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十三天(5)

  不久后,“新艺城”公关W小姐来电了,焦急地问起:“那个小鬼不见了,他有找你吗?”

  “有啊。他叫我带他去买表,跟看电影。”我很老实,但也只是透露了一点讯息,就没再说下去了。

  “哦!”她的声音有点不悦,“咔嗒”一声就把电话挂上。

  第八天

  他打电话给我说:“晚上收工后,W小姐要带我去LOUNGE BAR,还约了一个叫徐××的,你也来好不好?”

  在以前,“新艺城”公关W小姐到哪里都会硬拉着我,她这回突然不找我,再加上昨天她在电话中表现的态度,我心里也有数;一开始是她介绍我和刘德华认识做朋友的,怎么现在他们一块出去玩反而刻意避开我呢?我并不介意当时她找其他女星同行,只是对于W小姐刻意冷淡的做法,也激发了我的扭脾气。

  我说:“我不去了,因为主人没有邀请我,不好意思。”

  到了很晚的时候,他又打电话给我,叫我一起去玩。他好声好气地说:“你来一下吧!”我不喜欢被人勉强,仍然坚持说:“太晚了,我不去!”

  不多久,W小姐打电话给我:“唉,你来吧。”我没接话。对方叹了口气:“我看这小鬼坐立难安,神魂颠倒的。大小姐,我拜托你,还是来一下吧!”虽然是拜托,但是她的语气听起来仍是那么地酸。

  我不想计较太多,想想自己如果再坚持下去也很尴尬,最后还是决定前往赴约,和他们坐了一会儿。

  在现场,我始终保持沉默,不讲一句话,最后他要送我回家,我还是不讲话。回到我们家,我自顾自地开门,他跟了进来,还是和他无言以对……我走到房间梳头,有好长的一段时间,我就只做我自己的事,没有和他有任何交谈。这就是我,每次受到伤害,就会退缩变成童年时的小女孩,没有表情,没有言语,冷漠是我最佳的保护色。

  他在外面客厅呆了很久,终于按捺不住,走进我房间,站在我身后,看着镜子里的我,开口说:“你怎么了?你为什么不说话?你是不是生气了?”

  我依然面无表情不说话。

  他说:“我以后再也不敢勉强你了!”

  他哄着我,而我内心已经软化,没有像之前那么生气了。

  只是,我依然沉默。

  他激动地一把搂住我,几乎掉下眼泪来,在这一刻,我的心融化了,他对我那么地在乎,那么地依恋,我又何尝不在乎他呢?我扑倒在他怀里,又一次,我们感受到彼此的心,是那么地接近。

  你见过满天繁星的夜空吗?

  你和心爱的人,一起数过星星吗?

  你和浪漫的情人男友谈过恋爱吗?

  对我来说,一生一世,一次纯纯的爱就已足够。

  我和华仔一起数过星星,那时我在台北的住家,是在新生南路上一间很有名,有着一个充满梦幻的名字:星云大厦。我住在星座最高层的十四楼。从客厅看出去,是一望无际的天幕。

  我们俩坐在落地窗前浏览天上亮晶晶的小星星;我们也彼此对着星空找寻对方的星座。光是浏览满天亮晶晶的星斗,就可以磨蹭一整个晚上。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夜色变得更加美丽,而我俩在一起时,夜晚的时光仿佛也流逝特别地快。我们曾经用心倾听彼此的心跳声,互相倾吐爱的告白,夜色让我们放开彼此的心怀,笑声永远在我们四周回荡,转去,又转来,不绝于耳。

  相恋的日子是快乐的,更是一种奢侈的甜蜜,因为生活中的一点一滴,连数个星星也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惊喜;我会指着星星说,找一颗闪亮的星星代表我,我们把所有的心事说给它听。星星,是我俩热恋时期的密友,也是一颗颗可爱的爱情电灯泡,它们知道我们俩所有爱的秘密,我们常常对着星空谈理想,谈未来,我们用盼望建立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生一大窝小孩,过着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

  在后来刘德华不在我身边的日子,我也是一个人望着星空,心里一次又一次地想着,要一起共同度过美好的快乐时光,我对着一望无垠的星空,一个人向星星许愿:希望他能听到我因思念而更加悸动的心跳声。

[ Last edited by allien on 2005-3-26 at 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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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十三天(4)

  我谈到金庸这本书的爱情观,真的是兴致高昂。他因为刚演出改编的电视剧,也将他的心得、意见,与我分享,我俩的世界不谋而合,彼此之间似乎有一条贯穿永恒的心灵走廊,让灵魂肆意地交流。

  我听他分析,越听越入神,我的眼睛越睁越大,写满了惊喜。我眼神中散发出兴高采烈的神采,似乎感染了他,也越说越起劲。然后我谈到了张爱玲小说,他也马上回应我的话题  
。我发表了对《倾城之恋》小说中的爱情观。我告诉他,我不喜欢小说中的男女主角范柳原与白流苏扭扭捏捏的爱情,因为那不是我欣赏的爱情态度,但是对于书中的一幕景色,我却印象深刻,透过张爱玲细致的笔调,我喜欢上那有着颓废怀旧复古景观的赤柱酒店,这个小说中的场景,让我对这样幽幽的情境,流露出强烈的倾慕之情。

  我在陈述我对张爱玲书中的爱情观时,他多数只是倾听我的想法。

  但我提到赤柱时,他马上告诉我说:“赤柱那家酒店还存在。”

  我眼神中露出无限的憧憬。刘德华看我开心,比我还更开心,立刻热烈地承诺我,有一天要带我去赤柱看那间酒店。

  “真的吗?”我充满期待地问。

  “真的!”他肯定地说。

  “我们一言为定。”我俩勾着手指头,开始幻想着有一天他带我去圆梦。

  我们谈着,笑着,从黑夜一直聊到天明,我们的笑声溢满幸福的小屋,余音在室内穿梭,欢乐的气氛感染着屋子每一个角落,连四周的空气也感染了我们的快乐。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和我越坐越近,突然,几乎是在同一秒,我们两人同时都转向彼此,想要告诉对方一些事,只是,话还未说出口,两个人的嘴唇却轻轻碰到了,像是触电一般,这世界仿佛静止了。

  我的心跳得好快,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越来越浓烈,我们四片唇瓣热烈地探索彼此,热情的拥吻令两人更想要拥有对方;我们从沙发拥吻到地上,虽然我是那么地羞涩而紧张,我的身体却是如此喜欢被他拥抱的感觉,因为,他是我所爱的人,我们俩的灵魂和身体都已如此紧密地靠近。

  倏然间,他用一种很奇特的眼神凝视着我。

  那是我从来没有体验过的眼神,如同两道压抑的火焰,似乎在看着我露在衣服外面的脖子和胸口,我觉得那仿佛是一股燃烧的欲念,一股害怕自己无法控制的欲念。

  他再次紧紧拥吻着我,他有力的手臂把我越搂越紧,几乎已经让我无法呼吸,他的双手带给我的是一种激情的痛楚,我并不害怕,只是感受到他充分想要拥有我的那股爱与渴望。

  他的拥吻顺势将我带向我的卧房,房间里一片黑暗,穿过门口的竹帘,我发现我们两人已经倒在床上了。这时我紧张到无法呼吸,连眼睛都不好意思睁开,只是感觉在黑暗中我的衣服正温柔地被褪去。

  我在一个男人面前赤裸着身体,我下意识害羞地将棉被盖在身上,却在黑暗中感觉到他温热的肌肤正贴近我,我那时也许在害怕,但一点也比不上想要对他奉献的那种爱和决心,他是那么地莽撞,占有了我的身体。

  激情过后,我们两人在这间充满琼瑶式梦幻的小屋中沉沉睡去,他趴在我的身上睡着,像是个稚气的小男孩,我的腿被他的身体压得有点酸,我偷偷地想移开,他在睡梦中还依恋地将我拉着不放,我心中升起一股甜蜜的暖意,那应该就是真正的爱情吧!

  第六天

  他开工,我们没空见面。可是仅有几小时的空当,他还是赶紧跑来看看我。看他匆匆忙忙的样子,我在欣喜之余,也有一点心疼。可是他接下来告诉我的话,却更令我动容:“我有跟在香港的好朋友通电话,我告诉他我现在有一个女朋友了。”

  他说这句话时满脸的真诚与兴奋,带给我另一种亲密的感动。

  第七天

  如同几天前一般,他来到我家,相处片刻后,又忙着去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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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十三天(3)

  最令人感动的,是他常常跑到我家楼下,打电话上来,告诉我他人已在楼下,丢给我一个大大惊喜。不知不觉,他已经成为我生活上一个重要的寄托。

  第四天

  这一天送我回家的路上,他问我:“明天你要做什么?”

  “我一早就要起来拍‘声宝录放影机的广告’。”

  他说:“我明天正好也是早班,那我明天收工后来找你。”

  第二天的早班令我们不得不减少相处的时间,忽然觉得好舍不得。

  第五天

  我刚收工回家,妆还未卸,整个人还累得摊在沙发上,他的电话就来了。

  他兴奋地说:“你在家啊!我收工了,我来找你。”

  他来到我家时,我刚好煮了一锅红豆汤,心想招呼客人嘛,顺口问他:“你要不要吃?”他很快地喝完一碗,一碗又一碗,我越盛汤就越有成就感,不知不觉原本一锅红豆汤已见到锅底,天哪!没想到他胃口那么好!我吃惊地看着锅底愣在那里发呆。

  接着,我们俩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开始谈天说地,聊着我们共同的兴趣、喜欢的小说,还有对人生的看法。刘德华聪慧细心,我谈任何话题,他都有令我感动的回应,我们越谈越开心,越谈越感到彼此心灵的接近。

  我喜欢夜空的宁静。在浪漫的夜色中,我常常觉得自己是属于浩瀚星座中的一颗小星星,一闪一闪的对着爱我的人,在述说着心底最深沉的心事。我们海阔天空地谈天说地,心胸坦然地面对彼此,是最深处灵魂的交流。

  通常是他先打开话匣子,当时生涩的他,不知怎么开启第一个问题,他想到了运动的话题切入。他问我:“你喜不喜欢打篮球,喜不喜欢运动?”(后来我才知道他的第一位女友是打篮球校队的。)

  我回答他:“不喜欢!不过,我喜欢游泳,喜欢看书、看小说。”

  很巧,游泳和看小说也是他的爱好。

  然后,我们互动的话题又从两人都喜欢看的小说开始谈起。我从小就是金庸小说迷。我聊到金庸,他也爱谈金庸;我谈张爱玲的小说,他也告诉我对张爱玲的看法。谈到了张爱玲,我表示了自己对爱情的看法,那就是敢爱、敢恨,就像我永远喜欢的黑、白色系,我认为爱情的表现应是果敢、有主见,于是我侃侃而谈,想要对照两位不同作家对爱情的诠释。

  我先聊到金庸。我说:“我喜欢金庸小说的《神雕侠侣》。”

  他兴奋地接口说:“我在香港刚刚演完《神雕侠侣》这部剧集。”

  我很惊讶:“真的?你演谁?”讲到我最爱的小说,让我更加聚精会神。

  “我演的是杨过。”

  “啊——!”短暂的错愕,我一下子不知怎么接口。

  我因为非常投入地在谈金庸,所以完全没留意原来这是刘德华自己演的角色。尤其是谈到《神雕侠侣》这本小说的爱情,我认为这是金庸的爱情小说中写的最美的。我迷恋《神雕侠侣》中杨过这个人物;甚至对小龙女更为着迷。只是一时没想到刘德华会饰演这个我最欣赏的角色,不过,意外好像大过于惊喜,我眼前这位爱我的男生居然饰演杨过?其实对我来说,倒也不这么的重要,不管他演任何人,他在我心目中还是一样的刘德华。

  我告诉他,杨过和小龙女的爱情,一直是我心中崇拜向往的爱情故事。

  小龙女从小在与世隔绝古墓长大,完全不懂社会礼教,所以她的个性离经叛道,不通人情世故。不管世俗反对的她,爱上贫困出身的徒弟杨过,后来小龙女因杨过而中了情花毒,被打入爱情谷,杨过以为小龙女死了,他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功成名就成为一代大侠;而十年后两人在谷底重逢,杨过已满头白发,带着依然对爱情痴心纯真专一的小龙女,一起重返人间,两人的爱情摆脱不了世俗的干扰,却无怨无悔地坚持。这样的爱情,深深撼动着我内心某些相似的情愫,而我又何尝知道,这般的情结竟会成为日后左右我爱情之路的主要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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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十三天(2)

  想不到,刘德华却突然开了口对着我说:“我有样东西给你。”

  刘德华不让我坐小开的车,他拿着我的毛衣,要我跟他下车。

  我本能地下了车,他却说:“我送你回家。”

  望着他手中的毛衣,我傻傻地跟他下了车。

  当时我的家在新生南路,离敦化南路的碧富邑有好一段距离,我只是闷着头,一直快步走,一路上他头低低地跟着我,也不讲话。他当时有点胖,走到后来居然脚步沉重,在宁静的夜里,我听到好重、好重的喘息声。不知怎么的,我心里觉得好好笑,只是没敢表现出来。

  他对那位小开在沿路上不断炫耀自家财富的态度耿耿于怀,他不知怎样表达自己的感受,只是简短地说:“其实我将来不会比小开差。”

  这真的是一句令我印象深刻的话。

  终于,我们走到了我家的门口,也让他轻易地知道了我家的地址。

  第二天

  我们的爱情故事,真正开始于一只手表。

  第二天下午他的电话来了:“你今天有没有空,我忘了带表,我想买一只便宜可以知道时间的表。”

  对于他的来电,我有一种亲切的感觉,从来没有一个男生让我有一股信任,却还期待他所带给我的惊喜。

  我刚好没事,轻松地回答他:“好啊!我知道西门町万年大楼应该有这种简单的电子表。”

  在电话中,他继续问:“晚上有事吗?”

  “没事。”我说。

  “你喜欢吃什么?”他问。

  “我喜欢吃清淡一点的!我刚好知道有一家很好吃的日本料理,我请你去吃。”这时我想要把好的东西和他分享,尽地主之谊。

  他立刻接口说:“那我等一下到你家楼下来接你。”

  我很惊讶:“你知道路吗?”

  他说:“我有地址,计程车可以带我来。”

  挂上电话,我哑然失笑,对呀,他昨天晚上是送我到家门口的啊!

  不久后,我们两人现身西门町。

  我们话说得不多,吃完饭买单,他快如闪电地抢付了账;去到万年大楼,我挑了一只表,送给了他。

  两人散步在西门町的街道上,他忽然问我:“你想看电影吗?”

  这是一个不错的建议,我马上回答:“好啊!正好有一部日本观摩片叫《细雪》,我很想去看,应该很棒。”

  西门町的人还真不少,在拥挤的路上,我却发现有人轻轻碰触我的手,一次又一次,我几乎可以确定就是他,只是我几度回头望他,他却表现出一本正经,没事人似的。

  我感到害怕,想看看那只怪手的主人到底是谁,他却是一脸很无辜的表情。我真的被他打败了,他那么的调皮,却还“演”得这么像,真是个很特别的男生。

  (事后他向我解释,是他怕贸然地牵我的手,会被我拒绝,令我又好气又好笑。)

  影片开始了,我们两人欣赏着《细雪》这部电影对于男女感情的细腻描述,在黑暗中,却也感应到彼此的情愫正在默默地交流。

  散场时,灯光一亮,我俩才一站起来,就撞见提拔我进电影圈的平鑫涛、琼瑶夫妇,他们两人对我报以和蔼的笑容,其实和朋友出来看电影本来就没什么,但不知怎么的,我当时却紧张慌乱的不知如何是好。

  第三天

  他又打电话跟我说:“我想买一点乳液,我没带乳液来。”

  我说:“不用买了,我家好多瓶,你拿一瓶去用好了。”

  他又再次来到我家。拿着乳液,还待在我家里,没有准备离开的意思。

  我当时呆呆的,觉得两个人伫在原地怪怪的,又想要跟他多相处一下,便自作聪明地提议说:“我要去买面包,我送你下去。”

  他有点腼腆,不得不跟我下楼。

  以后的日子,不管他开不开工,他总会找个小借口,到我家里来一下,他前前后后来我家拿了好几次乳液,还有面速力达母等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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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十三天(1)

    和刘德华的认识,是一个偶然。只是这样一个偶然,在我的记忆里,却依然那么清晰。

  那时是一九八三年的秋天,台北新艺城分公司的公关W小姐,看公司还没有开新片给我拍,怕我闷,邀我出去玩。她说:“有一位小朋友从香港来,叫做刘德华,他在台湾没有朋友,反正你以后也会去香港拍戏,干脆明天大家一起出来玩,认识新朋友也好。”

  她口中的这位小朋友这次是因为客串张彻导演的《上海滩十三太保》,从香港来台湾拍戏。那时他在香港演出的电视剧录影带,已经在台湾受到相当的欢迎,只不过大多数的人对于他的印象还不深刻。

  我不喜欢应酬,借口说有其他的事情,婉拒了她的好意。不过她依然很认真地说:“明天是我的生日,你不来我会很失望喔!而且我还有邀请田×,晚上一起吃饭,再一块出去玩吧!”

  我犹豫了一下,答应了她。

  第一天

  第一次见到刘德华的时候,已经接近当天的傍晚时分。饭店的大厅的灯光和窗外的暮色融合在一起,有着慵懒而浪漫的氛围;“也许今天晚上会很好玩吧!”我心里忽然有这样的预感。

  这时刘德华在我面前出现了,他穿了一件蓝色的牛仔裤,搭配着白衬衫,红格子鞋;我和他之间好似有默契的搭配;我也是穿了一件牛仔裤,白衬衫,我的布鞋是黑色的,肩上却披了一件红毛衣。他看到长发披肩的我,忽然像发现新大陆似的眼睛一亮,这世界仿佛静止了,在这一刻,只有我们相对的两个人。他深邃的眼睛正一动也不动地凝视着我。

  一路上,我一直感受到他炙烈的眼神正偷偷地盯着我看,被我瞄到,他却若无其事地转过头去。当我再次瞥见了他,他又像吸铁般地盯着我,一来一往,我和他的眼神数度撞个正着,他却像做贼被人发现一样,调皮地很快转过头去。可是他一直看我的眼神,就像是要把人穿透似的。我真的从来没有被男人这样看过,只觉得他好调皮,也很有趣,对他一点也没有防备之心。

  ·有技巧地送我回家

  为了庆祝W小姐的生日,我们选在希尔顿跳舞。轻快的节奏,旋转的灯影,狂热的气氛,我真的很喜欢跳Disco,听到音乐的节拍就像个跳舞娃娃,早就迫不及待地奔进舞池,随着节拍摇摆,忘却一切烦恼。

  在慢舞的间奏时,我才挥着汗回到座位。一坐下,跳舞娃娃的发条停止了,我安静地坐在那儿不说一句话,这时的刘德华却在旁边一直细心地默默地为我加水果。

  “你很静。”他开口了。

  “嗯。”我笑了一下,一字也没多说。

  音乐的节奏流窜在我们之间的沉默中,他不放弃,主动找了一个话题:“我有些东西要买,我不认得路,不知道要怎么去!”

  “你台北的朋友可以带你去呀!如果他们真的没空,你找我,我可以带你去。”

  ·刘德华要了我的电话号码

  “可是……我不知道你的电话号码。”他的语气委婉而坚定。

  从来没有人有这种方式向我要电话,我毫无心理准备,也不知道如何拒绝,就把电话号码给了他。

  其实在我当时的感觉中,刘德华有些调皮,但是一个平实、言之有味的小男生。在当晚的舞会里,他很明显地看出其中一位受邀的小开想追求我,当时我并不清楚那位小开的目的,而聪明过人的刘德华,却不着痕迹地一直抓着我的红毛衣不放手,所以他走到哪里,我就只好跟到哪里。那晚我们真的都玩得很尽兴,散会时小开要送我们回家,刘德华还是拿着我的毛衣。

  刘德华坐前座,我坐在后车坐,一路上只见那位小开对着我,指着一间间的房子,对我说:“这是我家的房子,这也是我家的房子……”小开不停地指东指西,不知不觉车已经开到了刘德华下榻的碧富邑饭店。刘德华下车后,小开要继续送我回家,为了礼貌,我从后座下车准备坐到前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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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海,无情海(2)

  从小我就留着一头长发,每天扎着两条辫子上学。我小学就读北师附小,我一直对国文有着浓厚的兴趣,疼我的外婆又教我背了很多诗词,所以我在作文和演讲比赛的表现也很突出。

  其实,我真正的个性是很内向,也不太爱出风头。平时话不多,就喜欢看书。也许思想比较早熟,小学五六年级时,我已经对李敖的书和琼瑶的小说都看得津津有味。

  记得是高三的那一年,有个朋友想要去报考演员训练班,非要我陪着他去不可,我们报了名,结果很顺利,两人都考上了。我还记得当时的主考官是知名导演徐进良先生,受了几个月的训练后,结业时,徐导演、邵氏的方逸华小姐,还有琼瑶的电影公司都要和我签下基本演员合约,我那时还未成年,妈妈为我规划和洽谈演艺方面的发展。妈妈认为,我的个性和气质,活生生就像琼瑶笔下的人物,所以就替我决定加入琼瑶的电影公司旗下,以监护人的身份帮我签了合约。喻可欣这三个字就是琼瑶小姐帮我取的艺名,我为了感恩,一直沿用到现在。后来是因为琼瑶的公司刚拍完一部《燃烧吧!火鸟》,在部署下一部新戏时,空了蛮长的一段时间,其间香港的新艺城电影公司也表示要栽培我到香港发展,就在一九八三年,我人还在台湾等待去香港的工作签证时,新艺城台北分公司的宣传介绍了刘德华和我认识。

  爱情是女人一生的历史,

  却只是男人的人生插曲。——[法国]斯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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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海,无情海(2)

    情海,放眼望去像个无底黑洞,是那么的深不可测。

  茫茫情海,似无情海,看似平静无波,却又暗潮汹涌。

  这是我的真情告白。

  决定要写书的时候,我一直很犹豫,因为这本书还涉及另一个人,他就是刘德华。他并不是现在的天王刘德华,而是二十年前刚出道的那个二十一岁小男生。如果,用一个二十岁的少女和一个二十一岁的男孩那种纯纯的爱,来解读我和刘德华曾拥有的爱情故事,相信一切会更真切,也会有更真实的感动。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来写你们之间的“陈年往事”呢?甚至也会用世俗的眼光来质疑:“你到底为的是什么?”

  如果我说,我想找回我自己内心的宁静,你相信吗?

  如果我说,我想挥别过去,挥别如同塔里的爱情,迎向未来,你相信吗?

  如果我说,我很无奈,不想再被人戏弄,也不想再被媒体的朋友夸张渲染,我只是想表白我自己,你相信吗?

  我实在不忍自己的尊严被无情地撕裂,我只是个很平凡的小女人,初闯银色世界,从嘹亮的星空,坠入了情海,在自己的感情世界里,历经过甜美的爱,苦涩的痛,经历了烦忧、等待、失望,但我从来不后悔,我非常地清楚,为了这一段情,我付出了一切。但是,在下笔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的情绪还是起伏不定,我不想伤害任何人,但我也认为,我这二十年所承受的一切,实在有够沉重了。

  为什么这么多人不放过我呢?就因为我曾是“刘德华的朋友”吗?这段爱的故事,会是我终生的阴影吗?有时媒体为了炒作某些话题,将我说过的话移花接木,夸大渲染,配上了腥膻的标题,不择手段,只为了耸动的效应,就轻易将我的尊严践踏了。试问,媒体朋友能不能想想我的感受?这些过火的标题和评论如果莫须有地加诸自己亲人的身上,你们又作何感想呢?

  我不愿意再被欺凌和误解,我坦诚地问大家,我和刘德华的相爱有罪吗?我们分手又有罪吗?如果将我们的恋情,也看作一般少男少女一样,自自然然,也许就少很多是非。

  也许你又会问,你爱他吗?是的,我曾爱过他,我十分珍惜我的初恋,他是我第一个男人,不爱,又怎会在仅仅十三天的狂恋之后,成为一对像“小夫妻”般的恋人?也许你会问:“他爱你吗?”我可以回答:“爱。”他自己亲口对我表达过许多次的爱意,所有的照片、卡片和信件都是我们爱的见证,我们曾如此倾心于对方,这还不够吗?

  也许你会问,你恨他吗?

  我可以告诉你:“是的,我曾恨过他。”

  你如果要问:“他恨你吗?”

  我也可以告诉你:“应该也有恨。”

  对于我们之间的爱与恨,我曾下了这样的注脚:

  他恨她,因为她让他的世界不完整,不守承诺离开了他。

  她恨他,因为他让她的爱情不完整,殊不知爱情竟是她的生命,她的全世界。

  只是,句子中的他与她都历经了岁月,一切已不复当年。我觉得我现在已经无爱无恨,找回了自己心灵的宁静。

  也有人认为我写这本书是为了攀附什么,或是留住什么,那么我更可以直接告诉你:“我早已放手,又何来攀附?”

  现在的我,已经能够以洒脱的心,面对一切的风风雨雨,如果说,那段和刘德华之间的恋情,好比塔里的爱情,而我早已挥别过去,正准备迎向塔外灿烂的阳光。

  我和刘德华偶遇在星空,却坠入情海中浮沉。

  我生长在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家庭,父亲是知名报社的总编辑,母亲在国立艺专攻读影剧,当时妈妈还是学生兼演员,曾演出过很多话剧和电视电影呢!也许是从小耳濡目染,我对文艺和戏剧都很有兴趣。听妈妈说,我生出来就有一对很深很深的双眼皮,像个洋娃娃般的可爱,因为出生在十二月寒冷的冬天,所以妈妈又为我取了个乳名,叫做“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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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辞


人生有很多梦想,

  造化常捉弄众生。

  回顾过去,


  是悲欢无名的结束;

  展望未来,

  才是生命憧憬的开始。

  这命运沧桑的浅吟低哦,

  竟是我踽踽独行的一曲清歌。

[ Last edited by allien on 2005-3-26 at 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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