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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发表于 2007-5-11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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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ipbroker 于 2007-5-11 19:30 发表
我当初和一个我追了很久的女孩子,好不容易能在一起,就因为一件小事情分手了,就是因为走地下通道,有个乞丐要钱,我给了,她一下子把人家要饭的碗踢了。我当时就说,你要不马上给人家捡回来,要不你就给我走。 ...
呵呵,我能体会那个女孩当时的心情。对于路边的乞丐,我也不会给钱,因为大多数都是骗人的,在国内被骗得太多了。甚至有的人觉得你们像是情侣,知道你们都在树立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形象,故意骗钱财。不过如果是卖艺的乞丐,我觉得不错的,会给些钱。还有对于身边的人,我知道ta确实需要帮助的,会尽我所能去帮。
[ 本帖最后由 hettyw 于 2007-5-11 19:5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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