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男妓现象反思女权[转贴]

源作者:张慧敏

  一、 研究背景

  意大利《妇女时报》曾这样慨叹:“娼妓是世界上一种最古老的职业,除非到了世界末日,否则是禁不绝的。”之所以如此危言耸听,恰在于娼妓这份职业与城市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这里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有研究者统计:中国目前第三产业的年产值是18000多亿元,其中受性市场辐射的商业、旅游、文化、卫生、公用、饮食服务业的年产值,占整个第三产业的三分之一强。研究者更是通过对宾馆、酒店的调查,指出:“80年代中期,仅吃、住和在大厅里唱歌,每月营业额30多万元。现在通过装修,增加了夜总会、KTV包间、桑拿浴、美容厅等服务设施,每月营业额增加到130万元左右。”推算论定,“三陪”服务刺激增加的产业产值占总产值的1/8左右。因此,专家推定受性市场辐射联带的消费娱乐业为上百亿产值。另一方面,商品经济促使人、财、物流动,据劳动部门统计,中国目前中等规模以上的城市日均流动人口量已超过100万,广东省的外来流动人口早已超过千万。这其中80%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加上下岗、待业人员,劳力市场竞争激烈,而无论男女都有“闯商海”、“捞世界”、“发大财”的欲望,又由于流动人口远离老家和熟人,有机会放胆妄为,这是性行业人丁兴旺的原因。 (1)

  另外,仅就深圳来说,深圳毗邻香港,各类产业的兴起无不与香港关系密切,阳光的背面是阴影,风流行业正是伴随经济繁荣而诞生。按照市场供求规律,先有需求才有供给。是因为香港一批富佬、富婆的消费需求,才大大刺激起深圳娱乐、酒店业女性、男性服务业的兴盛。今日各大酒店、娱乐场所都实施鸡鸭双套服务,正是因为部分港人在深包二奶、玩小姐之后,大批富婆亦纷纷效仿北上包二爷、玩鸭子。是因了那充满欲望的庞大剽客群,才使风流如此肥沃。社会常常有不同类型的扫黄、打击卖淫嫖娼活动,但是往往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卖淫者身上,而忽视了始作俑者那庞大的嫖客群。暂不说这对劳动者的不公平,至少这违反了市场供求规律,忽视了鸡和蛋的互生原则。也正是因为这样,色情行业屡禁不止,而且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大更加刺激市场供给。金钱是风流市场的特殊杠杆,一夜几千金的重赏下,何处不生勇夫?

鸭子和女权?
鸭子比鸡贵,同工不同酬,是否也可以说到是因为男女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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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 我也只是看了个开头,
今天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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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赚点钱都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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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太长咯~~看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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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很不错的一份社会调查报告。前所未闻的新视野...... 深圳总是在香港的阴影下发展,包括上述的“行业”,sigh !

[ Last edited by Schirm on 2005-6-29 at 2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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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个鸭子的自白》和《乌鸦》

  在着手采访之际,有男士声称:他们渴望做鸭子,也自信自己是个好鸭子。性话语在中国重新复兴是弗洛伊德理论传播之后,作为消费时代的快乐原则,人生存的目的,霸权地剥夺了其他话语的可能性,似乎人只有性能力和性满足才能找到在这个商品时代的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和自我的价值。当我向这些男士指出《一个鸭子的自白》中表现出的却是千古妓女的幽怨时,他们说:“这是假的,因为男人对性和女人不同。”当我完成实际案例采访之后,方揭穿话语长期以来的欺骗性,性,不是也不可能是拯救文明的途径。尽管文学将其肆意夸大和渲染。

  之所以将这两部小说并列,是因为它们都叙述了从妓的记忆,他们都详尽地记述了自己的经历、细节和过程,前者是网络文学,后者是纸张文学,无论是前者的点及率还是后者的销售量,都说明它们在城市消费文化中的成功。这类小说以它的过程性、快感性刺激消费者欲望,以隐私的公开化满足受众心理需求。但是这些故事读完之后只有消遣并无震撼,不是他们从妓的经验不丰富,也不是文笔不到位,而是如本雅明所说,他们只是“意愿记忆” 的叙述,是机械复制时代的产物,也许故事对叙述者个体来说意义非凡,但对接受者整体,缺乏对历史的主体性思考的故事,难以打动心灵。这是本文为什么以现实个案为思考原点,而不是以文学文本为研究基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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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影射城市性别

  采访中有一个25岁华维的工程师,她硕士毕业正在应考博士,由于深圳多数人生活在一种游戏过程中,有普遍感受这是一块缺少玫瑰园的“情感沙漠”,所以几年的深圳生活都没有找到合适恋人,在一个舞场上认识了一个鸭子,于是她利用他舒缓工作、学习的压力,每次300元。还有前面已提到的台湾富婆路过深圳的需求,这都可以看到女性在认识自己的身体需求及支配自己的经济所得的自信,这体现了男女平权意识。这也是在市民调查中有17.10%认同这是女性地位提高的体现。但是在我的采访中更多的是成群结对来玩耍的香港富婆,她们花的钱未必是自己挣的,或许只是花那花心丈夫的钱,她们要死劲地玩是为报复男人的背叛。

  或许是因为报复才是人的本性,宽恕本属神赐的品性。但是任何报复男性的行为与女性主义的理念都相去甚远。而戴着墨镜对男性性器官的工具性使用,虽然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女性的自主与独立,但是无论是女还是男,都因其远离爱的真谛而与女性主义背道而驰。这不是神性的世界,俗世中的行为是找不到女性的天堂的。这就是我们的调查中有18.30的人认为“三陪服务”满足了社会需求。

  本文在此要指出的是,香港与深圳互为他者,周末关口的堵塞是这两个城市互动的表征,遗憾的是深圳欲取香港的是它西方式的文明,到香港的深圳人会为喝了一杯下午茶而荣耀,会向那井然的秩序、文明的谦让学习;而香港到深圳,在周末的罗湖火车上到处是“玩玩”的吆喝,港人到深圳仅为找快活。甚至可以说深圳人下香港是膜拜歌剧,而香港人上深圳仅为按摩。是香港的需要创造了深圳的服务,而深圳在香港的眼里常被色情化,似乎透过香港的视网膜深圳的女人个个是小姐,深圳的男人个个是先生。这里体现的性别之劣是城市的不平等。香港长期以来对深圳的消费不平等现象在金钱的掩盖下有多少丑陋的事例,这里已无须一一列举“二奶”遭遇,从本文的采访中足可以看到富婆到深圳的消费心态不是女权的伸张,而是类似男性嫖客的劣根性和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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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妓权不等于女权

  台湾性工作者抗争道:“我的工作,就是我的尊严。”这是针对身体不可以商品化抗言。她们寻求的是将公娼纳入劳动制度,参与市场竞争。但问题在于妓权的坚持多半局限于反妓的某种说法之中,比如女性身体物化、性别歧视等,于是伸张妓权者要强调工作权的争取本身也是女权的伸张。但从本文对男性性工作者的访问中,这份工作对男性同样重要,也就是说在工业社会里“经济独立”、“工作机会”本身是超越性别的客观问题,当然其中某种程度上存在社会因素导致女性就业难度更大,但从本质上讲迁徙、流动、移民等生存状态在劳工市场上的不平等现象突出的问题更大。也就是说,在工业生产、商品交换日益国际化的同时,地方主义同样势均力敌,一个移民永远不可能同本地人机会均等,这是人类进化、制度完善过程中仍然突显的弱点,因了这样的弱点带给人的伤害超过性别或是其他之害。

  在法律层面寻得保护是目前文明程度中唯一的可诉途径。采访中深圳这些20岁左右的鸭子,工作寿命只有短短3年,而且是将身体完全摧毁,如此的状态恰在于他们处于城市的阴影中,他们只能隐蔽性地挑动这个城市的经济,城市需要他们,但却无勇气承认他们;他们有权遭受城市法律的制裁,但却无权获得法律的保护。因此,妓权国际委员会提出的:色情工业该由娼妓来书写的倡议,同样适合于鸭子群。“性工作者(而非经理)应该有权决定色情工业的内容、生产程序、和经销程序。”他们当同其他人一样当免于强暴,“而且在强暴后拥有同样的法律追诉权和社会支援。” 妓权国际委员会还肯定:“所有女人都有权选择她们的交往关系,而且在任何私人或工作场域中都有权追诉暴力。”这一切无不适合于男性性工作者。试想想,如果不是这个行业被认定不正当性和不规范,那个22岁的湖北青年高才林,怎么会以自杀的形式离开深圳这个本来投奔梦而来的城市?
  因此,面对城市争取权益当属全民的诉求行为,如果仅局限于女权范围,有可能遮蔽其本身的普世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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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反思

  1、 城市春潮涌动,性工作权当再思

  从对男性性工作者的调查中可以看出,对性工作的权益坚持远远不只是女权行为。从漫长的劳工奋斗史中,我们知道劳动是怎样进入公共领域获得个体所需从而保障了权利,那么该讨论的是性工作如何进入劳动的公共领域。此处遭遇到的困难在于,性生活被认为是私人领域的活动,这里就牵涉到权利和利益的关系。每一个作为自然人的个体都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换言之,用身体及其劳作去换取利益,属天赋人权;但是,正如〖美〗詹姆斯·S.科尔曼所言:“权利是一种存在于至少包括两人的社会关系中的概念。” 那么,性进入公共领域将会遭遇吸烟者侵犯非吸烟者利益的情况。当然有人会说,可以似设置吸烟区,将吸烟者与非吸烟者分开,从而保护到每个个体的权利和利益。也就是说,让需要性服务者与性工作者即使交换协议在公共空间进行,但性活动的进行确保它的私人性,这杜绝的只是性渲染和商业淫秽宣传,此法行不通的是违反了商品市场规律。这里该进一步讨论的是:人对自己的身体是否真得有自主权?否决性工作,存在许多传统理念,比如婚姻关系中,不得有其他性行为,因为在法定婚姻中彼此才是对方身体的法人,也就是说身体并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对方;对未婚者也有一个假设前提,爱情是排他的,所以虚构出一个未来爱情的主体,它是现有身体的法人,因此没有爱情与婚姻的性行为是不道德的。(这里我不说金钱关系,是因为爱情与婚姻千年来早已被铜臭熏染变色,难以纯正讨论。)所以本文要首先指出的是性工作者的工作权,首先要与法律对话。我在两难思考的困境中曾采访过一位60多岁的老作家,她认为,女性由于例假的干扰,对性需求的次数平均低于男性,所以有合法的性服务将有利于舒缓家庭矛盾。但是从在深圳居民的调查中(见图2和表1),反映出深圳人在婚姻家庭和性观念上也都比较传统和保守。但从表3和表4来看,对三陪服务还是有部分人认同。

  事实上“情感陪护”已是都市的一种新兴职业,它以金钱或实物为交易前提,提供给消费者精神层面的有偿服务。甚至不少大城市电台、报纸都设置“隐私倾谈”栏目,用声音或文字来“抚摸”城市。更绝妙的是这些“绝对隐私”、“并非隐私”多数被结集成书,成为大众文化在文学中的又一奇观。这里还没有算上色情网站生意的如火如荼。倘若这些每每用身体来点缀的隐私可以如此被编导、演播、贩卖和炒作,堂而皇之地进入公共领域,对身体的服务为什么要杜绝?如果城市的需要是如此不能克制,那么性工作的权益就当是法律不得不反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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