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新作文--而你们在怕什么

本帖最后由 choupiwen 于 2010-4-17 17:59 编辑

先来个小段子调调胃口

他们怕什么

他拿着枪,你买把水果刀就算凶器;
他日夜宣淫,你下载个黄片就算流氓;
他大发横财,你摆个摊就算违法;
他住高楼别墅,你搭个窝棚还要被强拆;
他这么牛逼,为什么还如此恐惧?

{:5_128:}这么反动都能发?
yunfeng 发表于 19/4/2010 16:43

嗯,管理员的尺度不是想象的那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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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这个社会里,你不讲证据,那我也不讲证据,你不透明,我就猜测,我一猜测,你就说我诽谤,我再追究,你就说这是国家机密,我一闹大,你就……你就……你就反而省事了,什么事情都不用做了,自然会有相关部门通知新闻部门这事情不准报道。但是,这一切埋下的都是仇恨的种子。


就是有些一有了点权力的,就开始摆谱、要让别人“见识见识我的厉害”。
可惜,人在做,天在看,因果报应会循环,总有一天有报应。
Wrong cannot afford defeat but Right can.
别跟我学。姐是个传说,姐用自己的行动写着自己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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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oupiwen 此文不正是韩寒所说的"月经“(每月和谐一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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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场鸟

今天,在一些论坛上,我看见了福建马尾审判三个网友,说真的,我的确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我就开始搜索,我先上了谷歌香港,结果就和我搜索胡萝卜和李子一样,页面再也无法打开,于是我上了百度,我只知道有三个网友,因为涉嫌诽谤,被抓了起来。那么他究竟诽谤谁了呢,诽谤了当地公安,我当时就想,这三个人完蛋了,诽谤了当地公安,再由当地法院审理,这审判结果岂他们不是都已经在当地饭店里谈好了。

本着公正的态度,我继续搜索这三个网友究竟是为什么诽谤了政府,但是线索到这里就断了,我先用了百度知道功能,百度表示不知道,当然,知道了也不会告诉你,于是,我使用了新浪爱问功能,结果爱问不问。最后,我大致知道了故事的内容,这其实是一个很典型的故事,为了防止出现文章过敏的情况,我一概隐去了人物姓名。

主人公突然死了,家属怀疑是被轮奸致死,提出尸检,尸检的结果是主人公自顾自病死,并非强奸致死。家属怀疑警方包庇罪犯,提出还要尸检,但是相关部门并不配合。家属的情绪很不稳定。三位维权人士听闻此事,以死者是被强奸至死的观点,的将此事件做成了视频和文章,转发到国内外论坛。当地公安召开新闻发布会,强调死者是自然病死,随后,参与制作视频发帖等人当地公安机关逮捕,其中主要负责的三人,二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到两年。

事情大致上就是这样的,就案情本身,关键是死者到底是怎么死的,这个我不知道,我也没有证据,所以无法站在维权者或者政府的任何一方说事。政府认为,只要他们宣布了,这就叫证据,维权者认为,只要他们调查了,这也是证据。这件事情我并不了解,在其他众多的维权事件中,政府一定全错么,不一定,维权者一定全对么,也不一定。但是为什么政府永远表现出全错的态势呢?

其实很多事情其实都是当地政府自己弄大的。如果他是真的自身突发疾病死亡,那么便让有公信力的地方来尸检,说服家属便是。很多网友说,政府急需成立廉政公署,来树立公信力,我认为廉政公署没有用,香港很少发生腐败事件,其实并不是拥有了廉政公署这四个字,而是因为廉政公署是独立的这三个字。我认为,大陆现在的国情是不适合成立一个独立的类似廉政公署的机构的,如果一成立然后来真的,那几乎所有公务员及其亲属都嗖一下不见了。但是,大陆最最急需成立的一个部门乃是独立的“尸检部”,这个尸检部必须拥有向廉政公署一样的独立性和公信力,必要的时候做到电视直播尸检。仔细回想中国近几年发生的公众事件,有多少是因为尸检而生。尸检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部门,因为现在的尸检结果,无论是真的假的,老百姓都不相信。排除这件事情,虽然我认为,很可能不少的尸检结果是正确的,但老百姓的怀疑也不是错误的。一个喜欢先定性再定罪的政府,其绝招也很容易被老百姓学去,所以说,我们要原谅老百姓动不动就认为自己的亲人是被人害死,而罪犯是被政府包庇了,尸检是被政府操纵了。因为在这个社会里,你不讲证据,那我也不讲证据,你不透明,我就猜测,我一猜测,你就说我诽谤,我再追究,你就说这是国家机密,我一闹大,你就……你就……你就反而省事了,什么事情都不用做了,自然会有相关部门通知新闻部门这事情不准报道。但是,这一切埋下的都是仇恨的种子。

所以说,对于地方政府,这事情其实一开始就很好解决,绝对公正的尸检,如果真的是病死,说服家属,如果真的是被杀的,捉拿凶手。退一步讲,这个事情完全可以放到台面上,公开的去说清楚,大家拿各自的证据来说事,但官方是从来不屑于这么做的,他们认为这样降低了他们的威信。而且我们的官方永远是一开口就置自己于不利,你从来看不到他们坦诚的用我们人类正常交流的语言说话的时刻,永远用没有人性的官腔去对抗老百姓的哭诉。听音乐的朋友都知道,唱腔是多么的重要,一个你讨厌的唱腔,唱什么歌都是错的。

现在,那位女孩子是怎么死的已经不重要了,更重要的是那三位维权者的判决。至于诽谤罪,看来是非判不可了。类似的罪名不能从法律上去诠释,而是要从人情世故上去找结果。因为面子对于政府是很重要的,人家都关了你这么长时间了,尤其是因为这个理由,现在把你放出来,你法院是能得到喝彩,但是人家公安以后怎么混,都在一个县城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办公室不见桑拿见的,这见面了还怎么相处。其实这么多年,大家都误会了人民法院的意思,人民法院并不是指属于人民的并为人民服务的法院,而是指只负责解决人民与人民之间的矛盾的法院。
这三位替他人维权的网友,被判了一年到两年以后,很多网友认为,这件事情代表了互联网的黑暗时期将要到来,代表了维权人士将要遭到打击报复,代表了网络的监督将要受到取缔和法办,代表了言论自由的彻底消失,我认为其实这些都不是,小小的一个县城的公检法,你不能把人家想的那么深邃,其实这件事情只代表了一个意义,传达了一个讯息,那就是——让你见识见识我的厉害。

是的,让你见识见识我的厉害。我们见识了,我们都很害怕,但是我们也不知道,你们都在害怕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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