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有爱也有痛(转载)

艾小姐  我和他是中专同学,还是一个县的,但我很内向,长得又不起眼,在学校我们几乎没说过话,后来一起分回县诚。我俩的单位只隔一条马路,低头不见抬头见,记不起是谁先开口说话的,慢慢地有了来往,又慢慢地谈了恋爱。一切都顺其自然。然后有一天我去他宿舍,天黑时他对我说:太晚了,今天不走了吧。我说不出拒绝的话,半推半就地,把自己交到了他手上。他说反正要结婚的,我想想也是,就桃了好日子搬了过去,我们还约定等结婚年龄到了,也在这一天去领证。当然我父母是坚决反对这事的。
  最初的日子很新鲜,他对我也很照顾。同居满一年时,我俩还上街照了相,吃了饭,庆祝“纸婚”。就在我认为我俩的关系铁定了的时候,事情来了:我们像一对夫妇一样生活,也像一对夫妇那样有了各种各样的矛盾,家务活谁做得多谁做得少啦,出门看朋友谁的举止有欠妥当啦,给谁父母的钱多钱少啦,总之一点儿小事都可能成为争吵的原因,原来在恋爱时彼此还能相互克制,现在都有恃无恐似的。在“纸婚”两周年这一天他送我一枚戒指,我给他买了一条领带。可第二天,他就跟我说:咱俩分手吧。我觉得一桶凉水当头浇下,问他为什么,他说不合适,他不想就这样吵吵闹闹过一辈子。我用几近哀求的声音对他说别人也是这么过的。他说别人是别人,他是他。我也恼了,对他大吵大闹,还打了他一个耳光。然后怒气冲冲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回到单位里我那间小房子。但我还存点希望,或许他会来找我呢?

  我也反思自己在这两年里的所作所为,于是去找他谈,但他的态度总是淡淡的。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对他说,要么结婚,要么我去他单位找领导。他说还是做了吧,都年轻,要个孩子拖累。我哭了。他说实话说吧,咱俩已经不可能了,孩子的事拖一天你就多受一天罪,我陪你去做了,谁也不知道,还不影响你以后的生活。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他那里的。再然后,他考上了外地一所大学的研究生。走前他来找我,对我说,他要走了,很对不起我,希望我能原谅他,孩子,还是做了吧,比起以后几十年的幸福,这几年不算什么。我的泪水流了下来,我恨他无耻,也恨自己无能。

  事情的最后结果是,他走了,我独自一个人去了医院,把肚里已有六个月的胎儿做了引产。我生活的这个小县城就这么大,不认识的两个人都能拐弯抹角地搭上关系,认识的人都知道我和他的事儿,自然再给我介绍对象条件也好不到哪儿,我想出去,可离了这个县城我还能去哪儿?我真希望生命能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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