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竟然因为杀死情妇才暴露:这是喜还是忧?

 也算是“不幸的腐官,各有各的不幸”: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南地分局原局长梁冠中,在与有夫之妇李某勾搭数年后,竟被李某威胁要其抛弃结发之妻,纳她为“正室”。骑虎难下的梁局,只得一边写下2005年一定娶李为妻的结婚保证书,一边迅速采取行动,寻机杀死了这个逼婚的“二奶”,并终因东窗事发,断送了前程。

  9日,梁冠中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倘若设个另类“排行榜”,因欲火焚身而身败名裂的一局之长梁冠中,恐怕也只能排在很后面的位置。可见,局长杀“二奶”的新闻,如果仍旧捏着“色字头上一把刀”的古训来作卖点,难免会让众多受众感到“视觉疲劳”。

  为达到长期姘居的目的,梁局曾购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新房,又资助李某买来了一辆“宝来”轿车。瞧瞧,又是新房,又是轿车的,看来当初“和平共处”之时,这个梁局对“二奶”也可称得上是“关怀备至”了。这倒很容易让人“事后诸葛”起来--要是那个受到梁局宠爱的李某听话些、识趣点,只在乎一时拥有,不强求天长地久的话,他们私人版的“老鼠爱大米”该能唱得多欢,美得多久。想象力再丰富一点,这对没有名份的“法外鸳鸯”若是配合默契,善作掩饰,现如今已是身败名裂的梁局,不见得就没有可能“边腐化、边发达”,拉着“二奶”手,更上一层楼。如是,莫说是一套新房,一部新车,你这“二奶”的好日子和好光景,还怕会少吗?

  显而易见,上面的所有想象,并不是对杀人局长的惋惜。相反,恰恰是感到一种庆幸,庆幸于又一个腐败官员的自我暴露和自我毁灭。只是,隐隐然又觉得,这种偶然性的暴露和毁灭,对于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到底能够产生多大的实际作用?如果有关方面不严查问题官员“金屋藏娇”的本钱来源,不从他们出手阔气购房买车的有形举动中深挖资金的来龙去脉,那么,再多的“骑虎难下”,到头来也只能归纳为某一贪官的单一“不幸”,对于我们轰轰烈烈的反腐败斗争来说,作用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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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报道说的不真实,国内现在贪官遍地都是,
随便查一个, 都会有经济问题的
只是官官相护,没有被抓出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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