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八


我问他,“你怎么了?”

他说,“喉咙有点痛,已经吃过药了。”

“不要紧吧?”

“没关系。”

“你经常感冒吗?” 我忍不住问。

“也不算,差不多每年一次,据说这样对身体有好处。” 他又是那种淡淡的声调,很温和,却拒人千里之外,让我把本来想好的话统统咽了回去,说出口的,是一套不咸不淡的客套。

挂上电话,我打开窗子,让清凉的夜气隔着睡衣把我裹住。怎么会有人专门在夏天感冒?是因为旧金山的夏天太凉吗?为什么他一感冒,就好像变成另外一个人,他的心事,让我看得见,摸不着?

我再也不要给他打电话了。我有我的架子,可以放,但不能放到底。

剩下的几个星期很快过去,我没有再给程明浩打电话;我以为他会再打过来,但他没有,我们之间那种似有若无的联系像游丝,在风里飘着飘着,一转眼,不见了。

也许,本来就没有什么。

最后一个星期的某一天下午,我突然莫名其妙地牵挂起滨海区防波堤最前端的浪管风琴来:也不知它们修好了没有?於是我打电话去问,同一个女人热情洋溢地告诉我他们查过了,管子的确有点堵塞,现在已经修好,她说“你明天早上就可以去听了”。

我像放下了一件心事,一面又觉得有点好笑:我一个人凌晨五点半有觉不睡跑到那个地方去捉鬼吗?同一个情境,可以很浪漫,也可以很无聊。

那天下班后,回到家,一进门就听见郑滢破口大骂,“王八蛋,王八蛋,如假包换!” 居然还押韵。

那个如假包换的王八蛋是林少阳。张其馨显然已经来了一会儿,诉苦完毕,正在吃一杯冰淇淋,嘟着嘴,那双弯月一样、高兴起来“回眸一笑百媚生” 的眼睛被泪水泡成了两条细细的线。

原来,林少阳不止长得像田振峰,连带性格也有点像,喜欢认什么“干妹妹”,不过更胜一筹,认起来不分种族,这一次,认了他公司里的一个十八、九岁的美国小姑娘当“干妹妹” 。那个女孩子是林少阳部门的实习生,更重要的身份是他们三线主管的女儿。张其馨今天来,是因为林少阳上周末陪人家一起去打网球,她知道以后,同他狠狠地吵了一架。

张其馨说,“明明天也不热,穿得那么凉快,上面露到乳沟,下面露到… 唉,你们想想也知道了,反正全身上下的布加在一起差不多也就这块擦桌布那么大,亏她好意思穿得出来!” 女人描述起情敌来往往恶毒有加。

张其馨看上去很沮丧,但我实在无法产生多少同情心,因为她即使再伤心、也没忘了吃冰淇淋,而且,吃的还是我最心爱的哈根达斯山核桃巧克力冰淇淋。如果我没记错,那是冰箱里唯一的一杯哈根达斯山核桃巧克力冰淇淋了。

冰淇淋吃完了还可以买,我生气的是,她好像总是拣我喜欢的东西“所见即所得” ,百发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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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


秀做得很不错:观众准时出席,一切运行正常,预先设好的数据没有出仳漏,演员没有忘词,问题也答得滴水不漏,老板相当满意。

回家以后,我洗了个澡,立刻爬到床上去。

郑滢一回来就掀我的被子,“招,昨天一夜不归、哪里风流快活去了?”

还没等我有机会说话,电话铃响起,郑滢去接,说了两句话,把电话拿进来递给我,兴奋得两眼放光,“程哥哥,程哥哥。” 郑滢最近没在谈恋爱,於是转而把一腔关注投入到我的感情生活中。

程明浩问我演示做得怎么样,我说很好,然后我们就沉默着。不知为什么,一听他开口,随便说什么,我就不由得想起今天清晨他那种漠然的眼神,不由得生气,不由得不想理他。

“早点休息,你昨天一夜没睡。” 他说。

“嗯。谢谢你。” 我挂上电话,突然想起昨天其实他也一夜没睡,应该还一句“早点休息” 或者类似表示关心的话,反正说什么也比“嗯。谢谢你。” 要好。我很懊恼。

郑滢问我,“程明浩得罪你了吗?”

我摇摇头。

“那你怎么那么冷漠?”

“我怎么冷漠了?”

“你刚才的语气好像在说‘姓程的,我讨厌你,快点去买块豆腐撞死,不要再来烦我’ 。”

“没有吧。” 我心里有那么多委屈,怎么投射到语气上,却变成了冷漠?这样一来,他大概会觉得我根本不在意,而其实,我是很在意的呀。我开始讨厌自己,明明心里想着一套,嘴上却说着另外的一套;我更加讨厌他,因为,让我变得这样表里不一的人,是他。

“我明白了,昨天晚上,你们做‘那个’了,对不对?” 郑滢开始自作聪明,脸上一副“过来人” 的表情,“书上说,女孩子经历第一次之后,情绪上往往会有一定的波动,觉得茫然、缺乏安全感,甚至对对方产生怨恨情绪,象你刚才那样的表现就很典型。其实呢,在这种情况下,程明浩应该亲自跑来安慰你,最好送一束花什么的,不过,他能知道打电话来,也过得去了。你可能会觉得他还不够细心,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却正好说明他也很单纯、缺乏经验。男人嘛,难免粗心一点,不过,只要他心里知道对你好,其它的都可以慢慢培训,对不对?”

“对什么呀?” 郑滢那一番左右骑墙却谬以千里的话让我哭笑不得,我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大致告诉她。

她居然很失望,“不务正业。”

“我‘务’ 了正业对你有什么好处?”

“当然有好处,那样的话我们讨论起男人来,可以进入一个更深的领域。” 郑小姐大言不惭。

第二天,我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给程明浩打个电话过去。

电话拨通,他好像又感冒了,声音闷闷的,不知是不是因为那天吹了半夜的风又把外套让给我穿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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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


他点点头,“那大概是我最最倒酶的时候。”

我很想告诉他,那一天,其实并不是全世界都把他抛弃了,因为,至少还有一个人守在电话旁边希望和他说一声新年快乐,他不知道而已;后来又觉得这样说好像有点肉麻,便又把话咽了下去。

我凝神聆听着,却什么也听不见。

“这些管子什么时候会奏乐呢?”

他看看手表,“大概再过一个多小时吧,到五点半涨潮的时候效果应该最好。”

於是我们找了个地方坐下来,他替我挡着风,我们都没有说话。我觉得很幸福,因为他就在我身边;这个时间,海湾那边的旧金山沉沉入梦,所有的其他人都睡着了,只有这个人和我在一起等待“天籁之音” 。我觉得我们之间好像有一种坚固的同盟。

可是,等到五点钟、五点半、五点四十五分,等到星光淡去,潮水涨起,唰唰地拍着堤岸,等到天色渐渐开始泛亮,浪管风琴竟然没有发出声音,那一根根大管子只是沉默地、几乎有点无奈地站在那里。

我不时回头看一下,它们还是一声不出。我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出了什么问题,仔细听听,风声水声却清晰真切。

程明浩把耳朵凑近几个管子认真地听了一番,走回来,脸上交织着困惑、失望和尴尬,“真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我说,“没关系,至少我们还可以看日出啊。”

他对我笑笑“下次再带你来” ,但我还是看得出他神情中的沮丧。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想起什么,“说不定是那些管子下面塞住了,有些人会把易拉罐什么的扔进去,积多了就可能塞住。上次我们来的时候……”他讲到这里突然停住了。

“我们?”

“就是我和张其馨。” 他用一种淡淡的声调说,却再也没有下文。那是他第一次在我的面前提起张其馨的名字;原来,他们也曾经来过这里;其实,他们曾经谈过一年多的恋爱,他怎么可能没带她来过这里呢?

我看着他的脸,他的眼神在刹那间变得空旷,让我简直想伸出手指去问他“这是几” 。那一个名字显然让他想起了一些东西,而那些东西是他不方便、也不愿意与我分享的。那些东西为他的情感包上一层厚厚的盔甲,让我接近不得;即使他们已经分手,我依然无法接近他。顷刻间,我们的同盟土崩瓦解。

今晚,他心血来潮把我带到这个他心爱的地方,结果却是帮他自己唤起了回忆。与其这样,还不如不来。他挑了一个最最浪漫的情境让我明白他的确爱过那个人,真过分。

我讨厌他。

清晨第一抹阳光照过来,我看着地上被拉得长长的影子,黯然地发现,我和他之间依旧天遥地远。

他把我送回公司。我从网上搜索到浪管风琴管理部门的电话号码,一过九点钟就打过去,问他们为什么今天早上浪管风琴不会奏乐。

电话那头,一个女人打着美国式的官腔说非常感谢我报告这个问题,具体为什么呢她也不知道,不过他们一定会派人去检查,叽哩呱啦说了一通以后笑嘻嘻地问“还有别的事吗?”

她不可能理解这一个小节对我来说有多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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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


他想想,说,“记不得了。怎么?”

“问问。” 我笑笑。这么一会儿功夫,程明浩身体里的那个儿童已经逃走了。

我们开始聊一些无关轻重的事情,比如咖啡,比如星光,比如 --非洲紫罗兰。

程明浩说,“你送我的那盆花真难侍候。就说浇水,我花了好久才弄明白究竟应该浇多少,水浇少了它会无精打采,水浇多了它一样无精打采。”

“不会吧,书上说非洲紫罗兰很好养啊。”

“那大概是我的问题吧,不瞒你说,从小到大,我唯一养活过的植物只有仙人掌,所以很怕把这盆花也养死。”

“其实,就算真的养死也不要紧,又不贵重。”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弄得我一直提心吊胆。”

“为什么?”

“因为你把花给我的时候,一副‘临终托孤’ 的表情。” 他一本正经地开玩笑。

我笑起来,“有那么严重吗?”

“说真的,我担心要是把那盆花养死,何年何月再碰到你,你万一问起,知道了会失望。” 他认真地看着我,眼睛里闪动着一点光芒,刺得我立刻低下头去,不知该说什么好,心中的喜悦却像落在宣纸上的墨,一点一点悄悄荡漾开去,变成一个圆圆的晕。

原来,他也会怕我失望。

我们把咖啡像啤酒一样干掉,精神抖擞。我说,“早知道不应该喝咖啡的,现在就是回了家也睡不着。”

他兴致勃勃地提议,“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看日出吗?”

“也对也不对,到那里你就知道了。”

四十分钟以后,我们站在一片狭长的、一路伸展进旧金山湾的半岛壮地带,隔了苍茫的水域,左边远处是若隐若现的金门大桥,右边是万家灯火、与天上星光交相辉映的旧金山。看久了,灯光、星光交会在一起,仿佛随时可能纷纷坠入水中,流成一条星河。这一整幅景象融进冰凉的夜气,宛如玲珑剔透的水晶球,美得不可思议,让人都不忍心多说话,唯恐就此踩碎了它。

风很大,阵阵寒意袭来,我把外套牢牢裹在身上,再穿上程明浩的夹克衫。他的衣服很大,穿在我身上长出好多。他看着我企鹅一样摆动着袖管,呵呵地笑起来,“你这个小不点。”

我向来介意人家说我个子矮小,然而,奇怪的是,我却喜欢听他这么说。

“这里真漂亮,很特别。” 我用力吸入一口清凉的空气。

“最特别的在这里,” 他指着不远处。我这才发现,在大大小小的花岗岩石块中间,冒出了一些微微弯曲的大管子,总共大概有十几个。

“这叫浪管风琴,大概是全世界最特殊的一种乐器了。等涨潮的时候,这些管子就会根据水势的强弱发出不同的声音,听上去像风琴在奏乐,可以说是真正的‘天籁之音’ 。”

“是吗?” 我一下子对这些其貌不扬的管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你怎么知道的?”

“刚来的时候,一个美国同学介绍的,我来过一次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后来,每当心情不好,就会跑来,有一次,好像是过新年,我在这里待了差不多一整夜,冻得发昏。”

“为什么?”

“那一阵子运气很差,好像随便干什么都不顺,实验做得不好,考试拿不到A,连口语考试都没通过要重考。导师告诉我还剩下最后一次机会,否则就可能吊销奖学金。反正那一天我情绪低落到了极点,觉得好像全世界都把我抛弃了。所以我就跑到这里来坐了一个晚上,至少还可以听听海浪说话。”

“是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号吗?” 记忆突然电光火石一般在我脑海里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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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


车子在路上平稳地开着,程明浩不说话,我也不再“哇哇乱叫”。虽然我觉得他刚才的话有道理,但还是对被他训一顿心有不甘。我转过头去飞快地白他一眼,他眼睛看着前面,却把眉毛扬了起来,好像在说“你拿我怎么样”。

车子开进公司的停车场,里面已经稀稀拉拉只剩下几辆车。我正要下车,程明浩问,“你们公司楼里现在应该还有保安吧?”

我终於找到机会报一箭之仇,得意洋洋地回答,“我们公司那么大,保安当然是二十四小时值班的啦,土--包--子。不过,还是要谢谢你送我回来。”

他笑了,“去吧,我在这儿等你。”

“其实你可以先回家,我做完了再给你打电话。”

“不用了,我可以在车里睡觉,省得开来开去。”

我回到机房,从头开始安装、调试、输入数据、检查结果,等到把一切都准备妥当,已经差不多两点钟了,苍蓝的天空里缀满了星星,从十八楼的窗户看过去,仿佛它们都不过咫尺之遥,随时要穿过夜幕飞到我怀里似的。我最后审视了一下,万事就绪,无比轻松地伸个懒腰,穿上外套,在自动售货机里买了两杯咖啡,跑下楼去。

停车场上只剩下一辆车,车灯熄着,静静地在那里等待。

我向那辆车跑过去,突然,在桔红色的灯光下,我意识到,几个小时前,在我由於挫折而任性、失去信心的时候,有一个人比我自己还要相信我;他并不知道我究竟做的是什么,却那么坚定地把我逼回来要我坚持到底,只是因为相信我。

我甚至开始感谢那台突然发飙的电脑,要不是它,我怎么可能体会到这一点?

我走到驾驶座旁边,发现程明浩头靠着车窗睡着了,身上斜搭着一件夹克衫。他说他可以在车里睡觉,看来不是吹牛。

我忍不住怀着一点偷窥的心情仔细端详起他那张睡着的脸来 -- 因为他醒着的时候,我多半没有勇气直视他的眼睛。他的脸被淡淡的灯光笼罩着,看上去很英俊,但是,我发现他微微皱着眉头,好像在想什么事情。他会在想什么呢?会不会是睡得不舒服-- 这辆车子不大,而他的腿那么长?或者是在梦里思考问题?要不,是想起了什么让他不开心的事情,比如,张其馨?我的思路不由得开始天马行空。

从前看过的一本书上说,每个人的身体里其实都装着一个儿童,正襟危坐之时深藏于心,而当我们睡着的时候,脸上便会浮现出那个儿童的喜怒哀乐。那才是我们最最真实的心思。

程明浩身体里的那个儿童,是皱着眉头的。

我敲敲车窗把他叫醒。他揉揉眼睛,摇下车窗,对我笑笑,“好了?”

我点点头,递给他一杯咖啡,“这已经是我现在能提供的最高级的咖啡了。”

我们坐在车里喝咖啡。我问他,“刚才你睡觉的时候做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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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


我折腾了半个多小时,证实电脑确实死掉,连回光返照的可能也没有。

我一边掉眼泪一遍恶恨恨地捶了几下键盘。讨厌死了! 我讨厌这台电脑,讨厌这家公司,每年赚的钱以亿计算,却发这种设备下来,的确穷山恶水;我讨厌主管为了自己脸上好看拼命叫下属做秀;我讨厌章文刚拥兵自重不肯帮一点忙;我讨厌蒋宜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让我现在连个诉苦的人也没有;我甚至讨厌四点半的父母什么时候来不好,偏偏挑今天。

我把能想到的人统统讨厌一番,发现於事无补,我还是一个人对着冷冰冰、黑沉沉的电脑屏幕,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在部门那台后备电脑上把所有的东西重新做一遍。

我打开机房,开始从头做起。看着安装软件的蓝色状态条像蜗牛一样好半天才爬窄窄一小格,我火冒三丈:天知道这台机器会不会也发神经病?这些东西刚才我都做过了,凭什么要再做一遍?人家都不管,我一个人起什么劲?就算做完了,功劳也不见得归我一个人,何苦呢?我咬咬牙,关上电脑 -- 我困了,我要回家睡觉。

我给程明浩打电话,请他送我回家。终于有机会抓他的差,我心里却一点也不高兴。

半个小时后,我坐在他的车上。他问我,“怎么这么晚?”

我无精打采地告诉他是为了准备明天的一个演示。

“很重要吗?”

“嗯。做得好,说不定将来就有机会回来上班。” 说到这里,我很难过:要是真的能把刚才做完的东西演示一遍,效果一定会非常好。我闭上嘴,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纸巾,闷闷地把它撕成一小条一小条。

等一张纸巾被撕成拉面,我终于忍不住发牢骚,“其实,我并没有把准备都做好。我是说,其实我本来都做好了,后来电脑突然坏掉,就统统丢掉了,倒酶透顶。不过不要紧,我们可以用以前的演示材料对付。”

他转过头来,“可以重新做吗?”

“可是可以,就是要花好多时间,我懒得再麻烦。”我看着车窗外的街道。

窗外的景象突然不动了,我转过头,程明浩把车停在路边,一本正经地说,“不如我送你回公司吧。”

“我不要。差一点就差一点好了,反正我本来也不那么想回这里工作。你送我回家。”

“我觉得你还是应该把能做的都做好。”

“我做不好,行了吧?跟你说过了,我要回家! ”

“我担保你回家一定后悔。再说,已经做过一遍,再做一次只会更容易,对不对?”

“你又不学这个,你懂什么?!” 我生气了。

他认真地看了我几秒钟,摇摇头,脸上居然浮起一个微笑,“我是不懂,我承认,可小姐你总应该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吧?你要是觉得没有价值,怎么会花上一个下午的时间去做?又不是不会,多花点时间,就在这里哇哇乱叫,亏你好意思。” 他的口气简直有点恶作剧的味道。

我被他噎得没话说。

他自说自话把车开进一个停车场掉头,“走吧,做完我再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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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


“老板不是暗示我们,要是表现得好,有利于将来回公司工作吗?”

蒋宜嘉犹豫一下,终于透了底。原来,回来工作对他来说一点吸引力也没有。他计划年底毕业,而到现在,已经有六家公司给他发了录用通知,还没决定到底去哪里,但肯定不会回来,因为他觉得这里工作环境不好,“穷山恶水,泼妇刁民” ,最大的毛病是“女人太多,你们女人哪,嘴巴尖、心眼小,要么不整人,整起来把人往死里整” -- 他八成被上次那个婆娘吓破了胆。蒋宜嘉嘴虽然损,但听他骂可骂之人,却也着实过瘾。我唯一弄不明白的倒是,这个人自己婆婆妈妈,找的女朋友也嗲气十足,骂起女人怎么毫不心虚。后来,他如愿以偿,去了一家靠硬件起家、以男性化著称于行业的公司;据他说,面试的时候,从基层技术员到高级主管,一溜都是男人,他当时就觉得“找着组织了”。

“你拿六家公司的录用通知干什么?” 我很惊讶。

“慢慢比较啊,反正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决定接不接受。‘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听说过吧,就是说,我们男人选工作和你们女人拣老公一样,够重要吧?况且,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的价值嘛。”我被他训导得只有点头的份,突然明白“上帝在这里关上一扇门,就会在别处打开一扇窗”何等正确:某人现在对感情专一,便在另一个领域里花心,而且,不踩则已,一踩六条船。

他看我羡慕,居高临下补上一句,“放心,等你找工作的时候肯定也这样。要真想回这家公司我看也不难,现在的形势,每个公司都会招人,我们部门就你我两个实习生,我又不跟你争,有名额肯定是你的。着什么急呢?”

“可是我总觉得,一样做,能做好一点,为什么不做好一点呢?就算是‘做秀’,也不是人人轮得到的啊,”我依然固执己见,“我们可以现在先把演示材料过一遍,下午装那些软件和数据,就拿你的电脑做服务器好了。”

他面露难色,“这个 … 我恐怕真的有点困难… ” 原来“四点半” 的父母来美国探亲,飞机傍晚到旧金山国际机场,他有一场更大、更重要、关系到终生幸福的“秀” 要做。难怪他今天打扮得山清水秀,头发和皮鞋格外光可鉴人。

“要不,我和她说一下,可能晚一点去…”他嘴里这么说,脸上两百分的不情愿已经明确告诉我,假如这位“毛脚” 在未来的岳父岳母面前因此印象欠佳以致姻缘有个什么闪失,他绝对会把帐算到我头上,并且用唾沫淹死我。

“不用了,你还是去吧。那样的话,我就在自己电脑上装,反正也用不着两个人。今天能弄好的话,我们明天早上就让老板看一下,要是弄不好也就算了。” 我被他的神态逼得通情达理。

我们把演示材料又仔细检阅一遍,改了几个地方,加入一些备份幻灯片,已是下午三点多钟。我开始建环境,他假仁假义问了句“真不要我帮忙啊” ,就乐颠颠地走了。

我照着安装文档一样一样把先行软件和补丁安装、调试好,把一套数据输入所有需要的部件,运行了几次,修正几组数据,终于得到了预期的结果。我非常高兴,看看钟,七点二十分,我打算趁热打铁再输几套数据进去。

一个小时后,即将大功告成之际,狗屎发生,而且臭不可闻 -- 我的电脑不知是觉得超时工作受了委屈还是倨功自傲,反正,它突然黑屏了,连个招呼都没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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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


那一天,主管突然把我和蒋宜嘉叫去,说有一个“好消息”。我满以为是谈将来毕业后回公司工作的事情,结果不是。原来,总公司某个重要人物明后两天巡视到旧金山分公司,日程早已排满,但由于一个演示临时撤销,就空出来一个小时。虽然我们部门已经有两个演示上了日程,主管大概想着“多多益善” ,就奋勇争先抢到那个时间段,叫蒋宜嘉和我把我们项目的演示去再做一遍,说“再做一遍” ,是因为自从那次被人家抓了小辫子以后,主管不知是为了“雪耻” 还是真的自我感觉不错,反正,他已经叫我们在不同场合演示了好几次。

演示在明天下午四点到五点,主管说,“你们今天尽量把演示材料再修改一下,明天上午排练,” 然后加上一句,“好好做,让大家对你们有个好印象,将来说不定很有用的。” 话说得含糊,但意思已经相当明显:你们以后想回这家公司工作的话,这是个表现的好机会。

回到办公室,蒋宜嘉说,“我算是明白‘做秀’ 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了。‘做秀’,‘做秀’,就是说不仅要会‘做’,还要会‘秀’ ,有时候,‘做’ 什么并不太重要,关键是‘秀’ 什么,还有‘秀’ 给谁看。”

我笑起来,“想想看,我们的‘秀’ 还有哪里可以再煽情一点?”

“做过那么多次,能改的都改了,还能怎么样?”

“不如秀点真的吧。反正做得差不多了,索性建个环境,放一系列真的数据去运行一下,肯定有说服力。”

“‘建个环境’ ,说得轻巧,有那么多先行软件呢。”

我说,“测试部门有几台机器上不是装着挺全的吗?跟他们去借几个小时吧。”

我给郑滢打电话,她说,“不好办,那几台电脑现在都被章文刚那一组霸占着,他把它们当宝贝,你要去借,可能性顶多百分之十。”

“那要是你开口呢?” 我好奇。

她懒洋洋地说,“比你还少百分之十。”

於是我请蒋宜嘉出面-- 至少他们的交情足够在一起探讨剃什么头。蒋宜嘉去了一会儿,垂头丧气回来,耸耸肩膀,“老章死活不肯。先跟我打官腔,说任何不在现行测试计划里的东西都不能占用他们的机器,后来又说,他主要是怕借给了我们,以后我们部门其他人再跟他开口就不好说话了。他说从前他们组在这方面很吃亏,所以现在规定任何人也不商量,他不能自己坏了规矩。不过,” 他递给我一张纸,“老章说我们可以照这个上面的地址去安装那些先行软件和补丁,最后一个链接是所有的安装文档。”

早听说章文刚在公事上是出名的“铁公鸡”,不虚此名。

我叹口气,“看来我们只好自己装了。”

蒋宜嘉有点不以为然,“就为做一个‘秀’ ,花这么多时间精力,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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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


“人家也没怎么样,就是说有事找他帮忙而已。”

“正好啊,也不用等他生病了,以后你呢就天天在公司里留晚一点,然后抓他的差送你回家。他这样送上门来,两个星期之内绝对会有突破性进展。”

“也许他只是客气而已。” 嘴里这么说,我心里也希望郑滢说的是真的。

“装傻。我在旧金山住了这么久,他怎么从来不打电话来叫我有事找他帮忙?你就照我说的去做,不会错。”

“算了,抓差也要等的确需要的时候,否则太做作了。”

“你怎么这样,” 郑滢恶狠狠地把锅里的青菜倒进碟子,“恨铁不成钢” 地说,“老实交待,为什么要跑到旧金山来?不要嘴硬,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机会,不好好把握,到时候,bingo,人家心凉了,你就后悔吧。”

“他要是真喜欢我,就不会那么容易心凉。”

“随便你,随便你,” 郑滢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突然来了灵感,“你说程明浩会不会就是你‘生命中的另一半’ ?说不定,你们本来就应该在一起,后来阴差阳错分开了,但是冥冥中还是有那么一种力量在牵引着你们去寻找彼此。” 显然,在埋头苦读下,郑滢的理论水平提升很快,已经掌握了那个被千万人口水泡过的柏拉图“两性人” 理论。她越说越玄,“就是这么回事,否则怎么解释你好端端地会把杜政平甩掉,然后等你一来旧金山,张其馨又会正好和程明浩分手呢?你怎么解释呢?啊?”

我正想提醒她,早在大学二年级上学期,那个睡在她下铺的姐妹就曾经大力宣扬过这个“在苍茫人世里寻找另一半” 的理论,而她老人家一边做仰卧起坐一边批示“这么说人本来应该和黄鳝一样雌雄同体啦?狗屁不通” ;突然记起当时郑滢正对中文系那个时不时喜欢绉两句歪诗放到校报上去丢人现眼的所谓“93级四大才子” 之一迷得发呆,一天到晚捧着本徐志摩哼哼唧唧“我不知道风是在往哪个方向吹”,连风向都弄不明白,还能指望她什么呢?

“这种东西都是骗骗小女孩的,你也相信。”

“但是你不觉得很美好吗?” 郑滢睁大眼睛、一脸陶醉,“反正我觉得它很有道理。你想,我以前交的男朋友之所以要分手,其实是注定的,因为他们都不是我生命中的‘那一半’ ,而真正属於我的那个人,也正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焦急地寻找我呢。这样一想,我心里就特别特别舒服。” 从来不肯相信浪漫的人,一旦相信起来,往往变本加厉。

我忍俊不禁,“那个人最好在美国,否则,还要漂洋过海,实在太辛苦他了。”

她言归正传,“反正啊,我觉得你和程明浩有点这个味道。只不过,你们这两锅温吞水,你热的时候,他不热,等他热一点,你又凉下去了,兑在一起,天晓得什么时候烧得开。”

又过了一个多星期,才出现一个机会去顺理成章地抓程明浩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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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



车子往前飞驰,我们静默着,过了一站又一站。

我心里很着急 -- 好不容易有机会和他在一起,却什么话也不说,实在有点浪费。但是着急也没用,我还是想不出话说。

终于他问我,“你什么时候实习结束?”

“八月底。”

於是我们开始聊我的实习、功课、对旧金山的印象,都是很大路的话题。我问他,“你有没有考虑过转学计算机?现在这个专业那么热。”

他说,“我还是比较喜欢自己的本行,还有,我希望能早一点拿到博士学位。”

“可是拿了博士学位未必能找到好工作啊。”

“是这样的,我出国的时候,我外婆很开心,看见人就讲她的外孙要去美国念博士,因为她觉得念书能念到博士就是到顶了,还专门叮嘱我一拿到学位就马上拍一张‘戴方帽子’ 的照片给她寄回去,” 他低下头,“我外婆年纪大了,身体又很不好,她跟我说过‘无论如何都要再坚持几年看到你读完书的那一天’ 。我不能让她失望。”

“你很怕让别人失望吗?”

“也不算,我只是很怕让对我寄希望的人失望,那样我会非常难过,因为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对我寄予希望。”

我看着他脸上清秀俊朗的线条,突然感到很迷惑:他既然那么怕让对他寄希望的人失望,那怎么就不怕让我失望了呢?还是他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希望?

他自己给了我希望,然后把它打得粉粉碎,还在这里说什么“怕人家失望”。他怎么做得出来?

我觉得胸口闷闷的,不再说话。我们又静默了。

快到我下车的那一站,程明浩说了一声“对了” ,掏出笔记本,撕下一张纸,写了他的电话号码递给我。

“谢谢,”我在那张纸的下面写上我的电话号码,撕下来还给他。

下车后,我把那半张纸叠好放进钱包夹层。刚才,我和程明浩分了一张纸,我不知道,在人生中,我们能够分享的东西,还能有什么。

回到家没多久,郑滢叫我去听电话,捂着话筒激动不已,“男人,男人。”

竟然是程明浩。他说,“我只是试试看这个电话号码。”

“你是怕我写个假的给你吗?” 我不由笑起来。

“不是那个意思,” 他有点尴尬,“其实,刚才我忘记跟你说,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或者加班晚了需要人接,给我打电话好了,我有车。”

“噢,谢谢你。”

“真的,不用客气。” 他恳切地说。

“谢谢你。” 我的脸颊贴着话筒开始发烫,讲出来的话却干巴巴的。

放下电话,郑滢知道是程明浩打来的,一脸诧异,逼我把通话内容复述一遍,然后眉花眼笑,“小姐,恭喜你,他这样,就是要追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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