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到20至50厘米 日本人新疆非法测绘真相 国际先驱导报

日前,两名来华日本人因非法测绘被中国有关部门处罚并被递解出境,此事引起国内普遍关注,新疆测绘局接受本报独家采访,详细披露了此事的来龙去脉

4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依法对日本人大林成行和东俊孝在中国新疆非法测绘一案作出处罚。一个多月后,国家测绘网站上公布了这一消息,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新疆测绘部门向《国际先驱导报》指出,此案是新疆行政区域内依法处理的第一起外国人在华非法测绘案件。

非法测量被安全部门递解出境

大林成行是日本株式会社国土情报技术研究所所长,不只一次来过中国新疆。只不过这一次有些不同,他和他的学生东俊孝因在中国非法测量被当地安全部门查获并递解出境。

他是以旅游者的身份于2005年9月14日从北京入境的。按照事先的安排,14日至22日他随日本旅游团到吐鲁番、轮台、民丰、和田、喀什等地旅游。22日大林成行乘飞机返回乌鲁木齐市,脱离了旅行团。第二天与东俊孝会合后,再次来到和田市。

东俊孝应大林成行的要求,随身携带了两台高精度手持式GPS接收机,于22日晚从北京入境后抵达乌鲁木齐市,与大林成行会合。

新疆测绘局向《国际先驱导报》记者披露了他们掌握的情况:23日17时,两人同机到达和田市,同行的还有两名中国公民,一名是向导兼日语翻译王星,另一名是他们的维吾尔语翻译。

由于事先已经商量好去处,下飞机后,一行人直奔和田市机场附近一名居民李某家,在其平房屋顶上安装了GPS接收机作为固定站。另一台GPS作为流动站,安装在他们乘坐的汽车里以便采集数据。

这家人与王星很熟,由于已提前说好,安装没有遇到一点障碍。就这样,在没有经过中国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大林成行与东俊孝擅自观测并采集了和田机场、和田市至当地重要水利设施公路的地理坐标数据。

第二天上午,两人返回李某家,正在固定站卸载GPS机接收数据时,被新疆国家安全部门当场发现。安全部门工作人员扣留了两人的器材、物品。例行询问调查中,两人自称是为新疆水资源调查补测一些数据,纯属个人行为。

据了解,大林成行来中国不下20次,作为一名学者,他与新疆大学有过多次合作,出过两本相关著述,并成为新疆大学的名誉教授,同时他也是日本香川大学的客座教授;东俊孝是他的学生,东京理工大学毕业,目前也在日本株式会社国土情报技术研究所工作。

根据中国《国家安全法》第四条和第三十条规定,新疆的安全部门暂扣了相关器材和物品,并将两人递解出境。因为此案属于违法测绘案件,当年11月16日,新疆的安全部门正式将案件移交新疆测绘局处理。

所持仪器精确到20至50厘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七条有如下规定:“外国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经过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外国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依法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新疆测绘局调查后证实,大林成行和东俊孝未经中国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属于擅自在中国从事测绘活动,用GPS测量仪器等设备分别测量了不同路线和地点,采用动态差分测量技术采集中国境内的大量地理坐标观测数据,其行为本身已构成违法。

除此之外,新疆测绘局国土测绘技术监督处处长董玉堂向本报记者指出,大林成行和东俊孝所持的测绘工具属于高精度仪器,普通的手持式GPS一般有20米以上的误差,而他们所持的仪器和采用的测量方法已经可以将数据精确到20至50厘米,超出了普通游客的使用性质,所得数据完全可以用于军事目的,这在世界各国都是绝对不允许的。

调查人员还发现,两人被扣的便携式电脑里还有中国其他省市的相关测绘数据信息。

过期5年的合作书成了“新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一条,新疆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于2005年12月16日依法对二人作出了拟处罚的决定。依照法定程序,新疆测绘局告知了两人的全权代理人武井涉先生。

接到拟处罚决定书,大林成行和东俊孝要求听证,并于两天后委托王星将书面申请传真至新疆测绘局。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听证会于2006年1月17日举行。大林成行带着东俊孝的全权委托书与其代理人武井涉先生一起飞到中国新疆。听证会上,大林成行提出拟罚款额太高,并提出此次到和田测绘是为了与新疆大学合作进行生态科研合作项目补充数据,请求测绘部门重新定性,并发还仪器设备。

这个证据引起了新疆测绘部门的重视。因为此前的调查中大林成行一直强调自己纯属个人行为,未与日本和中国的任何部门有牵连。如果合作属实的话,案件的性质将发生根本性转变。

为了慎重起见,3月6日,调查人员专门前往新疆大学做了补充调查。新疆大学的书证材料表明,大林成行的确与新疆大学有过合作关系,合作项目是“塔里木盆地南部绿洲荒漠交错带生态环境演变遥感研究”,合作有相关部门的批文,是按正规程序办理的。但时间是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合作期限已过。而且项目中与大林成行合作部分并不包括测绘这项工作。

据测绘局从新疆大学获得的材料显示,此次大林成行来和田测绘,曾和大学一位负责人通过电话联系过,当这位负责人要求他们办理手续时,大林成行以每次麻烦新疆大学不好意思,且这次停留时间很短为由,并没有通过新疆大学就测绘办理手续,并自称已由别人代办。

大林成行后来之所以从“个人行为”改口“合作”,知情者认为,只是大林成行看到拟处罚决定书后的无奈之举。

调查人员认为,此前大林成行确曾与新疆大学有过学术合作,但并非是测绘,且合作期限早已结束;此次测绘并非合作,也未经我国任何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测绘部门作出最终处罚

2006年4月6日,新疆测绘局依法对日本人大林成行和东俊孝作出没收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并处8万元人民币的行政罚款的最终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离境;所获取的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外国的组织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二)外国的组织或个人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资、合作,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测绘活动的。”

此案是新疆行政区域内依法处理的第一起外国人在华非法测绘案件。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罚款已收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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