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的指纹

很多时候,我会莫名感伤。

      在这个流行喧嚣的城市,行人表情模糊。我站在云层深厚的十字路口,仓皇无助。

      我已经很累了。不知道自己究竟走过了多少街道,与多少行人擦肩而过。

      定住脚,我站在夕阳最后的余辉里抬头仰望天空。那样的颜色,我是应该惊艳于它的绚丽。可是我没有体会。在街道拐角找一张暧昧的露天咖啡桌。我想说话,说关于我改变的秘密,也许就是阳台和镜子的秘密,还有我的百合。

      我注视着路人的眼睛,发现没有足够清澈的池塘,有些失落。其实,我早已感觉到了。在清晨,在光线里突然醒来,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情。

      我反过身,看那些个虚晃的光团是如何遮住自己的脸。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把脸埋了下去,埋进桌上我清洁的手臂里,任由头发在风里吹散开,蔓延,像一朵盛开在空气里虚设的繁花,枝繁叶茂,柔软生动。

      没有人知道我的秘密,甚至连我至亲至爱的人都不能企及。

      自那场大雪飘落,遮掩整个视线,世界纯白一片,我的眼前就也只能看得见白雪了。

      可是没有关系,我走到哪里都不是为了看雪景,只是为了到这里。喜欢素描,只因为可以看见光和影;放弃莫奈,只因为再美丽诡异的着色,我都只能看见黑暗与白雪。

      厌倦。城市里那些表情,那些亘古不变的眼神,我看不见花朵绽开的过程,听不见树叶变绿的声音。
      有谁感到什么了吗?身体的愉悦,善良的情色,和鲜于清醒的悲伤。我拿起镜子就像拿起一支百合,就拿在手上,我不知道,这个春天,离我还有多远?

      我不为睡在身旁的人挑选衣裳。因为我感受不到他喜欢的颜色,我害怕被他洞察我的心事。我无法告诉他,我猜不出他用来拨弄吉他琴弦的拨片的颜色。我将他的拨片打孔穿在我的手链上,希望我可以陪衬它的斑斓色彩。

      我的世界如此简单明了。只有黑与白的搭配,只有光与影的对立。

      我时常一个人在路上发狂地走。希望能消耗心脏里激烈而盲目的冷漠。我只希望自己变得正常。

      只要我学会和一个人相处,只要我还能爱一个人。
我願意把美麗與健康帶給你。
Mary KayKathy´s shop
爱,并非没有争执,而是每次争执过后,爱仍在。@

人不老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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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多多保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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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不错。
不要像阿甘正传里的那支羽毛,毕竟虽然我们身不由己,随风漂泊,但总有靠岸的时候,我想那就是羽毛投入大地怀抱的时候吧。
祝楼主心情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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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当然不难
想不受伤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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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其实并不难,只要放缓你的脚步,用心去倾听别人的声音,心中不要只是装满过往的虚无。
◣◢█◣潜水组成员-爱水区先锋freedavid
友谊地久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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