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身份的博士生签我issenschaftler mitarbeiter合同的问题

我是以学生身份来德国读博得,签证上写着只允许工作90天或180个半天。可现在要和教授签合同时,出现问题了,学校方面说签证上只允许我工作90天,所以我只能得到90天的工作合同。
咱们论坛里好多都是以学生身份签的合同,我想请教,你们的学生签证上没有规定只能工作90天或180个半天吗,如果有那么你们当时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
这事折腾死我了,大家帮帮我

有的驴生来是为了拉磨的,有的牛生来是为了耕田的,而有的虾,生来是为了扯蛋的。
Ceramic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You never know when it's gonna br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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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两个问题是不冲突的啊,我们实际上是双重身份,一你以学生注册,所以你可以走正常的学生签证的程序,比如说你需要保证金,每学期报到的注册证明,相应的你可以得到普通学生的180个半天的打工机会,但这样比较麻烦。二你作为博士,有工作合同或者奖学金,外管局会直接按照你的合同或者奖学金的期限延签证,很简单的。一般来说如果你两者都具备,会按照第二种情形来得到签证。至于说这时的你打工的机会就要看情况了,如果你的工作或者奖学金注明你是全职,不允许你做博士研究以外的工作,那么签证上一般也附注不许你打工。但我的签证一开始就按照博士签证,而且允许象普通学生一样打工180个半天,然后尽管后来的合同注明全职研究,签证附注一直没有改,一直是见某页......
程序上我觉得是先拿学校或所里的工作合同或者奖学金证明,然后去外管局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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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的哥们,如果那样还可以保留学生身份吧,有了工作许可是不是签证的类型就变成工作签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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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unli 于 2006-7-28 20:28 发表
我是以学生身份来德国读博得,签证上写着只允许工作90天或180个半天。可现在要和教授签合同时,出现问题了,学校方面说签证上只允许我工作90天,所以我只能得到90天的工作合同。
咱们论坛里好多都是以学生身份签 ...


忘了程序,我也曾经有过90天或180个半天打工机会。

现在,因为外管局要求有合同了再给签证,而研究所或者学校要求先有工作签证(有效期至少到合同时间)然后再让签合同。

这样:让你导师出个证明,证明你会得到工作和工资(标明多少),之后去外管局直接签工作签证,然后再回来签合同,就不存在合同无法签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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