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 |
Share

TOP

TOP


第四是废除印度社会许多陈规陋习,如寡妇殉夫、童婚、杀婴、神灵裁判、奴役战俘等等。此外还创办学校,让女子受教育等。

此外,阿克巴也关注发展农业和水利灌溉外,特别重视发展商业;统一货币和度量衡,扩大商业交通网,在全国范围内修筑公路。1585年以后,阿克巴又进行了新的扩张,扩大了帝国的版图。

阿克巴死后(1605年),统治阶级愈来愈腐败,他们大兴土木,穷奢极欲。为了充实国库,又恢复包税制;对外发动对南印度的扩张战争,战费激增,人民群众再度陷于苦难的生活之中;随着采邑变为世袭领地,地方封建主独立性加强,各地总督纷纷割据称雄,中央权力削弱。从1498年达·伽马到达卡利库特时起,葡萄牙、荷兰、英国、法国等殖民主义者相继侵入印度,进行残暴的殖民掠夺。人民群众在国内外反动势力压迫下纷纷举行起义。莫卧儿帝国逐渐衰落。

5、宗教与种姓


佛教 笈多王朝时,印度的佛教是十分普及的信仰。到戒日王时,佛教开始衰落,戒日王虽敬重玄奘,为他举行盛大法会,但戒日王本人却是一个湿婆教徒。佛教的命运和基督教一样,在它的故乡虽然衰落,却向世界其他地区广泛传播,成为一个国际性宗教。



印度教 戒日帝国时,随着封建制度的形成,婆罗门教和佛教不适应日益发展的新形势的需要。4世纪前后,由婆罗门教吸收佛教、耆那教等教义和民间信仰,逐渐形成新婆罗门教。8世纪经商羯罗改革,形成新型印度教。主要经典有《吠陀》、《奥义书》、《往世书》、《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等,教义与婆罗门教类同。主神有互相关联而各具一相的三相神,即婆罗摩、毗湿奴、湿婆三大主神。婆罗摩(大梵天)是创造世界之神,毗湿奴(遍入天)是赐福神,主管维持世界,湿婆(大自在天)是毁灭神,主管破坏世界,也是苦行神和舞蹈神。


印度教教派繁多,主要有毗湿奴派、湿婆派和性力派三大派。

毗湿奴教派形成于12世纪中叶,实行苦行和素食等禁欲主义。传说它躺在海中一条千头巨蛇身上,坐骑为金翅鸟,妻子为吉祥天女,有许多化身,其中之一是《罗摩衍那》中的主人罗摩,在猴王的帮助下救出自己的妻子。它还曾化身为巨鱼,在淹没世界的洪水中救出人类始祖摩奴及其生物,这是印度的洪水故事。


湿婆派流行于南印度,传说湿婆有3只眼,4只手,分执三股叉与战斧等武器。它在焚烧死者的场地跳舞,在雪山中修苦行。因毁灭有再生意义,所以它是毁灭神和生殖的象征。它的妻子是雪山女神。该派否认婆罗门特权,教派多,有崇拜男性生殖器的林伽派、有视牛为神圣的教义派等。

性力派崇拜湿婆之妻等女性神祗,其仪式有牺牲、轮座(男妇杂交)等怪俗。马克思说:“这个宗教既是纵欲享乐的宗教,又是自我折磨的禁欲主义的宗教;既是林伽崇拜的宗教,又是札格纳特的宗教;既是和尚的宗教,又是舞女的宗教。”(《马恩选集》2卷第62-63页),总之是一种奇特的宗教。


伊斯兰教 从德里苏丹开始,伊斯兰教取得支配地位,对印度教采取歧视和迫害政策。莫卧尔帝国也以伊斯兰教为国教。但采取宽容政策,允许印度教等信仰自由。

锡克教 16世纪创立,“锡克”一词意为“门徒”,此教主张信徒在神的面前一律平等,反对种姓制度。

种姓 戒日帝国时,种姓制度有了很大变化,婆罗门和刹帝利基本没有变化,但吠舍分化,只剩下少数富有的商贾。首陀罗地位有所上升,与破产的大量的吠舍逐渐构成新型的首陀罗种姓——依附农。这样,名称未变,内容有了变化,前三个等级是封建主,后一个是依附农阶级。



6、文化

自然科学主要是天文学和数学,详见教材。

人文科学主要是文学和建筑艺术,详见教材。这里对语言和史学略作补充。


笈多王朝时期,有《超日王传》和《戒日王传》,这些价值不大的文学作品用梵文写成的,可作为重要史料。

德里苏丹时期,方言文学兴起,梵文渐不流行。此时,印地语和伊斯兰教徒使用的波斯语混合为乌尔都语,也出现一些用波斯文写的历史著作,例如,明哈-乌德-丁写的《那西尔通史》,沙姆斯-伊-西拉其·阿费富写的《菲鲁兹王史记》,雅赫雅·宾·阿马德写的《穆巴拉克王史记》等。

莫卧尔帝国时,一位名叫图西尔·达斯的人用印地语改写了史诗《罗摩衍那》,有利于梵文古典作品的保留与传播。历史著作有巴布尔写的《自传》,用突厥文写成。由阿卜杜拉欣大汗译为波斯文。此外还有巴道尼写的《历史选集》,尼查姆-乌德-丁写的《阿克巴通史》,都用波斯文写成。





[ 本帖最后由 godbin 于 2007-4-6 13:28 编辑 ]

TOP


总之,古印度的文化遗产是丰富的,要不是多种姓的束缚和多教派对现实的莫不关心,古印度文明也许会更加灿烂辉煌。

  中古时代的印度文明历程

  一、文明进程

  1、笈多王朝(320-540年)

  4世纪初,贵霜帝国衰落,笈多王朝(320-540)兴起,建都华氏城,该王朝取代贵霜帝国,逐渐统一了以恒河流域为中心的北印度地区。到超日王(380-415)时,国势强盛,疆域扩大,经济繁荣,文化昌盛,首都是华氏城。该王朝同国外有密切的经济和文化教育往来。

  2、哑哒人入侵时期(5-6世纪)

  5世纪中叶,哑哒人自中亚侵入印度。6世纪初,哑哒人占领印度北部和中部大部分地区。528年,北印度各王公的联军打败哑哒人。但笈多国家经哑哒人打击后,内部各小邦纷纷独立,陷入分裂混战之中。570年,笈多王朝的统治结束。

  3、戒日帝国(606-647年)

  戒日帝国是从笈多分裂后的一个小邦中发展起来的。7世纪初,戒日帝国(606-647)兴起,哑哒人被逐,戒日王统一了北印度,建都曲女城。其疆域东到孟加拉湾,西迄旁庶普的几乎整个北印度。戒日王统治时正值玄奘访印,他对玄奘给予很好的礼遇。

  4、拉齐普特人时期(7世纪中叶-12世纪末)

  戒日王死后,帝国陷入分裂。8世纪时,拉齐普特人统治的各小国割据称雄,拉齐普特人是土著王公贵族后裔,军事种姓(另一说是外族人,北大学者马克尧认为,拉齐普特人最初是一支名叫古吉罗人的游牧部落,后与当地贵族融合,因而该民族的源流是多种多样的),由于他们勇武好战,彼此削弱,失去了对外防御能力。8-10世纪,印度有三个大国互相争霸。

  5、伽色尼王朝(962-1186年)

  该王朝是中亚阿富汗境内兴起的突厥人,信奉伊斯兰教。1001-1026年,该王朝的苏丹马穆德(999-1030年)先后共17次侵入北印度(另一说是15次),使其遭受严重破坏。马茂德的远征以掠夺财物为目的,未在印度建立其统治,他死后,其国家很快就瓦解了。旁遮普并入伽色尼王朝。阿富汗的突厥人入侵北印度时,印度南部在10-12世纪时兴起一个朱罗王国,该王国曾远征锡兰,并与阿拉伯有频繁的贸易往来。12世纪末陷入分裂。

  6、德里苏丹国家(1206-1526年)

  12世纪时,阿富汗的古尔王朝(1152-1206年)从1175年开始不断入侵印度。1206年,古尔王朝的苏丹穆罕默德遇刺身死,其国家分裂。而统治印度的总督(穆罕默德的一位部将,名叫顾特布-乌德-丁·艾贝克)以德里为中心独立为苏丹,故称德里苏丹国家,北印度从此开始了德里苏丹王朝。期间经历了五个王朝。

  印度自古就有外族不断从西北山口侵入,这些外族侵入后大都与当地居民融合或同化。但阿富汗的突厥人与以往大为不同,他们是在伊斯兰教“圣战”的旗帜下进来的,他们不但没有被当地的文化同化,而是不断扩大自己的影响。当然,印度教的传统力量也根深蒂固。总之,印度最大的特点是多分裂少统一,以及多种宗教长期并存。

  7、莫卧尔帝国(1526-1707年)

  莫卧尔帝国的创立者是帖木儿的后裔巴布尔,故自称蒙古人。1526年4月,巴布尔率2万多大军进攻德里苏丹国,德里国的苏丹亲率4万多大军迎战,巴布尔取得战争的胜利,苏丹战死。巴布尔在印度建立起莫卧儿帝国(1526-1858)。1529年,巴布尔统一了北印度。到阿克巴(1556-1605)即位后,莫卧儿帝国进入鼎盛时代。帝国的疆域空前扩大,超过了历史上其他王朝。北方包括阿富汗和克什米尔。

  二、文明特点

  1、经济

  以农为主,莫卧尔帝国阿克巴统治时,工商业比较发达。

  2、政治

  德里苏丹国之前的各个阶段,国家政体都是中央集权制,上古时期的共和制小邦到笈多帝国时已不存在。南印度的朱罗王国有较完备的行政制度和税收机关,各行政区还存在人民会议。

  德里苏丹国时,苏丹集政权、军权和神权于一身,他是国家首脑和伊斯兰教教长,也是国家武装的最高统帅,是君权和神权二位一体。苏丹在名义上仍奉阿拉伯哈里发为宗主,继位后要得到哈里发的封号,发行的货币要铸上哈里发的名字,但实际上完全独立,不受节制。苏丹有一支以骑兵为骨干的庞大常备军。中央设部,各部有大臣,大臣之上为首席大臣,称维齐尔(宰相),辅佐苏丹。全国设23个行省,苏丹任命总督统治各省。公社仍为基层政权组织,村长大多由印度教徒担任。上层人物都是伊斯兰教教徒,出身于突厥人、阿富汗人和波斯人的军事贵族家族,政府和军队中的高级职务均由他们充任。印度教的封建主只能做低级官吏。

  莫卧尔时的文武百官实行统一的军衔制度,竟多达33个级别。

  3、封建制度

  笈多王朝统治下的印度,农村公社仍然是社会的基层组织,但奴隶制已走到尽头,出现了早期封建关系的萌芽。笈多王朝的国王无条件地将土地、民户和耕牛封赠给官僚、贵族、僧侣和寺院,并发给铜牌赐地证书,受封者成为封建主,而被封赐给贵族和寺院的民户,则成了封建依附农民,他们必须向封建主交纳租税并服劳役。此外,自由农民耕种公社土地,也要交纳一种称为“巴伽”的田赋。

  戒日帝国时期,封建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并最后确立。戒日帝国的土地原则上仍属国王所有,称为“王田”。国王有权处理王田。据玄奘《大唐西域记》所载,王田分四种:一为帝国占有地;二为官僚占有地(禄田,食邑);三为婆罗门(硕学高才者)占有地;四为寺庙占有地(福田)。戒日王对教俗地主的布施和封赐,是将土地连同农民一起封赐的。教俗地主的土地均由村社农民耕种,农民不仅被束缚在土地上,而且随着土地占有权的转移而转换主人。农民要向领主交纳收获物的1/6,还要交“费用”(货币)和服劳役。农民还得通过村社向国家缴纳捐税。村社组织依然保留,并保留着公共土地,公社首领和公社会议的权力还比较大,有自治特点,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有的村社仍以大家庭为单位,并保留着定期重分土地的习惯。戒日王对教俗地主布施或封赐的土地,其数量很大,多者可达百邑(一邑相当于一个村社,200户农民),如那烂陀寺就拥有土地200邑,依附农民多达4万人。教俗大土地所有者对其领地具有世袭权或自由支配权。封建主还握有领地上的行政、司法权,他们可以任意处置农民。因此,戒日王时代,印度的封地、赐地已脱离政府的管辖而具有独立性。戒日王死后,大封建主纷纷割据称雄。从7世纪起到12世纪末,北印度出现了许多“拉其普特人”的小王国。

  德里苏丹视全国土地为自已的财产,他将大部土地以军事采邑(“伊克塔”)和寺田(“伊纳姆”)的形式封赐给军事贵族、官吏和清真寺。领有采邑的人称“伊克塔尔”或穆克提,他们必须服兵役,为苏丹提供一定数量的雇佣军。14世纪以后,苏丹允许伊克塔成为世袭领地,伊克塔尔得到免税特权。此外还有印度教的封建王公和土著酋长也拥有世袭领地,也享有豁免田赋的特权。世袭领地的所有者称“柴明达尔”(“土地持有者”之意)。苏丹国歧视和迫害非伊斯兰教的印度人,向他们征收人头税和其他苛捐杂税,土地税是其产量的1/3—1/2的。国家实行包税制,商人利用包税特权任意勒索农民。因此,苏丹国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宗教矛盾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斗争十分尖锐。特别是伊斯兰教和印度教的矛盾以及民族矛盾比较尖锐,长期的对立给印度造成不良后果。而印度人民反抗苏丹政权的斗争则从未间断。在人民起义的打击下,苏丹政权日益削弱,地方总督势力强大,脱离中央,割据称雄,这给外族的入侵铺平了道路。

  莫卧尔帝国承袭了德里苏丹地封建土地制度。一部分由政府租给农民,派官吏直接征税;大部分以采邑(札吉尔)形式分给军事贵族,伊斯兰大教长和清真寺也得到封赐。采邑是有条件的封地,领有者(札吉尔达尔)无世袭权力,大小采邑无等级关系,农民与采邑主也不存在西欧式的依附关系;还有一部分是印度土邦君主和部落酋长的世袭领地,领有者称柴明达尔,大多在边远山区,对农民有行政权和司法权,处于半独立状态。17世纪时,采邑和柴明达尔的差别逐渐消失。

  4、阿克巴的改革

  阿克巴在征服南亚次大陆的战争告一段落后,为了加强帝国的统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首先是加强中央集权统治。阿克巴集行政、军事、司法和宗教大权于一身。他是帝国最高首脑、最高统帅、最高法官和伊斯兰教最高教长。中央下设财政、军事、司法、宗教和监察等部门,各部门的大臣直接对皇帝负责。全国分为21省,派总督统治。文武百官如前所述,实行军衔制和等级制,共分33级,称“曼沙布达尔制”(另一说是66级,最高为万夫长,最低为十夫长),按级授予采邑。

  其次是加强财政和税制的管理。丈量全国土地,测定土地单位面积产量,据此规定税额。赋税分实物税(1/3)和货币税,取消包税制,租税一律由中央派官员征收,既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又限制了官商的勒索。

  第三是为了巩固统治,调和宗教和民族矛盾,改变传统的歧视土著人的政策。1563年,下令取消印度教徒的朝圣税和人头税。对印度教封建主改用怀柔政策,提拔他们,授予高官。如1582年,在212名高级军政官员中穆斯林占40%,印度教徒占21%。还委任许多拉其普特酋长任帝国的军事长官。对印度教徒实行较宽容的宗教政策,允许信教自由,原先被迫改信伊斯兰教的人可以恢复原来的教籍。但他的宗教政策引起伊斯兰教贵族的激烈反对,1580年,发生贵族大叛乱,阿克巴亲率大军平定了叛乱。阿克巴还综合各种宗教的教义,创立一种“神圣宗教”,自任教长,主张伊斯兰教和印度教和平共处。他打算以此统一各种宗教,消除彼此的分歧和矛盾。但他创立的新宗教只在宫廷有少数贵族信徒,未能发扬。不过,这种宽容宗教政策有利于减轻社会矛盾,巩固帝国的统治。




[ 本帖最后由 godbin 于 2007-4-6 13:09 编辑 ]

TOP


佛教的传播基本上分为南传和北传路线。

南传路线从阿育王开始,先传到斯里兰卡,4—5世纪时由斯里兰卡传到缅甸,11—12世纪传到泰国,以及柬埔寨、老挝,并都被奉为国教。

北传路线也从阿育王开始,先传到中亚,公元前1世纪前后传入我国新疆。公元前后,佛教由新疆传入我国内地汉族地区。公元4世纪,佛教由中国传入朝鲜,5世纪初由朝鲜传到日本。越南的佛教,大约在公元2世纪由中国内地传入。北传佛教一开始是小乘佛教,大乘佛教兴起后在东亚各国得到广泛传播,并占主要地位。

公元7世纪前期,佛教由印度和中国内地先后传入我国西藏地区。并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具有西藏地方特色的西藏佛教。西藏佛教又称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属大乘佛教,它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群众性,传遍整个藏族地区。蒙古族信仰的佛教是元朝忽必烈从西藏接受的喇嘛教。公元1260年,忽必烈封西藏喇嘛教教主八思巴为国师,定喇嘛教为国教,这是蒙古族接受佛教的开始。以后,佛教只是在西藏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在汉族和蒙古族地区则没有达到如此高的地位。据专家考察,4世纪时,我国西北部有9/10的居民信佛教,6世纪时,我国南部的居民也开始信奉佛教。700年左右的唐代,佛教在中国达到繁盛。以后,由于寺院拥有大量财富,众僧尼脱离民族经济,引起官方妒忌,招致迫害。据记载,841—855年期间,有4600余所寺院和4万余所祠庙被拆毁,26万多僧人被勒令还俗,经唐代这次打击后,佛教与道教和儒家学说一样,仅仅成为旧中国统治阶级的精神工具之一。


需要说明的是,古印度是佛教的故乡,但最后在印度让位于婆罗门教。其原因主要是12、13世纪时,中亚伊斯兰教诸王侵入印度后,认为佛教对他们的军事封建贵族政权不利,并从宗教偏见出发,对佛教徒及其寺院采取镇压政策,从而使佛教在印度本土遭到了全面的溃灭。至于婆罗门教,这是古印度的顽症,加上它不立偶像,不建神庙,看不见,摸不着,不好消灭。当然,佛教在印度也不是完全不存在。据专家估计,印度现有印度教徒2亿多人,锡克教徒300多万人,耆那教徒100多万人,佛教徒有近百万人,犹太教徒两万多人,基督教徒400多万人(主要是欧洲人)。今日的印度依然是一个多种姓和多教派的国家。

五、古印度的文化遗产

古印度虽然是一个多种姓的、历史包袱较沉重的国家,但依然为世界文化留下了独特风格的遗产。

从文字来看,公元前3000年代中叶,古印度居民就创造了印章文字。印度河文明毁灭后,落后的雅利安人只有口头相传的作品。再次出现文字约在列国时代之初,流传至今的最古文字是阿育王所刻的铭文。阿育王铭文所用的文字有两种:一为婆罗谜文,可能源于塞姆人的字母;二是去卢文,可能源于阿拉美亚人的字母。去卢文后来逐渐失传,而婆罗谜文在公元7世纪时发展成梵文,这种文字由47个字母构成,在词根和语法结构上与古希腊语、古拉丁语、古波斯语相似,在语言学上属印欧语系,是近代印度字母的原型。古印度的写作材料是铁笔和经过处理的树皮,直到17世纪时,还存在这种木质的纸。

古印度最古的文学作品是《吠陀》,其产生最古、文学价值最高的是《梨俱吠陀》,它是一部诗歌总集,共有1028首诗歌,以颂神为主,也有世俗诗歌。所以《吠陀》不单纯是宗教经典作品。古印度最著名的文学作品是《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两部史诗。前者长达10万颂,后者约有2.4万颂,是古代世界绝无仅有的长诗。《摩诃婆罗多》有18篇,主要内容是说婆罗多家族中居楼王一支与般度王一支之间争夺王位斗争的故事。双方经过许多曲折的斗争,最后不得不进行了为期18天的大战。战争据说卷入了印度所有的国家和部落,结果是居楼王一支全部战死,般度王一支取得胜利。相传这部长诗的作者是毗耶娑,实际上是很多代民间诗人逐渐积累并编集起来的。它的基本内容在公元前5世纪已大体形成,而最后定本是在公元4世纪。《罗摩衍那》有7篇,主要故事情节是:居萨罗国的十车王之子罗摩,因遭继母陷害,与妻子悉达在森林隐居14年。后魔王罗婆把悉达劫到楞伽岛,即斯里兰卡,罗摩在神猴的协助下,率猴兵打败并杀死魔王,救出了悉达,然后携悉达回国为王。相传此诗的作者是蚁垤,实际上此诗也是在公元前4世纪至公元2世纪期间逐渐编成的。两部史诗虽然是神话故事,但有哲学、宗教、法学以及各种科学知识的论述,反映了当时印度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情况,也反映了雅利安人向东、向南扩张的一些情况。尤为可贵的是,它贯穿着对正义善良的深切同情,对奸诈残暴等丑恶行为的无情揭露和谴责,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份瑰宝。

古印度的民间文学作品也占有重要地位。它们大都保存在《五卷书》、《益世佳言集》和《佛本生经》等作品中。其中《佛本生经》流行最广,主要记述佛陀前生的故事,保存在这里的民间故事都经过了佛教徒的加工整理,原作品的主人公也被附会为佛陀,以宣扬佛教的教义,但它仍保留了不少优秀的、健康的世俗性故事。这些故事鄙视奸诈,同情善良,寓意深刻,爱憎分明。这些伸张正义的作品不仅有重要的文学价值,也为研究当时社会提供了大量的资料,全书有550个故事,其成书年代约在公元前3世纪左右。

从建筑艺术看,吠陀时代与列国时代基本上是木质结构,这些建筑物现已荡然无存。阿育王时,开始用砖石建筑材料,桑奇地方保存的佛塔就是用砖建成,以后又扩大,并砌上一层石块。该佛塔呈半圆形,直经约30余米,顶端为平台,台上造一方坛,坛上竖立层叠着的伞形柱,这是佛教徒奉祀佛骨的地方。该佛塔周围有环形道路,并绕以栅栏和四个大门,四个大门都布满了以佛教题材为中心的精致雕刻。

前面提到的阿育王沙石柱,也是古印度建筑艺术的重要遗迹。这些高达15米的石柱,最重的达50吨左右,除奔马、瘤牛、大象等造型的柱头外,最著名的是萨尔纳兹大石柱,其柱头的四个背对背蹲踞着的狮子,栩栩如生,雄劲有力,象征着帝王的权威。


造型艺术中的重大成就还有我们比较熟悉的石窟艺术,其中最著名的是阿旃陀石窟。它位于海德拉巴省温德亚山脉的深山中,大约于公元前1世纪开凿,公元7世纪完成。因其在深山中,建成后约有1000年人烟绝迹,直到1819年才被欧洲人发现。石窟开凿在河流旁半圆形的悬崖上,共29个石窟。石窟的建筑有佛殿和僧房两种,内有大量的以佛教为题材的精美绘画和雕刻,也有以现实为题材的作品,体现了古印度艺术的独特风格和高超技巧,是建筑、雕刻、绘画三种艺术结合的范例,被誉为世界艺术精萃之一。据说唐玄奘到印度时曾拜访过这里。古印度人竟把一座石山变成壮丽的艺术宝库,充分体现了古印度人民的伟大创造力。


随着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发展,古印度艺术也融入一些古希腊的风格,如公元1—3世纪的乾陀罗艺术(因艺术标本大都出自乾陀罗而得名),佛和菩萨的石像刚健丰满,体态潇洒,服饰褶皱分明。总之,古印度的艺术基本上是佛教艺术,婆罗门教艺术则比较少见,如前所述,这大概与婆罗门教不立偶像,不建神庙有关。不过,婆罗门教的那些多手多眼的怪神对佛教艺术也有影响,如后来的“千手佛”和“千眼佛”等造型。

古印度在自然科学领域也取得了不少的成就,其中天文学、数学、医学方面的成就比较突出。在天文学方面,由于农业生产和生活方面的需要,古印度居民很早就注意观察天象。早在吠陀时代,他们就知道金、木、水、火、土五星,将五星与日月并称为七曜。把月亮所经过的星座划分为28宿,称之为“月宫”。但他们认为,太阳、月亮、星星都是围绕地球转的。他们把一年分为12个月,每月30天,一年共360天,所余差额用每隔五年加一闰月的方法来弥补。关于季节的划分,除我们熟悉的春夏秋冬四季外,还有热时、雨时、寒时的三分法,以及渐热、盛热、雨时、茂时、渐寒、盛寒的六分法。公元1世纪以后,古印度出现了著名的天文历法著作《太阳悉檀多》,此书已有时间测量,分到点。此书也是重要的数学著作之一。

说到数学,古印度最重要的成就是发明了十个数字符号(0是以黑点表示)和定位记数法。这种记数法为中亚地区许多民族采用,后又经阿拉伯人对十个数字略加修改后传到欧洲,逐渐演变为现今全世界通用的“阿拉伯计数法”。大约成书于公元前5-4世纪的《准绳经》中,已有许多几何学知识。《太阳悉檀多》中,已有三角函数表。

在医学方面,《阿闼婆吠陀》中已记载了77种病症之名,并开出了对症的药方,当然,这些记载也夹杂着巫术谜信。最著名的医学著作是《舍罗迦本集》和《妙闻本集》。相传舍罗迦是迦腻色迦的御医,2世纪人,他的书被誉为医学百科全书,探讨了诊断、疾病预后和疾病分类问题,并把营养、睡眠与节食视为维护人体健康的三大要素。书中提到的药物有500种。妙闻稍晚于舍罗迦,他的书内容比较广泛,除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外,还研究了内科、外科、妇产科和儿科病症达1120种。尤其是在外科手术上有相当高的水平,书中记有120种外科器具,并有拨除白内瘴、除疝气、治疗膀胱结石、剖腹产等手术方法,所记药物多达760种。这两本书今天仍有实用价值。





[ 本帖最后由 godbin 于 2007-4-6 13:28 编辑 ]

TOP


到孔雀帝国时代及其以后,种姓制度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其具体表现:首先是种姓制度更加森严。此时的法经与法典严格规定了各种姓的职业,并强调职业的世袭性,严禁低种姓从事高种姓职业,但允许高种姓的人在不得以的情况下从事低种姓的职业谋生。同时,要求各种姓的人在种姓内通婚,如果不得已而与其他种姓的人通婚,只许高种姓男子娶低种姓女子,此种婚称之为顺婚,反对高种姓女子下嫁低种姓男子,这种婚称之为逆婚。在法权方面,对四种姓之间有不同的规定,即前三种姓与首陀罗种姓之间在法律关系上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仅以侮辱罪而言,婆罗门侮辱首陀罗只罚款了事,但首陀罗辱骂雅利安人要割掉舌头。在宗教生活方面,首陀罗无权参加宗教生活,偷听者往其耳中灌熔化的锡或蜡,偷诵吠陀经的要割舌头,偷记吠陀经的要将其身体劈为两半。所有这些规定目的是为高级种姓的特权利益服务的。其次是种姓制度更加复杂化。种姓制度具有种族歧视性和排外性,不适应帝国的需要。为了适应形势,婆罗门教对种姓制度也做了一些补充和解释。即四大种姓仍是基础,但同时也承认了许多“杂种姓”。这样,不同的职业集团、不同的部落或民族就可以被安排在这些杂种姓里,像波斯人、希腊人、塞种人都被解释为堕落的刹帝利,因为他们是入侵进来的武士阶层,又是外族。此外,还有那些放弃本业的、违反禁婚规定的种姓,所以《摩奴法典》提到的杂种姓有几十种之多。同时,因强调职业的世袭性,在吠舍和首陀罗中又衍生出不少职业集团或新的种姓,加上落后的山林部落的居民,这样,在《摩奴法典》中提到的新的种姓多达50余种,印度人称这些集团为“迦提”(jati)。这些迦提的地位有高有低,地位最低下的、最受歧视的是旃荼罗,他们可能是落后山林部落的居民,被视为不可接触的溅民,只能从事搬运尸体之类的工作,只能穿死人的衣服,用破容器吃饭。如碰上他们则是不吉利,所以他们行走时必须“击木以异,人则识而避之”。这些溅民据学者们估计,今天在印度仍占总人口的1/7。


种姓制度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但变化的趋势一是等级歧视代替种族歧视,在当今的印度,有黑皮肤的婆罗门和刹帝利,也有白皮肤的溅民;二是分支越来越细,有的研究者统计,印度的种姓总计有3千多,仅婆罗门就有1800个分支,这是标准的多种姓社会。也是印度的一个顽症,它像钢铁般的框架,细节虽有变化,但框架依然存在,直到今天,仍在印度的占人口3/4的农村起着作用。它把印度害得像一潭死水,无生气,人们默默无闻,只要遵守其规定,便可获得安全。

宗教信仰 古印度也是一个多宗教教派的社会。在早期吠陀时代,雅利安人是原始社会式的自然崇拜,崇拜的主神竟多达3399位。到后期吠陀时代,随着阶级矛盾的激化和国家的出现,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婆罗门教也形成了,婆罗门教有一套比较系统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教义。其具体内容一是最高信仰为梵天。认为梵天是宇宙的最高主宰和创造者,宇宙万物和人的“自我”(即灵魂)都来自梵,人们只有通过抑制七情六欲,超脱现实的苦和乐,虔诚信仰梵天,才能使自我复归于梵天,即达到婆罗门教的最高理想境界——“梵我一致”。二是吸取了土著居民的灵魂轮回转世的宗教观念,创造了“业力轮回”的理论。所谓“业力轮回”,就是人在现实生活中必造业,一造业必有果报,有果报就要经历灵魂的轮回转世。而轮回转世的好坏,则取决于前世的善行或恶行,即现世的境遇都是前世善行或恶行的果报。三是婆罗门教还为各等级制定了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达磨”(法)。认为凡是遵守达磨的,死后可升天,不遵守者则转生为首陀罗或动植物。此外,婆罗门教还大力宣扬神创四种姓说,力图说明四种姓是神意决定和永恒的。

婆罗门教的经典是《吠陀》,意为知识和学问,共有四部,即《梨俱吠陀》、《沙摩吠陀》、《耶柔吠陀》、《阿闼婆吠陀》,其中《梨俱吠陀》最古,反映了雅利安人侵入次大陆后在野蛮时代的情况,后三部反映的是雅利安人国家产生及迈入文明的情况,所以有早期吠陀时代和晚期吠陀时代之称。除四部吠陀外,还有解释吠陀的典籍或散文式的辅导材料,即《梵书》、《森林书》、《奥义书》。

婆罗门教虽然认为梵天是宇宙万物最高主宰,但并不是一神教,被承认的神多达几千万种。有的神样子很怪,如“毁灭之神”湿婆,形象五面四臂。可能是由于神太多,太拥挤,无处不在,所以婆罗门教对神不立偶像,也不建神庙,这与埃及和西亚的宗教显然不同。婆罗门教崇拜的方式主要是祭祀,供品有粮食、奶、肉等,最上等的供品是用山果酿成的酒。这与其说是神爱喝酒,不如说是印度人爱喝酒。

到列国时代,由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货币不仅起着衡量商品价值的作用,而且也起着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以及人的价值尺度的作用,出现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观念。当时的文献就提到,“谁有财富,谁就有朋友;谁有财富,谁就有亲戚;谁有财富,谁就是世界上真正的人。”这就使婆罗门教受到了冲击,如前所叙,掌握军政大权的刹帝利和部分发财致富的吠舍对婆罗门高居于其上的等级制度已不能容忍,要求改革婆罗门教。于是,古印度在列国时代也出现了类似古代中国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情况。据文献可知,当时的教派竟多达96个,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佛教、耆那教、顺世论等教派。关于顺世论,我们在后面的文化部分中加以介绍,耆那教等不做介绍,只重点介绍佛教。因为此时虽然教派很多,但讨论的核心是如何脱离现实,这与中国在战国百家争鸣时期讨论的主题——如何改革现实正好相反。

佛教 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其创始人是乔达摩·悉达多(公元前566—486年),又称佛陀或释伽牟尼,意即释伽族的圣哲,他是迦毗罗卫国净饭王的王子,传说他结婚较早,但29岁时才得子,就在这一年,他放弃幸福美满的生活,离家出走,过起禁欲主义式的。所以要这样,是因为他发现人有生、老、病、死等痛苦,故出家修行。一位王子,苦行6年,皮包骨头,后在一次长达7天7夜的苦思瞑想后,终于大彻大悟,得道成佛。接着他在恒河流域传教40年,80岁逝世。关于他得道成佛的传奇故事当然是其信徒的虚构。因为佛教产生的原因我们已知道,是反婆罗门教的产物,而非某一圣哲一时的大彻大悟。佛教提倡“众生平等”,力图打破婆罗门教的种姓界限,这实质上代表的是刹帝利和上层吠舍的利益。

佛教的教义是四谛,即四条神圣的真理。四谛有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苦谛是说人生有各种痛苦,如生、老、病、死等;集谛是说人所以有多种痛苦,其根源是由“欲望”造成的;灭谛是说既然苦因产生于欲望,那么,灭苦因就要灭欲望,这样才能达到超脱的理想境界,即“涅磐”境界;道谛是指达到“涅磐”境界的具体方法,即修道的八种方法,又称八正道,即“正见”(正确的信仰)、“正思”(正确的思维)、“正语”(正确的言论)、“正业”(正确的行动)、“正命”(正确的生活)、“正精进”(正确的努力)、“正念”(正确的思想)、“正定”(正确的自我专心)。

四谛论教义还包括“十二因缘”,这是集、灭二谛的具体说明,其主要内容是说人生有十二个互为条件和因果联系的环节。即:“无明”(愚味无知)、“行”(善恶行为)、“识”(精神活动)、“名色”(精神和肉体的统一)、“六入”(眼、耳、鼻、舌、身、意)、“触”(接触事物)、“受”(感受苦乐等)、“爱”(贪欲)、“取”(追求取著)、“有”(生存环境)、“生”、“老死”。其中,1和2是前世因,3至7是现世果,8至10是现世因,11和12是来世果。这样流转不息,就构成前世、现世、来世这三个世和前世因与现世果、现世因与来世果的二重因果的业报轮回。说得简单些,就是指人生之苦都源于“无明”而引起的造业果报,进而生死轮回不息,因而只有消灭“无明”,皈依佛教,才能得到解脱或超脱轮回,达到不生不灭的“涅磐”理想境界。

从佛教的教义可以看出其特点:一是有严密的逻辑性;二是虽有婆罗门教轮回说成份,但它不承认神能主宰人的命运,一个人要达到最高境界完全靠自己,而不是靠神,“众生平等”是针对梵天造四种姓而提出的响亮的口号;三是要人们脱离现实,断绝各种欲望,通过苦行僧生活达到虚无缥缈的涅磐境界,所以也是一种有利于统治阶级的麻醉人们的精神鸦片。不过,由于“众生平等”的口号对下层群众具有吸引力,所以佛教得到迅速发展和广泛传播。

释伽牟尼逝世后不久,他的弟子们在摩揭陀国(阿舍世王时)举行佛教第一次大“结集”,结成佛教经典——“三藏”中的经藏和律藏,这是原始经典。公元前386年,为排解教派纷争,在吠舍厘城召开佛教第二次大“结集”,进一步修订了佛经。阿育王时,在首都华氏城举行佛教第三次大“结集”,为最后定型的佛教经典(经、律、论三藏)奠定了基础。此时,佛教不仅是阿育王帝国的国教,而且开始向国外传播,成为世界性宗教。贵霜帝国时,佛教分裂为小乘佛教和大乘佛教。大乘即宽广的解脱大道,小乘是大乘对早期佛教的贬称,即解脱之道狭小。两大派何为正统,或者说那个更适合统治阶级的需要,这是帝国必需考虑的事情。于是迦腻色迦举行了佛教的第四次大“结集”,编纂了经、律、论三藏经典,定大乘佛教为正统,并在首都富楼沙建佛塔和寺院。从此,大乘佛教居于主要地位。

大乘佛教能够成为正统,简单说它更适合统治阶级需要,具体说它与小乘佛教有如下不同之处:一、在宗教学说体系方面,小乘仍墨守释迦牟尼的遗教,不拜偶像;大乘虽承认早期佛教的经典,但接受了外道思想,注重宣扬神,把释迦牟尼奉为创世的最高神,并造出各种偶像加以崇拜。二、在修道途径和目标方面,小乘主张众生自度,即通过自己修行最终进入涅磐境界,但不能人人成佛;大乘则主张兼度,即佛教徒不仅要自己解脱,还要帮助别人解脱,即“普度众生”。它还主张只要虔诚信佛,人人都能成佛。三、在宗教理论方面,小乘主张“我空法有”(我是主观,法是客观);大乘则主张“我法皆空”,即主、客观的真实性都否定。此外,小乘佛教的教徒往往是乞食于村邑,宴息于林泉;大乘佛教的教徒有的已是特权阶层,用不着过苦行僧生活。总之,大乘佛教更唯心,更适合统治阶级的需要,所以不仅在古印度占主导地位,而且在亚洲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 本帖最后由 godbin 于 2007-4-6 13:07 编辑 ]

TOP


孔雀帝国建立后,政治制度由多样性转为单一性。此时,最高统治者国王已集军事、行政、司法大权于一身,并开始神化。第三个国王阿育王就自称是“诸神的宠爱者”。《摩奴法典》则宣称国王是带有人的外形的神,如同太阳,眼睛和心燃烧着,地上的任何人不能看他。国王之下设有庞大的官僚机构,大臣分管中央各部,地方划分为若干行省,由总督统治,总督多为王子,所以也是家天下色彩。为了强化统治,帝国建有号称60万人步兵、3万骑兵、9千头大象和1万辆战车的军队。此外,精干的密探无处不在,通过信差和信鸽将一连串的报告送交首都。维持秩序的手段是无情的,这是一个严厉的官僚政治社会,体现了开国君主旃陀罗笈多的谋臣乔底利耶的名言——“政治学是惩罚的科学”。帝王的生活也极其奢侈。据文献记载,国王行猎时,伴随国王的全是武装起来的女猎手,她们或驾驭战车,或骑马,或乘象,俨如出征一样。在举行某种宗教大典时,宫庭***队伍有用黄金和白银装饰起来的许多大象、有四马战车、有拿着盛满贵重宝石的各种黄金或黄铜器皿的侍从、还有许多水牛和驯服好的狮子和豹子等,国王通常驻被24头大象保护着。王室服务的除侍从外,还有宫女、舞女、歌手、乐师、乳媪、按摩者、看门人等。但帝王的享乐并不是高枕无忧的,国王在夜间常常更换自己的寝室,以防突然事变,这表明宫庭中隐藏着尖锐的矛盾。

孔雀帝国的君主善于采取宽猛相济、恩威并用的统治政策。如阿育王最初据说是个穷凶极恶的暴君,为夺得帝位,竟诛杀了99个兄弟。他还专门挑选最凶恶的人设立“人间地狱”,任意残害人民。在征服南印的羯陵伽国时,阿育王掳走15万人,战场上杀死10万人,还有若干倍于此的人死亡。但这次战争后,据说他表示忏悔,转而信奉佛教。这与其说是忏悔,不如说是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阿育王的统治政策确有改变,即由暴力转为精神征服,如派传教团宣扬“圣法”等。这当然是为了缓和矛盾不得不采取的一种统治政策,因为,帝国已建立,继续搞暴力征服已无必要。所以阿育王宣扬仁爱与慈悲,主张宗教宽容,不许各教派互相攻击,他曾明确地说,他关心的不是臣民信仰什么,而是他们的行为和态度。他宣扬非暴力,要求不杀生,甚至规定王室生活应吃素等。阿育王还倡导公益事业,如修路、种树、掘井、建亭等,以利行旅之便。他还改善医治病人的设备,并派官员询察民众疾苦。阿育王是古代有名的勤于政事的帝王,据说他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也舍不得浪费,仍让报告者向他报告国事。为了纪念他的威望,他还在帝国各地立了许多巨大的砂石柱,这些石柱均用整块石头打凿而成,高达40多英尺,是波斯的钟形柱头,上有动物造型,柱上刻有百姓应该遵守的宗教法规。但阿育王的一切努力不可能世代相传,他的后继者们多是平庸之辈,缺乏他的统治才能。所以阿育王一死之后,帝国就分裂了,直至末帝被巽伽族出身的将军包杀。

动荡了近两个世纪的古印度,到贵霜帝国的第三王迦腻色迦时,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度又进一步加强。迦腻色迦虽不是印度人,但为了巩固帝国的统治,同样崇信佛教,并把一批出色的佛教学者招到自己的宫庭,使佛教成为帝国统治的精神支柱。但迦腻色迦也不排斥其它宗教,贵霜帝国的钱币背面有希腊的、两河流域的、波斯的和印度的神像,所以这样做,是为了维护帝国的统治,或者说他不能不利用各地的神来作为其帝国政治统治的精神工具,不能不采取兼容并包的宗教政策。不过,尽管他设法缓和帝国存在的各种矛盾,但贵霜帝国依然是一个昙花一现的帝国,迦腻色迦本人就是死于非命的。


社会性质 多分裂少统一的古印度是什么社会性质,当然只能从其短暂的统一时代去考察。一般认为,孔雀帝国是奴隶社会,贵霜帝国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阶段。但实际上这个问题也存在着意见分歧。

从土地制度来看,孔雀帝国的土地表面上也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实际上是分三类:一是国家和国王占有的土地;二是僧俗贵族占有的土地;三是农村公社占有的土地。国家的土地是指全国的山林、水源、地下矿藏、无人占有的荒地和农田,这类土地的耕种者对份地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要向国家纳税;国王的土地是指其直接经营的王庄,其收益归王室,王庄上的劳动者是奴隶、雇工、罪犯,这些人不占有份地,由王庄视其劳动情况发给口粮或工资。僧俗贵族的领地也有两种情况:一为封邑,即国王赐与的土地,这类土地可免税,也可继承,但无所有权,不得买卖和转让;二为直接经营的私人农庄,这种土地一部分由自己的仆人和奴隶耕种,一部分交给雇工耕种,这种土地可买卖和转让。农村公社占有的土地情况也不同,一为公有制;二为公私并重,即水源、森林等属公有,份地则分给每个家庭使用,村社社员要向国家交纳赋税。此外,经济发达区也有小土地所有制。

从奴隶制度来看,孔雀帝国之前是家内奴隶,是小农带着奴隶种地,或小农种地奴隶送饭。孔雀帝国时,王庄和贵族领地有生产性的奴隶。从《摩奴法典》可知,奴隶来源大体分七种:战俘、家生的、买来的、授赠的、继承的、为取得给养自愿的、犯罪的。但帝国对奴隶也有种种规定:一是雅利安人一般不允许沦为奴隶,如出卖或抵押孩子为奴隶的家长,要受处罚;二是出身雅利安人的奴隶,应由其亲属尽早赎回,以恢复其自由身份,非雅利安人出身的奴隶,也不能随便虐待,如让奴隶搬运死尸,清扫粪便,或打骂奴隶,破坏女奴隶的贞操等,就要给受害奴隶以自由,所以有人说这是温和奴隶制。有的长期研究古印度史的权威专家甚至认为,奴隶在生产领域的使用规模也是有限的。这样,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因为在生产领域使用有限,就意味着奴隶制度在当时的社会不占主导地位,或者说这个社会不是奴隶社会。所以,这个问题还有待深入探讨。

四、多种姓与多教派

种姓制度 这是古印度的特产,西方人通常称此为“卡斯特制度”,印度人称此为“瓦尔那制度”,瓦尔那意即颜色、品质或肤色。这种制度在早期吠陀时代就萌芽了,进入次大陆的雅利安人,自称为“雅利安瓦尔那”,即把自己当作高中贵者集团,而把当地居民称为“达萨瓦尔那”,意即敌对集团。随着雅利安人的内部分化,部落中出现了平民与贵族的差别,平民称为“吠舍”(vis氏族成员的意思),贵族称为“罗舍尼亚”(kajanya,意即发光,引申为显贵的意思),后贵族内部又分化为军事贵族和祭司贵族,这样就形成四个种姓的胚胎。


到后期吠陀时代,随着国家的产生和婆罗门教的形成,四个种姓的(或四个瓦尔那)制度也正式形成。显然,种姓制度是雅利安人与当地居民一分为二,以及雅利安人内部的贵族与平民、军事贵族和祭司贵族分化的结果。当然,雅利安人对这种姓制度的形成也有一套说法。他们说梵天口创婆罗门、臂创刹帝利、腿创吠舍、脚创首陀罗。所以,婆罗门教的典籍给四个瓦尔那规定了不同的地位、权利和义务。

第一种姓是婆罗门(Brahmana,意即梵天所生)。他们主管宗教祭祀,属特权贵族阶层。他们垄断了宗教和文化等方面的权力,而且其中一些人参与政权。

第二种姓是刹帝利(Ksatriya,权力意思)。他们是从“罗舍尼亚”发展而来的军事行政贵族集团。他们的

第三种姓是吠舍。他们是雅利安人的一般平民,主要从事农、牧、工商,吠舍中有富人,也有穷人,他们在政治上无特权。


第四种姓是首陀罗(Sudra,可能是“小人”或“陷入悲哀处境的人”之意)。主要由被征服居民组成,但也有一些失去公社成员身份的雅利安人,这一等级的人主要从事农、牧、鱼、猎及各种低溅的职业,他们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参加宗教仪式,属于“一生族”,即不能得到第二次生命,而前三个等级属于“再生族”。

在四个种姓中,前两个等级是统治阶级,后两个等级是被统治阶级;前三个等级有公民权,后一个等级无公民权。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念念有词的婆罗门是第一等,而掌握军政实权的刹帝利是第二等呢?这是由于婆罗门是“王者师”,一个婆罗门可以是几个国王的顾问,带有国际性,而刹帝利只是一国之主。另外,婆罗门念咒、占卜等方术也影响着国王的行政及军事行动。此外,首陀罗也不等于是奴隶,也有雇工等。所以种姓制度不是阶级划分,而是一种等级制度。

种姓制度在列国时代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主要是由于当时的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引起的。这种变化的具体表现就是四个种姓的人都有贫富分化的现象,因而原来的种姓地位就不一定能反映一个人的实际阶级地位。从婆罗门来说,他们本是神权贵族,此时却有一些婆罗门从事农业,有的甚至穷的只有两头牛。还有许多婆罗门当了医生、信差、税吏、樵夫、商人、牧人、屠夫、侍卫、猎人、木匠。也有些婆罗门以赌博、讨好他人、斗鸡斗狗、演口技、算命相面、施魔术等手段谋生。刹帝利随着王权的加强和战事的频繁提高了社会地位。但也有地位下降的人。如有些刹帝利不得不从事农业和商业,有一个刹帝利王子甚至先后当过陶工、编蓝匠、花匠、厨师等低等职业。吠舍本是一般平民,但此时有一些吠舍经商致富,成为拥有大量财产的富翁,据文献夸大性的记载,有一个吠舍死后竟遗留下纯金8万斤,这些大财主还恃其财富跻身于统治者行列。当然,大部分吠舍则贫困化,甚至与首陀罗等级的人为伍。至于地位最低的首陀罗,其中也有少数人发了财,还成了富有的施主,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社会上受尽歧视和凌辱,生活极度艰难。从以上情况来看,四种姓与社会实际情况有不相符合之处,或者说势力日益强在的刹帝利和吠舍上层,对于婆罗门高居于其上的特权地位越来越难以容忍。至于受尽欺凌之苦的吠舍下层和广大首陀罗,对这种所谓的前生造定的社会秩序当然更不满意。所以,种姓制度便成为当时社会的众矢之的。






[ 本帖最后由 godbin 于 2007-4-6 13:27 编辑 ]

TOP


最能体现这个文明规模的是城市遗址及其建筑艺术。在众多的城市遗址中,较大的只有几处,其中哈拉巴和摩亨佐·达罗最大,而保存较好的是摩亨佐·达罗,因此,我们将通过介绍摩亨佐·达罗城遗址来了解印度河的城市文明。


摩亨佐·达罗城占地266公顷,城的西部是建在砖台砌高台上的卫城,东部是居民住宅区和商业中心所在地,两部分有一道宽厚砖墙围护,使其形成一体。卫城有高厚的城墙和塔楼,卫城内有一系列建筑物:中心是一个长方形的大浴池,长12米,宽7米,深2.4米,用砖建成,涂以沥青,以防漏水。浴池附近有供水水井,并有排水沟。学者们认为,这个浴池不单纯是为了洗澡,可能也是履行某种宗教仪式的场所。浴池的西边是大谷仓,东、南、北三面是富丽堂皇的建筑物,这显然是统治者居住、办公、和集会的地方。下城显然是按规划建成的,大街笔直,有东西向,南北向,垂直相交。下城也分区,每区又有若干小巷,也是垂直相交。主要大街宽达10米,街道交叉处建筑物的墙角砌成圆形,以免有碍交通。街道还有不少分布均匀的柱子,专家们认为是夜间供照明的灯柱。垂直相交的街道下面,又有一整套下水网络,下水道用砖砌成,上有石板顶盖。街道两边都是建筑物墙壁,但这些建筑物的窗户不是临街而开,而是朝自家的院子开的,门基本上也是临小巷而开,很少临街而开。从下城的街、区、建筑物来看,显然是一个贫富差别较大的阶级社会。因为有的城区街道整齐,建筑物是豪华式的楼层建筑,并自备水井和浴室,浴室的地面呈坡度,并有下水管道直接通向室外的街道下水管道,有的建筑物还有垂直的陶管,说明楼房的主人把浴室设计在楼上了。有的城区则是另一番景象,街道狭窄,茅屋土舍,街道无下水道,室内无浴室,这些城区显然是贫民区,想必是热天臭气熏天,雨天道路泥泞。

印度河文明的建筑物与同时期埃及和苏美尔的建筑物相比,有其明显的独特风格。从建筑材料来看,埃及是巨石建筑,苏美尔是用太阳晒干的砖,印度河文明的则是窑内烧的砖,且尺寸标准;从建筑风格来看,他们比埃及和苏美尔似乎更注重实用和实惠。在艺术方面,基本上无壁画和浮雕之类的东西。但有单独性的青铜和石制雕刻品,其特产印章上有不少动物图案,如牛、独角兽等可谓栩栩如生。石雕的人像虽庄严呆板,但发须整洁,一付贵族气派。青铜雕的舞蹈少女,佩带着手镯和臂镯,梳着披肩发,且身材苗条健美。

文明的毁灭 印度河文明的出土文物无不使人感到惊奇。这些辉煌灿烂的文明是谁创造的呢?由于印章上的文字至今没有释读通,所以,专家们提出各种不同的假说:有的认为,这个文明是从苏美尔输入的;有的认为是达罗毗荼人创造的;有的说是混血种人创造的。至于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生活,仅靠考古学也无法了解。总之,这个文明后来又突然消失了,毁灭的原因是什么?学者们同样有争论,一说是外族入侵;一说是人民起义。因为下城区一个房子里有13个成年男女和儿童的骨骼杂乱地躺着,其中一个人的头盖骨上有146毫米的伤痕,还有一个象牙雕刻匠一家人的尸体,其中5个是儿童。但问题是这些尸体中有些人还带着手镯、戒指和串珠等,打劫和起义一般是不会留下宝物的。于是,又有的学者认为是地震等自然灾害,并且说这个地震是公元前1700年左右发生的,地震后又接着引起水灾。总之,众说纷纭。

需要说明的是,印度河文明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当中心地区的文明毁灭后,有的地区还在持续发展。据考古所知,直到公元前1000年左右,还保存有发达的印度河文化。如一个名叫罗塔尔的地区,城市建设就有很好的规划,大街两侧的房屋栉次鳞比,地面和地下均有完备的排水设备。这里还发现约200个印章,还有一个造船台。这显然是印度河文明的余辉,或者说是一些幸免遇难者。不过,大概是雅利安人太落后,难以继承这些先进文化。原有的居民又处在被雅利安人驱赶或杀戮的状态下,所以,印度河文明连同它的印章文字就被后来人彻底遗忘了。

三、古印度的社会经济与社会性质


社会经济 雅利安人是于公元前1500年左右进入次大陆的,由于他们还处在野蛮状态,所以在早期吠陀时代,尽管这些入侵者自称为“雅利安”,意即高贵的人,而当地人被他们蔑视地说成是一种黑皮肤、低鼻子、说邪恶语言的“达萨”或“达休”(男女敌人),但他们的社会经济是十分落后的。这些长于砍杀的游牧人,最初仍以畜牧业为主,他们驯养的动物有牛、羊、马、骆驼和象等,并把牛粪作成饼状充当燃料。后来,他们逐渐以农为主,懂得用两头牛牵引一张犁来耕地,用镰刀收割庄稼,但仍不忘把一部分田地或草地留下来作为牧养性畜的地方。他们也会制作战车、运物车、船、犁及各种家庭用具。金属匠制作各种铜和青铜的工具和器物,也制作各种金银装饰品。铁器也开始出现。不过,从农业和手工业的情况来看,极有可能是从印度河文明的余辉那里学来的,因为这是生活必需品范围,不像印章上的文字,对野蛮人来说用不用关系不大。



在后期吠陀时代,由于铁器有了一定的推广,这为开发恒河中下游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此时,农业上已用重犁耕地。据文献记载,有时竟用24头牛来牵引卧式重犁,为得是深耕。田地里有畦沟,动物肥施用已受重视,并有了一些灌溉系统。畜牧业在经济生活中仍占有一定地位,这是野蛮人的遗风。手工业较前有一定的发展,文献提到的职业比较多,如木匠、铁匠、金匠、珠宝匠、弓弦匠、织席匠、陶匠等,甚至还有制饮料的人、剃头匠、送信人、摆渡人、鼓手等。这表明,劳动分工朝着多样化方向发展。商品交换还处在物物交易阶段,不过,也出现了放贷牟利之人。

列国时代的社会经济有重大变化。首先的铁器使用普遍。农业方面生产水平和产量有较大的提高,水稻的种植相当普及。畜牧业仍然比较重视,各村有公用的牧场。手工业分工更加专门化,文献提到有18种手工业匠人,重要的手工业行业还组织有行会,行会的头人通常都是能接近国王的有势力的人物。列国时代最大的变化是商业特别活跃。当时有八大城市,商业在各城市的市场进行,城市之间有商路连接。商人还组成商会,目的是控制价格,谋求厚利。物物交换已被淘汰,交换媒介是银和铜铸成的货币。受人遣责的高利贷和正常的借贷都有。对外贸易也很活跃,同斯里兰卡、缅甸、西亚都有商业往来,商人通常结成商队,由保镖护送,商队的规模也比较大,这表明已有合伙经营性质。但商队的人数文献记载通常不够严肃,如《杂阿含经》中记载居萨罗国有500辆商人货车遇500群贼而免于劫掠的故事。《增一阿含经》中提到500商人入海采宝在岛上被害。此外,文献还提到波罗尼斯城有50豪族,迦毗罗卫国有500叛奴等。显然,这些数字只能供参考。古印度人有一个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口述为凭证,书写的则无效。


孔雀帝国时代,是社会经济繁盛时代。在农业方面,水利灌溉事业较前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尤其是工商业有显著的发展。当时的首都华氏城是帝国工商业的中心,城内设有专门管理工商业具体业务的职能部门。城市的手工业者一般都住在城内的各个街坊,组成同行业公会。国内外贸易都很活跃,通常的贸易商品是王公贵族所需要的贵重纺织品、宝石、装饰品和香料等,矿产品、盐和酒之类的民需品由国王专利。此时,内陆贸易有一条从西北边境通过首都华氏城直达东方的皇路,构成内陆贸易大干线。海外贸易与斯里兰卡、缅甸、西亚、埃及和中国都有贸易往来。有的研究者认为,此时中国的丝织品已输往印度。不过,当时的商业贸易主要是为上层服务的,这歙使城市经济与农村很少发生联系,从而使农村长期处在带有农村公社残余的自然经济状态。

到贵霜帝国时代,由于该帝国包括了许多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民族和地区,所以帝国的建立为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与发展提供了条件。帝国又处在横贯中亚的“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这显然有助于帝国海内外贸易的发展。在迦腻色迦时,帝国西与罗马和安息,东与中国东汉帝国都有频繁的贸易往来。印度的珠宝、香料、象牙,埃及和西亚的玻璃,以及中国的丝绸、漆器等,在东西方贸易中都得经过帝国领地,这使贵霜统治阶级和商人大获其益。贵霜制造的金、银、铜币在各地的发现,表明当时帝国的商业贸易是很活跃的。

政治制度 也是由贵族政治到中央集权制,由列国并举时的多样性到统一帝国出现后的单一性。


在早期吠陀时代,因雅利安人还处在野蛮时代,所以还存在着原始社会所特有的氏族部落组织和军事民主制机构。雅利安人的军事首领称“罗舍”,贵族会议称“萨巴”,民众会议称“萨米提”。


到后期吠陀时代,民选的罗舍已发展为世袭的君主。文献中提到有“十世相承”的王国,不过,这些小君主虽能世袭,但也有被罢免、重选,甚至放逐的情况,这说明君主的地位还不巩固。萨巴和萨米提两种会议仍存在,这是对王权的限制,也标明此时的政治制度还处在贵族政治阶段。

列国时代的政治制度呈多样化。16个大国中只有两个是共和国,其余已发展为君主国。16大国以外的小国,则多为小共和国,同时,这些小国的政治机构也形式多样,不完全相同。16大国中,摩揭陀最为强大。文献夸大说,该国统辖有8万个村镇,每个村镇都设有村长和村长领导下的村议会。此时,王权加强,但有五个国王都是靠杀父即位上台的。国王之下,有大批官吏分管行政、司法和军事,还有由村长组成的大议会。摩揭陀国还不断向外扩张,到难陀王朝时,文献记载说有2万骑兵、20万步兵、2千战车、3千战象(还有一说是8万骑兵、8千战车、6千战象、20万步兵),难陀王朝不仅统一了恒河流域,同时也初具帝国规模,不过,这个进程被亚历山大的东侵给打断了。




[ 本帖最后由 godbin 于 2007-4-6 13:21 编辑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