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于楼主和之前那么多匿名的童鞋,在有人愿意站出来组织一起去问清楚的时候,没有任何反应了?
都是受害者啊。。。

关于地址。。。
搜索香水为作者的帖子。。。

http://www.csuchen.de/bbs/viewth ... ght=%2B%CF%E3%CB%AE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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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可以给他正当防卫的理由,不赞成,尽量不要有身体接触。记得有人和我讲过在德国不论对错,首先 ...
ZEROR 发表于 2011-5-17 22:29



幼稚的孩子,没有目击证人打了也白打的
对付什么样的人就要用什么样的办法,该讲理则讲理,该用特殊手段就用特殊手段
恶人还需恶人磨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

说句得罪人的话,上面那些觉得不该动手的,你们要是处在香儿的位置,不用动手,只要对你们凶一点,都得乖乖的还钱,没人会愿意白挨一顿打还被人告非法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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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点事讨论的还这挺激烈啊
只要能找到人,这事还不容易解决啊,直接报警绝对是下下策,德国这工作效率 ...
捕影者 发表于 2011-5-17 20:11


故意伤害可以给他正当防卫的理由,不赞成,尽量不要有身体接触。记得有人和我讲过在德国不论对错,首先动手的人是要负大部分责任的。所以动嘴和动脚好了,前往别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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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奇辣 于 2011-5-17 22:30 编辑

怎么能打. 有理讲理嘛.又不是黑帮.
录音没用, 不正当手段得来的证据不能在法庭上作凭证用.
假如你自己签字同意返回的钱到香儿的帐户上,那法律上看香儿没错啊.
你只能说,香儿口头的承诺没兑现,是欺骗.但是口头承诺没凭据哦.
到现在都没看出楼主到底有没有在什么合同上签字.有签的话是什么合同,有什么条款规定和优惠待遇什么的.

所以签合同要慎重.签了字的合同要自己留底,一旦发现什么不对,两周之内还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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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点事讨论的还这挺激烈啊
只要能找到人,这事还不容易解决啊,直接报警绝对是下下策,德国这工作效率 ...
捕影者 发表于 2011-5-17 20:11



    下下下下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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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那孩子,我见过,给我感觉 不实诚。见面次数不多,没有更深的印象
Vergissmeinnich 发表于 2011-5-17 13:53

为什么叫那孩子啊?香水是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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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点事讨论的还这挺激烈啊
只要能找到人,这事还不容易解决啊,直接报警绝对是下下策,德国这工作效率,调查取证再把钱给你要回来还不知道得等到猴年马月,那得耗费多少精力啊
所以简单点,先打一顿(不要下手太重,打出毛病来就不好了),小心点,别让德国人看见就行了,没目击证人就绝赖不到你们头上。
那家伙虽然不认识,但看那样绝对不禁吓的,估计挨上拳头立马就得老实
打的同时告诉他,要是还不还钱就报警抓他,告他和他妈一起无证经营,这么多人给你们作证绝对可以定他的罪,至于诈骗罪那就需要你们拿出证据了,当然无证经营这一条就够他受了
香儿自己的屁股不干净肯定不敢报警的,所以,记住,态度一定要强硬,只要下手有分寸就可以了


最后,祝受害的学弟妹们好运,顺利找到他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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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Vergissmeinnich 好的,我明白。我这几天不舒服的厉害。在此,我征“维权”且受害者同伴一至两名,孔 ...
spirit 发表于 2011-5-17 17:45


证人和证据是很重要的,同时你还可以打开你手机的录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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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3# Vergissmeinnich 好的,我明白。我这几天不舒服的厉害。在此,我征“维权”且受害者同伴一至两名,孔武有力的猛男也行,小家碧玉的MM也行,这周我们先去大高楼那个什么155要么就是165去交涉下。我不是一个人去的原因是,万一有什么事情,我一张嘴自己说不清楚,有个同行的最好。站内短消息我吧。期待并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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