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流火天 于 2007-1-21 00:26 发表
不小心踩到路人的脚,要大声恭敬地说对不起。
踩熟人的脚,只要一个眼色就可以。
踩亲人朋友的脚,不用解释走过去就行了。
这个是列子说的。经过换位思考以后,我一直觉得有道理的。
但是请不要故意 ...
话不说不明,既然那边样,说出来也没什么不好的,或许大家都是无心的,误会了...
有一次我和一个朋友那样,当时也是感觉她给我吃软钉子,心里非常生气,干脆采取沉默不语的方式对她,看见她低头走过去,装没看见,她就一路追着我来问,我还是沉默,最后她一把拉着我,让我说话,我就大声的吼了她一顿,把我对她的不满也说了出来,(幸好她是个德国人,要是中国人,我想或许友谊也从此完了... )她听完笑了起来,边笑边对我说:"aha,redst Du endlich mal mit mir Wenn Du gar nichts darueber redst,was soll ich wissen,Das kann ich doch nicht riechen!"我们从此反而比以前更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