系统,起价六万美元左右。

我是个车盲,所以知道这些,还是拜蒋宜嘉所赐。蒋宜嘉很迷汽车,尤其热衷于高级汽车,去年实习的时候,有一次搭他的顺风车去伯克利玩,公路上前面就是一辆凌志LS400,他竟然跟了人家一路,喋喋不休地向我介绍这款车的种种好处,听得我耳朵里起茧,最后来了兴致,双脱手赌咒发誓“将来等我有了钱肯定也买一辆这种车开开” 。

我说,“要是我有六万块钱,才不会买那种车去出风头。我一定买辆丰田佳美,然后把剩下的拿去投资。”

他斜我一眼,“嗤,开凌志的,你以为人家投资帐户里的钱会少?记住了,人家眼里的LS400就是你眼里的丰田佳美!” “ 男朋友” 和“男性朋友” 最大的区别就是,当你说了一句傻话,“男朋友” 会觉得你“傻得可爱” ,而“男性朋友” 会觉得你“傻得可以” 。

我看着那辆远去的凌志车,突然想起,郑滢和蒋宜嘉从前恋爱不成,说不定也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她要的原本就是一个可以开LS400接她下班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在旧尼桑车里手舞足蹈“等我有钱也买一辆开开” 的人。

张其馨曾经说过,看一个男人,最重要看他开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有多少道理,但是,郑滢绝对配得上那辆车。那个男人运气很不错。

开凌志 LS400的男人,理应找一个这样的美女;开凌志 LS400的男人,未必看得上HUGOBOSS 的领带;开凌志 LS400的男人,一定送得起 PR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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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着当助手的那个人叫马克,四十多岁,技术很不错,是我们部门第一个员工,在整个公司里也算元老之一,如果把我们公司比作红楼梦里的宁国府,他差不多相当于焦大的级别,於是说话里常常把“想想我们当初做产品1.0 版的时候” 挂在嘴上来显示他的与众不同,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都是在产品出了好几版以后才进来的。

马克的脾气也像焦大,觉得自己打下了江山,走进他的办公室,墙上上面一排专利,下面一排奖状,看得人眼睛发直,从某种意义上,也是“曾经从战场上把主子从死人堆里背出来” 的,难免有点倨功自傲。除了自傲,像很多老臣子一样,他还颇有点轻视现在新一批的主管们,觉得他们要才无才,要德无德,“简直把祖宗的脸都给丢尽了” ,尤其是老处女,用他的话来讲“我进这家公司的时候,她还在不知哪里带小学生郊游呢”。老处女从前 -- 很久以前,可能那时她还真的是处女 -- 做过小学教师,后来才改行弄计算机,不算科班出身,水平其实也有限,所以多少有点忌讳人家翻老底,他呢,却偏偏喜欢哪壶不开提哪壶。或许正是因此,同马克一批的人差不多都当了中层主管,而他还只是一个高级编程员;就好比人家都做了姨娘,他还不过是个晴雯、紫绢之类陪房丫头的地位,比下固然有余,比上却相差悬殊。想想也对,看不惯主子,谁把你收房?

除了背地里臭臭老处女,马克还乐意在开会时放放狂言,不轻不重,听似“吹面不寒杨柳风” ,却正正好好让人心里嗝登一下、有点不舒服,有时候,连老板的面子也不给。大家碍于他的背景,好像也都让他几分,毕竟,人家做产品1.0 版的时候,我们在哪里?

就是这样一个人,老处女叫我跟他学习,说“马克什么都懂” 。不错,马克的确什么都懂,但是他什么也不肯教我。我做他的“助手” ,其实干的都是一些相当基本的事情,比如帮他复印东西、核对文件不同版本之间的差别、找找资料、看看科技文献写个总结等等,这一类东西,倒更像从前在学校跟汤姆. 汉克斯混奖学金的时候干的。我感觉到他其实并不太需要、也不喜欢有我这么一个“助手”,因为每次我提出帮他做一些和源代码有关的事情,他总是推三阻四,拿一堆东西来让我复印或者叫我再去查什么资料,就算偶尔他让我核对核对代码,也不太愿意回答我的问题,让我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我渐渐有点着急起来,公司毕竟不是学校,老没有具体工作做话,是很危险的。郑滢半年下来已经做得相当不错了,她曾经跟我踌躇满志地说正在学习项目管理的课程,想争取明年做个小项目的经理。和她一比,我差得远了。

我跟程明浩抱怨,他想了想,然后呵呵笑起来“你们老板会不会觉得你有点骄气,想通过这样来打一打” ,我说“怎么可能,你以为我对同事像对你一样吗,我在公司里是标准的尊大尊小”。我每天心里虽然着急,却还努力维护一个笑容可鞠的形像,除了替马克跑腿,别的同事有什么事情要帮忙,只要有空,我也尽量答应,包括替每月一次的平行部门聚会买甜甜圈和松饼,包括帮大家订会议室安排电话会议,包括往部门里新领到的电脑上装软件,包括每天下午四点钟准时去对街的 Starbucks 为大家买咖啡。就是那个时期,我遍尝了 Starbucks 所有的咖啡品种,和Starbucks 里那个笑容灿烂的小姑娘交上朋友,也练出了功夫,可以左右手各拎十杯不同口味的咖啡在五分钟之内走一个街区,过街,再上六楼,分送到七、八个不同的办公室,咖啡没有一滴洒出来,没有一杯送错人,而且依然滚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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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拥有爱情的日子是很甜蜜的,那种感觉很难用文字来准确形容,大致说,就像吃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而且心里知道冰箱里还有一打,吃完手里这杯,可以再去拿。

在公司里,我逐渐熟悉新的环境和人际关系。上班没几天,老处女就让我领教了她的法力:她带我去见一位产品总监,据说这个人是她在公司里的一个后台,所以此举其实也有领新来的小喽罗“拜山头” 的意思。那个家伙刚从弗吉尼亚州老家度假回来,老处女见到他,一脸笑容活色生香自然不在话下,但让我又惊讶又佩服的是她竟然把人家的家谱都弄得一清二楚,从老家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七大姑八大姨一路问候到他儿子养的那条刚刚阉过的狗,顺便热情地向人家推荐一个好的兽医,因为算算时间他家里前几个月抱养的那只猫好像差不多应该拔指甲了。语气生动俏皮,什么人听了都会对她多三分好感,就算本来真有什么意见,被这么体贴入微地一奉迎,也不好意思直接板下脸来;脸既板不下来,话也自然而然就软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我简直怀疑她是否对卡内基“人性的弱点” 那本书倒背如流。然而,一旦涉及公务,却嗝蹦松脆,丁是丁、卯是卯,绝不拖泥带水,多么复杂的事情,到她嘴里三句两句已经交待得清清楚楚。

我顿然领悟过来,拍马屁时能化简为繁,谈公事时能化繁为简,什么叫功夫,这就叫功夫。一斑可以窥全豹:这样一个人,由得人看不惯,却由不得人不服;轮不到升职,天理难容。郑滢的评价是,“看好了,你这位老板,将来也是个当产品总监的料。” 我完全同意。

老处女开一辆八成新、收缩式硬顶蓬的奔驰。她好像很喜欢那辆车,因为我第一天开着新买的丰田车去上班,就在停车场看到她,她把自己的车停在一棵树的树荫下,然后仔细地盖上墨绿色的车罩。

后来,我无意中听到两个以咸湿和无聊出名的男同事在茶水间嘀嘀咕咕,其中一个好像问“艾米那辆车是她老公留给她的吧” ,另一个嗤了一声说“我看是,否则怎么宝贝得像命根子一样”,然后第一个笑起来“可惜她老公跑了,现在她充其量也只能给车戴戴绿帽子”。

我一面惊讶男人恶毒起来怎么比八卦的女人还应该进拔舌地狱,一面有点悲哀地想:一个三十几岁、开硬蓬奔驰车的单身男人叫酷、叫有型、叫事业有成、叫钻石王老五,人家说他眼界高傲视群山,看不上一般女人,所以单身。而一个三十几岁、开硬蓬奔驰车的单身女人叫酸、叫可怕、叫老处女,人家说她本末倒置耽搁了青春,没有男人要,就算曾经有男人要也被吓跑,所以单身。

这个世界,对男人和女人到底还是不公平的;因为,公平原本来自人心。

老处女手下的这个基层部门共有二十多个人,分成四个项目组,或许因为我是新人,她分配我暂时去跟一位比较资深的员工做助手,其实,就是帮他打打下手。

开始的时候我挺高兴,觉得有这样一个缓冲期,在正式接项目之前可以先方方面面熟悉一下。然而,一个月过去,我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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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那万一呢,我是说万一,比如低血糖晕倒什么的,不一定断手断脚的啊。你会立刻放下一切去照顾我的,对吗?” 我也伸手去碰碰那棵树,“呐,树我也摸过了,放心大胆说吧。”

他捧着我的脸,半皱起眉头,“璐璐,你怎么那么会胡思乱想呢?听好了,无论如何我都会照顾你的,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 不知从什么时候,他开始叫我“璐璐” ,而且偶尔会用一种稍带命令的口吻同我说话,好像我真的是个小孩,我却很喜欢这种方式。

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橙黄的灯光下,我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了我自己。那么,他一定也能从我的眼睛里看见他自己。我觉得很幸福。

我突然明白了,恋人之所以喜欢互相凝视,就是因为可以从对方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还有什么比知道自己住在所爱的人心中更加让人幸福的呢?

我问他,“你会对我好吗?”

“会的。”

“会非常好吗?”

“当然。”

“会比对其他所有人都好吗?”

“放心吧。”

“那你怎么不问我会不会对你好?”

“傻瓜,你这么盯着我问,就已经说明你会对我好了啊,” 他轻轻地刮了一下我的鼻子,“你真可爱。”

我对他微笑,伸手把他的脖子抱得更紧,一直到我的鼻尖贴着他的鼻尖为止。他的鼻子比我的大得多,鼻头圆圆的,给他那张本来很有线条的脸骤然添上了几分孩子气。

“你知道你的鼻子像什么?”

“像什么?”

“像一种根据人体工学设计的鼠标,上面有一个大大的、圆圆的球,可以自由滑动,这样不会伤手腕。以后我就把你的鼻子当鼠标点,高兴了就单击,不高兴就双击。好不好?”

“我没意见,不过以你的情绪波动频率推断,大致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我的鼻子会被你点塌。”

我们都笑了起来。他看看表,“我真的该走了。你也马上去睡觉,否则明天爬不起来。”

我点点头,“路上当心。”

我朝他挥挥手,看着他把车子开走。刚才有那么一个刹那,我有点害怕、又有点期望他会提出今晚留下来;他并没有,我暗暗松了口气,却又有点隐隐的失落。

我算算时间,他开车回家差不多半个小时,现在路上车少,应该用不了那么久。二十分钟后,我给他打电话,没人。我过五分钟再打,这一次他拎起了电话,“我刚进门。怎么了?”

“没什么,就想知道你是不是已经到家。现在我真的睡觉了。晚安。” 我要挂上电话。

“璐璐,” 他叫住我,温柔地说,“我爱你。” 他的声音从电话那头清晰地传过来,像一阵小小的电流,刹那间触遍我每一个神经末稍。

“你再说一遍?” 我觉得有点不可置信。

“小不点,我爱你。” 他又说了一遍。他终于对我说这句话。

这一次,我快乐地说,“土包子,我也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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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我见到程明浩的时候,他正忙着一个实验,看见我,有点惊讶,“你怎么来了?” 自从九八年夏天,这还是我第一次去他学校找他。

“我来看看那个你想让我当套鞋穿的花盆。”

他递给我一把钥匙,“在我办公桌上。你稍微等一下,我这里就快好了。”

我走进他的办公室,迎面就看见桌子上那株非洲紫罗兰。两年不见,它的确长大了一些,而且长得很好。毛茸茸、衬垫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坚定而温柔的开放着。那个新换的盆确实很像一双套鞋,淡蓝的鞋帮上微微凸出两朵洁白的兰花。我轻轻摸着它,想起程明浩那样一个大男人捧着这么一个花盆回家的样子,觉得有点好笑,随后又不由感激起来:让他下定决心开了十八小时的车去找我的,不正是那一瞬间的温柔和惦念?

我把花盆仔仔细细擦了一遍,又浇上一点水,程明浩进来了。

“这个盆做得太逼真了,” 我把一只脚放到花盆旁边,“你看,说不定我还真的可以拿它当鞋穿。”

“恐怕还是小了一点吧。” 他脱下白大褂挂起来,一边打量着我的脚,笑着说。

我仔细比了一下,“嗯,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不过,你猜得已经很接近了,值得奖励。”

“怎么奖励我?” 他用手臂环抱着我,身上有一股实验室的味道。我亲了亲他的脸颊。

“陪我去吃晚饭。”

“你还没吃晚饭?” 我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快十点了。

“刚才想一鼓作气把这个东西做完,就没顾得上吃。不过,” 他指指桌上,“我吃了一包薯片。”

“那你送我回家,我帮你做。” 我开始心疼。

他把我送回家,我煮了一碗面,另外炒了一个青椒肉丝。他吃得津津有味,“很好吃。”

“是你肚子饿了吧。” 我两手托腮看着他微笑,心里有点酸:一直以来总是想着要他哄我,对我好,却没有想过他其实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忙,要烦心。搞了半天,我大概还没有蒋宜嘉的“四点半”懂事。

“对不起,” 我突然说。

他抬起头看看我,“对不起什么?”

“我觉得我对你不好。”

“你对我很好啊。”

“还不够好,” 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我要对你更好。说真的,我要怎么样,才能对你更好一点呢?”

他看看我一本正经的样子,想想,然后笑起来,“那就帮我拿点胡椒粉过来。”

我很高兴地把胡椒粉递给他。他跟我讲实验中的事情,兴致勃勃的,虽然我并不太懂,但还是很喜欢听。

吃完饭,他坚持帮我把碗洗掉,然后穿上外套,“很晚了,我该走了。你早点睡觉,明天还上班呢。”

我送他到门外,在路灯光下,他显得又高又帅。我搂住他的脖子,“你现在是我的‘紧急情况联系人’,所以呢,以后我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你一定要马上到医院去看我,知道吗?”

他的脸色一下子严肃起来,“不许这么说。”

“自己说自己,不要紧的。”

“这种事情自己也不能随便说。” 他一边说,一边找最近的一棵树摸了两下。

“原来你还这么迷信啊,还入乡随俗,来美国人的迷信。”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他把我紧紧地贴在胸口,“反正你不许出事情。听见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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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从张其馨那里出来,已经九点多钟,郑滢送我回家。我坐在她的车里,问,“他们是什么时候搬到一起的?”

“几个月前吧。” 她打个哈欠,把车并道,准备转弯。

“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

“这有什么好罗嗦的,很自然啊。”

“他们打算结婚吗?”

“一定要结婚才能住在一起吗?”

“没有结婚的打算为什么要住在一起呢?”

郑滢斜了我一眼,嘴角扬起半个笑容,根据我的经验,那是嘲笑,“男人和女人生理构造不同,是有一定道理的;彼此需要,并不一定要结婚才可以啊。”

“我不同意。”

郑滢来劲了, “小姐,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这里是美国,你以为人人跟你一样,老土得像处女吗?” 讲完,她转过头来看看我,修正一下,“不对,你好像真的还是处女吧,当处女当到二十四岁,差不多了,差不多了,见好就收吧,再下去的话,可以考虑立贞节牌坊了。”

“‘二十一世纪’、‘美国’ ,和处不处女有什么关系?” 我不服气。

“喂,你不会像章文刚那样搞什么‘处女情结’吧?老实跟你说,现在连男人都不信奉这个了,当然,主要是因为女人不信奉。你想,去超市买套音响也要先试试吧,噢,找个男人,不好好检测一下,万一等结了婚才发现是个性无能,怎么办?退货吗?凭你那点脸皮,我看肯定就把亏吃到底了。” 她朝前面一辆绿灯了还在迟疑的车恶狠狠按一下喇叭,然后总结陈辞,“所谓做爱,做爱,就是说,爱,是做出来的。明白了吧?”

“也不是那样,我只是觉得要‘做’ ,先要有‘爱’ 。我只会跟自己最爱的人做,而且,他也要同样爱我,要跟我爱他一样。否则,我不会心安。”

郑滢嗤之以鼻,“程明浩的日子真不好过。”

她提起程明浩,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程明浩和张其馨,上过床没有?郑滢的话并非没道理,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这里是美国,不是人人像我一样老土;然而,我总是觉得,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对和自己上过床的人,是很难彻底忘却的。

我转过头去看车窗外各式各样的维多利亚式房子飞逝而过,霓虹灯下,我的心境变得苍凉起来。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他们有没有上过床。” 我低下头,老老实实的说。我和郑滢在这点上不太一样,她有什么事可以一直瞒着我,而我,心里有了什么话,很容易被她勾出来。

郑滢看看我,把车停到路边,握住我的手,“关璐,我知道你会这样。这样对你自己不好。明白吗?”

我点点头,朝她微笑,“我明白的,随便想想而已。”

道理我都明白,只是偶尔会胡思乱想一下。

我改变主意,不回家,去程明浩的实验室找他。我突然很想念他,我想立刻拉住他的手,告诉他我再也不生他的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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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郑滢容光焕发,一看见我,立刻跑过来嘻嘻哈哈地打招呼。

“你怎么突然把头发拉直了?” 我摸摸她的头发,平平整整、光滑柔顺地散在浅蓝色短袖衬衫上,看上去很妩媚,“刚才我走进来,踩了一脚炮灰,现在才明白是为什么。”

“想拉直,就拉直了呀,” 她调皮地冲我眨眨眼睛,“是这样的,某一天,我的头发告诉我,老这么卷着太辛苦了,我想想呢,觉得有道理,就索性让它们放放假。”

她还是不肯告诉我。

下班后,我们一起去看张其馨。让我有点吃惊的是,她已经和林少阳搬到一起。我们进门的时候,林少阳正忙着做饭炒菜,系着围裙忙得不亦乐乎;张其馨坐在窗边的沙发上看一部长篇电视连续剧,转过头来热情地招呼我们。她也改变了发型,却是往另外一个方向,把留了多年的头发剪得半长不短,然后烫成像发了一半的泡面,有种成熟女人的味道。

“你怎么样?” 我问,指指她被石膏和绷带缠得紧紧的手臂。

“好看吗?” 她更加关心的却是自己的头发,“前几天才烫的。”

“嗯,挺有味道的。” 我们异口同声地说,虽然心照不宣地觉得有点可惜,因为张其馨的发质很好,稍微处理一下,不输当年电视上那个“秀发如丝般润滑” 的飘柔广告模特。

林少阳今天心情很好,因为他申报的一项专利通过了,公司奖给他一笔钱。

“帮人家打工就是这点不好,有了专利也只能送给公司,”林少阳把锅子里的菜翻几下,“要是我自己开公司…”

“他就是喜欢吹牛皮。” 张其馨轻轻地对我们说,眼睛里洋溢着幸福,随后把声音提高一点,“记得把火关掉再放盐,否则菜会发黄!”

“知道了知道了,我烧菜,你就尽管放心好了。”

“放心?你烧出来的东西,除了开水,好像还没什么好吃的。”

“喂,小姐,在你的同学面前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就算打狗,也该先关门吧。” 林少阳笑眯眯地把菜一样一样端到桌上,他殷勤的时候的确很讨人喜欢。

“那笔钱打算怎么办?出去度假吗?” 郑滢比较关心吃喝玩乐的事情。

“我们打算春假的时候去一次夏威夷。其实我本来想去纽约的,后来他说既然已经在西海岸了,去夏威夷更加合算。”

“就是,纽约有什么好玩,又冷又脏。” 林少阳在旁边插了一句。

“你去过,我没去过嘛。” 张其馨嗔他一眼。

“好好好,那秋天感恩节的时候带你去,正好看中央公园的红叶,怎么样?”

他们一副恩恩爱爱的样子,好像什么争吵都从来没有发生过。我看着林少阳,突然想到昨天张其馨摔伤手臂的时候,她们学校并没有把电话打给他,而是打给了程明浩,他心里就一点疙瘩也没有?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还是男人的气量比女人大,不那么介意?

临走的时候,张其馨拉住我的手,轻轻地说,“昨天真不好意思。我已经把档案改过来,以后不会再这样了。你没生气吧?”

我摇摇头,还她一个微笑,“不要紧。” 好像也没别的话好说了。

昨天那件事,就象一片云,在我的心上无端投下一片阴影,又飘得无影无踪,让我反而觉得自己的气生得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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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在车上,我接着和他赌气。

“我当时没想到那么多。”

“那你当时想什么了?我看,你大概心急如焚,什么也顾不上去想,对不对?”

“她也是你的朋友啊,你难道一点都不关心?”

“真会避重就轻,不错,她是我的朋友,我当然关心。老实说,换成郑滢,你就是把她从大街上一直背进医院我都不会怎么样。可是别忘了,张其馨是你的前任女朋友,人家现在有新男朋友了,而你,把你现在的女朋友 --我,扔在机场跑去看她,就算我不说什么,林少阳心里会怎么想?”

“你究竟想说什么?” 他皱了皱眉头。

“我想说这种事情不应该发生第二次。”

“好,我保证不会发生第二次。行了吧?其实,刚才在医院张其馨还跟我道歉呢。”

“她道什么歉?” 一听这句话,我的火气又蹿了起来,“道歉借了我的男朋友吗?” 张其馨好像永远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说什么话,得了便宜还卖乖。

有些东西是借不得的,一旦借了,就算还回来,总不一样。我不借。

“关璐,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事情都过去了,你还想怎么样?” 他无可奈何地看看我。

我瞪他一眼,转头看窗外的风景。事情都过去了,我还想怎么样?我还能怎么样?

我不再理他。

程明浩帮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公寓,非常小,但是卧室和客厅各有一扇很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外面的车水马龙,下午的阳光照进来,暖融融的。他说,“我知道你喜欢太阳。”

我点点头。

他把钥匙给我,“房门上我自己帮你换了一把牢一点的锁,睡觉的时候别忘了把门窗都关好。”

我说,“谢谢。”我知道他对我很好,可是,我很怕他对别人也一样的好。那样的话,他就算对我再好也不特别了;相比之下,我倒宁可他对我差一点,但不要对别人好。我要做他心里最最特别的那个人。

如果他的心是一座房子,我希望那是一套小小的公寓,只住我一个人,还装着一把牢固的锁,有两扇明亮的窗,我就很快乐了;我不要和人家分一座豪宅,管它里面几层楼几个卫生间几个车库。

我很想把这些心事都告诉他,可是,对着他的眼睛,却什么也说不出口,只会板着脸,好像我依然很生气。我真没用。

第二天去公司报到,填了一大堆表格,其中有一张就是关于“紧急情况联系人” 的。我填上程明浩的地址和电话号码,突然想起昨天的事情,又生起气来,恶作剧地想把他的名字擦掉,写上杜政平的,心想,假如出了什么事情,公司把电话打给杜政平,让他也尝尝嫉妒的味道好了。后来到底没有这么做,因为我怕万一运气不好,出门就在楼梯上摔一跤,公司真的小题大作去通知杜政平,程明浩会生我的气,另一方面,我也不希望哪个愤怒的女人千里迢迢从纽约来拎着一锅汤往我头上泼。

在公司里见到郑滢,第一眼我都几乎没认出来,因为她把一头卷发拉直,披在肩上,看上去仿佛回到了大学时代。

女人突然改变发型,绝对是为了男人。直觉再次告诉我,她一定在谈恋爱,而且是和一个喜欢清纯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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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飞机到旧金山,我走出通道,接机的人群里看不见程明浩。我记得昨天明明把飞机班次和到达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他,晚上打电话时,他还说过跟导师请好了假,要来接我的呢。

怎么搞的?我看看手表,已经过了十分钟。我有点不耐烦:居然迟到,等会儿来了,一定骂他两句。

十五分钟过去,我去买了一杯薄荷摩卡,突然想起他会不会像我上次一样玩捉迷藏,随即又马上打消这个念头,以程明浩的性格,绝不至於那么无聊。那么,是他临时有什么事情绊住了,要不是公路上塞车,天哪,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情?我的心猛地一沉,开始不安,坐在凳子上东张西望,心里默念着,千万、千万不要让他出什么事情,千万不要。

二十分钟后,他终於出现,我立刻跑过去,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怎么这么晚才来?”

他理理额前有点凌乱的头发,“我去医院了,出发晚了一点,路上又碰到塞车。”原来的确有人出事了,不过不是程明浩,而是张其馨。今天早上她骑车去学校的路上,在一个路口,自行车被一辆卡车挂倒,摔在地上,手臂骨折,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学校接到医院通知,立刻给她档案上的“紧急情况联络人” 打电话。而张其馨档案上的那个“紧急情况联络人” ,是程明浩。

“她不要紧吧?” 我吓了一大跳。

“检查过了,大脑和脊椎都没有问题,幸亏她被车子挂住的时候是往外面倒的,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他松了一口气,“不过手臂要上一阵子石膏。”

“那就好。” 我嘴里这么说,不知为什么,眼前却突然浮现起好多年前在学校医务室看见田振峰捧着张其馨右手小拇指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样子,心里很不舒服,有点像勉强咽下一个冰冷的大三明治,堵在胃里无法消化的感觉。

刚才程明浩跑到医院去看她的时候,是不是也来过一场怜香惜玉?他们四目相接,会不会觉得感慨万千?搞了半天,他把我扔在机场,是去关心她了;我还傻乎乎地提心吊胆,怕他出事情。

我很委屈:凭什么她总是有理由让人去怜香惜玉?连分了手的男朋友也不放过?

程明浩大概看出我不太高兴,伸手过来搂我的肩膀,我把他推开,看着他衬衫前胸的钮扣发呆。

“怎么了?”

“为什么是你?” 我盯着他的眼睛问,“我是说,林少阳干什么去了?”

“大概… 我想,有可能她忘记更新自己的档案了吧。” 他抓住我的手,“你不要胡思乱想。”

我摔掉他的手,“我觉得你刚才根本就不应该去。”

“那我应该怎么办?”

“你应该怎么办?打电话给林少阳,让他去呀! 你是她什么人?!”我终于明白了自己到底为什么生气:不是因为他迟到了,也不是因为他去医院看张其馨,而是因为他的名字居然还出现在张其馨的个人档案上,居然还是她的“紧急情况联系人”!

他们之间,究竟还有什么?

我知道他们曾经共同拥有一段过去,并且在心里说服自己不去介意、不去深究,却没有想到事不由人,有些东西竟然像立体电影一样一路逼到眼前来,连喘息的余地都不给我留。更加让我绝望的是,我发现自己还是很介意,还是会深究,无论我想不想。

或许,藏着爱的眼睛真是容不下沙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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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后来呢?”

“后来我们回家,再后来眯眯眼就来把她领走了。”

“她对林少阳怎么说?”

“这就是最最让我生气的地方。她在我面前喋喋不休、口水泡遍林少阳八代祖宗,赌咒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理他;可是等那个王八蛋跑来,两句好话一讲,立刻服服贴贴、温柔得像只小绵羊,什么脾气也没有了。”

“这大概就叫‘一物降一物’ 吧。”

“我看她这么‘降’ 下去的话,真的要投降了。男人哪,跟小孩子一样,不能惯的,你越惯他越不像话。比如昨天,林少阳心里大概还暗暗高兴,你想,惹惹女朋友吃醋,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又不会掉块肉,到头来还有新内裤穿。”

“内裤?” 我很诧异。

“Calvin Klein 的男式内裤不是很出名吗?”

“我是说,她给林少阳买内裤?”

“很没出息吧。”

“不,我的意思是,她会给男朋友买内裤?”

“内裤怎么了?你不也给杜政平买过领带?”

“领带和内裤是不一样的,” 我叫起来,“领带是光明正大的。”

“拜托,内裤怎么不光明正大了?男人可以不打领带,你倒去问问看,哪一个不穿内裤?就算苏格兰男人也不会是一天到晚穿裙子的吧。”

“总之感觉怪怪的,女人给男人买内裤,就好像男人给女人买胸罩。再说,她怎么知道…尺码呢?”

郑滢格格地笑起来,“知道就可以,你管人家怎么知道的呢?顺便告诉你,张其馨拿起一套小号、再拿起一套中号看看,到头来还是挑了小号,我在旁边差点忍不住笑出来。她老是担心眯眯眼去花个美国女孩子,我看根本多余,他就算想,只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喂,你千万不要跟她说噢。”

“恶心死了,除了你,谁会好意思说?” 我笑着骂她,脑子里却不由浮上一个问号:张其馨给程明浩买过内裤吗?我心中隐隐有点不安:我想,我不会给他买内裤,因为觉得那样实在太肉麻。那么,假如张其馨买过,而我没有买,他会不会觉得我不如她?我有点烦恼,假如把内裤作为衡量爱情的尺度,我是必输无疑。

其实,自己的男朋友,好像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我突然悲哀地有点明白张其馨究竟什么地方胜我一筹-- 她天生懂得把肉麻用在刀刃上,挥舞一下,就化腐朽为神奇,变成了“浪漫”;而我做不到,我只会让肉麻烂在心里,腐朽的永远腐朽。

我仿效杜政平的做法,提前一个学期就用实习的方式去公司上班,然后年底回学校答辩论文。五月份,我办好手续,把大件的东西半卖半送处理掉,剩下的零碎塞进两只大箱子带上飞机。

飞机起飞,机长向大家问好,说“此次航班的终点站是旧金山”。我把手表调到美国西岸时间,再过几个小时,就可以又见到他了。他现在会不会也在看着手表算什么时候该出发去机场呢?

我有一种久违的、回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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