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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8-5-23 18: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chaefer 于 2008-5-22 15:34 发表
你确实有权利来骂人或者幸灾乐祸,但是你不能在公共场合乱骂,你也可以在公共场合骂某一个人,如果你有足够证据的话,否则就是诽谤罪。但是任何情况下,你都不能在公共场合骂一个群体,否则就可以构成歧视罪。即 ...
河南人还被骂得少了?难道河南人就真比其它地方的人下贱,就该被骂?为什么没人因此被抓?你如果说河南确实有很多反例,骂河南人不算诽谤,不算歧视,那四川这次不也出现很多倒卖救灾物资,偷抢他人财物等等恶心事情吗?
那个女孩的做法是不对,但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道德修养低下的人,说白了,就是一个父母社会没教育好的小孩子。对这样的人,够得上刑法吗?诽谤,诬蔑,歧视等罪行,是要看后果来量刑的,没造成恶劣后果的,就不是犯罪。因此,这类罪基本上只适用于名人政客,普通人在公共场合骂一个群体,并不犯罪。
那么,这个小女孩的言论能得到任何地球人的赞同拥护吗?如果没有,那就造成不了任何恶劣后果。李洪志当年如果没能鼓动任何一个信徒,那他充其量也就是个穷疯了而且失败的骗子,是人们的笑谈,那样的话,各位网友认为他还应该被全国人民喊打喊杀吗?
对这个小女孩,我乐意见到人们无视她,辱骂她,笑话她,鄙视她,从良知和道德的角度审判她。但是,把她扔到监狱去,那就是从天平的一端走到了另一端。
我真心希望公安局只是找她了解情况,或者出于保护她人身安全的目的限制其自由。
因为思想道德修养低下而获罪,这也是目前的中国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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