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



他抬起头来,迷迷糊糊地看看周围,“到了吗?”

我说,“没到。”

“那你叫醒我干什么?”

“我叫醒你是想跟你说,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我尽量平静地说,“我觉得,我们不能再这样交往下去了。否则,对大家都不好。”

他揉揉眼睛,清醒过来,“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不是。”

“你真是这样想的?”

我点点头。

他问我,“为什么?”

“我觉得我们不太适合。”

“我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吗?”

“没有,你很好,真的很好,” 我不得不承认,杜政平在很多地方的确无可挑剔,“是我自己不好。”

他沉默了,转过头去看机窗外暗沉沉的天空,过了好一会儿,他又问我,“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 他的嗓音有点颤抖。

我无言以对。他问我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我该怎么告诉他呢?难道告诉他我一直喜欢的都是别人吗?那一刻,我真的很恨自己。我以为可以说服自己去爱他,简直不自量力。我把他的感情压在轮盘赌上,却输了个一塌糊涂。现在,我已经伤害了他。

“他是谁?” 杜政平不停地把座椅扶手上的烟灰缸打开又合上。

我不回答,他又问一遍,然后苦笑着说,“就算输,你也该让我知道输在谁手里吧。”

我横下心,老老实实地告诉他,“程明浩。”

“程明浩?” 他的表情非常惊讶,“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们没有开始,因为,” 我心酸地说,“他不喜欢我,他喜欢另外一个女孩子。所以,请你不要为难他,因为他不知道。”

我讽刺地发现,这件事情无论对於杜政平还是对於我,简直都像一场终极侮辱。我为了一个不爱我的人那么无情地去伤害一个爱我的人;而杜政平,输给了一个一千英里以外、根本没有出招的情敌。

我把手上的情绪戒指取下来,递给他,“我知道我欠你很多情,恐怕还不起了。不过这个,还可以还给你。”

“两块九毛九的东西你也要还?”

“还是还给你比较好一点。” 我坚持。他默默地接过戒指,放进上衣口袋,然后轻轻地说,“其实,能跟你一起出来玩,我觉得很开心。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我的眼泪流下来。我不值得他这么对我。

那天晚上,我给郑滢打电话,告诉她我希望今年夏季能到她的公司做实习生。

“你不是死活不肯来的吗?” 她觉得很奇怪。

“我想通了啊。” 我尽量轻松地说。

“你和杜政平吵架了吗?”

“我和他分手了。”

“为了程明浩吗?” 郑滢最可爱也最可怕的地方是说话永远直截了当、一语中的。

我没有正面回答,“不管为谁,我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去爱他。”

“明白了。” 郑滢沉吟一下,“明天把简历寄给我。”

“我是不是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早知道现在这样,我根本就不应该和杜政平谈恋爱。” 我沮丧至极。

“你没有错,你只是不爱他。” 郑滢坚决地说,“爱情里是没有对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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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

我以前没有相信过签语饼,总觉得它们都是讲一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话来讨人高兴。可是,这一块签语饼里看似一句普通的吉利话,其实一个字一个字却都在气势汹汹地逼问我的心事,一副不逼到我缴械投降不肯罢休的样子。我爱的那个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我,那个人,究竟是谁?他,又在哪里?

杜政平的签语饼里竟然没有签,而我这张上面却写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如果说这代表了上苍的某种安排,那么,它究竟想告诉我们什么?

等我把那张纸条细细叠好,放进上衣口袋的时候,我已经明白了,签上所指的那个人,是程明浩。因为,我希望他是程明浩。自己的心,其实比上苍更有说服力。

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发生得十分荒谬。从认识程明浩到现在,我们所有的相处都不过是鸿光片影,也不记得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做过什么特别的事,然而,不知为什么,每一个片刻都那么真切地保存在我的脑子里,随时都可以像记录片一样地回放出来。他曾经那样地对我微笑,曾经用那样的语调对我说话,曾经用那种温煦而亲切的眼光看我。我见过千万个微笑,千万种眼光,但是,为什么唯有他的微笑可以让我久久难忘,唯有他的声音仿佛可以透过空气一路温暖到我心里,唯有他的眼光让我只见了几次就自信能从千人万人里分辨出来?正是因此,他相片里忧郁的眼光才会让我那么伤心。

而在这个世界上,再荒谬的事情,一旦发生,就变成合理的了。否则,它怎么会发生?

我知道他就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我们或许隔了一条街,或许已经擦肩走过,或许曾在同样的地方投过目光、留过脚印。这种想法让我既兴奋又不安。

杜政平把两块签语饼都吞到肚子里,心满意足地隔了桌子看着我微笑。我回避着他的眼光,心里一阵歉意,他一定以为那张签应的是他,其实,却并不是。

程明浩并不爱我,我却不能忘记他;杜政平明明是个可以依靠的人,我却不能认认真真地去爱他。我努力过,然而,却失败了。

以后的几天,无论去哪里,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去人海里寻找那个高瘦的身影,可是,一直都没有找到。纽约,毕竟是个很大很大的城市。任何人掉到里面,都是石沉大海。我和程明浩,好像离得很近,又好像隔了天涯海角。

在回程的飞机上,我和杜政平头碰头地睡着了。我一觉醒来,发现他靠在我的肩膀上睡得正熟,嘴角微微翘起,神态单纯而平静。我突然之间十分难过:他那么信任我,我却要变心了。不,其实我并没有变心,因为从一开始,我喜欢的就是程明浩,我的心,其实从来没有变过。无论如何,我已经欠了他很多,我不能再欠下去,否则,我一定还不起。

飞机飞到新墨西哥上空,我把杜政平摇醒。我对他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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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


以前看武侠小说,总是觉得“点穴” 这回事情非常不可理喻;而在那个时刻,我的的确确尝到了被“点穴” 的感觉,而且被“点” 的不止是四肢,连着脑子也一起麻木了。我定定地和相片里的程明浩对望着,他的眼睛里有一点东西在闪烁,刚开始,我分辨不出那是什么,但它却像闪电一样刺痛我的眼睛,也毫不含糊地刺痛着我的心。

突然,我醒悟过来,他眼睛里面闪烁着的其实是一种忧伤,一种深深的忧伤。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的眼神。电光火石之间,我的脑子像被人狠狠的踩了一脚,留下一个清晰的脚印:虽然我并不知道他眼底的忧伤从何而来,但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它好像和我有关。

为什么会和我有关呢?我终於回过神来,开始焦急地环顾四周 -- 他应该就在这附近。我要找到他,我要他告诉我那点和我有关的忧伤究竟是什么。既然和我有关,那么,我就有权利知道。在这个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人,是不是都会坦诚一点?

“你在看什么?” 杜政平拍拍我的肩膀,“不想买那张相片的话就走吧。”

我猛地回过头,“我们把它买下来! ”

“你刚才不是还说…… ” 他目瞪口呆。

“我说买就买嘛! ” 我不耐烦地推他,“快点啊! ”

我知道他一定觉得我喜怒无常,可是,当时我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不要程明浩看见我和杜政平的合影,一定不要。我开始懊悔拍那张相片。

一路上我都在左顾右盼,可是,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高瘦的身影。他竟然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我们在三十二街的一家中国餐馆吃晚饭,我的胃口很差。杜政平注意地观察着我的脸色,终於,他抓过我的左手,看了看上面的戒指,“绿色。你现在心情不平静。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我摇摇头。

“是不是我说错什么话让你生气了?”

我摇摇头。

“那你到底怎么了?” 他有点着急。

我还是摇摇头。我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可是,就是不愿意理他。刚才程明浩眼睛里面的忧伤,像两根钉子一样牢牢地扎进了我的心里,让我的心很痛。他到哪里去了呢?他为什么那么忧伤?

我不要他那么忧伤。即使早就明白他并不爱我,我也不要他那么忧伤。

结完帐,老板送来两块签语饼。杜政平打起精神,拿起一块签语饼,笑着对我说,“其实我很喜欢这种签语饼,它的味道让我想起小时候上幼儿园每天午睡以后老师发的饼干,而且,里面纸条上常常会写一些很有意思的话。”

他拆开自己的那块签语饼,里面居然空空如也--没有“签”。

“怎么搞的?他们竟然漏放了,真扫兴,” 他有点沮丧,“看看你的吧。”

他又拆开我面前那块,拿出纸条看了看,很高兴地把它递给我,“写得很准呢。”

我拿过那种纸条,上面写的是,“你爱的那个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你。”

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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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

那是一个两边镀银的戒指,中间嵌着宝蓝色的不知什么材料,很漂亮。我把它套到左手中指上,紧了一些,於是换到无名指,居然正正好好,可是,我想了想,还是把它套回到中指。

就这么套了几下,戒指真的从宝蓝变成了一种绿莹莹的颜色。我立刻拿过说明书,上面说这种颜色意味着“紧张” 。

“什么呀,我什么时候紧张了?根本就不准。” 我说。

“我觉得它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大概这种材料对温度特别敏感,而人在不同的心情下,体温会有细微的变化。比如,心情紧张的时候,血液就会加快流动,体温也就可能上升一点点,这样戒指就会从蓝色变成绿色。” 杜政平一本正经地分析。

“说得像真的一样。” 我白他一眼。

“我们再试试,嗯,现在你高兴一下,看看它会不会变成桔黄色。”

“有没有搞错,平白无故,你让我怎么‘高兴一下’ ?”

他笑嘻嘻地说,“其实呢,我也用不着它太准,只要大致上能让我对你小姐的心情略知一二,就足够了。这样,你什么时候生气了,我一看就知道。”

我们接着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时不时看一下我手上的戒指,结果发现它好像总共只会变两种颜色 --宝蓝色和绿色。

我说,“不灵啊。”

杜政平说,“不要紧,至少我可以从戒指看出你的心情是平静还是不平静。那已经很不错了。”

“那我要是心情不平静,你怎么办?”

“还用问,马上想办法把你哄好啊。” 他一副“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的口气。

那天下午,杜政平本来想去看世贸大厦,我坚持要去登帝国大厦。

“帝国大厦有什么特别的,现在也不算纽约最高的建筑了。” 他有点不以为然。

“你懂什么,没看过‘金玉盟’ 和‘西雅图未眠人’ 吗?那里面的男女主人公都是约好在帝国大厦顶上见面,很浪漫的。你知道吗,帝国大厦的顶上被人称为‘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 我一把拉过他的手,“去不去?警告你,戒指已经开始变绿了,我的情绪不太平静噢。”

他乖乖的跟我去。

我们坐电梯到了帝国大厦顶上,那里景色很美,风也非常大。我们拍了一些照片,就坚持不住,随着人流下来。在纪念品商店的一角,有人拿着相机给所有走过的游客拍照,说拍的相片都会贴在楼下,如果喜欢的话可以买下来,不喜欢就不用买。

我没有什么准备就被杜政平拉着去拍了一张,觉得很不满意。到了楼下一看,果然头发被风吹得很乱,表情也不自然,背包背在前胸,像只袋鼠。

我说,“难看死了。”

“我觉得不错啊,” 杜政平却感觉良好 --他大概觉得摄影师把他拍得很好,“唉,我们把这张照片买下来吧。”

“什么?买这张照片?拍这么蹩脚还要十二块九毛九,不要不要! ” 我很坚决地否定了。就在这时,我感到左背上一阵发热,立刻回头,身后却只是人山人海。我觉得有点奇怪,正要回头,突然,隔着喧嚷的人群,在另一面墙壁上的一张相片里,我看见了一双眼睛。有人盯着我看的时候,我的后背会发热。没错,正是相片上的那一对目光让我的后背发热。

那双眼睛,属於一个我认识的人。

我以为自己已经把他忘记,其实,我并没有。

在这个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们竟然以这种方式重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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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

我把领带送给杜政平,他很喜欢,立刻从衣柜里翻出一件白衬衫穿起来,打上领带。效果果然很不错。

“你眼光真好,这个学期的 job fair,我就打这条领带去,保证迷倒那些公司的HR小姐,让她们个个想跟我面谈,” 他很佩服我,然后理理头发,对着镜子顾影自怜,“唉,其实我好像蛮帅的嘛,喂,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蛮帅的?”

“啧啧,帅呆了,麻烦你不要再帅下去,否则看我怎么配得上你,” 我笑起来,“其实,这条领带要是配银灰色的衬衫 --那种浅浅的银灰色,就更加有神采了。”

“那你怎么不顺手帮我也买一件衬衫?”

“顺手?很贵的,我买不起。要么,明年你过生日,我再送给你好了。”

“行啊,” 他扬起眉毛,“不如这样,我们来订个五年计划,就从领带开始,等我明年过生日,你呢,就送我一件衬衫;后年过生日,你再送我一根皮带;到大后年,你再送我一个皮夹;大大后年,你再送我一只手表;这样一来,五年之内,我就初步‘鸟枪换炮’ 了,然后我们再订下一个五年计划,你看怎么样?”

“好意思,” 我瞪他一眼,“你几岁了?自己开口讨生日礼物,还一讨五年。”

杜政平看着我微笑,笑得很开心,像一个得到了心爱玩具的孩子。我心里一热 -- 我何尝不知道他讨的其实不是生日礼物,而是我在他身边的岁月。我抱住他,用鼻尖轻轻的蹭他的胸口,他低下头吻我的头发。我想起郑滢说过杜政平是把心捧在手上给我的,觉得她说得很对。他把心捧在手上给我;我不能让他伤心。

放春假的时候,我和杜政平一起去纽约旅游。因为大家都说应该趁学生时代多出去看看,否则,等将来毕业找到工作,假期有限,就不可能好好玩了。

从洛克菲勒中心出来,我们手拉手沿着第五大道往前逛。杜政平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小的纸袋递给我,“送给你。”

“什么?”

“拿出来看看就知道了。”

我伸手到纸袋里去,一直伸到底,碰到一个凉凉的东西。我隐约摸出是一个指环的形状,立即停住,警觉地看着他,“你先告诉我,否则我不看。”

“没有什么,就是一个戒指,其实也不能算是个戒指,更加像个玩具,” 他有点窘迫地解释,“就是在刚才那家纪念品商店,你挑明信片的时候,我无意当中看见的。不过,” 他从我手里接过纸袋,掏出戒指和一张纸,“这种戒指叫做‘情绪戒指’ ,说明书上讲要是把它戴在手上,它会随着人的情绪转变颜色。你看它现在是宝蓝色的,你高兴的时候,它会变成桔黄色;你难过的时候,它会变成紫色;你要是很伤心,它就会变成这种深灰色。” 他兴致勃勃地照着说明书指给我看。

“它真的会变颜色吗?” 我好奇起来,开始认真端详那个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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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开始得相当愉快,脸上的痘痘已经统统被消灭,计算机系给了我奖学金,开学没几天,又收到郑滢从旧金山寄来的礼物 -- 一瓶香奈儿五号。比从前她给我、后来我又还给她的那一瓶还要大。

这个家伙。我看着那个镶黑边的精致盒子摇头:郑滢从来都不喜欢欠人家的情,连我的情都不愿意欠。

我立刻打电话去问她是捡了钱包还是傍了大款。

她格格的笑起来,然后告诉我她联系了一家软件公司实习,已经办好手续,从这个星期开始一边上学一边工作,一小时二十美元,每周二十小时,算下来一个月扣了税还能有接近一千四百块钱的收入。

她很得意,“我一下子觉得自己好有钱。” 郑滢会豪爽的去花还没挣到手的钱。她的消费模式让我得出两个结论:一,如果大家都像郑滢这样,美联储恐怕永远不用降息;二,她将来最好嫁个有钱而又大方的男人。

“你做什么工作呢?” 我问。

“做软件测试,其实挺简单的,就是照他们写好的测试方案在不同的支持环境里运行程序,发现了问题就再运行一次,如果问题重复出现,就记录下来。”

“那他们还给你一小时二十块钱?” 我十分羡慕。

“小姐,这里是旧金山啊,” 郑滢换上一副城里的帐房先生看着“乡下曲辫子”的口吻,“你知道公司正式工作人员的年薪是多少吗?我这一小时二十块跟他们一比,少得可怜呢。”

“可以了,比我们拿的奖学金高好多呢。你就知足吧。”

“对了,我们公司今年业务多,需要很多实习生。昨天我去报到,人事部的人还问我有没有同学可以推荐,就做一个暑假也行。要不要我帮你推荐一下?”

我说,“算了吧,我到时候可能要修课。

“这个机会很不错啊。”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不想去旧金山。”

“哇,出息真不小,” 郑滢叫起来,“人家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你够彻底,连井也跟着一起怕!”

“不管你怎么说,我就是不喜欢那个地方。”

“随便你,随便你。” 郑滢无可奈何。

杜政平今年的生日,我送给他一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暗纹的领带。那是我在一家男装专卖店橱窗里看见的,模特儿身上穿的淡银灰色衬衫配那条领带,简直无懈可击。虽然价钱很贵,我还是毫不犹豫的买下了它,因为杜政平的确需要一条好一点的领带。出国之前,他爸爸慷慨了一把,拿出自己的十几条金利来让他随便挑,可是,不知是老子还是儿子的品味有问题,反正,他箱子里的两条领带,一条灿烂得好像爬满了七星瓢虫,另一条则五彩斑斓仿佛是热带鱼的肚皮。我无法容忍自己的男朋友戴其中任何一条。

而且,我想,这是我送给杜政平的第一份礼物,贵一点也值得。既然决定要好好去爱他,那么,良好的开端就是成功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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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


“其实是这样的,” 他喝了一口啤酒,“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寝室里有个人心血来潮,说哥们都来浪漫一把,每个人到学校广播台去点一次歌,有女朋友的为自己的女朋友点,没有女朋友的就为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点。所以,我就……”

“所以你就想到了我?可是……你没有过女朋友吗?”

“也算有过,二年级的时候和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来就分手了。”

“为什么?”

“因为有一次陪她和她的一个同学去买衣服,她要买一条直筒牛仔裤,我随便说了一句她腿太短,不适合穿这种裤子,她当场就跟我翻脸了。”

我不由笑起来,“笨哪,你当着人家同学的面揭短,她当然要生气啦! 你当时的正确反应是夸她眼光好,然后不分三七二十一把那条裤子买下来,让她慢慢的去发现自己的荒谬。”

“可当时我想的是,那条裤子很贵,不能花这个冤枉钱。”

“后来她买了没有?”

“买了啊。我专门注意她好一阵子,你猜怎么样,那条牛仔裤她总共就穿了两次,说明其实我还是正确的。可是自从那以后,一直到毕业,她都再也没理我。你们女人记起仇来真是没底。”

“那是你活该。所以,你就拿我去充数?”

“倒也不是,”他转过头来,“我当时的确在暗恋你。”

“可是,你凭什么…我是说,你有什么原因…或者说,你有什么理由,要暗恋我呢?”我想不起在学校里和杜政平打过什么了不起的交道。

“记不记得那次上日语课,我把日语单词用中文念出来,搞得哄堂大笑?当时你大概也很想笑,可是因为就坐在我旁边,不大好意思,就拼命想忍,结果还是笑了出来,然后满脸通红。我觉得你那个样子非常可爱。”

“就因为这个?” 我惊愕。

他点点头,“可惜那个时候脸皮没现在厚,不敢告诉你。”

“那你现在脸皮怎么变厚了?”

“后来出国的时候又碰到你,我很高兴,觉得那肯定是天意。那种感觉很奇妙,所以我就下定决心,要不惜代价、不怕牺牲,追到你,后来不知不觉,我的脸皮就越变越厚,连我自己都对自己刮目相看。”

他把手放在我的手上,很温柔的看着我。他的手心贴着我的手背,十分温暖。

那一刻,我完全被他感动了。我把头轻轻靠在他肩膀上。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和十二点之间的某个时刻,我和杜政平开始谈恋爱。当时我想,这么好的一个人,我一定要很努力的去爱他。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真的爱一个人,其实是不需要去“努力” 的;因为在付出爱情的时候,便已是“覆水岂能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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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其馨那一句“对不起” 竟然把我的眼泪都逼了出来。

“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 我冷冷的说。

“我知道你也喜欢程明浩。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现在一定在心里骂我夺人所爱,对不对?” 其馨淡淡的用一句话概括了整件事情。

刚才拿起电话的时候,我觉得好像有一千一万句话可以拿来骂她,不吐不快;可是真的说穿了,却突然发现已经无话可说。木已成舟,我还想怎么样?

那个刹那,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问题:其馨倒是一点也不回避自己“夺人所爱” ,可是,她究竟“爱” 不“爱” 呢?

我问她,“那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她没有回答。我又问了一遍。

她还是没有回答,我的眼泪已经把话筒打湿。我一个字一个字的问她第三遍,“你为什么要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说出的每一个字像针一样的扎着我的心。我相信,在电话的那头,她的心里也不会好受。

其馨还是没有回答,她挂上了电话。可是,半分钟后,她又打过来,只说了一句话,“关璐,我告诉你,我是爱他的。”

我抱着话筒流泪,心里是说不出的疲倦。明明早已铸成的事实,我为什么还要不甘心?还要去自讨没趣?我试图要伤害其馨,结果却只是更加严重的伤害了我自己。她有程明浩爱她,而我没有。

好像是应该放手了。

一九九八年的平安夜,我和杜政平参加完一个聚会回来,想不出别的什么事情做,电视节目又非常无聊,便一人一罐啤酒坐在公寓楼门前的台阶上看星星。隐隐约约可以看见远处树上用彩色灯泡扎成的大蝴蝶结,在森然清冷的夜色里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艳丽。那时候,郑滢早已去了加州,杜政平成了我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

“你觉不觉得这里的星星好像特别亮?” 我问杜政平。

“嗯,我一来就注意到了。我想大概是地势高,空气污染比较少的关系吧。”

“它们看上去那么近,其实却老远老远。” 我有点感伤,“我们来唱歌吧,就唱张信哲的好了。”

“好啊,你起个头。张信哲的歌,我差不多都会唱。”

於是,我们一起唱“且行且珍惜” :

……

迎着风向前行、我们已经一起走到这里

偶尔想起过去 点点滴滴如春风化作雨 润湿眼底

憎相会爱别离 人生怎可能尽如人意

缘字终难猜透 才进心里 却已然离去

……

唱完,他问我,“你喜欢这首歌吗?”

我点点头,“说来好笑,本来并没有怎么注意它,后来是大学毕业的时候,有人匿名在学校广播电台为我点这首歌,才发现它好听的。不过,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是谁点的。”

他抓抓头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假如我告诉你说是我点的,你会不会觉得很可笑?”

我的眼睛立刻瞪大了,“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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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


好啊,刚刚恢复友好邦交,他就来哪壶不开提哪壶。

“大概,大概是比较辛苦吧。”我下意识的去摸摸脸,不错,脸上一字排开几颗青春痘,最大的是那颗从加州带回来的“纪念品”。已经几个星期了,不知怎么,它总也不肯好。

走到公寓楼门口,我正要上楼,杜政平叫住我“等一下”,然后跑回自己家。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样东西。我仔细一看,是一支已经挤了一半的芳草牙膏。

“试试用这个洗脸,治青春痘很有用的,”他看我一脸将信将疑,又说,“你不要小看这个芳草牙膏,这是我一个学长教我的独门秘方,每天早一次、晚一次用它洗脸,效果可好了。刚来美国的时候我也长过好多青春痘,就是用这个洗掉的。你看我现在,是不是皮光肉滑、吹弹欲破?” 他说着说着得意起来,还把脸凑过来让我“鉴赏” 。

“唉呀,毛孔粗得像河马,还‘吹弹欲破’,恶心死了! ” 我被他逗得笑起来。

回到家,过了一会儿,他打来电话,“感觉怎么样?”

“我还没洗脸呢。放心,我今天晚上一定把你那个宝贝牙膏抹在脸上,好不好?”

“嗯,其实,我是想跟你说…….”他停顿一下,然后像背书一样的一口气把话统统倒出来,“我知道这样说大概又会讨骂,不过,我还是想告诉你,我并不打算放弃。我,等你。” 然后,在我有机会作出任何反应之前把电话挂了 -- 果真很怕挨骂。

我坐在床上对着电话机发呆。这个人究竟喜欢我什么地方呢?我又不高,又不温柔,又喜欢乱发脾气,他何以屡败屡战?费解之余,我心里居然隐隐的有点高兴起来--从他今天晚上出现在机房的那一刻,我就觉得他还喜欢我。现在看来,他果真还喜欢我。我曾经由于这个原因对他发脾气,然而现在,却开始觉得有点高兴。

我把芳草牙膏抹在脸上,慢慢的用两手的中指和无名指揉开,一种很清凉的感觉透过皮肤一直渗进去,非常舒服。假如杜政平没有吹牛,这应该可以治好我脸上的痘痘。那么,我心里的痘痘,是不是也应该痊愈了呢?

他,在等我;我,还在等什么呢?

八月中旬,收到了张其馨发来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谈了一些她回国探亲的经历,最后一行是“P.S. 我和程明浩在谈恋爱。”

岂有此理。我敢担保她是从程明浩那里知道我去过旧金山,才觉得这件事情非告诉我不可了。居然还跟我用“P.S.”!

我想都没想就立刻给她拨电话。接电话是其馨本人。

我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终於舍得告诉我了?”

她沉默了一会,说,“其实我本来想早点告诉你的。”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又是半天的沉默,她终於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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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


我把事先想好的话一股脑儿背了出来,大致意思无非是昨天发生的那一场是个误会,希望他不要放在心上云云。可是,说到一半,不知怎么,我莫名其妙的结巴起来,原先设计的台词也忘了个一干二净。

杜政平的脸色开始严肃起来。

我一赌气便开始口不择言,“反正,我的意思你应该懂的啦,就是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之间…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我向来只当你是普通朋友,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不会再麻烦你帮我做作业,也请你不要对我有什么期望。你知道吗,你现在这样,给我带来很大的心理负担,让我很烦恼…… ”

杜政平目不转睛的盯着我,脸上越来越严肃。我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等他骂我没良心,反正迟早要骂,迟骂不如早骂。结果,他抿抿嘴唇,看看我,把书包往肩上一搭,转个身就走了。

我着急了-- 我讲了这么多,他却一句话也不说,这算是什么态度?

我叫他的名字,他好像没听见,自顾自往前走。他居然还跟我摆酷,这个男人,太气人了!

以后的一段时间,我和杜政平见了面谁也不理谁。刚开始的几天还好,后来就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别扭,没有人帮忙做作业还是小事,明明住在楼上楼下却形同陌路,实在有点尴尬。

但我是绝对不会主动跟他打招呼的,谁叫他跟我摆酷?

这种情形持续到某一个星期四的晚上,我在系里的机房上一门实验课,九点半下课。通常,杜政平会很“凑巧” 的在系里有什么事情要留到那么晚,然后带我回家。我们闹翻以后,他就再也不“顺路” 了。

可是,那天晚上我真的开始怀念那些“凑巧”,因为从九点钟就开始下雨,一直到下课都还一点没有减小的趋势。

我坐在电脑前,时不时看一眼窗外,心里盘算着就这样跑回去会淋到什么程度。

突然,我发现有人站在我身后,转过头一看,是杜政平。

他两手插在裤兜里握成拳头,朝我咧开嘴笑笑,眼睛却瞄着天花板上的电灯,“我正好路过,顺便问问你要不要搭车。” 然后又立刻加上一句声明,“你不要就算了,反正我是顺路。”

回想起来,我应该就是从那一个时刻开始有点喜欢杜政平的吧。因为,他真的很可爱。

那天搭他的车回家,他问我,“你真的只当我是普通朋友?”

我说,“嗯。”

他点点头,“知道了。”

我以为他会问我为什么,结果他没问,却转到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你最近是不是比较辛苦?”

“还可以,就是有一门课连着测验,作业也特别多。你为什么问这个?”

“因为,我注意到你脸上长出了好几颗青春痘。” 他转过头来有点调皮的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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