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往事 于 2008-2-1 00:09 发表
论坛有几种人是需要的,不然就冷清了
1是码字的
2是鼓掌的
3是拍砖头的
4是被拍砖头的
5是瞧热闹的
帮主觉得,现在少哪种?--------------------------ZT自卖精老妖
都是有贡献的人~




。。。。。。
吾表兄,年四十余。始从文,连考三年而不中。遂习武,练武场上发一矢,中鼓吏,逐之出。改学医,自撰一良方,服之,卒
http://obstking.spaces.live.com
Q群:1620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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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看看没啥,但在这个场合发全露点的图,就有点过了。
删了其实也应该。
打擦边球是一个艺术,比如大多数情况下的铁拳所为。
但太猛了就流于恶俗了。
图我也看了,但我觉得看了就算了,没必要传播。毕竟道德的底线还是要坚持的。
所以,综上所述,在今天这个问题上,我支持5湖
吾表兄,年四十余。始从文,连考三年而不中。遂习武,练武场上发一矢,中鼓吏,逐之出。改学医,自撰一良方,服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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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有道理。

你私下里劝劝五湖散人吧,以后别再没事激起民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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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晚上困了,写出来发现没说清楚所以又改了帖子。
因为他说得对的地方,我认同。当然他也有很多不对的地方,我也反对。你们不认为我认同的问题,我也没办法。
Wrong cannot afford defeat but Right can.
别跟我学。姐是个传说,姐用自己的行动写着自己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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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ttyw 于 2008-2-1 00:21 发表

有点雷同,但区别还是蛮大的。

再怎么说,出现纠纷,双方都有权利找“辩护律师”,不是么?


哦,你承认有雷同就好。怎么那么巧跟五湖散人雷同呢。

那你是谁的辩护律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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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每个论坛除了发表极其引起民愤的帖子会被删掉之外,

经常删帖是见很讨厌的事情。

还有以后处理帖子版主最好给个理由,或者把内容编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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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ritty 于 2008-2-1 00:17 发表
你怎么跟散人说的那么像

你可以说你该说的,我可以删我该删的

有点雷同,但区别还是蛮大的。我也不同意不声不响地随便删别人的帖子,这样不能服众。

无论如何,再怎么说,出现纠纷,双方都有权利找“辩护律师”,不是么?一群攻击个体,总不公平。

[ 本帖最后由 hettyw 于 2008-2-1 00:25 编辑 ]
Wrong cannot afford defeat but Right can.
别跟我学。姐是个传说,姐用自己的行动写着自己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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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 需要有人来出头的
如果说让我一直忍受着这么一个舞文弄墨极度22222的人 我宁愿出头来贡献出自己年轻宝贵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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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不要争了, 男子汉大豆腐的, 即使吃亏也不要紧吧. 大家都互相退让一步吧.

有这空儿,听下面的歌曲, 给太阳帮主捧场, 大家都开心比大家都生气好多了.:naugh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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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跟散人说的那么像

你可以说你该说的,我可以删我该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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