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不敢当,是您给扣的帽子,我只是不想当搅屎棍,谁爱当谁当去
原帖由 侬家后院 于 2006-11-15 22:56 发表
你倒是驴版主爱交朋友的那类人, 不仅沉默, 还是个公开的沉默. 高尚得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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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说过什么过激的话,亚琛的同志们别在意啊。。。

我和买主卖主都不相识,只是觉得不管怎么样,38块钱不至于把一个人挤兑到这样。。

也没必要说要搞臭谁,但是TMD看到现在那个卖主果然是千年产物。。

你不管怎么样,也要出来说句话,对不起三个字,不至于把你累死吧

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你这样是自己端起屎盆子往自己身上倒啊。。

香吧。。。。慢慢享受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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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1-15 23:27 发表


我对这类帖子有意见是因为前面两起事件

首先,这个帖子里我一直说,对于卖家的这种处理态度我是反对了

可是最近这几个揭露事件最后都证明先出来揭露的人做的并不对

再者,我前面已经说了,不是说这 ...



驴子,我说啥了。。。招来狂蜂浪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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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一下用词, 以讲道理的态度可以说一说.
没有哪一个参考系相对于其它参考系是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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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个风吹草动, 而我身边有个碰巧又叫这个被指明点性XXX的人, 我不会说: 哎, 她就是那个网上的骗子. 这摆明了是认为大众一是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 二是认为大众太没有口德. 当然, 我会因为好奇, 而在和这个人的关系上小心谨慎一点.

以前那互相咬一嘴毛的人是互动关系. 现在人家LZMM要求对质, 到现在都没有这个可能.

目前看LZ写得内容, 实在不明白她在交易中哪里做错了. 光是说她没有特别说明HERMES是保险邮递, 自己臆断卖家知道, 所以吃亏只能自认,那为什么不直截了当说明卖主违反交易原则和规定呢. 如果一切属实, 单凭卖主没有履行交易规定, 就是不对, 就是错了. 有什么可为她辩解的?退一步讲, LZ是闲着无聊, 发一些偏颇的贴子, 如果最后证明是她的不对, 那她也是自找嘴巴, 让人语垢而已.

所以, 我说LZMM, 你就算自我牺牲一下吧. 不仅自己买个教训, 看个世态炎凉, 也为我们这些心地不恶, 为人不爱设防的人提个醒.

这个事情坚定了我的信念:  绝对不在私人地方网购.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1-15 23:27 发表


我对这类帖子有意见是因为前面两起事件

首先,这个帖子里我一直说,对于卖家的这种处理态度我是反对了

可是最近这几个揭露事件最后都证明先出来揭露的人做的并不对

再者,我前面已经说了,不是说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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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olfang 于 2006-11-15 22:33 发表
城府不城府的我倒不知道,我只是觉得被人弄上黑名单,公开的沉默是个不错的选择。

PS:版主有没有删贴权限?以后这种“XX是骗子”的黑名单帖子能不能禁掉?有了前车之鉴,怎么还允许黑名单出现呢?不然就成了 ...


这倒是个好主意 骗了人就潜水 任人怎么骂都不露头 占了便宜还要卖个乖 8错8错
団員~~万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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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侬家后院 于 2006-11-15 22:54 发表
如果你说你因为别人被欠了两年的钱没声张, 所以你交这样的朋友, 那我说象你这样的人我不敢交.谁知道你心里是什么打算的?谁知道这样的人是不是也盘算着借别人钱然后欠两年钱还觉得心安理得了. 你们不是说了吗, 应该自己多长个心眼,所以喜欢交没脾气的人做朋友的人,大家更要小心了. 当然如果欠钱的人事出有因, 比如家里告急, 非常需要钱等等那是另外说法,但是欠钱的人应该至少给债主个原因.

现在这世道变的, 有理的人反倒变成是糊搅蛮缠的了, 倒没有道德底线了, 到是心理阴暗了. 那没理的人倒是博得同情获得理解一片了. 如果是这样, 那以后人心更颇测了. 谁不得留个心眼啊~ 光叫吃亏的人长心眼, 不是反过来助长耍心眼或者使坏的人吗.

做版主是要尽量一碗水端平, 尽量创造一个和谐社会, 但前提也是应该有个基本的道德常识和良心标准. 那以前互相咬一嘴毛的人, 孰是孰非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给那些没心眼儿爱吃亏的人一个提示, 这不就是起了好作用了吗.


我对这类帖子有意见是因为前面两起事件

首先,这个帖子里我一直说,对于卖家的这种处理态度我是反对了

可是最近这几个揭露事件最后都证明先出来揭露的人做的并不对

再者,我前面已经说了,不是说这事卖家干得对,我针对的楼主公布人家名字这件事,她如果不上名字,我不会有半点意见

你只要想想,如果你身边有个也叫XXX的人,你会不会和朋友说:唉,这就是上次网上说的骗子。如果这个人仅仅是同名同音呢?他冤枉不冤枉?

我建议楼主以后做这类事情之前多为别人考虑考虑错了么?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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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olfang 于 2006-11-15 22:19 发表
这事明摆着有误会,不去想着正途去解决问题,反而说“让大家知道这个人!”,改人身攻击了。


有没有误会反正事情发生那么久了卖家也没联系我.她照旧上网,照旧回贴,照旧看短信息,就是不联系我!!

我也没有一开始就给人家扣帽子,也没有一开始就公布信息.可惜我那个隐形的贴发了很久了她也不出面和我解决问题!!

反正不管卖家是不是骗子,我的东西绝对是没了,钱也没回来!!我发贴不过给大家看看,以后买东西小心的,就算要用保险的邮寄,也会有危险的!

至于别人怎么评论,只能由着各人了.你愿意说卖家是圣人都可以啊!!反正我说的每句话都是实话,有短信息为证.所有我们来回的短信息都是保存着的.

至于我自己么,肯定是接受教训了.以后肯定不会在网上买东西了,就此而已!!!

[ 本帖最后由 ild_kleidung 于 2006-11-15 23: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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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倒是驴版主爱交朋友的那类人, 不仅沉默, 还是个公开的沉默. 高尚得了不得~


原帖由 coolfang 于 2006-11-15 22:33 发表
城府不城府的我倒不知道,我只是觉得被人弄上黑名单,公开的沉默是个不错的选择。

PS:版主有没有删贴权限?以后这种“XX是骗子”的黑名单帖子能不能禁掉?有了前车之鉴,怎么还允许黑名单出现呢?不然就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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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说你因为别人被欠了两年的钱没声张, 所以你交这样的朋友, 那我说象你这样的人我不敢交. 谁知道你心里是什么打算的?谁知道这样的人是不是也盘算着借别人钱然后欠两年钱还觉得心安理得了. 你们不是说了吗, 应该自己多长个心眼, 所以喜欢交没脾气的人做朋友的人,大家更要小心了. 当然如果欠钱的人事出有因, 比如家里告急, 非常需要钱等等那是另外说法, 但是欠钱的人应该至少给债主个原因.

现在这世道变的, 有理的人反倒变成是糊搅蛮缠的了, 倒没有道德底线了, 到是心理阴暗了. 那没理的人倒是博得同情获得理解一片了. 如果是这样, 那以后人心更颇测了. 谁不得留个心眼啊~ 光叫吃亏的人长心眼, 不是反过来助长耍心眼或者使坏的人吗.

做版主是要尽量一碗水端平, 尽量创造一个和谐社会, 但前提也是应该有个基本的道德常识和良心标准. 那以前互相咬一嘴毛的人, 孰是孰非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给那些没心眼儿爱吃亏的人一个提示, 这不就是起了好作用了吗.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1-15 01:22 发表

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流行这个了,谁要是对不起我了,让我不爽了,我就发个帖让他名声扫地

第一回60多欧,第二回10多欧,第三回38欧

也不管上论坛公布个名字会给别人(相关的不相关的)造成多大的麻烦,这些麻烦相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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