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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5-12-15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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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同学,看来您对我有一些误会。这次贴照片的目的,我只是想把咱们中国学生的聚会记录下来,实是一片好心。至于您提到的38楼的留言,我基本是回应36楼。我认为当时聚会有两位歌手出来为大家表演是应该得到鼓励的,贴出他们的照片也是对他们演出的尊重。我当初并不想贴出所有的照片,只是选择了几个有代表性的。后来跟贴的同学说贴出的太少,所以才把剩下的一部分贴上。其中有的拍摄质量不太好,我在38楼所说“焦点”,说的是镜头焦点,大家自己看一下,表演者照的比较模糊(相机自动对的焦),焦点在后面同学的身上,我真是感到非常的遗憾。我贴照片的初衷是为聚会作记录,所帖照片也都是多人照,并无正面特写。大家可以看我在30楼的发言。有些涉及到个人的图片我私下发给了本人,这个坛里很多朋友可以为我作证!
我和照片中所涉及的同学并无过节,也更没有存心戏弄的意思。帖子在那里,大家有目共睹。我注意到以后的跟贴中有些地方不太妥当,所以在50楼留言,lz说我得便宜卖乖、请自重之语,在下觉得您过于言重了。
大家能在一个城市留学是缘分,我很高兴能够知道Rostock的论坛,使大家在繁忙的学习之余有的一个休闲交流的平台。当然会论坛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小摩擦,有时在无意中会对某些人产生伤害。我在帖子中自始至终没有对那位同学发表过负面的言论,我只是忠实地记录了聚会的场景。但作为楼主我觉的我还是有一定责任的,有可能帖子对某些同学产生了负面影响,我对所发生的一切表示遗憾。
至于我的态度,在51楼已经非常明白,lz想必认识相关的同学,请转达我的态度。如果那位同学觉得不妥,可以给我发邮件或短信,我将把相关帖子删除。如那位同学觉得有必要,我也可以发贴向他正式致歉,没问题的。
愿大家能成为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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