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时回族遍天下--从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看回族的形成

回族,有人口8602978人,是中 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民族之一。 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甘 肃、新疆、青海、河北以及河南、 云南、山东也有不少聚居区。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 其先民主要是1 3 世纪蒙古人3 次西征后大批东迁的“ 回回”人,以及远在唐宋时期侨居中国东南沿海的穆斯 林“蕃客”,在长期历史过程中通过通婚等多种因素, 并吸收了汉、蒙古、维吾尔族等生活习俗,逐渐形成了 回回民族。   

汉语为回族的共同语言,在日常交往及宗教活动中 ,回族保留了一些阿位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在边疆民 族地区,回族人民还经常使用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   

回族有小集中、大分散的居住特点。在内地,回族 主要与汉族杂居;在边疆,回族主要与当地少数民族杂 居;大都分布于水陆交通线上,因此经济文化较为发达 。   

回族服饰与汉族基本相同,所不同者主要体现在头 饰上,回族男子多戴白色或黑色、棕色的无沿小圆帽。 妇女多戴盖头,特别是在西北地区:少女及新婚妇戴绿 色的,中年妇女戴黑、青色的、老年妇女戴白色的。   

回族人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在回族的形成过程 中曾起过重要作用。   

回族主要从事农业,有的兼营牧业、手工业。回族 还擅经商,尤以经营饮食业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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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看回回民族的形成

我国回回民族与伊斯兰教的关系,可以说是鱼和水的关系甚至可以说是躯体兴灵魂的关系。因此要了解我国回回民族的形成问题,就不能不首先了解伊斯兰教如何传入中国的问题。


  关于伊斯兰教何时传入中国,由于中外史籍缺乏丰富详实的记载,未提供明确可靠的答案。因此诸说蜂起,共十几种看法:有1.“隋开皇年间﹝581-600﹞”说,有2.“隋大业九年﹝613﹞”说,有3.“隋大业十二年(616)”说,有4.“唐武德年间(618-626)”说,有5.“唐贞观二年(628)”说,有6.“唐贞观三年(629)”说,有7.“唐贞观六年(632)”说,有8.“唐永徽二年(651)"说,有9.“唐景云二年(711)”说,有10.“唐明皇时(712-755)”说,有11.“唐肃宗代宗族(756-766)以后”说,有12.“上限为唐初,下限为明初(7-15世纪)均为传入期”的说法。


  以上十二种说法中,第一说是站不住脚的,因隋开皇年间接(581-600) 穆圣还未奉命为圣,故应否定。云门木刻版古兰经第一卷说“隋文帝闻风向慕遣使至天方求经典……”的说法应是有误的。除“唐永徽二年(651)"说外,其它诸说,虽有碑记或某史家撰书引据为证,也不乏赞成者,但都因缺乏过硬的史料为据。因此大多数史学家的看法和普遍接受的是“唐永徽二年”说。因为有中国史书明文记载,这一年8月25日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曾派遣使者到中国长安,觐见唐高宗李治,介绍大食国的基本情况和伊斯兰教。从此两国交往日趋频繁,大食国还不断遣使来唐。公元757年唐肃宗李亨还邀请大食派入中国助唐平定安史之乱。据说他们留居长安后,唐皇帝为满足其宗教生活的需要,还敕建了一座清真寺。由于经济贸易的密切往来,政治外交的和平友好,导致大批穆斯林移居中国。


  随着伊斯兰的广泛传播和大食帝国的建立,中亚穆斯林商人如潮水般不断涌来中国,唐朝都城长安的街头巷尾,到处都能见到穆斯林商人的身影。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路线,主要有二条:一条为海路,一条为陆路。唐宋早期传入以海路为主,传说中所谓大贤传教于广州。二贤传教于扬州,三贤四贤传教于泉州。到了元代,伊斯兰教大规模传入中国,则基本上是靠陆路即“丝绸之路”。


  元代是伊斯兰大规模传入我国的黄金时代。伴随着蒙古贵族的西征,元帝国的建立,中国与中亚、西亚伊斯兰国家之间的交通畅通无阻。阿拉伯、波斯及中亚地区的各族穆斯林依附和跟随蒙古军队大量涌入中国,是伊斯兰教大规模传人的时期。这些移民不但数量多,而且社会成分复杂,除商人外,大量的则是回回军士(我国辽吏早已称中亚波斯-带为回回国”、“回回大食部”。故元时就有“回回军士”之称)还有炮手、工匠、以及归附蒙古贵族的回回达官贵人和学术人士。他们被编入“探马赤军”参加蒙古贵族征服全中国的战争,并被派到全国各地驻防和屯戌,从而形了“元时回回遍天不”(大分散小集中)的局面。


  原籍系中亚布哈拉(今阿富汗北面乌兹别克斯但共和国境内)的赛典赤.瞻思丁(1211-1279)就是率千骑而归附蒙古贵族,随蒙古军东来入华的。由于他是“别奄伯尔之裔”即穆圣后裔(唐玄宗称穆罕默德为别奄伯尔皇帝)为31世祖,而受到元统治者的重用。(有的史家说主要是因为蒙古贵族“欣其慕义,以为西域圣人之后,便于拢络其余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他先在朝廷任职又先后被派到江西、甘肃、福建、四川、浙江等省任要职最后1274年(公元至元十一年)被派到云南设立行省的第一任行政长官。


  赡思丁入云南后,大批回回人随同入滇,是为云南任职六年,史称“参政六年,旧政一新”他政绩卓著,对云南边疆的开发和促进民族团结作出了贡献。1279年他在云南归真后,因其政绩卓著,元世祖绍云南臣“尽守赛典赤成规,不得辙改。”由于他是圣裔,系宗教世家,对宗教事业十分重视,他在昆明、大理、临安等地相继建立了许多清真寺,相传,昆明大南城寺和永宁寺即为他所建。赡思丁生有五子:长子纳速拉丁,次子哈三,三子忽辛(侯赛因),四子苫速丁兀默里,五子马速忽。赡思丁的子孙们对云南的发展,对伊斯兰教和回族的发展,同样都有很大的贡献。


  从以上历史线索看,回回民族的先民,就是按史载先后两个时期入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以及中亚地区的各族穆斯林,首先一部份是唐宋时期,主要由水路来华定居的穆士林侨民,这些侨民(他们中有娶汉女为妻的)及其后代,当时都被称为 “蕃商”“蕃客”,他们的聚居地称为 “蕃坊”。当时还未形成民族,还未出现“回回”这个名词。另外一部份,也是主要部份,是蒙古西征和元帝国建立时期,主要由陆路随蒙古军大量涌入中国各种社会成分的中亚穆斯林即被称为回回的波斯人。他们在参加征服全中国后,由于当时的政府活动和军事调遣,从而形成了“元时回回遍天下”的局面,这些回回的先民们,不论来自西亚、中亚或是新疆一带,他们都是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由于信仰的纽带关系元时来华的回回又逐渐融汇了唐宋时来华的“蕃商”穆斯林的子孙们。回回民族就这样随着伊斯兰教的传人,历经唐、宋、元几代,约五百年的岁月已正式形成而见于史书。


  (按详实史料,回族与回纥、回鹘均无关系。辞海“回回”条目称惟元史恒混回回与回鹘为一, 后人也袭其误,而不知回鹘自还至元皆谓之畏吾几,固与回回无涉也。《正字通》回回,国名,西域大食国种也。明丘浚曰:国在玉门关外万里,陈隋间入中国,金元以后蔓延滋生,所至辙相亲,守其所谓教门者尤笃。)这里更明白指出:回回即大食国种,而回纥是维吾尔的古称,(后改回鹘)。因此回回与回纥、回鹘均无关系。


  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回回民族是在“两个利用”、“两个特殊”、“一个坚持”、“一种融合”的情况下经历了几个世纪,才逐渐形成的一个特殊民族。


  两个利用:

  一个是利用议民有自己的语言文字。


  回族不像其它民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是因为回族的先民们是外来的侨民,他们在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国这块土地上休养生息,必须同汉族交往,不学汉语、汉文是无法交往和发展的,更不用说要在文坛、政坛上占有一席之地,因此不能不利用汉语、汉文来为本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服务。原来先民们使用的波斯语,实际上就应该是回族的语言文字,但在漫长的岁月中,已被逐步同化而消失,只是在回民中还残存着少量内部交流的词汇,宗教方面的如:“胡达”(造物主安拉)、“邦答、偏申、底格雷、沙目、伙府滩”(五番拜的名称)、“阿布代思”(小净)“乃吗兹”(礼拜)等,生活方面的如:呼鲁丹(吃)“即史台”(坏的)“都”(二)、“些”(三)等等。


  另一个是利用民族的先进生产技术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回族来华的各种社会成份的人,也很少懂得先进的实业技术、经济作物栽培和养殖技术。随着社会的发展,回民们不但像先民一样善于经商,也学会了农、林、牧、副、渔各行甚至先进的工业技术。只有这样逐步打破自已固有的狭隘的经济观念,才能适应社会,才能发展。


  两个特殊:


  一个特殊是,回族是先有宗教传入而后才形成的民族,中国有十个民族是全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的,除回族外,其它九个民族﹝维吾尔、哈萨克、乌兹别克、塔塔尔,吉吉克、柯尔克兹、东乡、撒拉、保安﹞都聚居在中国西部新疆甘肃一带,他们都是先形成民族,后来才改信伊斯兰教的。如维吾尔族最初是信仰萨满教,后来信摩尼教,从10-18世纪才全民族改信伊斯兰教的。而回族则是随着伊斯兰教传入、波斯人来华定居后,经历唐、宋元几个朝代才逐步形成回族的。


  另一个特殊是,回族没有共同的地域,是小集中大分散于于全国的。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定义是:在共同地域的前提下,形成共同的语音和共同的文化习俗、心理素质。而回族则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民族,是在元帝国时期,由于军事上驻防和屯戍的需要形成小集中大分散:“元时回回遍天下” 的特点。直到现在我国每个省都有回族。既然没有共同地域,也就不可能形成共同语言。


  一个坚持:


  坚持信仰伊斯兰教这个根本不变。


  伊斯兰教是回回民族形成发展的内核。他们世世代代祖祖辈辈都信仰“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 这个根本原则。就是这一原则铸就了回回民族的宇宙观、世界观、价值观。一句话是伊斯兰教形成他们所特有的共同文化和心里素,也就是穆斯林所共有的心理素。众所周知,凡是回民聚居的城市和乡村都有清真寺作为自己宗教活动的场所。应该说整个回回民族中的每个人都是穆斯林,而不应该有不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民。如果有,那他只能是一个仅仅是不吃猪肉的名义上的回民,而不能称为穆斯林,因为他已经不具有穆斯林所共有的心理素质。


  一种融合:

  回族既是一个民族,就有自己的民族文化。由于回族和伊斯兰教的关系,是鱼和水的关系,也可以说是躯体和灵魂的关系,因为离开了伊斯兰就不可能有回族。因此回族文化是以伊斯兰文化为内核的,但是它是在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国这块土地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大分散于全国,就不能不受汉文化的影响。可以说,回族文化是伊斯兰文化和汉文化的融合体,具有双重性的特征。这在回族人民的现实生活中,到处都可以看出两种文化融合为一体的表现。


  如丧葬习俗。回族人民的丧葬,既按伊斯兰教的教义实行土葬(不用棺木,直接入土)、速葬(一般不过夜,以早入土为安),简葬(无论何人,一律白布裹身,不用陪葬品)。但又受汉文化的影响,人死后三天。七天、四十天、周年要开经请客,悼念先灵。再从墓碑的碑文看,既有经文也有汉文,就是两种文化的融合。


  再如姓氏起名,回族婴孩生下来后,先按教义念“邦克”起经名,再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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