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为人处世之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牢记使命!勿忘国耻!

[ 本帖最后由 upman 于 2008-2-21 03: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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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的有一定道理,不过也明显带有宣传性,导向性。通常这种口号多见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而且有些忽略了个人的作用,把国家提高到了一个至高无上的高度,和君权神授有异曲同工之妙。
比方我们的国家干部如果都是好样的,都是遵纪守法,全心为人民服务的,那么为什么还那么多贪官?为什么贪了多少亿,多少千万才被发现。小偷偷了贪官金额的几个ppm,但是坐牢的时间的和贪官差不多。。。扯远了 下文转

集体主义对社会的消极影响,长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于是,专制统治有了堂而皇之的思想基础。
事实上,集体主义是少数人极端自私自利的思想工具。我们从小就习惯了被教育,要求我们“个人服从集体”,或者要有“集体意识”。这种教育隐含着如下内容:即使个人利益是合理的,如果与集体利益发生了冲突,也应该放弃,否则,就是个人主义或者本位主义。这就意味着集体权利优先于个人权利

显然,集体优先的合法性不是源于集体权利比个人更加正当、合理,而是源于人数的多寡。这种不平等的优先权一旦被认定,就常常出现,以集体名义侵害个人正当权利的事情,比如,强制拆迁往往以整个城市规划的需要为名,这是集体主义转化为专制思维的具体表现。而西方国家在拆迁时,“风可进,雨可进,就是国家不能进”,其思想基础是个人主义,即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平等,集体或者国家无权要求个人牺牲其合法权利以满足集体需要。

所以波普得出结论:“封闭社会是一个集体主义社会,是人治的社会,乌托邦的社会……而开放社会是一个个人主义的社会,其变化和进步是零星的,而不是整体的、全盘的。”(《开放的社会及其敌人》)。不过还不能说服人们放弃以下的看法:一、个人主义缺乏凝聚力。二、个人主义形态下公民责任意识淡薄,缺乏自我牺牲的精神。

关于凝聚力问题,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在一定历史阶段,集体主义造成的凝聚力非常强大,以纳粹德国和法西斯日本为例,与个人主义的美国相比,其凝聚力有如下特点:形成迅速、影响范围广(在国内各阶层),能量大。其凝聚力的极端表现是纳粹的战争获得了90%以上民众支持,甚至连哲学家海德格尔也支持纳粹,而日本则以神风特攻队和“一亿玉碎”的牺牲精神表现出来。

但这种凝聚力最大的缺陷是,把人当零件,随意差谴,人一旦觉醒,凝聚力容易变成受骗后的绝望和沉沦。远的不说,……时,我们的凝聚力是多么强大,一个国家、一个领袖、一个声音,然而,人一旦清醒,人们不但躲避伪崇高,甚至也躲避崇高,世俗主义、功利主义迅速占据了人的心灵空间。

个人主义社会所造成的凝聚力,往往是渐进的,是走两步退一步的,因为,个人主义不是不要个体为群体服务和作出贡献,而是认为,为群体服务和作出贡献时的身份不应该是"部件"、奴仆甚至奴隶,而应当是具有独立身份、权利和价值的个人,所以,个体处于独立思考状态,于是,凝聚力的来势比较温和,但是持久而坚韧。这或许是美国是个人主义最盛行的国家,但同时也是凝聚力最强大的国家之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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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的规律,是缺乏什么才会大张旗鼓宣传什么。诸如不许随地吐痰,便后请冲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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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许多家庭教小孩,上面内容基本都会教的!

而中共中央竟然大张旗鼓宣传,可见国民素质如何。

那就每人都从自己作起,也许会慢慢好起来的。

尤其在国外,许多人也许觉得老外不认识自己没关系,但是别忘了他们都认识你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国人…
我是一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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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勿忘国耻!”嫩能否具体告诉俺什么是“使命”,什么是“国耻”,好让俺有针对性地牢记和勿忘。是否八耻就是那个“国耻”呢。:wo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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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新手No.1 于 2008-2-21 16:36 发表
相信许多家庭教小孩,上面内容基本都会教的!

而中共中央竟然大张旗鼓宣传,可见国民素质如何。

那就每人都从自己作起,也许会慢慢好起来的。

尤其在国外,许多人也许觉得老外不认识自己没关系,但是别忘了 ...

“尤其在国外,许多人也许觉得老外不认识自己没关系,但是别忘了他们都认识你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国人…”这句话从逻辑上讲不通:既然老外不认识自己,怎么会断定他就知道你是中国人呢?具有黑头发,黄皮肤特征的还有日本人,南韩人,皮肤黄里透黑的还有越南人, 老挝人等。
话说回来,自八十年代起在中国大陆就没有停止过口号(在这之前的太邪乎,故不做评论),稍稍地搜了一下就有五讲四美;两个文明;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保鲜;三个代表等等不一而足。结果怎么样呢?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皆因所开药方均治标不治本乎。:black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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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现阶段道德缺失,新中国都成立快60年的。
我们每天被教育爱国,爱集体,可是却忽略了个人的感受。
说到爱国,我想不爱国的人很少吧,可以说几乎没有,即使唐娜,小山智利她们也不会说自己不爱国吧,为什么呢?因为爱国通常没有成本,或成本极低。(不过叛国或者不爱国的成本近乎无穷大)

我有一位朋友,平时总爱想方设法要别人请他吃饭。例如动不动就鼓动别人打赌,但是自己永远做裁判,输的请客吃饭。打别人的电话总是响一声就挂,手机当call机。平时喜欢占小便宜,很抠门。和兄弟姐妹争财产当仁不让
    就是这么一个人人觉得很抠门的人,他却极其爱国。对小日本和台独喊打喊杀比谁都凶,真正表现出一种寸土不让的爱国主义高尚情操。
确实很难找到一位不爱国的人。比如有位朋友提到的“只要是中国人,就应该如何如何……”
以最基本的孝心为例,它需要我们对父母不断付出时间、金钱、精力去维护。唯有我们那廉价的,所谓的爱国主义情操,无须付出成本,只要发泄式地叫几句 “中国人不想战争,但是我们不怕战争!就足以满足我们那颇为虚伪的爱国主义情怀。因为大家都很清楚,不管中日,大陆台湾怎么打,也轮不到我们这些人上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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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也是需要付出的!

我们实验室一长江学者(台湾长大,现美国籍大牌教授),其实挺爱国的,不仅自己常回国推动学术交流,而且还鼓动许多老外为我们讲课和带研究生;对他来说,在大陆即使长江学者也没有美国教授挣钱的多,相对而言费力不讨好;但他非常的敬业,每年能保证三月在国内工作,本实验室的研究生上他在美国的实验室从事研究。。。

另外一个教授是英国某名校拿的博士学位,后来在英国流体技术国家实验室工作了九年,在英国也购房了,现在老婆孩子还在英国,可他2001年就回国全职工作了,两地分居,每年机票钱没少花;后来我才无意中得知他还长期供养了从未见过面的几位失学儿童。。。

这不是故事,而是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的感人事迹!

人的需求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当个人基本的物质条件满足后,是否就不能光为自己。。。。。。
我是一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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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anhuang 于 2008-2-21 22:00 发表

“尤其在国外,许多人也许觉得老外不认识自己没关系,但是别忘了他们都认识你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国人…”这句话从逻辑上讲不通:既然老外不认识自己,怎么会断定他就知道你是中国人呢?具有黑头发,黄皮肤特征的 ...


一说起亚洲人好的方面,德国人就说那是日本人;
一说起亚洲人不好的事情,德国人就说那是中国人!(随地吐痰,大声说话。。。)
最后只能喊冤!有些明明不是中国人做的,也被说成是我们做的。

德国人把看到的大多亚洲人都认为是中国人,根本不带问的。
只是因为中国人多。。。
Gromit:偶是超级胖头陆大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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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人基本的物质条件满足后,是否就不能光为自己。。。。。。” 关键是这个“基本的物质条件”应该怎样定义?在中国满足确定条件的人占人口总数多少份额,否则一切都是纸上谈兵。ls 的ls说得有代表意义,但没有普遍意义。因为在中国又是教授又是博士赚钱又多的人还是不多的。况且举的两个例子都是他们在受到西方教育之后才有的行为。

[ 本帖最后由 Yanhuang 于 2008-2-22 12: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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