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米之外

  他男友的房间离我不远。我推开窗户,我可以看到那扇窗户。我很少碰到他。但是我可以想像。那扇窗户的灯亮了,我会想她是不是在那里;那扇窗户灯灭了,我也会想她是不是在那里。

  思念是一种沉沦。这种沉沦是一种自我的虐待,无痛无伤。有时我在网上说得很深沉时,有人会问我是不是受过伤,我说我看了一下自己身上,没有伤。伤口并不重要,会随着时光流逝而淡,乃至消失殆尽。

  学会欣喜,我会鼓励朋友去经历爱情,也许会带来很多伤痛,只是在酒桌前,我看到那双对爱情期待的眼睛,我想我说的会是谎言,哪怕我知道得再清楚。

  回家的途中,没有风。我在穿过弄堂的边门时,看到她和她的男友在一边的小摊上吃着东西,我从背影就已经认出她,因为她有独特的长发和气味。电影《薰衣草》里说过,每个人有着自已的气味。我只是很善于记忆。她没有认出我。我们就像黄昏时分的场景中一样,擦肩而过。

  我给自已找了一个借口,到超市里买了一包口香糖。我知道,我想回去,再次走过她的身边。黑暗里,身边的车灯忽然亮了起来,我迎面对着她的眼睛。我想她不会看到我,我一身黑衣,像是一个幽灵。

  我跌落在不远处刹车停下来的车轮底下。我想,她会回头,回头看一眼发生在身边的意外事故,只是我再也不看到她的眼睛,明亮得像母亲曾有的眼睛。血光溅起的时候,我忽然觉得那个场景真美。我和她的距离相距10米开外,在我最后一眼看到时。

  也许她在不久以后,会发现我写在日记里,为她留下的文字。是一首不算太长的诗。是用纯蓝的墨水写的,是在上个世纪末写的,初识的时候写的。

  爱在10米之外/你不会看到我在远处静静等待/攀起的草藤/挡不住我向你的去路/我只是想归去/前世里经过的海爱是一种等待/虽然你说过你不值得这一份爱/只是有时的选择身不由已/就像有时侯/人逃不过自已对自已的坏喝了这杯酒/说过万次,你会消失在我的脑海/只是酒尽时/我发现你的影子/从今生到来世/无所不在/笑也无奈/哭只能深埋爱在10米之外,睡在一个又一个梦境中,独自发呆……

  每一个人在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之间徘徊,徒增一段段的心乱。

  爱情对我说:“Don't break my heart.”我说:“我走了,今生不会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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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米之外

  她很少提及她的男友,我也不曾见过,我只是知道他是一个警察。所以我每次经过路口时,我总会下意识地看看那里的警察,我并不知道自已怀着什么的情感去看,也许只是好奇,也许着一点疑虑。

  她把他的男友,带到我的面前。他是一个很帅气的阳光男孩,我对着她忽然笑了起来。我只是一个生活在这个都市平凡之极的男人,比他相差太远。我看到她和他的手牵在一起。我感到她想对我说什么。他送她回去,临走之时,我靠近她的耳边,趁着忽起的酒意,对她说,我爱你,所以我今生不会放弃你。她的脸上有一丝的震惊,虽然她早就对我说过她已决定嫁给这个男人。

  我一直写着日记,有一本厚厚的日记了。日记本的封面是蓝色的,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封面里有一行黑字:让爱流浪。我写不少关于她的,包括一些忽然从梦中惊醒的残余很少的梦境。

  她很少出现在网上了。我有时会给她留言,像是和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的人说话。我会给她写E-mail,写一些杂乱无章的语言,她从来不会回信,我早就料到。很多事情在开始,就可以预料得到,只是还是会沉迷。老同学碰到我时,他说,你和以前一样,一点都没变,对事情的做法也是雷同的。我笑着点点头,把一个大保龄球扔向球瓶。球瓶全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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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米之外

  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很容易了解别人,不管别人是如何再神秘再有内容,我都能很容易看懂别人,这样的感觉并不好,就像抽空了气的气球,放在空气里不会飞到天空。

  她并不难懂,也可以说很容易了解。也许是因为我和她是同一类人吧,她的很多想法,对我来说,只是熟悉就像自己的念头一样,随之混流。给我的感觉,她是亲切的,像是早就熟识。曾说过,没有距离的感觉,叫做心有灵犀。

  她说她喜欢迪克牛仔的歌,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三万英尺》,一个沧桑的男人唱的一首沧桑的情歌。她很认真的在那里唱着,手轻轻地挥舞着,像一个天真至极的孩子。我无可抵挡的用手轻轻拍拍了她的头,有些感觉,在一刹那产生,来不及,无可后悔。

  很快我学会唱了很多迪克牛仔的歌,不知是否为了她。我开始喜欢这个沧桑的男人,也许我的骨子里和这位浪荡的歌手有着共鸣之处。每次去卡拉OK厅,我总会唱起这首歌,是喜欢这首歌,还是想念这个人,我并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唱得很动情。

  有时候很多感觉就叫《那就这样吧》,一首淡淡的动力火车的歌。我把这首歌的歌词打给她看,她说她很喜欢这种意境,我很快学会了。她说她曾有一份感情就是如此,我淡淡的笑了,画了一个微笑的符号给她看,网际那头的她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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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米之外

  我住在一条很小的弄堂,在这个茫然的大都市里,这样的地方不算太多了。我喜欢那里的环境,至少是很幽静的。从小道回去,我的感觉总是很从容,像是踏过一段乡间的小路。

  后来她告诉我,她的男友就住在离我不远的一条弄堂里,她和他相恋一年了。一年是一个不长不短的时间。爱情有时会变成一种莫名的习惯。她和他有点性格不合,就像一条路的两头,各自的世界是不同的,只是她是执着的。

  我对她说,你和他不会分手,因为你是一个很感性的人。她笑了。我一向不知如何去形容一个女人微笑时的甜美,但是看到她的笑,我想我可以明白。

  我在oicq上找到了她的名字。她只是提过她在那里有一个名字。我查找过,叫这个名字的人很多。神秘的第六感,让我从人海里找到了她,她的脸形是一个很淑女的女孩,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很像她。我给她留言,我找到你了。

  很早以前有一个人问过我,你害怕什么,我想了很久,我告诉他,我最怕爱上别人。爱,是一个很沉重的字眼。我不敢轻易去挥霍。这个字,带着一种责任,一种寄托。

  在她的面前,我并不知道自己是否爱她。如何衡量一份爱情。就是愿意和这个人一直厮守到老。天荒地老式的爱情,我一直不敢相信,听过很多这样的传说,说明的只是传说,而不是现实。

  孟庭苇的歌中唱道:花何时会开,何时会等到温暖……

  这首歌的名字叫做《等待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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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米之外

  认识一个人其实很简单,只要她在你的眼里出现,也许就可以叫做认识。

  我很早以前就认识她,为何有这样的感觉,我并不知道,只是每次当我在路边的第十九根电线杆时,看到她的样子时,就莫名的有这样的感觉。

  每天黄昏时,她就会出现在那里,和她的男友在一起手拉手,走过仅余的一点暮色。她的步子很轻盈,你是划过天空的最后一点光亮。

  我并不知道,她每次约会的第十九根电线杆意味着什么,也许带着一种纪念意义的色彩。我走过时,我总会下意识的在那里停留一下,时间不会太久,只有察觉不到的几秒钟。很多东西时间久了,就会有一种习惯。

  我一直过着一种叫单身的生活,生活不缺什么,也许只缺一种叫爱情的东西。盈盈曾经说过我,说我太理想化,就像一只小熊吃着玉米,却想着下一只玉米会更好吃,周而复始,我对她说,我很宿命。宿命就像一条缠在脖子之间的围巾,摆脱不开的。

  不知为何,我一直会想着那个在黄昏出现的女孩。从她身边走过时,我总会放慢脚步,下意识地等着一些什么。她不曾抬头看到过我一眼,我就如她身边溅起的一粒尘埃。

  那一天,她的他没有出现,她在电线杆的一架公用电话里打着电话。我远远地走了过来,忽然看到她眼际的一滴泪水。我停在不远处,她不停地在打,一次次的投币。这是我第一次认真地看到她,她飘起的裙子,像是一朵开在空气中的白莲花。

  她的硬币很快打完了,只是她好像仍然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当她在有些慌张的找寻她的硬币时,我走了上前。我说,也许你需要这个。

  她笑了,没有泪光,眼中有一丝笑意。忽然发现她很美。我的手指与她的手指在0.01秒中触碰。她的手指很温暧。长发在空中轻轻的一荡。长发散开的空隙透出黄昏时分的一些光亮。

  她对我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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