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不带钱你也敢到夜总会里来耍大款,骨头松了吗

   妈咪陈露的交际能力就是强,不知道怎么地七扯八拉,晚上居然带回来一个海归和一个高鼻子洋人。328包间注定要为接待了一位外国友人而荣载东宫夜总会的史册。妈咪陈露也因为成功地引来外资而鹅立鸡群。
   海归三十来岁,一米六左右,大背头,酒糟鼻,嘴角叼一根牙签,露出火柴棍型发哥的派头。老外一米八几,四肢发达,满脸横肉,有点死瓦新革的意思。火柴棍型发哥走在死瓦新革的胳肢窝下,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的的一个片子,叫〈〈父子情深〉〉。
   发哥很有派,打了个响指,说,小弟,上酒,要最好的,不能是掺水的啊,我能闻出来。妈咪,上小姐。要会英语啊,考过托福者优先。
   我很惊奇发哥这种在夜总会里轻车熟路,宾至如归的感觉,莫非,国外的小姐行业也比咱们国家发达很多倍?我开始怀疑发哥是不是海归了。
   不过发哥做人真的是很爽,妈咪说人头马XO好,他就说,来一瓶吧,妈咪说国内流行大中华烟,他就说,来一条吧,妈咪说果盘一个够吗,他就说,那来两个吧,吃一个,备一个。。。。我觉得他成功地定义了什么叫钱多人傻。
   叫小姐也简单,就是看谁英语流利。小姐们硬件大同小异,那就要比软件了。有两个小姐可能还真是科班出身,尽管说鸟语象便秘一样,又是比划,又是挤眉弄眼,好半天才蹩出一点,但总算是基本能达到互相沟通的目的。结果她们两在面试中顺利过关,应聘成功。获得了这份为东宫夜总会争光的工作。
   发哥唱歌真他娘的难听啊,象一把锯来回切割一块木头,摧残我脆弱的神经。怀里的小姐毫无原则地鼓掌,生生把他鼓成了个麦霸,港台大陆的男歌手稍微叫得上名号的,成名歌曲都被他温习了一遍,最后连许美静的〈〈都是夜归人〉〉他都不放过。死瓦新革则把这里当汉语角了,嘴巴贴耳朵,耳朵贴嘴巴,和那二把刀英语水平的小姐学习博大精神的中国文化。
   喝到杯盘狼迹,污秽满地的时候,他们决定收工。发哥一打响指,小弟,叫妈咪来,结帐。说完就掏出钱包,抽出一张信用卡来。
   陈露过来对他说,大哥,你先把小姐的小费给了吧,等会我带你去前台刷卡结帐。
   发哥瞪着鲜红的眼睛,用嘶哑的男低音问道:小费一起刷不行吗?我今晚走得仓促,只带了两百现金。
   陈露说,不行啊,大哥,小费必须给现金的。刷卡就入帐了。
   发哥说,那你替我垫上,刷卡多刷钱不行吗?
   陈露说,不行啊,我垫的是我的钱,刷卡的钱是入夜总会的帐。两回事。对了,夜总会右手边500米马路对面有一个工行的自动提款机,麻烦你去取一下行吗?大哥,谢谢你了。
  
   发哥并不是骨头松了,过来找抽的,所以他很识趣地和他新结识的小老婆出去取钱去了,死瓦新革和他会英语的二奶还在研究西安的兵马佣。我一边收拾桌子一边想,这个SB说不定还真的是个海归呢,不带钱就来夜总会里耍大款,还冒充烟花柳巷的内行老手,只有读书把脑子读坏的人才会这样。
  
   那一刻,我庆幸自己高中都没有毕业。
我有手足,自谋温饱;我有口舌,自陈好恶;我有心思,自崇所信;绝不认他人之越俎,亦不应主我而奴他人;盖自认为独立自主之人格以上,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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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儿转来的啊,不太相信唉,应该是大骗子吧!
“足球无关生死,足球高于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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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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