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吃牢饭吃不死人的。

你进去过么,不要说话说得这么轻松和随便,对话不对人, 只想提醒一下里面的生活不是像
你这样的人这么容易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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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杯凉茶 于 2007-6-12 02:03 发表


你找的这些文邹邹的东西我就不看了,不过是一些盲流在无聊的时候写的一些心得感想。真正的暴徒是不会写书的,而写书或者写文章的人永远也不会完全了解一个真正有暴力倾向的人,通过观察,只能了解一些而已。 ...





我不知道你对盲流的定义是啥,呵呵
这些是社科院,心理研究机构之流写的东西
当然也许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你可以体会到,包括那个mm三次经历的痛苦

另外,就我所知,就是在中国,故意伤害也是按程度区分的,情节严重的,可能十年吧,上限不清楚,没遇到过。
不严重的连刑法都够不到边,几个钱,一两个警告就完事了。
不信你去马路上随便找个人打打看,只要他不骨折,轻度脑震荡不到4级,没有后遗症,还能好好站起来,我保证他告不了你进去。最多让你出几百医药费。这个很多小流氓已经验证过了。。。。


你说的十年牢狱倒让我想起 秋菊打官司,结局很尴尬哈,不过不失为一个良好的开端,不是么?
用影子恋爱,用右手写字,用左眼流泪
过着不用吸食牛奶的生活
努力享受生活,不要问我过的好不好
我只有一种回答,能活着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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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杯凉茶 于 2007-6-12 01:55 发表


既然爱过,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啊?!起码,我做不出来。我想,我男朋友要是打我的话,我会给他一次机会,但是绝对没有第二次……有第二次我会永远离开他,舍得对自己动手的男人不是真爱自己。那就不要纠缠。
...




有没有第二次在你原谅他的时候是未知的。哪天发生了,哦,第二次了。。。如果你爱你的bf为什么只给一次机会?
你知道精神病院里为什么很多人要被绑着么?还有戒毒所里的。唯一不同就是精神病院里的和戒毒所里的都是生理疾病。家庭暴力很多是心理疾病引起的。如果你爱他,是不是应该站在他身边,扶着他去治疗?
我刚转过来的那段文章你可以仔细看一下。发生暴力很多时候并不是他不爱你,而是他的观念,他的心理问题使他做出这样的举动。
而且吃居留所牢饭吃不死人的。
用影子恋爱,用右手写字,用左眼流泪
过着不用吸食牛奶的生活
努力享受生活,不要问我过的好不好
我只有一种回答,能活着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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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_in 于 2007-6-12 01:48 发表
找了找,太多了,抽了一段来

另外看到一个数据,来源妇女报,中国目前家庭暴力的发生率高达52%。
在一项对抑郁症患者的调查里,53%的抑郁症患者家庭发生过家庭暴力。



七、家庭暴力的成因

(一)施 ...


你找的这些文邹邹的东西我就不看了,不过是一些盲流在无聊的时候写的一些心得感想。真正的暴徒是不会写书的,而写书或者写文章的人永远也不会完全了解一个真正有暴力倾向的人,通过观察,只能了解一些而已。

我想说得是,既然爱过,不管发生什么,不要成仇人。他打你,无声的走开就好了,我想不是每个人都被打的遍体鳞伤的。最多就是几个巴掌……忍了,走人……

把他绳之以法就是我们女孩子真正的心声嘛?我想不是,我们还是想好好的跟他在一起,象刚认识的时候一样,接受他的求爱,鲜花,甜蜜的话语,等等吧。虽然,他打人了,事情已经无法改变,我们可以走,离开他,没有必要残忍到要把他弄死的地步~我们这是在德国,你想想,如果在中国真的是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最少是要判10年的(中国法律)。你觉得他这十年的铁窗生涯是你一开始的初衷嘛?我想,不是。

[ 本帖最后由 一杯凉茶 于 2007-6-12 02:06 编辑 ]
你不爱我,有人爱我!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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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看法

这种事情没有人能帮助你,
既然有问题就是两个人的问题,
找个时间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谈一谈, 他需要你改变,你也需要他改变
人和人之间沟通永远是桥梁

要么都不改变那就分开,
都不愿意为爱情做出牺牲, 说明并不是真心相爱
要么都改变再尝试一下
都肯做出努力,说明还是相爱,那就再给彼此最后一个机会

无论怎样还是沟通为先! 如果连沟通都无法进行, 我对你们4年的感情就非常怀疑了!

至于楼上给的什么报警,下药,反击之类的意见,我个人认为不是很恰当
毕竟是爱人不是敌人,
不要报复心理太强, 好合可以好散, 虽然少个爱人但是可以多个朋友, 至少不能多个敌人不是?

呵呵, 也许对楼上各位烈女们多有冒犯,见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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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_in 于 2007-6-12 01:15 发表



我觉得不是什么毒手吧。他要是没错到那个地步,就是想让他进去都难。
德国法律和中国一样,轻伤不会关的,能进去已经是中度伤害了,就是说不是一两个巴掌那么简单了。
国内必须3级脑震荡以上才能关,这 ...


既然爱过,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啊?!起码,我做不出来。我想,我男朋友要是打我的话,我会给他一次机会,但是绝对没有第二次……有第二次我会永远离开他,舍得对自己动手的男人不是真爱自己。那就不要纠缠。

谁不是父母生父母养的?!情感面前人人平等,当你把他送进局子的时候,回头想想曾经你们花前月下的时候,你还有人性嘛?!当然,在法律上,如果有人打人,绝对是故意伤害罪,是要被拘的。可是做事情不能这么绝的,如果对方感到错了,给他一次机会好不好?!何必打官司?你不觉得这根本不人道,打官司的时候,你觉得你和对面坐着的那位有什么区别?他禽兽,你连禽兽都不如。他曾经对你好过,最后因为打了你而被你抛弃。分手后他会想很多很多的。要靠他自己去反省,如果你真的爱过这个人的话,他即便是错的,禽兽,垃圾,但是你曾经看上过这个人,你跟他在一起过,你瞎眼了?现在要把自己的眼珠子扣出来???

还是那句老话,爱的不够!或者根本就没有过爱情……(如果诸如此类的事情发生)
你不爱我,有人爱我!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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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找,太多了,抽了一段来

另外看到一个数据,来源妇女报,中国目前家庭暴力的发生率高达52%。
在一项对抑郁症患者的调查里,53%的抑郁症患者家庭发生过家庭暴力。



七、家庭暴力的成因

(一)施虐者從傳統社會、文化、觀察、經驗或家庭暴力行為學習而來,施虐者曾經是受暴者。

(二)受虐者因長期依賴施虐者,欠缺獨立自主,不認為與男性有平等的權利。

(三) 婚姻暴力施虐者不限於社會地位或學歷高低,包括達官貴人或中下階層以及破碎家庭、單親、再婚、隔代扶養或管教子女不一等暴力家庭。其成因為酗酒、失業、懷疑有外遇或本身外遇情緒失控、精神障礙或歧視女性與自己有平等差異。家庭暴力絕非單一次的單一事件,而是一種行為模式。暴力行為可能隨時發生,反覆發生,而且不因離開加害人而停止,甚至發生殺人的慘劇,因此家庭暴力的被害者常生活在恐懼中,身心安全長期受到侵害與干擾。



八、家庭暴力型態

(一)言語暴力:企圖以字眼、聲調、眼神來控制或傷害受虐者。如吼叫、嘲弄、騷擾、警告、辱罵、藐視或揚言以使用暴力恐嚇威脅殺害小孩或被害人等。

(二)肢體暴力:濫用親權行為虐待未成年子女。徒手攻擊、推、甩、踼、打、揍、摑、抓頭髮、勒頭、撞牆、罰跪、剝光衣服不得臥床睡覺或使用刀、棍、槍攻擊被害人造成傷亡等。

(三)精神暴力:威脅自殺、放火燒毀房屋、逼問行蹤、竊聽跟蹤、冷漠、羞辱、不實指控或故意摔器物等足以引起被害人精神痛苦之不當行為。

(四)性虐待(亂倫)

1.強迫性幻想或逼迫觀看色情影片,以不當方法違反被害人意願進行性行為。

2.亂倫:父母親或同居人對女兒性侵害。



九、家庭暴力的真相

婚姻暴力本質是「一種權利與控制」。

(一)首次婚姻暴力留下來的原因:受到傳統的約束,說不定我也有錯,離開無法交待,又沒面子,家人也不諒解。

(二)婚姻暴力惡化,仍留下來的原因:離開又無經濟來源,要住在何處?子女欠照料,孩子沒有一個完整的家,親友、家人也不支持,怕走了回來會受到更嚴重的婚姻暴力,唯有委屈求全留下來繼續忍耐。



十、家庭暴力循環現象

(一)壓力期:從冷戰、小吵,受虐者如履薄冰、戰戰競競。

(二)爭執期:雙方衝突呈現白熱化。

(三)暴力期:一連串拳打腳踼,受虐者因極度驚嚇、恐慌害怕而頓失知覺,逐漸產生恐懼、憤怒、無助等複雜情緒。

(四)蜜月期:施虐者會示好、道歉,使受虐者再度受到被愛感覺而心軟,重歸舊好。



十一、家庭暴力發生原因、時間、地點

(一)發生原因:感情問題、個性不合、生活習慣不合、慣常性虐待、財務問題、親屬相處問題、子女管教不一、失業、酗酒、賭博、吸毒、精神障礙、外遇或懷疑被害人外遇、涉足不當場所;其中以酗酒、失業、財務問題、外遇、暴力傾向比率最高。

(二)發生時間:每日發生時段以18-24時為首位,12-14時次之,0-2時再次之。

(三) 發生地點:客廳、臥室、廚房、浴室、庭院、工作場所、公共場所。
用影子恋爱,用右手写字,用左眼流泪
过着不用吸食牛奶的生活
努力享受生活,不要问我过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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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杯凉茶 于 2007-6-12 00:16 发表


从我个人观点来理解,你这位姐们儿有点变态。竟然对你深爱的男人下这么狠的毒手,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况且他已经知道错了,竟然还跟他打官司,让他进局子。你爱过他吗?你还是人吗?连感情都没有的人,你还配 ...



我觉得不是什么毒手吧。他要是没错到那个地步,就是想让他进去都难。
德国法律和中国一样,轻伤不会关的,能进去已经是中度伤害了,就是说不是一两个巴掌那么简单了。
国内必须3级脑震荡以上才能关,这里也差不多的。
何况这个mm说是的三次。
你要是被你bf这么来三次,你会怎么做?
打,女孩子自己肯定打不过,当然会九阴白骨爪或者葵花宝典usw。的出外哦。
当没发生?下次他还继续。脑震荡,皮下出血,鼻骨骨折,耳膜穿孔之类的,男人的话应该几巴掌就能搞出来。一再原谅他?对得起自己父母么?
mm说是他进去后才知道后悔,估计不告他他都不觉得自己是错的。

你所说的bt,是道德感情上的,我想要是这个mm没有感情,根本用不找等到的三次,第一次就可以去告他了。或者你觉得应该在第几次,什么程度,听过几遍道歉,看过几次眼泪,去过几次医院以后再行动?
当然也可以什么都不做,简简单单离开,那估计就是心死了,也没什么留恋,谈不上什么感情了。只是可怜了以后的替补,十有八九会重蹈覆辙。

ps: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以前看过一部纪律片,说家庭暴力很多时候是因为心理阴影造成的。小时候家里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过,看到过,印象会很深,会有很深的恐惧感。长大以后即使明知是错的,还是会效仿,并不是为了争胜,而是宣泄心理恐惧。这种情况不是你跟他好好说了就不会再发生的。事后他会知错,会悔恨,会道歉,可是心理压力一旦变大,就又会失控打人。 国人一般都以为耻,不愿看心理医生,于是灾祸不断。报警其实是个不错的办法,可以让他正视自己的问题,也正当的保护自己。

我虽然学过点心理学,毕竟不是心理系。如果有兴趣可以去搜一下相关资料,很多的。比我说的好多了哈。
用影子恋爱,用右手写字,用左眼流泪
过着不用吸食牛奶的生活
努力享受生活,不要问我过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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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ear0906 于 2007-6-11 21:37 发表
很同情楼主的遭遇,我也有过一样的经历,但是就在他第3次动手的时候,我去医院开了医疗鉴定,还去报了警,之后我们打了官司,他哭着和我道歉说什么不应该什么什么的,不过他是真的知道错了,因为他在被关在拘留 ...


从我个人观点来理解,你这位姐们儿有点变态。竟然对你深爱的男人下这么狠的毒手,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况且他已经知道错了,竟然还跟他打官司,让他进局子。你爱过他吗?你还是人吗?连感情都没有的人,你还配说别人说三到四的吗?看了你的文字真的有想打你的冲动。你还真别说,如果你是个垃圾,肯定有垃圾帮你打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

注:送你一句话,准备一辈子孤独终老吧!(就你这样的,那个男人都不希罕你……你真给我们女的丢脸,呸~
你不爱我,有人爱我!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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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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