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子高价抢购13000斤盐 退不掉运不走zz

本报讯(记者 成熔兴 实习生 袁敏) 轻信谣言,6天前花高价买下的13000斤食盐,变成了“烫手山芋”,令租住在武昌熊家咀的郭先生后悔不已:退不掉,卖不得,运不走,“难道要自己慢慢吃完?”

郭先生当即大肆吃进13000斤,算上运费,共花去2.7万元,约合每斤2元、每包100元。

ht tp://news.ifeng.com/world/special/ribendizhen/content-2/detail_2011_03/23/5307206_0.shtml
男人四十一枝花,长得不像刘德华

退肯定不应该
可因为盐属于国家专卖 所以凡是未经过国家允许的涨价 可以说都是违法的 国家也应该要求相关卖家退回多余所得
欺负大象 发表于 2011-3-23 17:38

换句话说,没有当时的票证,你确实是没法退的。
其实要说借口物流公司不管也未必对,你租一辆卡车直接开到甘肃去应该也没问题。
男人四十一枝花,长得不像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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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肯定不应该
可因为盐属于国家专卖 所以凡是未经过国家允许的涨价 可以说都是违法的 国家也应该要求相关卖家退回多余所得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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