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罚款一个事情,学法律的进来看看

有个朋友从中国带来了一套瓷器,因为是从一小商店买的,估计是仿制品,结果海关从外观看死活说是原品,从网上查来价格均价2000人民币,非要交罚款,2套给罚了172欧元,因为当时没有带发票,实际上只花了不到400元人民币.

这朋友更晕,看到海关发来的"恐吓信",要挟如不汇款加重罚款**云云,把钱都汇走了.昨天才收到国内寄来的发票,但是问题是发票上只有日期,商店名称,没有具体型号.

如果从证据上说,这个发票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了. 大家给点意见吧.这种事情有没有变通的办法,把那钱要回来.
末世征象:地震 粮荒 战争 瘟疫 世界四分五裂

打官司 怕是打下来 律师费都不止170了 光诉讼过程就N长 可能他们海关就是这么想的吧 不知道这个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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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买什么瓷器啊 这不是倒霉催的嘛~

不过话说回来了 要是想打官司就正正常常的打 钱一定能要回来 找个好律师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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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出去的钱,就很难要回来了
主动权可不在自己这边了
德国海关也真是够恶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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