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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 11: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pirit 于 2011-6-1 17:24 编辑
今天2011年6月1日,在这大好节日里我和Asta的律师咨询过了,律师给的意见是先“私了”,如果不行,再寄律师信,一周后再去找她,再商量上法庭的事情。所以之后,我就再次悲剧且异常恶心地和shao qi(以下继续简称S,且不是那个已经自爆照片住在Koenigstrasse的小胖子,大家放心,S长得可比那位可爱的小胖子要XX得多了)进行了第二次面对面的交流,总结如下:
1、一接电话先S表示“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可谈的”,并要求我10min从Lidl到达主楼,等我气血两虚地到达主楼,等了5分钟不见S人影,打电话过去,S说“着什么急”,之后慢悠悠从主楼中踱步而出。
2、我带着我见律师,律师都表示很有思路的一干证据给S看,譬如我统计完整的Exel表格式话费单,并准备陈述我计算话费的思路时,S没让我说5秒钟,说“我要看你的话费单,你这个我不信”。呵呵,我私人的话费单凭什么让你看,上面有那么多个人信息,难不成你上一次骗我们的时候没看够不成?!
3、对于eteleon给我的回复,S表示“这是eteleon在骗你,在敷衍你”。呵呵,eteleon跟我何冤何仇(eteleon跟我的email我已经贴出来了,第一个帖子和中间的都有),我难道信一个贴着人脸不干和谐的人,而不信电讯公司?
4、我说“按律师的意见,不管Vario 30的合同我是否被骗签,我可以给你两份合同的推荐费20欧元,剩下你欠我的180-20=160欧元的Gutschein限你7天内返还给我,否则我们法庭见”。S大义凌然地说“好,我们法庭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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