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总会脱风正盛小姐公然裸体坐台

河南报业网讯:中唐诗人白居易曾在《胡旋女》中记载他看过的一次胡舞表演:“心应弦,手应鼓。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摇转蓬舞。左旋右旋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要想这么快地回旋,且“千匝万周无已时”,只有把脚尖踮起来当作回旋的轴,估计芭蕾舞就是从这起源的。有的胡姬还有杀手锏———脱衣舞。在强烈节奏的鼓声中摆动腰身,眼神如钩,“俟终歌而薄袒”,衣裳委地,回眸一笑,“曲尽回身去,曾波犹注人”。

  来自西域的胡姬为了博得汉唐王公们的垂青而苦练高超舞技,甚至不惜袒体相向,是中国古代脱衣舞女的真实写照。

  如果说胡舞的色情成分还不敌其艺术成分的话,那么,时光走过数百年后,脱衣舞在中国的一些娱乐场所悄然出现,屡刹不绝,而且毫无舞蹈艺术可言。10月中旬,南京有部分读者向本报新闻热线举报:尽管有关各方不断查处打击,但弥漫在各高档夜总会包间里的色情脱衣舞表演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有的公然以“脱台”(裸体坐台)形式出现。

  记者配合有关部门人士,从10月下旬开始,对南京的一些高档娱乐场所进行了暗访,发现情况果真严重。

  是何原因使得这类丑恶现象屡打不绝?

  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和遏制这种嚣张的色情活动?

  A篇南京部分夜总会“脱”风正盛

  记者暗访“脱衣”夜总会

  10月中旬,有群众向本报反映,南京的一些夜总会和KTV内的包厢里,跳脱衣舞以及从事裸身陪侍的现象严重,且呈蔓延之势。根据群众反映,本报记者连续多日对南京部分夜总会和KTV进行了暗访。

  10月15日晚,记者在知情人带领下,走进位于新街口附近的一家夜总会。在服务生的引领下,记者一行在一个小包厢内坐了下来。知情人喊来一个“妈咪”,指着记者说:“这位老板有的是钱,玩的爽了,什么都好说。”“妈咪”脸上顿时笑成了一朵花,并不失时机地贴上来,嗲声嗲气地说:“大哥,我这里的小姐都是很能玩的,又会调气氛。”记者装着很老到地问:“有没有刺激点的?”知情人心领神会,拉过“妈咪”悄悄地说,“叫丽丽过来给我们跳个舞。”“妈咪”沉默了一会,面露难色地说:“最近查得比较紧,不太方便。”包厢里的人听后佯装起身要走,“妈咪”见状又改口道,“大哥别急噻,我去喊还不行吗。”

  身材婀娜的舞女丽丽进来后,包厢里的小姐即主动退了出去。丽丽用一件衣服把磨砂玻璃门挡得严严实实后,选了两曲劲歌,随着一阵节奏强劲的乐曲响起,丽丽边扭动身躯,边一点点脱下身上的衣服抛向客人,直到一丝不挂。

  10月20日,记者与知情人一道来到中央路上的一家KTV。刚在包厢入座,即有“妈咪”带着一群衣着单薄的女子进来。就像点菜一样,每位客人“相中”一名小姐后,其余的小姐随着“妈咪”一声令下,鱼贯而出。

  记者问一名小姐,“我们怎么玩?”小姐立时笑了起来,“我们玩骰子吧,我输了脱衣服,你输了喝酒。”

  看到知情人已经很老到地“解放”了身边的小姐,记者借口累了,跟小姐说,“我们就这样聊聊天吧。”小姐顿时暧昧地笑了,“大哥,你是第一次来玩吧,这么害羞。”小姐告诉记者,到这里来玩的客人,全都要求小姐脱光了衣服陪侍他们唱歌或是跳舞,“会玩”的客人还能把小姐的“兴致”吊起来,除了在包厢内“玩个尽兴”,如果小姐符合客人“胃口”,客人还会带她们“出台”到外面玩,“怎么玩都可以!”

  11月10日,记者走进位于北门桥的一家KTV歌舞吧。进入包厢,记者问前来招呼的“妈咪”:“有什么好玩的?”“妈咪”称:“我这里的小姐个个年轻漂亮,包你满意。”记者又问:“小姐脱不脱衣服,有没有跳舞的?”,“妈咪”当即表示,现在“风声”很紧,不能提供这些“服务”,但她又称:“不脱衣服,小姐照样可以跟你玩得很爽。”记者以“不脱太没劲”为由,在“妈咪”失望的眼神中离去。

  是不是南京所有的夜总会和KTV都存在小姐脱衣舞表演或“脱台”陪侍现象呢?知情人对记者透露,南京的夜总会、KTV有上述色情活动的并不是个别现象,不少场所都程度不同地存在。公安机关打击较严,“风声”紧的时候,一些提供这种“服务”的夜总会和KTV就会收敛一些,而从事“脱台”的小姐们则在“妈咪”的带领下,跑到一些小场所继续做这种生意。据了解,夜总会、KTV的老板一般明里不允许小姐坐“脱台”或跳艳舞,但客人只要向一些撒得开的“妈咪”提出,大都不会让客人失望的。

  据知情人介绍,脱衣舞和“脱台”还只是“小意思”,更令人作呕的是,有些夜总会的包厢里,还有所谓的“气功”等更出格的色情表演。当然,看一次也不便宜,10来分钟就得掏500元。

  目前,记者已将掌握的情况向警方通报。警方表示,将派遣侦查人员进入这几家“问题夜总会”侦查,一旦掌握情况,立即开展行动,决不允许这些丑恶现象在南京这座文明之都生根发芽。那么,在夜总会和KTV里从事脱衣舞表演或“裸陪”的小姐都是从哪来的呢?据知情人介绍,目前在南京从事陪侍活动的小姐,一般来自安徽、苏北等地,也有少部分属于南京本地人,大都是六合、高淳等郊县的女性,文化程度都不太高,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

  “我是自己找来的”,暗访中,陪记者聊天的一位小姐直言不讳。这位自称来自泗洪的小姐告诉记者,自己初中毕业后,在老家帮家里看过小店,也帮别人卖过衣服,但都没干多久,因为“太苦又挣不到钱”。今年2月,看到原先的小姐妹穿的衣着光鲜,而且出手大方,特别羡慕。一打听,说是在南京的歌舞厅里陪客人唱唱歌,一个晚上至少能挣三四百元钱,就心动了。“我才来3个月”,这名小姐说自己一开始是来找那个小姐妹的,后来认识了现在的“妈咪”,一个月前跟“妈咪”跳槽到了这家夜总会。

  知情人告诉记者,夜总会的生意都是靠“妈咪”火起来的,如果“妈咪”有点来头,可以很快让一家夜总会或KTV迅速火爆,所以夜总会的老板从来不会亏待“妈咪”们。

  这些“妈咪”大都是从事陪侍活动出身,有一些熟识的小姐妹,通过这些小姐妹介绍,只要自己对姐妹们“够意思”,这些小姐都会“从一而终”,死心塌地跟着这个“妈咪”游走于各家夜总会。当然,“妈咪”的背后都是有人掌控的。这些专靠带小姐混饭吃的男人,个个都是“道上”的。  小姐的收入基本来自客人的小费,一般陪侍一场能得到200元左右,但如果能哄得客人开心,不时发发嗲要客人为自己点售价不菲的饮料或小吃,从这部分消费中向夜总会收取提成。如果小姐“会玩”,跑跑台,一个小姐一晚下来能挣到五六百块钱。一些受到诱惑的女孩,在金钱面前一步一步陷入泥潭。

  而“妈咪”则从小姐的收入中抽取一定的“头子”(小姐每坐一次台需向“妈咪”交纳20元)。有时,“妈咪”跟客人混熟了,或是自己本身就很“能玩”,不定时到客人那里插科打诨一下,让客人蹭点“便宜”,在客人离场时也能混一份小费。一个夜总会内并不只有一个“妈咪”,一般情况下拥有五六个,每个“妈咪”各带一个组,每个组有小姐10余个。夜总会为了刺激消费,暗地里是鼓励“妈咪”们相互竞争的,由此“脱”也就成了“妈咪”们争“场子”的“法宝”。

  知情者对记者说,不要看表面上很正常,其实这些存有“脱台”或跳脱衣舞现象的夜总会、KTV,大都有着严密的组织,“妈咪”在向客人介绍舞女跳脱衣舞或提供“脱台”时,立即会通知楼下设“岗哨”,一旦夜总会或KTV门口出现异常情况,马上有人通风报信。

  知情人告诉记者,跳脱衣舞的一般不在一个场子固定干,而是四处赶场子。一般情况下,只有熟客才能看到脱衣舞,生客是看不到的。舞女跳一次脱衣舞一般向看客收取300元的“表演费”,客人有时还会给一些小费,脱衣舞女所收费用和请她来的“妈咪”分成。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到夜总会从事裸体陪侍和跳脱衣舞的小姐,绝大多数都不是受人操纵的,而是自愿投身这一“行业”,一些脱衣舞小姐有很多都受过正规舞蹈训练,剩下的则是一些见钱眼开的坐台女,为了赚钱也“勇于献身”。正是社会上还有那么一部分腰包鼓鼓的人,对这些丑陋的东西趋之若鹜,才使得这一丑恶现象在宁蔓延。

 对各地公然或隐蔽的脱衣舞色情表演,从中央到地方的新闻媒体不断曝光揭露,引起了各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查处打击力度可谓空前。

  中央媒体直击艳舞表演

  今年6月15日,新华社记者曝光:湖南省益阳市现在每天都有不少成年男性不再愿意看电视、玩麻将、玩扑克牌了,因为他们目前正热衷于到几个地下歌舞厅去看脱衣舞表演。一些人愤怒地质问,这种表演为什么能够“长盛不衰”呢?新华社的文章引起了当地政府部门的重视,查处整治行动迅疾展开。

  今年2月9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疯狂的演艺厅》,披露了浙江省嵊州、新昌、永康等地个别娱乐场所涉嫌进行色情表演。

  此事引起了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当晚作出指示,要求有关部门立即进行深入调查,坚决取缔色情娱乐场所,依法查处涉案人员,并对全省各地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整顿,进一步查找问题,加强管理,绝不容许此类丑恶现象在该省有生存之地。

  据悉,绍兴、金华及嵊州、新昌、永康等市县有关部门已连夜对涉案的嵊州市总工会演艺厅、三江宾馆万紫千红歌舞厅、小天使大酒店夜总会,新昌县华翔宾馆歌舞厅、百竹园君悦来演艺厅、星星演艺厅,永康市红玫瑰演艺厅进行查处。

  2004年11月初,南京《扬子晚报》记者经过暗访,将位于丹凤街的兰桂坊歌舞厅存在脱衣舞“表演”的情况向警方通报。玄武警方经连续多日侦查发现,“兰桂坊”内跳脱衣舞“演出”组织有方,有专人负责张罗顾客,还有的负责控制整个脱衣舞演出。在确认这是一个有计划有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不法活动后,玄武分局刑警大队与丹凤街派出所研究决定,要把这个“淫窝”端掉。11月4日零点过后,“兰桂坊”像前几天一样,很早就有客人来消费,因包间内有艳舞表演,场内几乎爆满。十多名民警兵分几路,有的进行包抄,有的早早打入娱乐场内部。零点20分过后,位于二三楼上的四个包间开始同时跳脱衣舞。民警迅速冲进了包间,将看客及舞女带回审查。据了解,目前“兰桂坊”的老板已被被警方依法传讯,被处以2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

  本报曾经曝光舞厅丑行

  去年至今年,本报也曾多次报道部分夜总会、KTV存有跳脱衣舞的现象,并配合警方对这些色情场所进行打击。

  2003年12月,一位福建游客从外地给南京媒体记者报料,称新街口天丰大酒店KTV包间有脱衣舞表演。记者接报后进行调查暗访,并联合警方对该酒店色情业进行了查处。

  12月6日晚8时许,记者来到该大酒店。一名女子叫来了小姐。强劲的音乐开始后,小姐们扭动着腰肢,摆出各种不堪入目的姿势。很快,小姐一个个开始亢奋起来,只见一名叫“莎莎”的小姐双手往肩上一搓,吊带裙掉了下来,双手在背后一探,红色文胸就吊在手中。警方突检后,3名小姐落网。据悉,其中一名小姐白天在一家公司驻宁办事处工作。

  南京鼓楼警方今年3月份与本报先后接到群众举报,称在位于西流湾附近的“天羊大酒店”二楼歌舞厅里有裸体陪侍服务。这一新型且性质恶劣的色情陪侍活动,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行动展开后,警方的暗访组悄然出发,来到酒店二楼的歌舞厅。正当几名小姐纷纷脱去衣服,狂乱艳舞的时候,警察似从天降,突然出现在了包间里。尽管相关部门对于这些丑陋现象的打击从来就没有松懈过,但为何打击之后又会沉渣泛起,打而不绝呢?

  南京警方一位人士表示,脱衣舞、裸陪等色情服务与卖淫嫖娼以及赌博行为,一度被广泛视为是社会公害。这类淫秽色情活动如此泛滥,严重污染了社会环境,妨害了社会秩序,毒害人们思想,败坏社会风气。公安部门虽然也进行了一些专项整治,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一些场所受利益的驱使,想方设法地做隐蔽工作或是疏通关系,顶风作案,导致这类丑恶现象愈演愈烈。警方对于这方面的管理也比较多,如进行日常检查,开会研究,对外来人员、流动人口的管理以及和娱乐场所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宣传法律法规等,都有效地控制了这种现象。

  对于一些大型的表演,是要经过文化和公安部门的审批才能进行的。根据新的治安法,对于场所的处罚在1000元到10000万元不等。警方每年都会进行这方面的专项整治,特别是夏季和年底,对这方面的打击尤为激烈。

  然而,警方在打击过程中遇到的磕磕碰碰的事也不少,对于一些大型的娱乐场所不能随便临检,有时候就算获得了确切的消息,着装赶到后,由于场面难以控制,常常无功而返。弄不好,还要背上一个“破坏投资环境”的骂名。另外,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是,办案经费严重不足。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常常遇到警方刑侦人员由于无法批到相应的办案费用,只得无奈地放弃一些侦查活动。目前,娱乐场所里或多或少地盘踞着黑恶势力,这些人以“看场子”保护小姐为名,在非法获取不法收入的同时,为了自身利益往往不惜以身试法与警方对峙。对娱乐场所展开行动,警方一般都会配备大队人马,从而才能顺利查处。但是,行动一旦涉及人员过多,就很有可能走漏风声。种种原因致使警方在打击娱乐场所涉黄问题上困难重重。

  南京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的赵副支队长说,文化部门管理的范畴包括剧场、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以及在广场、公园等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其主体包括专业艺术团体演出、民间业余文化艺术团体以及个体演员演出活动。而这些主体必须持有文化主管部门出示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个体演员必须持有文化主管部门的登记证明,才能从事合法的营业性演出。如果没有这些证明,则属于非法演出,文化部门将坚决予以查处。赵队长表示,在此范围内,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绝对禁止上述场所进行色情性表演,一旦发现,文化主管部门将给予4000元至40000万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公安部门。像兰闺坊、跳舞吧、天丰大酒店这些被公安部门查处的场所,都是在包间里进行脱衣舞、裸陪以及暴露性器官等色情服务,是一种有组织的、专门从事色情服务的三陪小姐和卖淫女进行的活动,而不是在进行正当的表演,因此这类非法色情活动应由公安部门给予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给予停业整顿,有关负责人还将负刑事责任。

  据知情者透露,涉足这些色情场所的人员中,有部分是公职人员。对于这部分人员,除了法律的惩处外,有关部门又是如何对他们进行处罚的呢?

  南京市纪委一位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党员领导干部是绝对不能进行任何色情活动的,即使是以个人身份进入娱乐场所,观看色情、淫秽表演等,这种行为明显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该《条例》第155条明确规定,进行色情活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该条款是对党员干部进行色情活动、违纪行为如何处理的总括性条款,用以处理党员进行色情性、异性按摩、窥阴等色情活动的违纪行为。对于党员干部观看淫秽表演,该《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除此之外,该条款还规定,观看淫秽影视书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该负责人表示,这种行为一旦蔓延,也会滋生领导干部队伍的腐败。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纪检部门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

  《刑法》中关于“组织淫秽表演罪”是这样解释“表演”的:“是以体态动作表达色情意识,但歌舞等艺术表演中没有传播淫荡、下流意识的真情表演,即使有裸露或性行为动作,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同样是性行为表演,有的就成了色情表演;有的则成了真情表演,成了成人文化。

  少部分娱乐场所之所以盛行脱衣舞、裸陪这种色情活动,与社会上一些人对成人文化的片面理解不无关系。对娱乐场所的脱衣舞,有些娱乐场所经营者甚至是某些娱乐人士,曾振振有词地对记者说,脱衣舞是一种成人文化,在国外很普遍,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一位评论界人士也撰文为所谓的“成人文化”辩护:中国人是否需要成人文化。有人或许会说,成人文化不合中国国情。中国人不需要成人文化。如果不是采取鸵鸟政策,来个不理睬不承认主义,或是持有一种政客的虚伪,就会不难发现,从古到今,在咱们这个儒家观念长期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国度里,成人文化仍是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历史上存续已久的法律关于风化的规定、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在一个多元一体的社会中,在人们逐渐认可价值多元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存续?我们必须重新思考:我们应该不应该给成人文化留有一席之地?

  对此,江苏省社科院性学专家和社会学家储兆瑞则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外来人口不断涌向南京这座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一部分外乡经商、公务男子因为长时间的孤独、寂寞,特别希望有人来关心,特别是异性。但在现实中,由于大家都忙着自己的生活,接触到的人群虽然范围很广,但想要找到一位真正的“红颜知己”却是很难的事。由此,一些人将目光转向了娱乐场所,在那里花钱享受“温柔一刻”,以换取片刻的心理缓解。而这类人群由于远离家人,或是受不住形形色色的诱惑,长期压抑的性渴求往往一触即发,而一些夜总会提供的裸身陪侍及脱衣舞,无疑迎合了这部分人的需求,这正是那些丑陋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这种色情活动与成人文化根本不是一码事。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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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那里的洗头和洗脚在浙东还很有名气,
一般都是不会说本地话,讲很别扭的普通话,穿的奇装异服又很暴露
据说这些场所都是有后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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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种现象正常拉!
记得一个德国人和我谈中国现在的最大市场经济是什么:性市场!!!
我倒觉得很有道理来着。
臭美精, 自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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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台下的公狼母狼们群情踊跃,有的要看照片,有的谈论得眉飞色舞。bushuo.gif
我跟你说吧,泡妞说来就两个字,“靓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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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Ross_Geller at 2004-11-18 04:27 PM:
只见台下的公狼母狼们群情踊跃,有的要看照片,有的谈论得眉飞色舞。bushuo.gif

您老属于哪类?
臭美精, 自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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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该是混合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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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上的两位mm

我属于要照片的那一类的biggrin.gi
我跟你说吧,泡妞说来就两个字,“靓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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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先把你自己的照片秀一下先!!!SHISHI姐姐,你说对不对?!!!
臭美精, 自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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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啦, 你这位有权有势的家伙,不是早就露馅了吗
破罐子破摔啦,就把你的真实照片给我们瞧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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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人版主下次载文的时候,如果附上照片的话会更有说服力。:
人生到了一定阶段不使用作弊器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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