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他的后背在微微颤抖着,
他低头看向客厅里的许或,不说话。许或抬头不解地看着我们:“郁,眉。”她轻声叫道。

  郁回过头来,看见我正站在他身后,钟声敲完最后一下,剩下一片寂静。我的手有些发抖,觉得周身寒冷,我们的脸都僵持着,表情抽搐。许或顺着楼梯快步地走上来,边走边问:“郁,眉,你们没事吧?”她走到郁的身边,用双手抓住他的胳膊,轻轻地摇着,像要摇醒一个沉睡人。我竭力地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一步一步走出去,走下楼,拨掉老式立钟的开关,我说:“许或,这钟坏了。”

  郁拨开许或的手,在二楼的走廊上来回走,他焦躁地看着这幢面目全非的房子:“你们怎么把这变成这样?”然后忿忿地离开,一整夜都没回来。

  那个夜里,我看到许或抱着枕头靠在郁的床上,她的眼睛空洞洞地流出眼泪。房间的墙壁上,如以前一般干净。白天,许或想粘一些合影上去,却被郁粗暴地撕掉。他说不喜欢这间屋子改变任何的模样。许或愣愣地看着郁,看着一地的碎片。

  此刻,地板上的相片碎片还在,它们在微弱的风息中相互摩擦。我看见郁的笑脸,看见许或的笑脸,裂成一张张碎片。我走到楼下,将立钟底座下用来上发条的铁棍藏起来。

  立钟开始呈现出六点,永远的六点。

  大部分时间里,郁都显得很友好,他会到楼下帮许或做这做那,甚至替她挽起披肩的长发,我站在楼梯口,呆呆地看着,那种浸润生活的幸福对我而言是一种慢性毒药,每天我看一些,心就会腐烂一点,一天又一天。

  郁开始摆出一副哥哥的模样要我好好地找个寄托,我站在院子里,一手撑着桌子一手自然地搭在他的肩膀上:“你是不是想赶紧过二人世界呀?”我将眼睛笑成弯弯的一条线,这是一种令人厌恶的假笑,可我不得不这么做。许或从客厅里走出来,双手环绕在郁的身体上,探出脑袋对我说:“就是呀!所以你要赶快嫁掉,找个好男人嫁掉!”郁将手搭上许或的手背,将她揽进怀里,笑笑地接话:“嗯!”

  这时,我便已经不知道应该如何接话,如何做动作了,常常我只是僵硬地看着他们,笑容凝固。我像是一个深陷沼泽的迷路者,唯一能做的,就是帮着许或将郁拉上去,也许我是成功了,因为郁看上去已经完全从六年前的冬天走出来。我应该替他高兴么,还是为自己难过?

  可我从没想过,事实和现象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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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Golden Rod里会来一个将头发剃成睫毛般长度的男人,他通常坐在离郁最近的地方,和他说话。有的时候,他打开自己面前的手提,看一张又一张图片。可郁从来不搭理他,却也不赶他走。我喜欢看手提里那些干净透明的图片,上面是各种男男、女女,横在铁路中央躺着,一脸绝然。

  他们身体的后方是张着凶狠眼睛疾驶而来的火车,眼看就要辗过这不伦的爱情。

  安福路上终于竖立起一幢又一幢商品房,马路被细心地拓宽,开始有不同的车辆开进开出,乐此不疲。静安寺的大佛涂上了金漆,寺庙整装一新,地铁在城市的心脏处像一条又一条的蛔虫来回穿梭。它们的白色身体扎入城市黑色的血管,游走得飞快,肚皮里是成千上万疲惫不堪的人们,相互靠着,不能动弹。有的时候,我会坐在静安公园门口的一辆老式有轨电车上喝汽水,这辆几十年前平凡驶过上海大街小巷的车子如今换上新的装扮变作一间狭小的饮料屋,立在马路一旁招揽生意。我远远地看静安寺,想起小时候拉着郁的衣角从安福路上转过来,然后偷偷地跟着烧香的人群钻过木栏栅,最后跑进殿堂看大佛的模样。那个时候,在我们心里都有各自忠守的虔诚。可是现在,那份虔诚消失不见。

  我知道自己变得无所谓。刚开始,半夜里突然醒来发现睡在身边的竟然不过是个陌生男人时,我会像一只夜猫张着狡诘的眼睛牢牢地注视着,他的鼻子、眉毛、眼睑、嘴,每一寸皮肤,然后给自己寻找各种理由来开脱罪责,最后告诉自己,我不是一个滥情的女人。可渐渐到后来,我只是懒洋洋地躺在一边,或是要求对方将自己紧紧抱住,只求在噩梦醒来的时候得到平复的勇气。

  我将身体和思想分得很开,像一具有血有肉的躯体成天和游离在外的魂灵相互较劲。

  因为新天地的名声鹊起,茂名路上的Golden Rod渐渐地显得有些冷清。很多常来的客人转去拥有一汪太平湖的新天地。我知道,更多的人不过是去那里寻找逐渐在城市里消失的景色,他们点一杯咖啡或者克罗娜,坐在老房子门口,默默地不说话,沉浸在各种回忆里。一天,我对许或说,不如把Golden Rod搬来安福路吧,开一个幽静的小餐馆,或者接一些派对来办。她犹豫了很长时间,一直到酒吧变作空荡荡的店堂后,才点头同意,可是郁却说什么都不愿意。他站在镜子前剪自己的头发,一刀一刀。

  “那是一个家,不是餐馆。”他说。可是许或并不搭理他,执意和我筹划起空房子的改建工作,我从银行里动用了父母留下来的那笔钱,那也原本属于郁。

  安福路上又开进来一个工程队,他们的冲击钻像战场上的机关枪那样,“嗒嗒嗒,嗒嗒嗒”日夜地响。老宅的二楼除了我和郁的屋子外,全都被打通,成为一个party最好的舞池,和阳台连通。在那儿,看得到院子里的风景,是整幢房子里最好的采光点。我们从“林深处”批来常青的草皮,让工人们凿掉院子里的水门汀铺上去,新种的草皮上偶尔会开出一两朵野花,没有名字的野花。我伸手将它们拔掉,开始想念秋麒麟草。自从六年前“林深处”那个卖秋麒麟草的摊主消失不见后,许或耳坠上一直带着的两朵纯金色小花耳钉,是唯一能够令我念见到它的地方。

  因为铺上了一小块草皮,院子显得更加局促。我只能将君子兰搬进屋子,放在客厅和二楼的转角处。可是君子兰太多了,怎么塞也塞不下。最后,我只能留下几盆,而将其他的全都送去了“林深处”,贱卖给熟识的老板。我知道,这些君子兰花是父亲对尹兰的思念,可这些年,它们无时无刻地不再折磨着我的母亲,而今又调转着来和我拉锯。

  郁站在变成Golden Rod的家门口,看我远远地从安福路口上转进来,手里除了失落,什么都没有。我觉得自己将一些重要的东西搬了出去,卖给别人,又将一些滑稽的东西搬进来,装点一切。

  “你们为什么不停下来?”他将手插在口袋里,板着脸问道。他的头发已经剪短,理得很干净,像还在读书时那样。我伸手将Golden Rod的霓虹招牌打开,拉他走进院子,指着草皮上放的小桌子:“郁,你还记得小时候我们坐在这里吃蛋糕吗?以后会有很多的人坐在这里吃蛋糕。”

  可他只是呆呆地站在身后看着,不说话。这是秋天,常青草皮上看不出季节的颜色。我们的生日就要来临。

  十七岁后,每年我的生日只会收到一通简单的问候电话,郁在电话那头淡淡地说,眉,生日快乐。后来是一条简单的短信,不差一字地:眉,生日快乐。我们保持着良好的距离,彼此竭力地不去干扰对方。

  我们的过去被寄存在商场的储物柜里,密码条已经丢失。

  许或对这幢房子里的一切都很熟悉,里里外外地,她打点着一切。我一直都很佩服许或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就像当年她放弃绘画主攻文化课那样,就像后来她肄业随着郁经营酒吧那样,她总能将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好。哪怕那不过是一种逃避或者放弃。

  新开张的Golden Rod只营业到夜晚十一点,通常它包给客人开各种派对:生日的,聚会的,喜庆的。来这儿的人都很开心,哪怕聚聚散散的,却从来没有眼泪。

  白天不出去画画的时候,我便呆在自己的屋子里,从窗口往下看。院子里零星地坐着一两个客人,看见我,善意地打招呼。可我从来不下去和他们玩作一堆,只是微笑地看着,那是属于别人的快乐。

  刚搬来安福路的那天,许或给客厅里的老式立钟上好发条,调整时间。她满意地看着这个笨重衰老的家伙,对自己说:“有些感觉。”

  许或很明白,人们开始喜欢怀旧,都是因为感觉。傍晚六点的时候,立钟突然发出久违了的“当——当——当”声,一共六下。那个时候,我正坐在写字台前画画,身体却像是被什么穿过,骨头咯咯作响,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自己也看着我。楼下出来的钟声像是老人的喘息声在房子里四处漫荡,我机械地开门,跑出去,发现郁也正呆呆地站在二楼楼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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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钢轨上的爱情

结婚两年来,郁和许或的婚姻在一些细碎的小摩擦中度过,摩擦发生的时候许或离开家唯一会去的地方,只有安福路,只有这幢空荡荡的房子,仿佛这里才是她的娘家。只我一人在时,便拉她一同上楼,像过去那样,一同坐在房间里说话。

  这些年,
许或变得很沉默,我们将窗打开着,面对面地抽烟。我仿佛还能听见母亲从二楼走廊路过的脚步声,还能听见父亲在院子里修剪君子兰的“咔嚓”声,可是立起身子打开门,走到窗边望下去,什么也没有。

  我拿自己为杂志社配的插图给许或看,想听听她的意见。可她却往往会露出为难的神色说:“这个我不懂。”似乎早已彻底地从自己儿时的绘画梦里走出来,而最初那点少年灵光般的天分也在一年又一年的轮回里消磨殆尽。

  如今的许或有一只计算器,算起账来有条不紊。

  郁和许或住在Golden Rod后的屋子里,房间虽然不大,却很简洁温馨。许或将他们的合影粘在墙壁上,一张又一张。他们的床单是白色的,和过去郁屋子里的一样。他将头发扎成一束,永远露出清晰的额头、五官,走过来远远地叫一声:“眉。”

  我坐在他们的屋子里,看墙壁,看地毯,看相片,看床单,只是不看他。他也呆呆地坐着,说:“许或马上就回来。”

  许或回来看到我单独地和郁坐在屋子里的时候会有些沉默的不高兴,我能感觉得到,所以常常,如果她不在,我就只是到酒吧里要一小瓶酒,慢慢地喝着,偶尔搭理一些善意的搭讪,或者离开。Golden Rod里的乐队总是来了走,走了来,他们里面有一些好看的男人,也有一些不好看的女人。

  夜里,穿梭在店里的往往都是许或,她穿着各种鲜艳醒目的衣服在一张又一张桌子间来回应酬,和各种客人打招呼、寒暄、调笑。而郁只是坐在吧台里,听乐队表演,看客人们跳舞,或者将下巴搁在一支酒瓶上静静地睡着。我喜欢坐在Golden Rod里看许或,看郁,还有各种各样的人,带着各种各样的表情。偶尔在离开的时候,允许一个陌生男人送我回安福路,一起走进那幢空荡的房子。

我开始陆续地接到出差画图的任务,中部,西部,北部,这么地来回画着。许或说,十多年前谁都不会想到,最后走上以画为生的人会是眉。我更正她,我说:“应该是以画谋生。”

  给郁看画好的插图时,他也总是不以为然地笑笑,和许或一样,说:“这个我不懂。”可有意无意地,他又总会在恰当的时候指出里面的种种不足,譬如打光,构图,上色。我虚心地听着,享受着小时候听不到的建议和意见。我的头发总是长得很慢,它们赶不上郁的长发。郁说那是头发荒芜的表现,它们在尾根部打着小卷,最后开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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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慢发动引擎离开麒麟岛的时候,黑狗像最初迎接我们那样冲跑出来,拼命叫喊,它绕着沙岸来回奔走,在一棵野菠萝树下,我看到生龙举着水烟站在那里。他吸吐着水烟,在烟雾中远远地目送我们。快艇像一只白箭那般射出去,摩擦着水面冒出雪白的水花。

  我看着麒麟岛越变越小,在海的那边成为一小点。

  忽然,罗慢将快艇的速度放慢下来,最终完全停下,他站起来,走到后座的位置,远远地凭眺那个小点。我拉着他的手,站在一旁,心里有说不上的难过,那个守在麒麟岛上的男人,还有他几乎悲恸的故事让我喘不过气来。那个小点里,是怎样的寂寞和懊恼,我捕捉不到。可我相信,他不会再有恨,因为与世无争的地方,仇恨没有容身之处。陪伴他的,是那条忠心的黑狗,还有丛簇茂盛的金黄色小花。二十五年前,他将手绢里的秋麒麟草吞了下去,那上面有妻子的血,还有他们的爱情,在一个质朴的地方,永远都会保留下来的爱情。

  “Golden rod是爱情的象征吗?”罗慢指了指我手中的秋麒麟草,我摇摇头:“不是。”

  “那它们是?”他从我的布袋子里抽出速写本,指着粘在第一页的炭笔画问:“那个女孩就是你,对吗?”我合上速写本,不置可否。绕开这个话题回答:“在亚热带,秋麒麟草是属于九月的花。”

  罗慢摘下鼻梁上的太阳眼镜,俯身下来吻我,他高耸的鼻子刮在我的脸颊上微微作痒,在安息徘徊的海水声中我轻轻地回应,天蓝得像一块布,一点渲染的痕迹都没有。我们身边有偶尔开过的渔船,在台风过后,渔民们在海上寻一点运气,铺下满天的网,在水面上留下一个又一个菱形的波纹,扩散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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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生龙的“艳情”官司曾经在部队里引起过很大的轰动效应,
因为他一向都是标兵,而告他的那个女人也一直在炊事班里待得好好的,谁都没有把他们连在一起想过。可事情发生后,就连要求严谨的部队里,也开始流传起这样那样的风流韵事闲话,生龙没有去解释,一直到连长将他叫走。连长肃着脸问道:“你究竟碰过她没有?”他摇摇头,可是在连长身后有一只明晃晃的手铐显现出来,还有两个穿制服的民警。就这样,生龙被带走,以涉嫌强奸罪拘留。

  几个月后的审判中规中矩,那个曾经向他坦言爱他的女人冷冷地当着所有人的面指证他强奸了她。在那个年代,作风问题是何等关紧,而一个女人能这样不顾颜面地出庭指正,法律的天平实际上已经偏向那一边。最后,年轻的女法官宣布:罪名成立,有期徒刑10年。

  生龙什么也没听进去,他只是呆呆地站在被告席上,看着旁听的人们,看着原告,看着法官,突然将扣在手铐里的双手抬起来,从口袋里摸索出一小簇植物。所有的人都看到他硬生生、面无表情地将几株红黄色的小花吞了下去,随后站在阴冷的法庭上自嘲地笑,哈哈大笑。他诅咒,诅咒在场所有的人,他冲到审判台面前,恶狠狠地看着眼前略显青涩的女法官说:“什么法律?什么公平?都是狗屁!你是瞎子,你一定会变成瞎子!”他恨原告席上的女人,恨法官,也恨那个抱走他儿子的大花小袄女人。

  说到这里,生龙突然站起来,从礁石上跳下来,气鼓鼓地背着手焦灼地在岸边来回走着,天色已经完全发白,海水涨落有致地来回着。

  我靠着罗慢依旧坐着,感觉到脚踝碰触的地方有柔软的青苔,它们摩擦着我的皮肤,阴凉的。生龙走向远处的坟头,弯腰在金黄色的丛簇里连根拔了几株,走回来递给我:“拿去吧,无论派做什么用场,这是我给所有能在麒麟岛上陪我一夜听我回忆的人的报酬,我一无所有,只有这个。”他说前些年也有遇到台风前来避难的商贩,他们坐在同样的地方,听完了他的故事。

  我看着手里的秋麒麟草,它们比起种在安福路院子里的那些,更加地金黄,枝条饱满。生龙说那是因为它们生长在了麒麟岛上,四季开花,自由自在。说完这话,他招呼着黑狗,提着油灯走过去,背对着我们说:“回海岛去吧。”随后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再对黑狗说:“走,看鱼塘去。”

  黑狗回过头来,简洁地看我们一眼,然后摇着尾巴欢快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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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珍的脸色是海岛姑娘特有浅褐,并且红润,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小小的酒窝,眼睛在斗笠下眯成一道缝。回到海岛后,她便以苗家姑娘特别的走婚方式和生龙私会起来,天亮后再从田埂间的小屋里回到自己的村子。按照海岛苗族的规矩,年轻女子如果不怀孕,是不能进丈夫家的门的,所以一直到生龙入伍当兵后,秀珍才因为怀孕,正式入门。

  回想到这里,突然牢房外有人叫他的名字:“生龙!有东西。”

  看押员打开牢门,递进来一个包裹,说是医院派人送来的,要他看看认不认得照片上的女人。借着灯光,生龙凑过脑袋去看照片,可就那么一眼,他头颅里便像是有无数根炮仗被点燃,噼噼啪啪地轰炸着。

  照片上是一具残破的女尸,左手骨断裂开来,伤口露出干枯掉的肌肉,一点光泽也没有。他不敢看那女人的脸,因为从尸体外裹着薄袄就能看出,那是用海岛女人夏天裹斗笠的布面缝制而成的。生龙颤颤巍巍地打开一个极小的包裹,里面落出来一张纸片,是看守所的地址和他的名字。包裹里还有一块僵硬干涸的手绢,血渍硬成一片一片的,和里面的残碎的小黄花粘在一起。来上海后,他终于知道这种小黄花的名字了,在部队的图书馆里,他翻阅了很多资料,终于找到它的图片,和海岛上的一模一样。

  秋麒麟草,这是它的名字。

  生龙将花放进口袋里,抚摸着粘连了僵硬血块的手绢,掩面痛哭。

  后来,按照他的意思,秀珍在上海火化后送回海岛,由活虎葬在麒麟岛上,被一大片金黄色的小花簇拥着,安静而美丽,那是麒麟岛上最美的风景。

  生龙说,在他宣判的前一天,医院派人来传话。秀珍临死前曾含糊地逼出一句话:孩子交给了候车室里的一个大花小袄的女人。可是等到他们打电话去车站时,那个女人早已不见踪影。

  生龙坐在礁石上扳着手指算那个孩子的岁数,一岁,两岁……一直到二十七岁。他的眼眶里蓄着液体,却也决不掉下来,只是在渐渐亮起来的天色中,看着远处坟头上的金黄色小花四处招摇,因为经过了台风的夜,它们显得有些稀疏。他拿起油灯,调整了一下里面灯芯的位置,半晌说出一句话:“我这一辈子恨三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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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屋子里终于将自己的故事画完后,靠在床上回忆生龙讲的故事,那是一个个听过便无法抹去的镜头,在他平淡的叙述中,这些画面就像一把把铡刀,狠狠地砍伤聆听者的神经。我能想象二十五年前的一切,能想象他在法庭上呆滞绝望的神情。

  我坐着,按照自己的思维重新构建那个故事,二十五年前的故事。

  二十五年前,当秀珍怀抱着刚满两岁的儿子,定定地立在摇晃不定的船舱里的时候,她的四周一定是吐成一片的乘客。他们将脑袋痛苦地塞在各种塑料袋里,胃中不停翻滚,可她却瞪亮着眼睛,看着他们,安然地站着,像乐得自在的孩子那般,红扑扑的脸。她怀里的孩子睡得很安稳,嗦着小嘴,一脸舒坦。

  对于船,对于起伏不定的海面,生龙说,秀珍有一种说不上来的亲切,因为从小她就随父母生活在渔船上,靠打鱼为生。相反地,如果在平坦的地面上,她倒有一种晕晕乎乎的不自在,会将步伐走得歪歪扭扭,胃里异常难受。亚龙湾的渔民称这样的不自在叫“晕路”,和“晕车”、“晕船”一样。

  秀珍是先坐船从海岛到广州的,随后坐上浅灰色的巨龙长途客车,一路驶向上海。车外偶尔闪现过一排排路灯,在玻璃窗的反光里,她看到自己的模样,看到手里的儿子,他睡得很安稳,一脸与世无争的模样。她低下脸去,亲了亲儿子,说:“我们去见爸爸。”她要带儿子去上海,去和他从未蒙面的父亲见面。三年前,她丈夫离开亚龙湾的时候,孩子还只是秀珍肚子里的一个胚胎,慢慢地酝酿着。

  生龙那几年来一直都在上海当兵,原本那年夏天就应该退役回来,可是部队里却派人捎来一封家书。他在信里说:自己遭人诬告,进了看守所,但相信自己年底就能回来。信里将一切都说得很模糊,生怕家里人担心似的,他还将看守所写成另一种部队的模样,说住在里面没有任何的不自在。可是生龙知道秀珍一定看得出来,那勉强而出的话里有他深深的不安和彷徨,哪怕竭力地隐藏着。一直到过完年,他都没有回去,送信人的人也没有再来过。于是,秀珍带上儿子,将家里的一切打点托付给小叔弟媳,决心去上海看看。

  长途客车到达上海北站的时候,已经距离秀珍离开亚龙湾整整一个星期,她穿着单薄的小棉衣从车上下来,不由地站在西北风里哆嗦,怀里的孩子也觉得冷,一下子“哇”地哭喊起来。秀珍赶紧走到候车室里找个位子坐下,从随身的行李里取一些衣服来给孩子裹上。她有些累,又有些饿,还觉得有些尿急。坐在她对面的是一个穿着大花小袄的女人,她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秀珍走上前去,推了推她:“妹子,替我看一下娃,好吗?”

  在“红袖标”的指点下,秀珍一路穿过候车厅到北站广场的另一边上厕所。她走得有些晕糊,天色已经渐渐暗淡下来,广场上是随着西北风翻滚而飞的各种杂物,碎纸片、废车票飘得漫天都是。她迷糊着眼睛,在风里艰难地走着,步履蹒跚。突然,一辆疾驶进站的小客车在她面前拐了个弯,直奔过来。她连惊恐的尖叫都还来不及从喉咙里发出,便彻底地被卷进车轮,死死地压在客车底下。司机惊慌地刹车停下来,却从玻璃窗里看到车轮下蜿蜒地流出一条细长的血水,在西北风的吹啸下朝四周扩散去。

  我想起生龙说这些话的神情,他揣测着妻子临死前的一切,目光凝滞。残油的灯在礁石上安静地亮着,我们的背后是随时可能浮出尸体的海面,面前是掩盖腐烂尸体的坟墓。他说每次台风过后,自己都会来到这里,等待又一具尸体的靠岸,然后悉心将它埋好。他一直都在强调,这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

  在秀珍出事后的第三天,生龙还蜷在看守所里,满心期待地等着妻儿的探监。他已经收到她的来信,知道她很快就要带着儿子来上海见他。儿子已经两岁,可生龙却只在黑白相片上见到过他,小小的,有和他一样有一对浅黑色的眼睛。他也已经有整整三年没见过秀珍了,因为当了排长,每年部队放假的时候,他都尽量先安排别人探亲,而疏忽自己。原本,他以为和亲人团聚的日子很快就要到来,可却没想到如今会变成一个囚犯,顶着莫须有的罪名蜷缩在这个阴暗潮湿的牢房里。

  那天夜里,他看着牢房天窗外阴沉的天,想起第一次见到秀珍时的模样。那一年,海岛四面的海上台风四作,呼啸翻滚。他和秀珍都是亚龙湾附近打鱼人家的孩子,不同村,同龄。他们的渔船被迫停在一座孤岛上,岛上长满了茂密的野菠萝树。生龙和活虎随父母上岸的时候,岛上已经靠了几条渔船,一些被礁石打出了一个个硕大的洞,岸边还有零星漂浮着的尸体,异常恐怖,可生龙不害怕,他说应该尽早将那些人打捞上来,埋好,因为这是件功德无量的事。

  秀珍应该就是因为这句话而注意到生龙的,在岛上避难的那几天里,他们在孤岛的另一面岸边发现了一种金黄色的小花,没人知道它的名字,可他们便在这一丛簇花间拉起了手,唱起了海岛苗族特有的情歌。秀珍没有随身携带牵线的槟榔,她只能拾起那些小黄花串成一簇,套上生龙的脖子,表示永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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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手绢里的秋麒麟草

我沉在水底,顺着记忆看心底的画面,一张又一张,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会将它们全都画出来,那是我的故事,我和郁的故事。

  一直到氧气瓶显示出最后10%的警告,
我才开始拨动浮力器,将自己送上水面。我睁开眼睛,望向海底,那黑色的深洞离我越来越远,我像是坐着疾速上升的电梯朝海面驶去。

  露出海面的时候,我吐掉嘴巴里的氧气管,一嘴咸涩,我的位置离麒麟岛的岸边有些远。远远地,罗慢正站在岸边四处张望,拼命大叫着:“May, are you ok?”我想回答他,却又使不出气力,只能缓慢地游过去,像一只丑陋的海狗那般。从岸礁上退回来的海水一潮一潮地向我扑来,再一潮一潮地将我推向岸边。

  我像一条精疲力竭的海狗张开四肢趴在岸沙上,动弹不得。罗慢赶紧跑过来替我卸掉背后的氧气瓶、腰上的铅块条,以及潜水镜。我急促地呼吸,费力地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让他拔掉鼻夹。新鲜的空气浓缩了身体钻进我的呼吸气管,它在我身体的内壁里四处碰撞,像是打气筒那般唤醒一具塑料玩偶。

  渐渐地,我平躺在沙滩上,望着深红色的天空缓过气来。太阳像一枚泡在药酒里的杨梅,暗红,四周是漫漫浸润的潮湿。我这才意识到与死亡紧贴肌肤是如此地令人骇怕,这样的彩排令我有些胆战心惊。

  罗慢将脸伸过来,我看着他,然后抬起身子和他接吻,毫不犹豫地将所有的恐惧输送过去。他扶着我的腰柔软地回应,我听见海潮的声音,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我们在白沙上叠加到一起,像两尾搁浅的海鱼,相互吐唾沫,隐隐约约地记得那句话叫做“相濡以沫”,可我更记得再后面的那句,“不如相望于江湖”。

  男女之间,其实就是如此纯粹,像海底偶尔游过的鱼,因为一场急流或者海盲而遭致搁浅,才翻腾着身体在岸沙上靠到一起,存依相偎。最后的下场,可能是死在一起,也可能在潮水的施恩下,回到原来的地方,甚至连个招呼都来不及打,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当年的我,当年的周乾;如今的我,如今的罗慢。

  这个夜晚的麒麟岛显得异常宁静。海面矜持地慢慢波动,令对面岸岛上的各种国际酒店灯光招牌一闪一亮,远远地,却不模糊。男人一手提着盏油灯走在最前面,他要带我们去看秋麒麟草。那条黑色大狗正吐着舌头,紧跟在我们身后,像押解犯人那般。

  我们沿着岸边穿过一条狭长的小山谷,一片林子,一条小溪,弯弯绕绕地走到麒麟岛的另一面,从那里的海岸望去,是漆黑一片,无边无际。男人停下来,从腰间抽出他的水烟杆说:“到了。”随后爬上一块礁石,静静地在黑暗里坐着,手里提着的那盏油灯忽明忽暗。

  我顺着他视线的方向看过去,那里是一个又一个起伏绵延的土丘,一些被台风刮平了凸出的脑袋,像被拦腰掰开的馒头,露出柔软的内芯。那里也交相辉映地忽闪着磷光,一小点,一小点。男人吐了口烟,问:“你们怕鬼吗?”

  我摇摇头:“不怕。”

  他哈哈大笑起来,转身从礁石上站起来,举着油灯照平静的海面。海上依稀有零星的渔船驶过。他说,常常台风过后,会有肿胀着尸体从下面飘上岸来。

  罗慢拉着我爬上礁石,坐在男人身边。罗慢浅红色的皮肤在月光、灯光下变成明黄色,随着海风和呼吸一翕一动。黑狗也从地下一跃而上,乖巧地趴在主人身边,懒洋洋地注视着前方。我靠着罗慢在稀疏的月光看那些绿光,宁静安然地,没有丝毫的阴森恐怖。麒麟岛背面的海在身后安稳地摆动着波浪,它们轻轻地拍上我们坐着的礁石,然后再轻轻地离开。似乎昨夜它们已经将所有骇人的气力全部用完。男人点起水烟,又开始抽了起来,他举起油灯,指了指最远的坟头说:“那是我婆娘秀珍的。”接着,开始缓慢地讲和那个坟头有关的故事,穿插着他零星的过去,像是一条悠长的小河,细细流淌。

  回到亚龙湾后,我才知道眼前的这个独守麒麟岛的男人叫生龙,他有个弟弟叫活虎,也就是我的房东。十五年前,生龙刑满释放回海岛后不久,便搬去了孤岛居住,他自己在岛上搭建石屋,开垦荒地,圈池养鱼,还给这小岛取了个名字,叫:麒麟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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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结束后,我抱着许或,对她说:“祝你幸福。”

  幸福,是我要不来奢侈品,但许或可以轻易拥有。

  婚后的许或偶尔会和郁争吵,他们的焦点都聚集在是不是要孩子身上。郁常常是任由着许或说的,但他偏偏就是打定了主意不要孩子。有时许或说得心烦了,就将眼睛哭得肿胀,一路小跑来安福路敲我的门:“眉,眉。”

  她叫门的声音很轻,像一只受了伤的小猫倚在铁皮门前。一开门,却又什么都不再说,只一头倒在我的肩膀上哭,将脸上的妆哭得面目全非。我们坐在楼下的沙发上,相互靠着。这时候,楼上也许会走下来一个男人,不解地看我一眼,看许或一眼,然后自己取一杯水,上楼。

  有时我会陪许或一整晚。后半夜的时候她开始不哭,光笑,和我说着过去念书时的种种。我想起我们曾经假借着补课的名义,关在房间里说悄悄话的日子,那似乎过去了很久,很久。许或并不去责备郁,她只是心疼着想要个孩子。她也从不向我多说她和郁的事情,我们在一起时,往往不过是一个看另一个抽泣,尔后互相给一些安慰,这常常不需要言语,是这些年来,两个女子之间的契合。

  我想起五年前我和郁的那个孩子,它蜷缩着支离破碎的身体瘫软在金属器皿上,鲜血淋漓。我问许或:“当年你决心拿掉那个孩子的时候,没有不舍么?”她看着我,一脸疑惑,却又立即摇头,最后沉默。

  原本我以为她应该能够明白我,因为我们曾经都躺在冰冷的病床,感觉到冰冷的金属器具伸入我们的身体,它取走了我们体内温热的生命。我们都曾经真切地感到过痛,放弃一个生命的痛。但她却没有回应。

  我多想在梦里看一看那个孩子,哪怕只是在意识里虚构出它的模样,是男是女,长得像谁。可我只是毫无休止地梦到电梯,梦到自己在黑暗里挣扎彷徨,随着电梯一直升入云端,黑色的云端,伸去未知的异度空间。我想如果我是许或,当年一定不会放弃那个马朝的孩子,哪怕它不是爱情的结晶,因为甚至倘若现在再有机会让我选择,我和郁的那个孩子,我也绝不放弃。

  许或来安福路后的早晨,郁会准时过来接她,像一个无辜的丈夫在寻找自己的妻子,问道:“许或在你家吗?”

  我知道,他已经不再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这里只是一幢空洞的大房子,里面什么都没有。我指指客厅,他便走进来,到院子里停一停,看看已经繁殖到几十盆的君子兰,大大小小,绿叶葱茏。

  那曾经是个小苗圃的地方,底下埋葬着秋麒麟草的尸体,还有我们的爱情,他别过脸去,不敢看。他径直走进客厅,看到坐在沙发上的许或,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那样,过去拉她的手说:“回家吧。”有时此刻楼梯上会走下来一个睡眼惺忪的男人,又一次疑惑地看看我们,再看看郁,然后问:“牙刷在哪儿?”

  我不自觉地看向郁,他看看那男人,再望一眼这空大的屋子,并不说话,只是拉着许或的手离开。我倚在门口,望着他们的背影,一直到消失不见。

  回到客厅的时候,男人站在老式立钟前看着停止走动的时、分针问我:“眉,这钟怎么不走了?”

  我瘫坐在沙发上:“那是因为它忘记了。”

  房子里没有其他男人的时候,我会躺在郁的房间里,坐他的椅子,睡他的床。被子是洗新的,却仍然从棉絮里透出他的气味。我看他的画册,从第一页简单稚嫩的笔法,到最末一页的白描,郁就是那样一路画下来的。有的时候,我能在他的屋子里一呆就是一整个下午,趴到床下,将他的画拖出来,揭开画布,一张一张地看,然后再一张一张地叠好,盖上画布,心事重重地推回去。或者站到窗口,学着郁的模样凭目远眺,将视线伸到最远的地方,永远都不用收回来。我站着抽烟,坐着,躺着,蹲着,我靠在郁的床沿边临摹,临摹所有郁留在这里的油画,一张又一张。

  黄昏降临的时候,我在玻璃窗的反光中看到伤心离去的太阳。窗帘已经显出旧色,怎么洗也洗不干净,可我又不想将它换掉,只希望这间屋子保留着原来的一切,包括一把凳子、一张字条、一围窗帘,什么都不要改变。物是人非就物是人非罢,至少我还能在“物是”中制造气氛播放我的记忆,那一张张被定格成画面的场景,重新来过。

  我想起郁说“你的家”,想起他站在客厅里看我的眼神,想起抽着烟和客人调笑的许或,想起深夜带男人回家的自己。不寒而栗。

  偶尔走过西康路,看到篮球场里大汗淋漓的男生,一旁尖叫的女生,我总还想在他们的脸上寻到我们三个人过去的模样,神态,心情。可一转身,他们就散了,男孩子带着女孩子骑车离开,车篮里是乒乒作响的空汽水瓶子,像一路的歌谣,踏着永远不会重来的节奏离我远去。看来,嬗变的往往不是物,不是景,而是一个人的心,在一年一年的累加中,变得坚硬,不易受伤。

  我的心不再是一只顽皮小孩手里的橡胶球,可以那么轻易地被捏来放去,磨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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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或二十五岁的那年秋天,
我终于收到了等待却又惧怕了五年之久的喜帖。他们将结婚的日子定在我生日的那天,九月九日,象征天长地久。

  婚礼简单地就在Golden Rod里举行,所有当晚的客人都是嘉宾。

  Golden Rod的四面墙壁上贴满了许或和郁五年来的合影,相片里的郁笑得很幸福,他搂着许或站在阳光里、大雨天、雪中、海滨。他们是那么相得益彰,随便走到哪里都会引来嫉羡的侧目。酒吧里,挂在最显眼地方的,是许或回母校借来的《告别》,它虽然经过了一些年数,却依旧能深深地打动每一个看画人。郁摸着自己的画,恍如隔世。

  郁的手指开始僵硬,如何握画笔也早已生疏,脸上忽然显现出当年许或有过的不自信。我看得出,他在心里问自己:这真是我画的么?

  司仪为了制造气氛,卖着官子说,画中的女孩就是今天的新娘,那么新郎当时在哪儿呢?底下的嘉宾答案纷纭,有的说在窗外,有的说在门外,更有的说在新娘的心里,引来一片哄笑声。最后司仪让郁自己说当年的自己在哪儿,他愣了愣,看许或一眼,搂住她:“我在深情地望着她!”

  底下一片嘘声。这就是婚礼,略显嘈杂却四处洋溢着甜蜜的幸福。

  郁选穿了一套浅咖啡色的礼服,戴着深灰色的领结站在许或的身边,那是许或第一次见到郁时,他的装扮。我知道,那是属于他们的记忆。许或穿着洋红色的小旗袍包裹出曼妙的曲线,她将头发挽在脑后用一枚簪子固定,耳朵上戴着的是我送给他们的结婚礼物——两朵纯金的小花耳钉。许或戴着它们在聚光灯下穿梭,郁愣愣地看着这两朵小花,视线没有离开过。

  我知道自己又在暗地里卑鄙了一次,其实我大可以选择其他的一切送给许或的——除了金黄色的小花。可我却偏偏在金店里鬼使神差地买下了它们,我是妄图在暗示什么吗?或者想要勾起谁的回忆?许或不明就里地在婚礼当天选择戴这付耳钉,可她不知道,这是丈夫曾和别人约定相爱的秋麒麟草,它还有一个名字,就叫做Golden rod。金色的鞭子。

  我坐在酒吧的一个小角落里,一点小姑的风范也没有,萎缩着,隔着幸福的人潮看更幸福的人,听着此起彼伏起哄声。它们如同海潮,一浪一浪地将我淹没,我被吞噬在令我心痛的幸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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