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宣传暴民,应列为禁书。
孙猴子敢大闹天宫,作乱犯上,应列为禁书。
三国演义,尔虞我诈你死我活,很不和谐,应列为禁书。
红楼梦,很黄很暴力,应列为禁书。
。。。。。。

如果新闻开放,让人民看到真相,会危及党的领导的话,,,,

所以,应该兴文字之大狱,迎五千年之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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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ycoc1999 于 2008-7-5 22:02 发表
楼主什么鸟样我早知道了,鸟鸟你怎么也这个鸟样。死的是人,有高堂有妻子。他们犯什么罪了?犯拥护共产党罪?你们真让我恶心。


我可没在任何场所为死人鼓掌,兴高采烈
杨佳固然犯罪,但是其中的原因就不要探讨了吗? 如果探讨也变成了罪过,那只要每个人把脑袋割了,把嘴封了,把手砍了,把眼睛挖了,耳膜刺了.这样就没有各种思想和言论了,世界就清净了
如果可以,请告诉我,你从这个案子里看到了什么?

[ 本帖最后由 鸟鸟爱装嫩 于 2008-7-5 22: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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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什么鸟样我早知道了,鸟鸟你怎么也这个鸟样。死的是人,有高堂有妻子。他们犯什么罪了?犯拥护共产党罪?你们真让我恶心。
要成长,但不以冷漠为代价
要成熟,但不以现实为代价
要成功,但不以卑劣为代价
要成全,但不以背叛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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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像乳沟   挤一挤总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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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史纪R26;侠客列传
杨佳者,年廿有八,华夏首善蓟州人氏也。和谐五年九月,佳羁旅沪上,赁车于驿以便足。行不远,沪上闸北巡司衣皂者数人疑之,拘而陷囹圄。拷掠连日,多施酷刑,佳终不言驭车为窃。未几,事明,巡司按察始释之。佳既出狱,有不适,乃求于郎中,对之曰:性器有损,恐无后矣!
佳怒而诉巡司于公堂,巡司欲予金万五私之,不从。县尉恶而斥之曰:小民何其贪耶!吾岂无所为哉?沪上官吏,沆瀣一气,佳终无所得也!
初,佳父母悖而母养之。沈默讷然,未尝与邻有言。六年五月廿八日,佳纵火于闸北巡司,持械直入楼堂,衣皂者亡五而伤四,壮者伤一人,左右皆乱。然力有不逮,终为所擒,复陷牢狱。而民议纷纷,或壮言之,或卑论之,或褒嘉之。
民间作册尹李公弹花叹曰:马君加爵,事在不远;黔之三卧,尤在眼前。喧嚣跋扈,谓其城市管理者;愚民冤狱,期乎巡按?庙堂之高,只闻管弦;百姓疾苦,何人可担?吏之不察,民必生怨;鼎祚运移,悬此一线!始知屈子自流放,而接舆作狂颠!
戊子年六月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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