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了解历史:略论中国古代女子的性宽容度

了解历史:略论中国古代女子的性宽容度
  时间:2005年11月29日10:54      作者:吟媚        

               

    这篇文章,我几次提笔又几次放笔,该不该写,几番犹豫。一是杂事太多,不能静下心来。二是深感自己知识不够,怕写出来误导读者。三来现在性文字泛滥,怕自己有恶俗之嫌,所以就一直拖着。直到昨日和朋友们聊天,连着问了几个人,才发现很多人对中国古代妇女的性宽容性有很多的误解,所以才定下心来作这一文,希望大家能对这个问题有一个粗略的了解。

    一提起中国妇女,人们最先想到的是“从一而终”,“三从四德”这两个词。似乎中国古代妇女一直都在遵循着这一伦理道德,这其实是对历史的误解。其实真正对妇女进行这个“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近乎人性摧残的,却是宋朝以后的事。有关这个问题,鲁迅先生在《我之节烈观一书中有一段颇能说明问题的论述:“古代的社会,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欢的宝具,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后来殉葬的风气,渐渐改了,守节便也渐渐发生。但大抵因为寡妇是鬼妻,亡魂跟着,所以无人敢娶,并非要他不事二夫。这样风俗,现在的蛮人社会里还有。中国太古的情形,现在已无从详考。但看周末虽有殉葬,并非专用女人,嫁否也任便,并无什么裁制,便可知道脱离了这宗习俗,为日已久。由汉至唐也并没有鼓吹节烈。直到宋朝,那一班“业儒”的才说出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

    鲁迅先生的这段话是极其精辟的,其实春秋战国时代,无论城镇乡村,贵族平民,爱情生活都是比较自由的。虽然这是一个礼教统治的时代,也有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因此时去古未远,原始的生活习俗还普遍残存,人们也不愿轻易放弃爱的自由。因此所谓的“男女授受不亲”之礼,还不能统治民族的灵魂。再则男女是人之大欲,结子传代又是中国人十分看重的,所以周代统治者在法律上也不得不给恋爱一定的自由。这种情况在《诗经》里其实有非常明确的反映,如《邶风式微》里有段描述;“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这是描写一对情人在草地幽会的情景。还有一首《郑风溱洧》也颇有代表性:“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薏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虚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与勺药。”这种约会却不是幽会,而是官方组织的集会,这种集会有点象现今的鹊桥会一类的东西,当时有媒官专管万民婚配,第年开春让适龄青年在一定地点聚会,利用唱歌,跳舞等多种形式选择配偶。“于是时也,奔(私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此外青年们也利用秋祭,社会等机会选择情侣。那时的人们是没有“从一而终”这个概念的,婚姻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以爱情为基础的,爱情不在了,婚姻就随之解体,不需要什么手续。在《郑风氓》就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贵族的姑娘,爱上了一个穷苦的小伙子,毅然下嫁,跟着他吃苦去了,不料现实不是爱情,他们的爱情逐渐被现实的无情给磨得消失殆尽,男子因为生活的困苦脾气日渐暴燥,而女方也认为自己作了这么大的牺牲却换了如此的痛苦,因此她想事情这样下去,总只会双方更痛苦,于是断然与男子分手了。

    总之,先秦时代,妇女们是没有什么节烈观的,可以说先秦时代是中国古代婚恋自由的黄金时代,人们对妇女的性宽容度甚至超过“五四时期”,比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还要要来得自由,因此,孔子将著名的《关睢》放在诗经的头一篇,也是有着当时的时代背景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封建制度的逐步形成,以孔子的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社会伦理道德的逐渐完善,妇女们的地位进一步下滑。但这时人们对妇女们也没有要求所谓的“三从四德”。西汉的刘向写了著名的《烈女传》开创了女子教育的先河,妇女贞洁开始成为当时的主旋律,这一旋,就旋了两千多年。但这部烈女传多讲述的是女子的品质,与女子的贞洁却没有多大的关系。我们可以先看一个故事,西晋贾午与韩寿的结合,有类似于《西厢记》中张生、莺莺相爱的某些情节。贾午是司空贾充的次女,贾充宴请宾客,贾午常常从内室窥视客厅情景。韩寿是贾充的幕僚——司空掾,常来参加宴会。他长得俊美,风度又好,被贾午看中。爱慕的感情不能控制,睡觉中也想到他,然而无从接近,就问身边的婢女,知道不知道他是谁。正好有一人原来是韩寿的奴婢,贾午就通过她与情人通音信,并约韩寿夜间跳墙进入闺阁。二人情好,贾午把西域进贡的奇香从贾充房间偷来送给韩寿。贾午有了情人,高兴异常,以至其父感觉到她“悦畅异于常日”,终于发现他们的往来,并承认既成事实,让二人成了亲(《晋书·贾谧传》)。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当时的女子对于自己婚恋对象还是有一点点的自由的,在三国时期,女子往往被当成战利品,被男人们争来抢去,这要是放在明清,早就因为贞操不保死上不知几多回了,但正是当时人们对妇女贞操的宽容,还不至于那么惨烈。著名的洛神赋里的人物原型甄夫人因为貌美,成为男人们竟相争夺的对象,她不但没有受到贞操的质疑,最后还当上了皇后。汉乐府长诗[孔雀东南飞]里的刘兰芝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刘兰芝因为得不到婆婆的欢心,被迫和焦仲卿分手,成了一位下堂之妇,可是她一回家,便有无数的王孙贵族上门提亲,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对于女子的贞操并不那么的重视,当然刘兰芝最后还是死了,但那是为情,与“失节”与否,关系倒也不大。

    唐代这个伟大的朝代是我们屹今为止最令我们自豪的朝代,经济的发达,政治的开明造成了这个泱泱大国极其博大而自信的胸怀,这时的妇女地位,可能是历朝历代中最高的,当然这也和中国出了一个唯一的女皇帝有关,可是我们细细看看就会发现,这个武则天的出现也只可能在唐朝,历史上有能耐有魄力的女政治家又何止武则天一人?可是只有她一个人能名正言顺地坐上龙椅。我们来看看她的出身,她原来只是太宗皇帝的一个小妃子,因为得到太子的厚爱,历经坎坷,达到了她事业上的最高峰,让无数男人为她尽折腰。在这里还有一个人不得不提,那就是杨玉环,有关这个人间尤物的故事,可能小孩子都说得出来。她原来是寿王李瑁的太子妃,被公公李隆基看中,做了一番手脚之后,据为已有,承欢侍宴几十年,三千宠爱在一身,这两个女人用现在的话来说,都是乱伦之辈,一个是娶母妃,一个是霸儿媳,这要放在明清,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也许大家认为这是帝王家的事,旁人说不上话,其实不然。帝王是天子,是万民的表率,这种有悖伦常之事,若你帝王一意孤行,只怕真的要不爱江山爱美人,先退位再说!可我们的唐人也就是发点牢骚,象征性的阻拦了两句,也就由他们去了。这两个女人,都没有从一而终,而且还做到了当时做女人的极至,也是当时人们对妇女的所谓贞操观念相对宽松的缘故。

    有关唐朝对妇女的性宽松,还有两个佐证,一个是太平公主,先嫁薜绍,后嫁武攸暨,也没人对她再嫁放半个屁,其实在唐朝,妇女改嫁是很正常的事,不仅王公贵族,还有平民百姓,都是如此。甚至还出现了一个极端的例子,那就是“休夫”,这可是所有朝代中绝无仅有的事件了,唐朝有一个公主(具体是谁,我不记得了,但史书是明确的记载了的)因为对其夫不满,干脆一纸休书,将其夫降为“下堂夫”,另择良君,自行改嫁去了,如果说当时妇女改嫁是因夫死一种无奈的选择,那这位公主的所为,真可称得上是惊世骇俗,可我们的唐人也没有说三道四,好像颇有点悉听尊便的意思。

    还有一个显著的现象可以反映汉唐妇女的性宽松性的,那就是绘画。我们可以看看古代的仕女图,从妇女的穿着也可以看出一点门道来,汉唐以前的仕女图里的仕女的着装相对比较宽松,唐代仕女更是坦胸露乳,相当的性感。敦煌的莫高窟绘画更是出现了近乎全裸的飞天画像,这在中国的绘画史上是极其罕见的。但到了宋朝以后,仕女们着装完全大变,几乎包得连脖子都看不到了,这种衣服的禁锢也非常鲜明了反映了对妇女的性态度的转变。

    到了宋朝,随着“程朱理学”体制的建立,妇女们的人格受到了真正彻底的摧毁,妇女的精神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挤压和迫害,而我们多数人了解的对妇女迫害的历史就始于这个时期,鲁迅先生笔下的“业儒”就是指的他们,这时的道学家们,创造了一整套的对妇女们摧残的理论,最为著名,影响最为深刻的,就是现在所有的人都熟悉的“从一而终”和“三从四德”了。这套理论对妇女的迫害,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其中最令人触目惊心的,就是烈女传,贞节牌坊和小脚。

    看过《大明宫词》的人不知有一个反复出现的镜头我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那就是高宗皇帝在心情郁闷时喜欢在后宫玩一个皮影戏,我不知李少红导演表现这个细节是什么用意,但戏里的故事却绝对不是发生在唐代,这其实是取材于烈女传里的一个非常悲惨的故事:一个女子,和丈夫新婚不久,丈夫就离家外出了,大概是过了好多年才第一次回到家乡,在快到家的时候,碰到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在采桑,他被这女子的美貌所动,遂上前调戏,不料被那女子义正严辞的驳斥了一番,自感没趣,灰溜溜地回到家中。不料回家一看,他的妻子既是他刚才调戏不成的女子,他感到非常的羞愧,也对她妻子产生了由衷的赞叹。故事到这里应该没什么不妥,可是还没完。第二天他的妻子竟然在家悬梁自尽了,死前留下一封遗书,自责自己的妇德修得不到家,以到于引起男人的邪念,既然引起男人的邪念,就使自己的贞洁蒙羞,贞洁蒙羞,自然不能苟活于人世,因此以一死保全贞洁。此举一出,轰动乡里,各方上书,被评为“贞洁烈妇”。进了烈女传,万古流芳去了。看到没有,光有肉体上的“失贞”还不够,就算是意识形态上的“失贞”还不行,这套理论对妇女精神上的戕害由此可见一斑!至于其它的烈女,不是自杀,就是自残,一部部烈女传,就是一部部妇女的血泪史。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多说了。

    对妇女的精神迫害还有另一大现象就是“贞节牌坊”这和烈女传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妇女们的精神鸦片。贞节牌坊表彰的都是一些“贞洁烈妇”无非也就是一些“从一而终”,“三从四德”的最高的典范。第一座贞洁牌坊的出现已经不可考,但在唐朝以前是绝对没有这个玩意儿的。贞洁牌坊是从明清开始盛行的,到了晚清时,更是泛滥。特别是安徽的歙县,那是个贞洁牌坊之乡,光是贞洁祠堂就有六千座之多,贞洁牌坊更是不个其数,这其中有几多辛酸之泪,恐怕只有那些冤魄知道了。有一部《畏庐琐记》,记载了一段极其辛酸的故事。

    “闽中少妇丧夫,不能存活,则遍告之亲戚,言将以某日自裁,而为之亲戚者,亦引为荣,则鸠资为之治槥。前三日,彩舆鼓吹,如迎神人。少妇冠帔衮服,端坐舆中,游历坊市,观者如堵,有力者设宴饮之,少妇手鲜花一束,凡少年之未诞子者,则就其手中乞花,用为生子之兆。三日游宴既尽,当路结彩棚,悬彩绳其上,少妇辞别亲戚,慨然登台,履小凳,以颈就绳而殁,万众拍手称美。”

    从上述的记载来看,闽中的少妇似乎是心甘情愿地为礼教献身,但我们透过历史文献看到的事实却不尽然。在徽州,对于再嫁的妇人,人们总是以歧视的眼光相看。例如,她们出嫁时不得走正门,轿子不能靠近宅院,只能“穴墙乞路,跣足蒙头”,无知的儿童对她们鼓掌起哄,甚至于投掷瓦石。在这样一种氛围中,社会的压力促使更多的妇女不得不屈从于礼教的束缚。

    对中国女人另一种残酷的迫害那就是缠小脚了,如果说烈女和贞洁牌坊是对中国女子精神上的压迫的话,这个东西可是实实在在的人身压迫。缠小脚的风俗始于唐朝末期,在这以前,妇女们都是天足,不过自小脚出现以后,当朝政府是不提倡的。但发展到后来。却愈演愈烈,最后成了妇女们的一项必修课了,在清朝,因为脚缠得好而飞上枝头变凤凰的事例也屡见不鲜。中国的大老爷们对于小脚的喜爱是与他们的性心理有关的。清朝的统治者是在马背上得的天下,为了保存自己的优良传统,当朝的政府其实是禁止缠足的,因为这不利于他们行军打战,清政府曾明确规定,八旗子弟不得缠足,缠足的女人不得入宫,可是这禁令没用,屡禁不止,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糊涂算了。林语堂先生还曾专门写了一篇赞美小脚的文章(我一看到这篇文章,就想将他先生两字去掉)来鼓吹小脚之美。而妇女们的身心健康与人文自由就在那一部部烈女传,一座座贞洁牌坊,一双双小脚中被欺凌,被阉割殆尽。

    纵观历史,妇女们的地位是相当低下的,但是真正对妇女进行从心灵到身体全面的残害的,却是宋朝以后的事。这种残害,尤以明清为甚,清朝更是达到了历史的高峰。但在这之前,妇女们还是有一点点可怜的自由的,我们必须要了解历史,才能对一些事情有一个正确的判断,这就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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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阿金 at 2005-12-17 00:06:
我觉得那个自杀的女人不是什么贞洁,而是实在没办法活下去了,因为她突然再看见她的丈夫的时候发现他原来如此之丑,你想想她不是在他企图调戏的时候把他骂惨了吗? 要是个帅哥估计她也不忍心大骂(想想她也好久没开荤了 ...

总结的好,生不如死,那真不如死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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