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费雪儿 于 2011-12-14 19:43 编辑
打人不提倡,都是读书人,一出手就矮三分;发照片一样是违法行为,侵犯别人肖像权。八了这么多页都是向着楼 ...
重楼 发表于 2011-12-14 18:08



    在德国盗窃 超过50欧的是有底案的啊。当然要给这样的人一点教训了。你说的那么轻巧,在德国一个Cent也是钱。我真的要把中文版的刑罚条列那天找人帮我分割一下贴上来了,因为是PDF文件,我弄不来压缩,文件又太大,传不上来。

TOP

打人不提倡,都是读书人,一出手就矮三分;发照片一样是违法行为,侵犯别人肖像权。八了这么多页都是向着楼主说的。
这种极品固然可恨,也很不靠谱。可是凡事有两面,各位不放冷静思考下,到底谁更不靠谱:一个总是偷别人的人,还是一个总被别人偷的人?《水浒传》里武松说过,篱牢犬不入。我当然不是说楼主人品不好,只是借用字面意思来告诫各位,防范严点,别给小偷留机会。吃一堑长一智。
毕竟对你来说,学业最重要,不要让这些杂事分散了精力。不要过度去纠缠这些琐事。即使立了案答应了官司又怎样,获赔一个电饭锅?
有些说告给那个极品来点案底,以后找工作不好找。只有他触犯了刑法才会对他今后的前程有影响。一个电饭锅连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都不适用,跟别说留案底了。
最后说一句,快过年了,拉倒吧。。。

TOP

楼主的同学可能有心理问题,如果这些偷窃行为主要针对楼主,那他的心理问题就更严重。建议懂心理学的同学帮忙分析。找到办法,挽救一个人。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TOP

法律约束的只能是好人。。。坏人是不受法律约束的。
Gudi 发表于 2011-12-14 12:04



    我現在住的這個地方,有一個鄰居,她的兒子一看會是那種小混混的樣子,不過人還不錯,上次看我拿大包小包的東西回家,就忙著幫我開門,這樣就熟悉了,後來因為我的其他事情,我有天在回家的路上打完電話后邊走邊哭,讓他給看到了,他問我怎麼了?我就跟他說了事情的經過,他說別怕,讓我找人去把那個欺負的人打個半死,我嚇了一跳,說這不是犯法嗎?他說,他曾經把一個俄羅斯人打得差點死掉了,然後警察都介入了,他想他是逃不過那一關了,沒想到他的律師很厲害,硬是在他上庭之前,把那個俄羅斯的起訴給搞定了,讓那個俄羅斯人撤訴了,他說他的律師連法庭都沒有讓他上,律師一個人去的。不過他現在長大了,改了很多混混的脾氣也不去做混混的事情了,是他自己說的。

TOP

打人是犯法的啊。有時候與到極品沒辦法,連殺人的心的有,如果可以的話。

所以上次我看到一個 ...
费雪儿 发表于 2011-12-14 11:45



    法律约束的只能是好人。。。坏人是不受法律约束的。

TOP

为了30几欧元的电饭锅 打官司 伤不起啊。。。。律师听到了 都要笑死了。。

TOP

楼主可以把那个极品的照片发上来,让其他同胞以后看到那家伙离得远远的

TOP

直接找个人,狠狠凑他一顿
糖果小妞 发表于 2011-12-14 11:36



    打人是犯法的啊。有時候與到極品沒辦法,連殺人的心的有,如果可以的話。

所以上次我看到一個中國的顧人殺人的報導,心里還想在中國就是好,殺人比殺魚還簡單。在這里法律只能針對君子,不針對極品啊。

TOP

不管怎样。这是上天给楼主为民除害的机会。清除民族败类人人有责,楼主要抱着一种同归于尽你死我活的精神去 ...
prinzjuan 发表于 2011-12-14 09:08



    極品都是好人慣出來的,這話沒有錯啊。有時候會心軟,會同情,會可憐,會不鐵石心腸的去做一件事到底,結果讓自己很悲劇的。

TOP

找人打他一顿!
prinzjuan 发表于 2011-12-14 09:03



    這個是犯法的啊。不能因為這麼一個極品,讓自己也跟著犯法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