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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所大学的女生郭芳与私企老板陈铭,签下为期三年的包养协定,每月包养费人民币一万元,当地法律界人士认为这项协议内容违法,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人在德国 社区: c$ b4 r! r1 T" i8 f; ]- m! l
3 O8 U4 e0 o; }2 A$ c人在德国 社区 广州《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私家侦探郑凡日前披露这份女大学生被人包养的协定。郭芳是韶关人,23岁,是广州天河区附近某大学计算机专业三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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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读大一的郭芳2005年在网上聊天室认识陈铭,他们在网上相处得很好。郭芳的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留下母亲与她和两个弟弟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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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N6 W x$ e% B) S人在德国 社区 郭芳读匆学的钱是亲戚给的,陈铭提出每个月给她一万元,但郭芳不放心,于是提出签一个包养协议,她认为这样的话即使她被抛弃了,也有协议保障,因为她身边有人也是这样做的。人在德国 社区* O* F) t" `/ N/ I% o
- m- Z8 v( i' j0 @" W 协议中,除了规定甲方陈铭每月支付一万元生活费外,其他条款都是郭芳自己草拟的,包括每周双方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郭芳承诺协议期间不找男朋友、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b$ O! d0 t, X
" w2 l3 c5 ?- G$ j+ L! ^ 对于签订包养协议的作法,当地法律顾问尹鹏表示,协议内容违法,不受任何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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