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姆的走婚依据     也许很多人不理解走婚,其实它不是一件儿戏的事儿。


在泸沽湖摩梭人中,结婚后两夫妻同住一屋檐下的,是数得出的少,连村长也奉行走婚,在月黑风高的晚上,村里只剩几声狗吠的时候,才从妈妈的家中走出来,去找固定的“阿夏”(情人),他们生下的孩子,都放在阿夏的家,在妈妈作主的家庭,舅舅代替了爸爸的地位,如果哪家孩子闯了祸,别人会说:“你家舅舅怎么教你的!”
    当了爸的男人完全不需要养育自己的孩子,却要管好同住一起的姐姐和妹妹的孩子。他的孩子在别人家里,别人的孩子也在他家里。对一个摩梭男人而言,当舅舅的角色,远比当父亲的角色重要。     摩梭人在十二三岁就举行一生中最大的节日——成丁礼,行过成丁礼以后,无论男孩女孩都可以自由恋爱与走婚,所以走婚对成年人的杨二车娜姆来说,是天然的事儿。     那个阳光一点不比梵高的阿尔小镇逊色的地方,那个向日葵与土豆都长得又大又圆的地方,孕育了野性的杨二车娜姆,那一湖浓蓝的水,高原清朗透明的天空,赋予了她率直、奔放的性格。     发生在杨二车娜姆身上的事情,总让主流社会觉得怪怪的,有悖常规。但很另类又说不上,她做起事情来还是挺实在、挺现代的嘛。     到底那些充满传奇色彩的故事都凑巧发生在她身上,还是她的性格注定了一生都要制造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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