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假冒周总理批示 诈骗20万案侦破始末(图)

作者吴空上世纪六十年代在中南海办公室、门前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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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北京西交民巷路口,上世纪60年代中国人民银行就在西交民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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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0年3月,北京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国的诈骗案,有人假冒周恩来总理批示,轻易就从中国人民银行骗取了20万人民币。中央文史研究馆原副馆长吴空当时正在国务院秘书厅任档案科科长,参与了这个案件的侦破并提供了破案的重要线索。本文即吴空对该事件的回忆与反思,摘自《世纪》杂志2005年3期。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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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全一”假冒周总理批示骗得20万元

  1960年3月,即假冒周恩来总理批示,骗取20万人民币的“赵全一”案件。

  案件的经过是:

  1960年3月18日下午,一名中年男子面交中国人民银行一封公文急件,来件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当银行工作人员打开信封后,在一张15行红色横格有光纸上写了如下内容:

  总理:主席办公室来电话告称:今晚九时,西藏活佛举行讲经会,有中外记者参加,拍纪录影片。主席嘱拨一些款子作修缮寺庙用,这样可以表明我们对少数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据以上情况,拟拨给15-20万元,可否,请批示。

  一九六○年三月十八日

  伪造的周恩来总理批示:“请人民银行立即拨给20万元。”在伪造的周总理的签字下面还注有:

  为避免资本主义国家记者造谣:

  1、要市场流通的旧票;

  2、要拾元票;(注:据记忆所及,似乎骗子要求用拾元、伍元、壹元等旧票)

  3、包装好看一点,七时务必送民族饭店赵全一(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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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办事程序,这封有“总理批示”的文件应先送行长或副行长阅处,但当时人民银行总行的行长、副行长均在外地开会,只有计划局局长在京主持日常工作。计划局局长并不熟悉周总理签字,见信后信以为真,不敢怠慢,立即通知发行局并由人民银行北京分行进行准备。北京分行当即准备了款项,全是旧票。然后用从苏联进口的钞票专用麻袋包装(那种麻袋比常用的麻袋要小,也精致些),随即送往总行发行局。发行局指派三位工作人员亲自送往民族饭店。

  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地点在西交民巷,北京分行在前门外西河沿,两处距离很近,离民族饭店也不远,所以一切就绪后于当日傍晚将装有两个麻袋的款项送到民族饭店。那时民族饭店大厅有许多参加会议的人员,熙熙攘攘,人头攒动,工作人员一时找不到赵全一,便把麻袋放在柜台上等候。混在人群中的骗子在确认周围没有可疑情况后,便向前搭话,自称“赵全一”,并出示了一张伪造的介绍信。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提出要收据,“赵全一”即从笔记本上撕下来一张纸签具了收条,移交工作即告完成。骗子收到款项后,把两个麻袋用自行车驮回,他不敢走大马路,一直在胡同中穿行,夜晚才回到位于什刹海附近的家。

  过了几天,当总行几位领导返京后,听到了计划局长的汇报,认为有必要打电话向总理办公室问清此事并请示款项应如何核销。结果总理办公室告知,总理从未有过这样的批示,要人民银行将原件送来查看。

  3月24日,银行将原件送到总理办公室,于是才知晓这是一起巨大的诈骗案。周总理知道后十分震怒,指示公安部限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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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传达周总理指示限期三天破案

  公安部接到总理指示后,立即部署侦破工作,直接用电报通知各地公安厅局,在全国范围内发动群众彻查。北京市、中央国家机关更是重点清查单位。一时全国上下,到处都在查找骗子,布下了侦破骗案的天罗地网,形成了一场群众运动,捎带着也破获了不少治安案件。尽管如此,在大量线索面前,嫌疑犯仍难确定。1960年4月1日,公安部杨奇清副部长传达总理指示,限期三天破案。

  当时我正在国务院秘书厅任档案科科长。档案科是保存国务院机关来往文件最多的地方。4月2月上午,保卫科傅文海同志陪同公安部来人到档案科,向我介绍了案情,并出示了“赵全一”伪造总理批示的原信,请我辨认。我仔细地分析原件后提出了我的看法:

  一、伪造总理批示的笔迹和总理经常在文件批示的字体明显不同。总理批示文件的签字比较随意,而伪造的签字笔迹相当规整而且生硬,是刻意模仿的(事后得知骗子练习总理签名是根据公安部礼堂悬挂的总理题词的笔迹)。

  二、信件用纸是红格横排式,突出的特点是中缝有鱼尾纹。我认为中缝有鱼尾纹的公文纸解放初期曾在市场上大量出现,那时是直行红格,中缝有鱼尾纹。但1956年实行公文由直排改为横排以后,市场上就再没有发现这种中缝带鱼尾纹的纸张,中央国家机关所用的公文纸大都是自行印制的,种类繁多,形制各异。因此,我分析这种纸张可能是一些国家机关专门印制的公文纸。

  应该说我的这个判断对破获这个案件起了重要的作用。当时没有复印技术,我只让工作人员把纸的尺寸大小,横格行数、间距及鱼尾纹记录下来,表示尽全力查找这种纸的出处。在公安部的来人走后,档案科全体同志动员起来翻阅档案查找,在浩如烟海斈文件中查找这样的公文纸绝非易事,直到下午仍毫无结果。我决定晚上全体同志加班,并由兄弟科室抽调人员支援,终于在夜晚由文书科白雅茹发现了一张相近的公文纸,原来是外贸部用的公文纸。我当时确定全体同志突查外贸档案,结果:“我查到了”“我也找到了”“这里也有一张”,声音此起彼伏,先后查到了十余张同样的公文纸,全是外贸部的,其大小、格式以及鱼尾纹和我们的记录纸张完全一致。这就证明骗子所用的纸张是外贸部印制的公文纸。我们当即向保卫科反映,不久公安部来人赶到,核实无误,并借用了相关的文件。这样查找“赵全一”的网一下从全国收缩到外贸部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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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0年4月3日本案告破,化名“赵全一”的案犯是外贸部出口局科员王倬。王倬,37岁,曾化名赵全一。1949年他参加南下工作团,中途开小差,后来到外贸部工作,因对待遇低不满,产生诈骗念头。他在单位见到周总理批示文件通行无阻,便处心积虑伪造总理批示,窃取国务院旧信封加以涂改,制造了轰动一时的骗案。同年8月王倬经法院判决被判处死刑。

  4月4日我参加全国人代会提案工作,一上班,就陆续地接到了不少向我表示祝贺的电话,内心喜悦,真是无法描述。我们档案科因协助侦破诈骗案还受到了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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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骗子能够得逞

  今天也许有人不能理解,为什么当时竟能发生这种骗案?王倬虽然为诈骗作了长期、周到的准备,但其骗术并不高明,是容易被识破的。那么,人们的警惕性又到哪里去了呢?

  我想这脱离不开当时的社会环境。在五、六十年代确实存在着纯朴的社会风气,欺虞、诈骗事件很少发生,人们的警惕性往往注意于内外部敌对势力,对于诈骗一类治安刑事案件较少防范,所以就会给王倬一类骗子以可乘之机。

  另一方面,党和国家领导人享有极高的威信,许多干部养成了见到领导人批示,立即雷厉风行、不折不扣地执行的习惯,从不会怀疑领导批示的真伪。这种良好的习惯竟也被骗子所利用。所以这件轰动一时的大案对人们心理的震撼是相当大的。

  事后,相关犯了错误的同志也受到了适当的处理。我之所以不愿提到这些同志的名字,因为他们都是好同志,而且有些人在受到处分以后,再度在政治上受到无端的迫害,这一点他们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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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乱就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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