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之惑

 建设部发布的《2003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城镇私有(自有)住宅建筑面积71.44亿平方米,住宅私有(自有)率为80.17%。相比之下,在美、英等发达国家,住房的自有率不过60%左右。高出国际通常水平约20%的住房自有率,表明绝大多数中国城镇家庭拥有了自己的房产,私有住宅的安全已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2004年宪法修正案提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然而,私有住宅的稳定性仍面对不少问题。在紧缩地根的背景下,近年来各城市纷纷对城市用地进行“内部挖潜”。2004年1至3季度全国建设用地供应中,存量土地占了52%。大规模的拆除改造在一些地方从平房区走向了楼房区,新老私房主的命运交织令人生叹。如果人们对私有房产的信心被挫伤,整个城市将走向何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开始为各方议论。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这项法规,通常被认为给予了拆迁人强势地位。“很有必要废除现行的、赋予政府更多自由裁量权的法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而制定一部保护公民住宅权的法律”,已有学者发出这样的声音。

  对一处私房的“修缮”

  “他们能这样来拆我,也能这样来拆你!”谢玉春对《瞭望新闻周刊》说。

  此时,85岁的谢父神情痴呆,蜷缩着身子,坐在窗前晒冬日。窗外挑出红灯笼上书“冤”字,任北风劈啪吹打,影子在地板上不安地晃动。

  谢家2003年2月24日失去了在北京南池子的私宅。那一天,家里没人,屋门紧闭。回来一看,房子已被拆,家什被搬走。这之前的2月19日,区政府向他们下达了强制搬迁决定书。

  “我要是在家,就敢用刀砍他们,这是入室抢劫!”谢玉春说。谢父1947年购得此处房产,是一个四合院,占地402平方米,紧邻故宫,原属为宫内供应副食的葡萄园。“文革”时谢家房屋被占,煤厂在院子里建了三间房。“文革”后谢家几经周折,终于在1986年清走了挤占户,并将房屋翻建;而院内那三间房,在新发的产权证上不在谢家名下。

  2002年5月,北京南池子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修缮和改建工程启动。有人突访谢宅,自称是拆迁办的,要来评估他家房产。“我对他们说:‘这是我家房子,不卖,你凭什么?这不是强卖强买吗?’拆迁办的人火了,说了一声‘走!’,转身出去了。”谢玉春回忆起当时的情景。

  谢家的门牌是普渡寺西巷1号,临街房出租办餐馆,是一家人主要的生活来源。餐馆的门窗被砸了,老父后来又被惊吓,大小便失禁,找大夫看,说这是“恐吓入肾”,至今无治。

  他们要求保留自家房屋,并根据此项工程的《宣传提纲》,选择了不愿意参加改建,按统一规划自费修缮自己的房屋,自费接通市政管线。但不知何故,得到的答复是必须搬走。

  拆迁办要他们报一个价,谢家反复思量,欲以550万出手,拆迁办来人强行评估,称只值159万,于是陷入僵局。2003年2月14日,谢家收到《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对这份责令他们搬走的裁决不服,仍主张保留自己的私宅。随后强拆发生了。

  此后,全家老少四处奔波。谢玉春是家里的老大,他和夫人跑去住办公室,不能长久。上访的生涯开始了。去年11月,街道办事处腾出现在的这一间房让谢玉春陪老父住下。

  一位人大代表怜其遭遇,向政府转去谢家的诉求,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答复称,“我市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修缮和改建范围已经确定,但在规划设计、居民安置、资金平衡等方面都还处于摸索阶段。南池子是历史文化保护区修缮和改建的第一片试点项目。该项目于2002年5月正式启动,至年底,尚有14户居民未签订协议搬离现场。在有关人员反复动员无效的情况下,为保障300多户居民的按时回迁,东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3年2月进行了裁决”。谢家的情况被认定为,“在法定时间后对其实施了强制搬迁”。

  谢玉春对答复表示不解:“南池子工程说是按院落进行修缮和改建,我家不属危房,要求留下来自我修缮,是符合保护区政策的,怎么会影响其他住户回迁呢?你资金不平衡了就来拆我家房子,这跟抢银行有什么区别?”

  谢家的房子被拆后盖成了一个四合院,卖给一位富商。谢玉春拨通了这位商人的电话,对方说:“开发公司讲这是危改开发项目,价格不足5000万元,就要履行合同。我不知道有这么复杂的产权情况。”

  谢玉春颇感惊讶,他拿着自家的老房契说:“开发公司在产权没有变更的情况下,进一步将我们的私有财产转卖他人,是违法的,是超常的暴利行为。这样拆下去,谁能保证以后那位富商不会重蹈我家覆辙呢?”

  八旬老人的“恐拆症”

  与谢家的故事相似,赵景心老人4年前失去了自己的四合院——美术馆后街22号,此前他作了两年多的抗争。

  那是在1998年初的一天,他和老伴出去散步,回来一看,“拆”字已写在了自家墙上,老伴的血压一下子就上去了。一打听,原来一个项目要占他家房子建设,说政府都批准了。而在此前,没有任何人跟他们商量过。

  这处四合院是赵景心的父亲赵紫宸在1950年购得的。赵紫宸是中国现代基督教领袖,曾是世界基督教最高国际组织——世界基督教协进会六大主席之一,抗战时被日寇迫害,在狱中写就爱国诗篇传世。赵景心的姐姐赵萝蕤是著名翻译家和比较文学专家,长居此院刚刚故去,在此处译有《惠特曼全集》和艾略特的名诗《荒原》。

  侯仁之、吴良镛、罗哲文、郑孝燮、舒乙、梁从诫6位学者联合论证这处四合院有极高的文物价值,使拆迁一度暂缓。1999年10月,开发商又动手了。无任何通告,推土机突将四合院前院的南墙和东墙推倒。

  罗哲文、郑孝燮、刘西拉、舒乙、梁从诫、胡继高、弥松颐7位学者再次联名呼吁:“有什么理由毁掉这个真正的明清四合院呢?我们再一次慎重指出,这个四合院有着极高的文化价值,拆掉它,北京将在文化上承受难以估量的损失。”

  “我根本不跟拆迁办的人谈什么钱不钱的事,我的回答就是两个字:不走!”赵景心向《瞭望新闻周刊》回忆道,“我的这个四合院好好的,根本不是危房,他们凭什么来危改?北京难道不应该保护四合院吗?”

  2000年10月26日,赵宅被强制拆除。赵景心远在美国的侄子为他在北京买了一套高档公寓,希望两位无儿无女的老人安度晚年。

  公寓楼1999年建成,紧邻国贸大厦,土地与房产两证齐全。可眼下,麻烦又来了。一家开发公司来这里跟业主开会,底气十足:“给多少钱走啊?”原来他们看中了这处公寓,准备拆掉后再搞房地产开发,说话的口气让人感到整块地皮已在其囊中。

  赵景心的新邻皆富商,楼下停着一辆法拉利红跑车十分惹眼。“现在看来,开发公司跟业主的运作还是比较商业化的,双方直接见面讲价钱。”赵景心的律师吴建中对《瞭望新闻周刊》说,“相比之下,赵老上一次被拆则是先贴拆迁告示再通知你走人,根本没商量。”

  “不过,这是不是另一种不公?在这个地方能这样来跟业主谈判,在别的地方为什么就不行呢?”吴建中表示。

  虽然是直接见面讲价钱,但赵氏夫妇仍再度陷入恐慌,因为上一次的经历。

  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公寓是否已被政府规划给了那家开发公司,也不知道那家公司得到大多数房产后,少数不愿走的业主是否会遭遇强拆。

  夫妇俩索性到北郊昌平找到一套房子住下,四周皆农村。“我今年86岁了,”赵景心说,“估计在我活着的时候,他们还拆不到我这里来。”

  “房改房”危机

  与赵景心在国贸附近的公寓相邻,12幢住宅楼内约1400户居民重复了他以往的故事。前后也就是一年的时间,这些楼房就被夷为平地,一幢摩天大楼要在这里盖起来。

  “《宪法》规定,公民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侵犯。我们购买的是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全按成本价出售给我们的成本价产权房,产权归个人所有,是受法律保护的。可拆迁方单方面宣布自己的拆迁事项,贴上通知搬迁走人,如此简单粗暴,视我们受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而不顾。”几位居民向《瞭望新闻周刊》出示了他们的意见书。

  住在这里的多为工厂职工,因企业效益不好,多已提前退休或下岗待业。他们希望以产权人的身份与拆迁人协商,提出“必须按国家相应政策,所给的补偿价应在拆迁房屋周围地区能买到相应面积的房子”。

  可是,拆迁呈一边倒的势态。布告贴出后,小区的面貌每天都在发生变化。先是菜摊被取消,居民必须乘公交车走几站地买蔬菜。紧接着,早点铺、饭馆、超市、药店、理发店,甚至公共厕所也被拆没了。小区的清洁工消失了,垃圾泛滥成灾。最后,除了住宅楼,其他的设施,包括长廊、石椅、绿化等,都被推土机铲除。居民生活在废墟之中。

  一位亲历此次拆迁的记者在一篇文章里记下了一位拆迁公司人员的话:“我们这是以拆促迁。所谓文明拆迁是阶段性的,等过了规定搬迁期限,我们就开始砸门砸窗户了。走一户砸一户。”

  按照拆迁通告,居民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给出的公式计算出的价格签订拆迁协议。当这位记者去拆迁办公室咨询公式中的系数时,拆迁公司的人员不耐烦地敲着桌子吼道:“你怎么还不明白?我建议你签完协议花1200元上个学习班,就彻底明白了。”

  “邻居刘阿姨有个90多岁的老婆婆,经不起这样的折腾撒手人寰。拆迁公司对老奶奶的去世自然不负任何责任。但所有人都知道,老人的死与这场拆迁有关”。这篇文章写道。

  “现在搞房地产开发,是拆完了平房就去拆楼房,城市建设这样搞下去,要出大问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原理事长郑孝燮对《瞭望新闻周刊》说。

  郑孝燮的一位老同事住在北京西便门外的一处机关宿舍,是一个由三四层住宅楼组成的院落,通过房改,已拿到了房屋所有权证。去年4月16日,一份征求意见的拆迁公示在院内贴出,称这个院子附属设施陈旧,市政配套管线老化,经有关单位鉴定属危房。4月29日又贴出一份上署“北京市房屋鉴定管理所”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称此院普遍存在墙体开裂、部分纵墙因地基变形下沉、勒脚抹灰脱落、防潮层失效腐烂、墙体严重酥碱、顶棚糟朽开裂变形、卫生间地面沉陷、屋架开裂问题。

  居民们未发现这类“普遍”现象。他们草拟了一份意见说:“这份鉴定在实质上是无效的,是因为鉴定事实不清,错误百出,疑窦丛生,有明显的编造痕迹。”《鉴定报告》称:“1-8门楼房纵墙中部墙体出现通长竖向裂缝,裂缝宽度到5-8mm。”居民们答:“我们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任地说,在这两幢楼房上没有一条可称之为裂缝的开裂,更不要说是通长和5-8mm。”

  《鉴定报告》署明发文日期为2002年6月22日,上写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是此院原属机关单位。可在2001年,这家单位已在此院实施房改,卖房前还告示:此院不属危房。

  郑孝燮的老同事拿着自己的房产证对《瞭望新闻周刊》说:“他们凭什么说我家的房子是他们所有、他们使用?”

  “先划拨、后出让”与“先腾地、后处置”

  一位律师去年12月倾其所有在北京景山附近购得一处老四合院,接下来就犯难了:“这个院子会不会被拆呢?”他托人到处打听,得不到肯定的回答。接下来的问题是:他该不该再花钱把这个院子好好修修?

  一位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员工也遇到了类似的难题,他要住进10多年前盖好的一处楼房,想好好装修新居,但又怕此处房屋遭遇拆迁,便四处打探,一位熟知内情的朋友表示:“这种事不好说。”考虑再三,他还是鼓足勇气装修了房子,感觉赌了一把。

  清华大学博士方可对北京的拆迁问题作了调查,其论文《探索北京旧城居住区有机更新的适宜途径》2002年获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他在论文中指出,北京市于1990年开始的大规模“危旧房改造”不仅是对城市已建成地区的一种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行为”,而且实际上是一种大规模的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方可认为,“商业性”特征表现在:开发经营的主体是以赢利为目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改造资金主要来自以追求高额回报为目的的商业性房地产投资;政府部门未对危改项目的商业性开发做出任何限制性规定;开发过程和运作方式与一般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相同。

  出现这种情况与土地供应政策相关。1992年北京市计委、市危改办权力下放,各区危改办开始有权对本区危改小区可行性研究进行审批,形成了危改立项由开发单位选一块地,然后由房管部门鉴定危房率,即确定为危改区,并随之立项的状况。1993年9月,北京市出台房地字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Share |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