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要求2月起卫视黄金时段须播主旋律影视

核心提示:广电总局要求:从2月份起的至少8个月时间内,所有上星频道在黄金时段一律播出主旋律电视剧。为此,广电总局对电视剧设立了四级审查制度,即所有省级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提前一个月报省广电局,最后广电总局报送中宣部文艺局,审批通过后再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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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1月22日报道 20日晚,由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组织的“新形势下的电视剧市场合作研讨会”举行。会上,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透露,2007年是电视剧质量年,广电总局要求从2月份起的至少8个月时间内,所有上星频道(各卫视频道)在黄金时段一律播出主旋律电视剧。


新形势下的电视剧市场合作研讨会”的会议主旨是搭建制作业与播出业的交流平台,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盲目性。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会长尤小刚总结,2006年中国电视剧市场面临的状况是供大于求,“电视剧制作单位产量过多,产品质量不高,而播出机构的购片数量有限,无限的产品抢占着有限的市场份额。”

会议最后,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进行了总结性发言,“2001年国家广电总局的限播令提升了电视剧领域的制作水平。2003年国家为制作业降低了门槛,使得众多电视剧制作公司受益。”对于会上许多电视剧制作单位提出的演员片酬过高的问题,王司长提出建议,“可以通过适当放宽境外演职人员来华拍戏的政策来调整国外演员的薪金,国内演员的薪金可以通过整个行业的电视剧制作公司一起来调控。”

谈到今年的电视剧规划政策,王卫平透露,2007年是电视剧质量年,全方位地提高作品质量是根本。他说:“今年对所有电视节目都是一个特殊的年份,为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广电总局要求:从2月份起的至少8个月时间内,所有上星频道在黄金时段一律播出主旋律电视剧。为此,广电总局对电视剧设立了四级审查制度,即所有省级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提前一个月报省广电局,而后由省广电局报送省宣传部,再由省宣传部审核后报送广电总局,最后广电总局报送中宣部文艺局,审批通过后再播出。”







[ 本帖最后由 半人马 于 2007-1-22 15: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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