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什么人用什么着。对付这样的小B,闹一次拉出去揍一次,往死里踹。看谁敢闹。
别看老人家在这里这么向着学生说话,那两个小B肯定下边边看电视边骂傻逼
一句话,不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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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7 五湖散人 的帖子

这似乎是对现实过于理想化,甚至我觉得有点天真的解释了。

我们之所以在这个帖子讨论开了,因该首先是针对的这个帖子里出现的"媒体"。
而我的批评面,我想还不至于涵盖了所有体制外的传媒吧?如果你要真是认为我
是这么做了,那应该是你误解了。

ouou那样的网站,和青娱乐什么的,好像是叫那个名字吧,都属于新兴的web2.0视频网站。
建这种网站不是为了什么公益,为的就是赚钱。公益可共养不起他们公司的人吃马喂以及老板们
的发财预期。

我还记得青娱乐搞出了一个更荒唐可笑的雅阁女事件,靠引发网络口水赚点击。
与其欣赏"为社会公益打破旧新闻体制挺身而出的新媒体",
倒不如琢磨琢磨他们是怎么利用机会赚钱炒作的。后者才是实际上国内真正的唯一的主题。

ouou,还有什么自发网友,他们事先就根本没一个客观采访的态度,也没抱着进一步
了解事实真想,更进一步像大众曝光的目的。他们就是是作为正义使者的身份
去执行他们的判决去了。这一点从他们自己拍的录像就可以看的明明白白的。

就算退几步讲,此媒体还有冲到前线的义勇军小将们有扮演道德警察去主持公道的资格,
但是起码得搞清事实到底是怎么样吧?总不能靠一个甚至与网民的判断有相当出入的
视频,就可以对所有人和事件缺席审判吧?

难道那个摇晃不清的短暂视频就说明一切,而当事老师,学校等等一切明白的声明
就完全无效?

为什么阴谋论思维这么根深蒂固呢?

此外
堵在人家校门口,骚扰学生,强行索取信息,居然还栏着校车,几个人围着那个老师,
强制加诱导,就希望老头按他们的稿子说话。可问题是人家老头就不上套。
这真是抽了那些妄图煽风点火的人的一个耳光。不过可笑的是马上就有人编造老头是
生活所迫,承受了压力,不得不这么说。

这个所谓"媒体"的表演,我想绝不仅仅是让我一个人感到反感,从那个煽风点火的基地上
就能看到不少反对意见。他们这么做,对社会又有多大的价值。注意,媒体可不光他们
一家,没他们在这里挑拨离间,人们一样可以通过其他媒体的报道了解事实真相。
理智的报道还是有的。

所以我说,他们从目的上就可疑,从行为上就拙劣,从结果上就不良。
你讲了许多抽象的东西,那你能推翻我对他这个媒体的论断么?
我想你也没必要和不会推翻。这点上大概不会有分歧吧。


"暴民的新闻自由"

暴民的民主,是我从你这里学的。暴民的新闻自由,我送还给你

[ 本帖最后由 小看看 于 2007-5-30 01: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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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olane 于 2007-5-30 00:07 发表



这句话说的很切中要点

我也同意散人的观点。
另外,我觉得这些学生是要受到一些教训,但是在网上公布人家的电话等隐私就太过了。一个16岁的孩子,还没有完全定性,这样的错误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前提是必须向老师道歉,然后能够从这次的事件中吸取教训,明白如何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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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如果让隐私成为一切沉默的遮羞布,那就是矫枉过正了。



这句话说的很切中要点
団員~~万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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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上学认识的混混也不少,不过也没一个这样的,最多就是上课睡觉,老师吵的时候直接走人。
这小子就欠收拾,现在网上声讨他们的人多了去了,老师,混混,学生都看不下去,你牛逼找同龄人去啊,欺负一个快70的老人家有个屁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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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太精彩了
一个是我的网络偶像 ,一个是我的网络美女哥儿们
出于纯粹私人感情,我两个都支持 ,继续继续
凡是真精gg的帖子一定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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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很多事情要经过分析和界定才能比较明确尺度和界限。
正如你说的那些搜索和公布私人电话地址并且进行人身威胁的行为,这些不但是涉及隐私的,更有侵害人身安全的可能,这些行为被定义为暴民而且加以批评,我认为是适当的。
但是那些新兴的“媒体人”针对这个教育机构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进行调查和曝光,我认为基本上这是社会公共利益层次上的行为,并不直接介入隐私,所以其本身是正当的,在这个事件中老师和学生之所以能够激发新闻兴奋,那是因为他们的社会角色性质所造成的,并不是他们之间的私人恩怨的缘故,所以即使他们由于各种原因不愿意表态,但是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就此用有维护自身“隐私”的权利,这其中还是有根本的区别的。
所以说如果让隐私成为一切沉默的遮羞布,那就是矫枉过正了。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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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 五湖散人 的帖子

某些人的行为有违反中国法律的可能,这个看来你也同意,我就不说了。
你觉得有这件事意思的原因,我也理解了。

知情权到底有没有范围和限度,隐私的界限又在哪,抽象的概念最后还得落到具体事务上吧。
我不是为了给新闻管制摇旗呐喊,我反对的是举着知情权的旗号侵犯个人隐私。
这个不光是国内的问题,在哪都一样。此事件中某些人的某些行为在中国犯法,在德国也一样犯法。
你过去讲过暴民的民主,那么我这里讲暴民的新闻自由,呵呵,合适么?

我否定只是过界的行为。我对这个事件当然有我的主观判断,之所以说主观,因为我毕竟
不是当事人不完全掌握事实真想,就算是当事人,绝对也会有主观的情绪。
但主观也好,武断也好,有激烈情绪也好,批判也好,没有理性也好,这应该并不直接等于暴民。
如果一个人无知主观并且愤怒,但是他既没公布别人私人电话,也没指名道姓,也没ps人家的照片,
能说他是暴民么?

我个人理解网络暴民之所以得到此称号,是因为他们利用网络起哄,过界伤人的这个事实。
关键在于过界。暴民思维的核心应该是所谓自以为的道德至上,或者任何一种什么东西是至上的,以至于
由此可以尽情伤害和触犯他人而不用有任何底线。

你说呢

[ 本帖最后由 小看看 于 2007-5-29 14: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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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啥说的,往死里打,这样的孩子。。。
没有尊师重道的意识
中国的优良传统在年轻人里面越来越匮乏了。。。
等着呢,我快回去了
回去抽他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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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

这仅仅是个类比而已,他当然是有说话的权利的。
不过 " 采访权 "  这种词也亏得他想得出来。
干脆把其他人的嘴都堵起来,认他一个人在这里鼓噪算了。
德国这个国家,干什么专业的工作都需要个Ausbildung / Zeugnis,唯独干记者什么都不需要。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老百姓知情权的重要性,它的重要性远远高于某些人所谓的隐私权。

题外话 : 而且比较搞笑的是,他在这里强调什么尊重这个尊重那个的,而他在冷言冷语攻击别人以显示自己的 " 与众不同 " 的时候可曾想到过尊重别人.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7-5-29 11:36 发表
说话权当然是有的。
大红灯笼高高挂,威风锣鼓震天下,龙腾虎跃狮子吼,姹紫嫣红大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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