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啊留学。。。我的加拿大农民生活

1.
我叫石念. 为了避免老板不至于因为念不出我的名字而把我这位优秀员工置于加薪升职的名单之外, 5年前移民到了加拿大多伦多后, 我给自己取了个英文名字叫Michael, 朋友们都叫我麦子. 现状单身.
  
   我非常郁闷. 刚才在MSN上又被李明这家伙羞辱了一下. 李明是我的大学同学. 当初是多好多纯洁的一个同志啊. 我追女孩子的时候他老给我通风报信女孩子的行程路线啥的, 或者替我在女孩子面前说好话, 效果还挺好. 因为这家伙是出了名的老实人, 所以人家都信他. 当初移民这档子事还是他提起的, 他和他老婆拼了命怂恿我一块办. 说等到了加拿大也好有个伴. 等我快办完了, 这家伙却说他不移了, 他要买房子生儿子了. 万幸啊, 你说这么立场不坚定的家伙如果早生个几十年, 那多少革命同志都得给他出卖了啊. 想想我都一头冷汗. 结果就我一个人万里迢迢来到了加拿大.
   这几年李明混的还行, 换了工作当了个大型外资公司的中层经理. 5年前买的房子也升值了不少, 车子也买了. 儿子也大了. 还上了啥EMBA, 我当时听了真是五雷轰顶, 心想这家伙傻乎乎地怎么生了个神童啊, 这才多大啊就上EMBA啊? 后来才知道那叫啥Early MBA. 你说这才5年啊, 咱们的祖国都欣欣向荣到啥地步了, 连孩子都是MBA教育了. 近几年随着国内的海带市场日渐繁荣, 特别是有些归国同志不小心把加拿大说成是个农村后, 这个家伙就担心我在加国农村的生活情况了, 动不动就对我来个爱心大放送. 有一次MSN聊天, 他说回来吧. 我说我是想回啊, 但回不去了啊. 国内海龟市场的行情不好. 他很怜悯地对我说, 是啊. 你们这些海外游子是挺苦的. 要不先回来, 弄个低薪点的工作先干着, 再看看. 我说那我吃饱啦, 抛弃这里的生活回国, 赚得比我出国前还少. 那家伙连忙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那就不错了, 最起码你摆脱农村, 重新过上都市生活了. 我当时就喉咙口发咸, 丹田运气总算把那口鲜血咽下去了. 当天晚上我差点就给这家伙扎一小布人.这还是其次地, 这家伙简直是比我妈还关心我的个人生活. 老是说, 听说海外男同胞们在那里都憋得很辛苦啊. 见个女都眼冒绿光. 你家伙没啥本事, 长得又不帅, 估计有啥女的也轮不到你了. 那里气候又干燥, 更容易上火了. 你可要保重啊. 还有实在不行就学习一下南泥湾精神, 自己动手干吧. 不然几年不用会功能衰退的. 你现在不会就不行了吧? 对于这个无赖问出这么隐私的问题, 我实在是深表遗憾. 如果要证明我还行. 那将是个难度很大的论证过程. 方法有: 1. 我通过一个我们俩都熟识的女性来论证. 2. 我当面向他演示. 第一个方法从地理学角度来说, 目前还不具备可行性. 第二个方法从啥科学角度来说都不可行. 所以, 我, 一个32岁的壮男,在李明眼里成了一个因为长期性压抑而引起的性功能障碍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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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凌玲和小修是在一起上ESL课的时候认识的. ESL是加拿大政府为英语不是母语的新移民开办的英语课程. 免费. 说到外语, 我实在不得不说两句. 我们从小到大就被逼着学外语. 记得那时我4级老是过不了, 到了大四的时候, 我急得茶不思饭不香的都快便秘了. 最后我以60.5分的优良成绩通过的时候, 兴奋地抱着室友大杨就是一个热吻. 引来拳头无数. 就这样像驴一样被赶着学了10几年的外语. 结果跑国外一看, 其实和没学也没啥区别. 反正我说的老外听不懂,他们说的我也不懂. 我分析过这个问题. 经过了10几年的教育, 我的外语还那么破的原因有: 1 我是脑瘫. 2. 这种教育方法根本就是错的. 我不是天才, 但脑子肯定没有瘫掉. 这一点见过我的人都可以证明. 因为原因1不成立. 所以就是原因2. 我相信, 如果用正确的方法教一只鹦鹉一门语言, 十几年后我喝酒的时候它也应该能和我聊天了.
  
   我没有问过小修的年龄. 如果根据她胸部的发育程度推断, 她应该10岁. 如果根据她的世俗风尘程度推断, 她应该50岁. 我于是就取了个平均值, 算她30岁. 关于她的容貌, 这么说吧, 如果把她的照片贴在国内天涯, 猫扑等国内网站上, 10分钟后让她去看看评论. 然后她还有勇气生存下去话. 那以后谁跟我提芙蓉姐姐我跟谁急. 就这样她还一茬茬地换男朋友. 其实应该说是男长工. 还免费的. 虽然说我升任为奸夫之前的职称也是长工. 但相比小修手下那些长工我是幸福多了. 首先, 凌玲的胸部发育程度和她的年龄非常相称. 着实让我享了不少眼福. 其次, 凌玲总是笑嘻嘻的, 说起话来也慢条斯理叮铃铛啷好听得很. 哪里像小修那样, 对着男长工, 我就没看到她笑过. 说话还特冲. 每次看到她假惺惺地对凌玲说, 这些男人真讨厌, 甩也甩不掉. 我胃里就翻江倒海. 不过被她弄得也挺心虚. 有一次憋不住了, 怯生生地问凌玲, 我应该是你的独家姘头吧? 凌玲二话不说, 撩起白晃晃的大腿将我踢飞于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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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凌玲和一个叫小修的女人一起租借了一个house的2层楼. House就是带前后花园车库的房子. 一般有2-3层楼. 类似于国内的别墅. 近几年, 很多大陆移民家庭都选择买房, 然后再租借出去几间屋子或者一层楼, 靠租房费用来还贷. 这样过25年后, 他们也就拥有了自己的一幢房子. 当然, 生活质量是肯定保证不了. 我曾经住过一个房子, 从地下室到楼上一共住了7户人家, 近20口人. 天天晚上, 那个带淋浴的主卫生间比我小时候去的公共澡塘子还忙. 这里房子还都是木头结构的. 隔音设备非常不好. 楼上楼下干啥都听得清清楚楚的. 害得很多明媒正娶的夫妻行房事的时候也缩手缩脚跟奸夫淫妇通奸似的. 然后门口基本都是停满破车. 你要停上7-8辆宝时捷那还算能够忍受, 如果停的都是10年以上年龄的破车, 那确实看着很不爽. 我看着不爽, 小区里的原住居民看着也很不爽. 中国人还不太习惯收拾花园草坪, 因为我们从小就没受过这教育. 所以很多中国人家门口的草坪基本都跟瘌痢头似的. 很难看.和老外们喜欢在后花园里种些花花草草一样, 中国人也喜欢在后花园里种点东西. 就是品种不太一样, 我们种的是菜. 丝瓜, 黄瓜, 西红柿之类的. 菜籽还是回国探亲的时候从国内带来的. 一个中国人, 不远万里, 冒着被海关抓住罚款的危险, 将种子从中国带过来, 撒在了加拿大的土地上, 这是种啥精神啊! 其它种族的人很生气. 于是他们就卖房搬迁. 就这样, 近几年一个个大陆华人聚居地在多伦多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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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半年后的一天, 事情发生了. 那天我去给凌玲装个杀毒软件. 她站我后面看我装. 也许是求学心切. 她站得离我越来越近. 近得我能感受到她胸部的温度. 对了, 那是在炎热的夏天. 所以, 我们两人的着装都不是太厚实. 我对凌玲的胸部也已经YY已久了. 突然间, 本来只存在于4维空间的YY对象一下子物理性得离开我那么近. 对于这一点我很不适应. 有点烦躁. 于是我本能性地扭动了一下身想离开得远一点. 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我的肘部竟然碰到了她的胸部. 霎那间, 天崩地裂. 晕晕糊糊中, 我竟然发现凌玲的脸红了. 我想起了我的偶像韦爵爷的话, 女人脸红, 那是想老公. 这时候我那种严谨的科学论证精神又来了. 冒着挨个耳光, 下部被踢或者坐牢被鸡奸的危险, 我想论证一下韦爵爷的理论. 我又碰了一下凌玲的胸部, 这次不是肘部. 是整个手掌. 天哪, 我发现凌玲的脸居然更红了. 这使我非常的为难. 以后的事情就发展得很难收拾了. 一步步地朝着凌玲老公不愿意看到的方向发展了下去. 对此, 我实在是很遗憾.
  
   事后, 我仔细研究了心理学, 生理学, 刑事侦探学, 阴阳五行学等各种学科, 就差刑讯逼供了, 希望能找到那天我能够得逞的科学依据. 我没有得到具体的答案. 但按照我的理解, 时间是能冲淡很多东西的. 它能冲淡仇恨, 但也能冲淡亲情. 而且, 我一直信奉食色性也的观点. 这都是人的本性. 别说半年不吃饭, 就算是吃半年素, 很多人估计就得跳楼. 性, 也是一样的.
  
   我和凌玲好了. 但是我们没有住在一起. 因为从严格的意义来说, 我们不属于情侣. 我们的行为属于通奸. 凌玲非常不愿意让人说成淫妇. 而我对于奸夫这个定位实在还是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 于是, 我们还是各住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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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就这样过了一段日子以后, 也许看着我忠厚老实, 有时候凌玲也会主动留我下来吃个便饭. 有的时候我还会帮她解决点电脑问题,装个软件啥的. 她要高兴了还会招待我喝点啤酒. 喝啤酒绝对是人生一大快事. 特别是有个漂亮的女人陪着. 凌玲不喝酒的, 这一点我非常的喜欢. 喝酒误事啊. 像绝大多数男人一样, 我一喝酒就显得特博学. 古今中外, 天上地下, 没啥我侃不到的. 凌玲一般不说话, 瞪着个大眼睛听我说. 有时候问两个傻问题. 这也是我喜欢凌玲的一方面. 她不太有一些少妇的世俗. 想想如果和一个女人喝酒, 你聊得起劲, 结果对方比你还博学. 那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我特满足. 觉得自己很流氓. 不过我们俩也只是这样聊聊天, 而已. 虽然看到凌玲那丰满的臀部时候我经常是鼻孔发热. 但我也不敢有啥进一步的举动了. 在这寂寞的加拿大, 有个女人能有时候陪你喝喝酒, 已经是不错的待遇了.
  而且像我们这些70年代早期的人,特别是搞技术的, 都有些腼腆. 和那些吃着汉堡肯德鸡玩着游戏机长大的80小青年不同, 我们相对骨子里也还是比较传统的. 毕竟小时候也受了很多的革命教育啊. 而且真的相信. 报纸上说啥就信啥. 记得我大学快毕业得时候, 那时候在宣传孔繁生, 一次我看了宣传他的电视剧. 感动得一塌糊涂. 哭得跟滩泥似的. 这件事情我一直耿耿于怀. 一个20多岁的人还能SB成这样也真是不容易. 这事我是准备藏在心里以后带到棺材里去的. 幸亏当时没人看见. 要不然我本来就腼腆, 再让人臊两句估计就得寻短见了. 然后, 工作了, 出国了, 我们发现很多事情和我们小时候学的是不一样的. 于是, 有时候想, 我们那10几年的教育学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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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一直感觉我和凌玲的关系发展属于路遥知马力那种。
  加拿大的一大特点就是地广人稀。国土比中国还大,人口却只有3000万。最大的多伦多也才600万人。我国内居住的那个城市面积和多伦多差不多,但是光固定人口都快达到2000万了。地广人稀的好处就是安静。还有干净。晴天的话天基本是碧蓝的。和Windows开机画面一个样。当然坏处也有。其中之 一就是菜篮子工程没法具体落实到每个小区了。如果没有车的话,每星期的买菜确实成了个问题。特别对一个单身女人来说。
  
  凌玲其实来之前就从网上了解 了车子在加拿大的重要性了。所以来之前就花钱弄了个中国的假驾照,这样一来她一到加拿大就可以考驾照了。而不需要像没有中国驾照的人那样要等上8个月才能 参加路考。但是凌玲再次论证了女人和汽车无缘这个道理。摸了方向盘就发晕。上了考场更是没了方向。有一次考试,考官说出发吧。她很有信心地回答了声 “Yes",然后挂挡踩油门。车子顺利启动了。但是向后方运动。原来她挂了倒车挡。幸亏那考官大概这种事情见多了,警惕性很高。连忙就踩副刹车把车停住了。不然真是要出大事了。非得把后面连人带车撞下一大片。考官吓得脸无人色,连滚带爬地下了车。就这样,连凌玲自己都忘记考过多少次了。当然,每次的结果都一样。前面说到女人和车无缘这话估计女同胞不满意了。其实我这人特男女平等。不过在加拿大好多女司机都是马路杀手级的。不管啥种族的。一般白人妇女特别是中年的,喜欢开那种大的SUV,VAN之类的。开起来那个叫猛啊,横冲直撞,到处乱窜。每当看到有这么个车跟后面总是后背凉嗖嗖的。前一段有一妇女同志开了一本田CIVIC在多伦多高驾上到处乱窜。楞是把一辆运啤酒的18轮大卡车给弄翻在地。看到这新闻,我马上想起了蚂蚁战胜大象的故 事。多勇猛的女司机啊。宝贵的啤酒撒了一地。看得我这个啤酒爱好者心痛了好几天。相比之下亚洲女性一般开个烤肉啦(国内叫花冠)之类的小型车,双手紧抱方向盘,两眼直视前方,在限速60公里的马路上以40的速度蹒跚蠕动着。
  
  因为凌玲老也考不出驾照。我的那辆90年的Civic(中文名小市民)就派上用处了。别看这车是旧了点。可它筋骨好啊。高驾上开个120公里根本没事。就是嘈音响点。在里面坐上超过半小时,下车后2分钟之内基本上听不出人说话。
  我 是个老实人。尽管我脑子里有时候不太老实。所以一开始帮凌玲买完菜后。基本不太久留。虽然我很想留。但是我不敢。我的脸皮太薄了。所以我成不了真正的流氓 的。不过这样却给凌玲带来了好印象。认为我这人对她没坏心。所以以后帮忙总想到我了。后来有一次她躺在我怀里说,如果当时一开始我就表现得挺色的话,她不会再找我了。”找谁不行啊?就你那破车,买个菜都能颠出个腰肌劳损来”。结果很不错。过程我很不满意。我一直YY着哪一天能像个流氓一样地征服一个女人。 而不是优良品德取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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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虽然我一开始就很想和凌玲好。但是我没有说。因为我不敢。从小我就有这毛病,脑子里成天想着美事,但是实际很少敢真正去做的。聪明的网民们给这种现象起了个名字,叫意淫。简写为YY.我活了30多年了,天天意淫。记得小学时看射雕英雄传,被蓉儿迷的7荤8素走路都打飘。那时老YY自己是靖哥哥。后来 高中时YY我们班那生活委员喜欢我。但是这小妞除了发补助粮票的时候跟我讲几句话外就没怎么理过我。整天和班里那些流里流气的小流氓混在一起。我对她的这种不自重行为非常心焦。你说你一良家妇女不和我这样的正派人多交流交流你和帮小流氓瞎混啥啊。有时候在食堂看到她和那帮家伙在一起的时候真是气得饭都吃不太下了,一般我吃7两米饭,那时候基本就只剩下半斤的量了。残酷的现实让我领会到了一句至理名言: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我也尝试过去变坏,当个流氓。不过更血淋淋的现实告诉了我另一个真理:不是是个人就能当个合格的流氓的。所以我就又开始YY了。关于我的辉煌YY史我这里也就只能简单举两个例子了,因为我 YY过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涉及的领域也实在太广了。从特种兵战士到电影明星,成功商人,社会名流。。。这么说吧,如果YY界也有世界锦标赛的话,我估计从 7岁开始我的排名就应该是世界前5位的了。
  
  凌玲一开始对我没感觉。这我也相当理解。一个女人如果第一眼看到一个不富有又不帅的男人就喜欢上他的话,那这个女人不是有病就是这个女人是个9流导演拍的电视剧里的女主角-手下的Y环。对凌玲这种成熟少妇来说,更不会做这么没有面子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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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凌玲比我晚2年到的加拿大. 我是在回国探亲回来的飞机上认识她的. 她是一个人到加拿大定居的. 老公和7岁的女儿还留在了中国. 她老公是一个技术骨干. 在现在的公司干得不错. 又一对为了出国自己把家拆散的. 这样的例子很多. 很多人在国内有一份比较不错的工作, 同时他们又得到了加拿大的移民身份. 他们没有勇气放弃国内得到的一切到一个陌生的国家重新开始一切. 也无法放弃他们的出国梦想. 于是就先让一个先去加拿大熬着. 另一方在国内继续工作. 3-4年后, 只要一方取得了加国国籍后, 那另一方也就可以继续保留移民身份了. 这看起来是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但是我认为这样做很SB. 因为他们的代价是家庭长达几年的分离. 这造就了多少潘金莲啊. 半年后, 我的观点在我疯狂吮吸凌玲的乳房的时候得到了论证. 当然我也不太愿意把自己当成西门庆. 我没西门庆帅, 也没西门庆有钱.更不愿意像西门庆那样让人砍了. 我更愿意把自己看做是于连. 不过这样做的危险性更大, 我有一次对朋友们说我像于连的时候, 差点被他们浸了猪笼. 幸亏他们没买到那笼子.
   我一开始就喜欢凌玲. 凌玲不是个大美女. 她是个白净秀气的少妇. 我比较欣赏熟女. 有时候我也很奇怪我的审美观点. 上次一帮子人一块看电视<<大唐双龙传>>, 当里面有个叫董淑妮的角色出现的时候, 我大呼了一声, 说这真是个天人啊. 这个演员叫啥名字啊? 等了一会儿我看到没有人回答, 回头一看, 一帮子人全瞪着眼张着嘴看着我. 然后指指门口集体喊了一声”Get Out!”. 直到如今这帮家伙还以认识了我这么一个没有品味的朋友而感到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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