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有一个人,是读书人,有点迂。
    某年,他途经一灾区,眼见几个光屁股的小孩在寒风中索索发抖,大动慈悲心肠,爱心大发,掏出身上零钱一一散去。散得越快,围上来的小孩就越多。一个个眼睛睁得溜圆,小手黑乎乎,或磕头,或干脆把手伸入他口袋里用力掏。他招架不起,便逃。小孩就追。一个人逃,一群人追。他跑到一辆汽车轮胎下,腿断了一条。小孩们顿时一轰而散。他成了瘸子,女友与他拜拜。他仍死性不改。某晚归来,眼见江边三五个男人围着一个光溜溜的女人上下其手,冲上去,挥舞拐杖就是一声吼。他被打断了另一条腿。女人乘乱跑开。他瞥见女人惊慌的容颜,是他曾经的女友。他找到女友希望她出庭指证那些男人。女友拒绝了。他到江边散心,说是散心,其实是想寻死,谁料正在堤上一瘸一拐走着,却被暗暗跟来的那几个男人在身后一推,当即掉入江中,几番浮沉,又被一轮船救起。他不想死了,迈着一对假肢开始努力赚钱。
    过了一些年,他成了有钱人。他回到家乡。他想把那几个男人送上法庭。他就像小说里的基督山伯爵有恩报恩有怨报怨。金钱的力量终于帮助他实现他曾渴望的正义。他还得知女友已经嫁过人并离了婚,独自带着一个小孩,艰难地活着。他想了想,还是拨通她的电话,告诉她,他还活着,活得很好,她不必心存愧疚。然后,挂断电话。
    那天晚上,他的女友投江自杀了。第二天,他在江边站了一整天。接着,他带走那个孩子,并视若己出。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福 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悲伤 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声叹息 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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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人,他去某处游玩。
  一日,途经一山,那山生得险峻秀丽,奇峰迭起,异石穿空。这人瞧得痴迷,便在崖壁溪流边坐,一时间清风透体,大有出尘之意。
  突然,他看见溪流对面出现一只吊晴白额虎。
  这虎甚是凶猛,窜出,扑落,惊起一片竦竦腥风。他屏住呼吸,不敢动弹,可一个人还是忍不住扑簌簌地抖。良久,虎饮完水,走了。这人骨酥筋软,赶紧来到山外,对人说,山里有虎。
  山民不信,说他们在这山里几十年就没见过老虎;说这儿地名虽叫老虎坑但老虎早已绝了迹;说若真有老虎就好了,那可是一级保护动物,不准国家会把这儿划为保护区,大家从此就可以拿上国家工资。也有人说他这是妖言惑众,是拿大家寻开心,是想出风头。个别有经济头脑的人更提出,他这是要赶走所有来这旅游的客人。总之,说啥的都有。这人不服,找到附近德高望重的老者,一番唇舌,说服老者带上数人,并由他支付这些人的开支,开始漫山遍野地寻找老虎。老虎却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着。这可能是因为山民们对如何找到老虎缺乏经验,也可能是因为有经验的山民因为这人每日支付给他们的工钱要远高于他们平日劳动所得又或者其他原因,所以就算察觉了老虎的踪迹也隐忍不言。
  很快,这人兜里的钱就见底了。山民们小心藏好最后一张钞票,痛痛快快地呷着酒,把这人嘲笑一番后,一一散去。
  这人却犟,按说山里有没有老虎关他屁事,他大可一拍臀部走人。可山民们的话语却惹怒了他,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就在这山里停留下来,也不雇人,每天早出晚归沾着露水披着星光在山里游荡,发誓一定要找到那只虎。
  他被人称为“虎疯子”。他形容枯槁。
  
  他父亲赶来了,言词谆谆,无用;继而棍棒相加,仍然无用。痴儿如此,徒呼奈何。有人就向其父献策,说心病仍需心药医。其父依言从马戏团买来一只老虎,乘夜黑风高,着人放于那溪流处。翌日,这人见着这虎,一惊一喜,披发赤足一路狂奔至山民聚集处,就喊,我找到老虎了。山民们早已得知事情真相,怜其人所为,也因收下这人父亲给的掩口费,此时皆佯做不知,纷纷赶去溪边,见着那头垂头丧气卧于溪边的虎,脸上堆出装出来的诧异,嘴里诺诺。
  这事到此也就应该了结。但一个孩童或是因为听了父母夜谈,知道今天溪边会出现一只老虎,是从马戏团里来的,是不会咬人的老虎,一时顽心大发,突然跳上虎背,挥拳踢足,就想扮武松。这虎终究是山林之王,虽脱不出脖上那根紧缠在巨石处的铁锁链,在这野外卧了一夜,却多少恢复了一点凶悍气,又怎堪忍受这无知小儿的羞辱,当即咆哮声,扭头,咬住那孩童的右手臂。这还幸亏是山民们救得快。那孩童的父母立刻就撕心裂肺地哭开,扭住他父亲不放。
  老虎怎么会咬人?这不是马戏团里养熟的吗?赔我孩子的手来!
  赔什么赔?这是没牙的老虎,咬不伤的。这要怪也得怪你的孩子。
  
  老虎怎么不会咬人?老虎是从马戏团里弄来的?
  这人头上的雾水终于被太阳晒干净了,先是大怒,骂过几声娘,眼泪淌下,想了想,又微笑起来,也不理其父与山民们的纠葛争吵,趿一双破草鞋,往山里行去。没了一颗“找虎”的心,这山的容颜又似他初来时那般艳艳。阵阵松涛在山峦间跌宕起伏。他走入光霞万千的歌声里。
  几天后,人们在溪流的上方发现了他。一只色彩斑斓的老虎正在撕碎他。
  又过了一些年,那个曾被虎咬伤手臂但已经长大并且开始衰老的孩子对围在他膝下的几个少年说,他没死呢,真的,若是遇上雨后初晴的天,我们偶尔还能在山林深处看见他。他骑在一只巨大的老虎的背上。那老虎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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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有一个人,他在旅途。旅途漫长。火车轰隆隆地响,从北往南开。而由南向北飘来的,还有夜色。它们由无渐至有,由稀薄渐至粘稠,终于稠得化不开,像粥,像一锅煮糊了的粥。粥里的莲子、桂圆、红豆、米粒全烂成一砣砣,咽入嘴里,只是凉,只也是腻,让人忍不住想反胃呕吐。
  他手上拿着一罐启了盖的八宝粥。他朝粥里吐了口浓痰。他想把罐子扔出窗外。车窗是密封的,他忘了这里是硬卧空调车厢。他扬起眉梢,眉梢坚硬,他的眉型呈三角形。他咳嗽一声。脸庞被窗外不时扑来的灯光映得忽明忽暗。这些灯光活像一只只饥饿的兽,咣当咣当地响,猛地从黑色的虚无中跃起,爪子划过玻璃,刺人耳膜。不过,不用怕。这世上最凶猛的兽却也是人心里豢养的那只。
  他这么想着,却渐渐有些坐立不安。他被自己吐出的这口痰弄得越来越觉得恶心。铺位边那个装废品的铁篓子里早已堆满果核瓜子壳桔子皮。下铺那两位女孩儿虽然已经不再吱吱喳喳,但仍飞快地嗑着葵花籽,似乎在比赛。篓子满了,但她们还有报纸。她们兴高采烈地把壳吐在报纸上。她们真年轻,眉眼儿也俏。他耸耸肩,往车厢这头望去。俩个年轻人蹲在车厢连结处吸烟,个头雄俊,眉眼间颇有凶意。他又往车厢那头望去。隔壁铺位上突然传出一阵剧烈的干嚎,一只瘦骨伶仃的手撸出一大把发了黄的鼻涕眼泪,是个老头儿在甩鼻涕,没甩干净,一串青黑色的鼻涕就晃悠悠地挂在扶栏处,拦住去路。
  他叹了口气,低下头,怔怔地望着手中的罐子。他曾是某市下属六县一市里最年轻有为的县长。文凭、水平,酒瓶,这三个“ping”字,他一个都不少。工作也甚有魄力,为当地的经济建设确确实实办了不少好事。市委书记对他也青眼有加。那年人事变动,他还是副市长的热门人选。不巧的是,他供职于某银行的妻妹因单位上所分配下揽储任务找他帮忙。他奈何不了枕头风,结果一世精明却一时糊涂,把一百万元存于妻妹处。妻妹轻轻松松完成了任务,便向愁得额头冒汗的同事炫耀。也不知是哪个同事,或许不服她的猖狂劲,就把他的存单复印一份——如今的银行早也是实名制——并附上匿名信一封,寄于市纪委,结果东窗事发,先是双规,然后批捕,眨眼间墙倒众人推,被判入狱三年。
  其间倒发生不少趣事。
  比如那位想保他的市委书记还曾专门派人到县里在小范围里召开科级干部会议,欲动员大家承认这一百万块钱是大伙逢年过节给他送的礼,这钱并不是他贪污贿赂所得,结果除民政局长承认下三万块钱,其他人一律缄口不语。能当上民政局长的人自然不是无能之辈,可能是想押宝赌他没事,为以后赢得一份政治资本。但这注押错了。没几天市纪委又下来人,这回却是调查民政局长的这三万块钱从何而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民政局长竟然连拨给山里乡镇的救济款都敢贪,那当然得从快从重从严,判了十年。市委书记见状也迅速改了口气,他立刻从“可以挽救的同志”沦为彻头彻尾的反面典型。
  又比如水利局长。在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暴中被弄得方寸大乱。首先没管好老婆。生活作风问题本来是小问题,最后却被搞成要老命的大问题。局长的情人是单位上的主办会计,一直与他老婆相安无事,见面俩人还姐姐她妹妹亲热地叫。那些日子也不知道局长踩痛他老婆的哪根筋。光天化日下,他老婆会同娘家姐妹把他的情人扒光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间。情人受不过众人的指指点点,吃农药,死了。情人的丈夫虽说早就心知肚明头上戴着一顶绿帽子,却总是蔫儿巴叽地窝在学校里当老师,这回急了眼,大怒,拎一把菜刀,来找局长拼命。局长晕头转向时,又犯下第二个错误,而且还是致命的。他想花钱消灾,拿出二十万块钱要捂住情人丈夫的嘴巴。结果人家不吃这一套,立刻把钱上缴纪委。很快,水利局长也进去了。
  还比如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也是一个年轻人,属于实权派人物,一般的副处级干部那是不放在眼里。他被双规后,办公室主任感其知遇之恩,便以某副县长的名义写了封匿名信给市委,说县长是权利斗争的牺牲品。主任想把水搅浑,结果把自己也搅了进去。市委书记与市长与市委副书记找到这位副县长询问这封信的真实性。副县长喊起撞天屈。市委召开紧急动员大会,先是给公安局下达破案任务,并从北京某大学请来计算机高手对这封从电脑上打印出来的匿名信做鉴定。在强大并高效动员起来的国家机器面前,很快,办公室主任浮出水面,在一连番审讯下,承认了匿名信是其所为,也承认了这违反了党纪。主任毕竟太年轻了,以为等待自己的仅仅是一个党纪处分。但审查仍在继续,一根铁篙子直往底捅。令人惊异的是,这年轻的出身农家子弟的主任或许是想在仕途上伸一下拳脚,其账目清清爽爽,履历更无任何疵瑕,不管是学习还是工作,除了荣誉还是荣誉。最后审查人员终于在主任曾任职办事员的某镇找到一份有其签名的凭证,五万元的专项收购资金曾被挪用。虽然这笔挪用的钱已在半年内归还,钱还是被挪用于当地某偏僻山村盖校舍,上面也有乡长、书记的签名,但挪用就是挪用,白纸黑字是没有人情可讲。于是,年轻的办公室主任这回倒真的成了斗争的牺牲品,很快就被开除公职。
  最搞笑的要属他老婆了。但那已是三年前的事,说起来也无甚意思。这次他是去看儿子的。在狱中,他已得知儿子考取南方的某所大学。儿子是否还肯认他这个爹?不管认不认,就算能远远地看上儿子一眼,那也是好的。他慢慢想着,微笑起来,从罐子里抖出那根塑料勺子,握住,手上青筋虬结。他舀起已经冰凉的粥,往嘴里喂去。自己吐出的痰总得自己咽回去。
  这世上的事大抵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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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人,还是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某天,在海滨小城,他遇上一个女人,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与之一夜欢情。迷乱的夜晚里,女人向他倾诉了秘密。她在二年的时间里,用精美的食物与近乎疯狂的性杀了她丈夫。她是杀人犯,但再高明的检察官都无法指控她。她获得了大量遗产,却无法摆脱心底的罪恶感。这人被吓坏了,天没亮,就悄悄离开了。
    十年时间弹指而过。这人在滚滚红尘中浮浮沉沉,成了颇有资财的老板。这天,他在这个海滨小城再次遇见女人。他一眼就认出她。时间没有改变她的容颜,她仍是这样美好,轻风拂过她脸颊时仍忍不住阵阵发抖。
    他从口袋里掏出捂了多年的钻戒向女人求婚。
    女人答应了。女人没说假话。她所提供的食物与性果然令他瞠目结舌。他幸福地享受着生命的滋味。二年后,他灯干油枯。医生对此甚感奇怪,他的身体像是一朵慢慢枯萎的花,并无其他异常,但这相对于他的年龄而言,却太不正常了。医生问他的女人,他是否有什么解不开的心结?
    夜晚,天凉如水,柏影扫尘。女人坐在这人病床前与他聊天,细细地说着话,委婉地表达出医生的意见,并倾诉出这两年压在她心底对他某些举止的纳闷。这人就问女人是否还记得那个迷乱的夜晚。女人想了许久,终于记起来了,不禁潸然泪下,告诉他,那是她从一本小说中看来的故事,并不是真的,她从来就没嫁过别人。这人怔了,良久,叹了口气。为时已晚,生机早绝。
    这天晚上,这人嘴角噙着笑意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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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人,喜欢上一个男人。
    男人说他爱她要她想娶她。那男人用无数枝玫瑰拼成她的名字送给她把她的名字用小刀镌刻于肌肤带着她乘飞艇在碧波间风驰电擎时并向着青天一声声喊说他爱她生生世世他没有了她他就要死去他的生命只是因为她。
    她晕头转向了,离了婚,带着十六岁的女儿,等他来娶她。男人也真娶了她。他们幸福地生活。有一天,她感冒了,吃啥药都不管用。男人给了她一枝烟说抽抽,感觉会舒服点。她试了下,刚开始不无恶心,很快就好起来。不用多久,她跨入一个无法想像的世界。那里纯净得就似一块没有丝毫杂质的蓝宝石,只也是无边无际无穷无尽的喜悦。她忍不住大声咳嗽,两眼溢满泪水。她再也离不开那东西,发疯一般到处找它。她终于知道那东西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海洛英。
    某日,她忽然撞见她十六岁的女儿正与男人赤条条搂在一起吞云吐雾吸食着它。她没有哭,关上房门。或许她明白,因为它,他和女儿都不会看见她。她买好一瓶纯净水,把安眠药溶入其中,小心摇匀,在晚上,就让那男人喝下这瓶水。男人睡着了,她在他身边坐下,听着他微微的鼾声,捋了把头发,用绳索套紧他脖子,另一头系死在床头,再把他的身子猛力往下一掀。男人嗓子眼里发出下短促的声音,腿蹬了几下,就不再动弹。
    杀人应该很简单。她这么想着,往楼下一跳,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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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人,妻子貌美如花。他们与隔壁一对夫妇的关系很不错。有一天,他突然发现妻子与隔壁男人勾搭成奸,便想报复,强奸了隔壁女人,并迅速离开这个城市,独自在外面飘泊。
    过了一些年,他遇上隔壁女人。她已经与隔壁男人离了婚。她快死了。或许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女人告诉他,他妻子是被隔壁男人用药物迷奸的。他后悔不迭。他回到那个城市。他曾经的妻子已经和隔壁男人住在一起。他祈求妻子的原谅。但他妻子却告诉他,她是心甘情愿与隔壁男人好的,准确说,是她勾引了隔壁男人。隔壁女人不过是恨她抢走了隔壁男人,就与他开了这样一个恶毒的玩笑。他不信,现实却由不得他不信。他妻子的眼神是那么冰凉。他想死,于是服毒,结果被人救了,再上吊,又被人救了。他干脆驱车直奔山崖。他还是被人救了,并立刻被送入最好的医院接受最好的治疗。他失去了一条腿。他用手猛力敲着假肢。他不明白老天为什么不肯让他死。
    他出了院,奇怪的是,有人替他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他去寻找这个躲起来的蹊跷恩人,最后却发现隔壁女人并没有骗他。隔壁男人是黑道大哥。他妻子一直深深地爱着他。救他的人其实就是他妻子。
    他活着,我就与你在一起。他若死了,我就立刻去陪他。
    他戴着窃听耳塞,听见了妻子对隔壁男人说的话,泪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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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人,是孤儿,英俊得紧,却是工作狂,完全无视身边异性热辣辣的目光,结果常被众多摘不到葡萄的女人讥讽挖苦。大好男儿怎肯受此羞辱?一怒之下,他就想洗刷清白。某天,他又被某女人讽为“玻璃”。
    女人素来眼高于顶,绰号“珠穆朗玛”,意思是只有够威够猛的男人才能攀登得上。他费了一番心思,用甜言蜜语装饰着不远千里采摘来的荷兰玫瑰,终于成功登顶,弄得女人瘫软如泥,就非君不嫁。他却不愿意了。他已经证明了自己是一头雄性,就当谢幕退场。他想从泥沼中拔足退出。
    女人大怒,给他两条路走,一是结婚,二是告他强奸。
    他拒绝了。女人就真告了。于是满城风雨。他的职务被一撸到底,还被单位领导罚去看大门。他不服,与女人与领导展开抗争,终于疯了,脑子里的那根弦被强大的压力所拽断。他在大街上灰头土脸行走,有时还光着身子跑,成了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笑谈。自然,那女人也离开了这座城市。
    过了一些日子,他突然从城市里消失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何处。也许是冻毙了吧。寒夜里的风能像刀子一样捅入一个人的胸膛并在里面转上两转。躲在屋子里幸福的人们很快就忘掉了他,注意力集中到另外那些看上去更新鲜的事情上。然后就是春暖花开。他回来了,西装革履,衣冠楚楚。
    他微笑地走过大街。他手里紧紧牵着一刻也舍不得放下的赫然就是那女人的手。那女人瞧他的目光比水还要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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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人,是农村的,少年丧父,全赖母亲为他撑起一片天。
    母亲的爱满满地溢,怕他冷,怕他热,怕他受同学欺负,怕他淘气,怕他贪玩,怕他挑水拧了腰砍柴失了脚,怕他笨,怕他玩,怕他不好好用功学习,怕他的手被镰刀磨糙,怕他的腿被蚂蟥叮咬。母亲整日里唤他,唤的都是“我的心肝儿”。他也很争气,虽说割禾都不会,但成绩一向是全校数一数二。
    他在母亲这条河里循规蹈矩地成长着。
    他考上大学的那年,母亲给他说了桩亲事。母亲的意思或是怕他翅膀硬了不肯飞回来吧。他接受了母亲的安排,他也习惯了母亲的安排。他与那穿月白衫儿的女子订了亲。那女子有一张羞涩的脸。
    他在大学的那几年很少与那女子写信,心里却惦着,他没有理会身边那些勇敢妖片的女同学。她们固然美好,但他已经是有妻子的人。他在心里这么想着,也就渐渐学会拒绝别人。
    毕业后,他回到县里,在工商局工作。他与那穿月白衫儿的女子结了婚,并把母亲从村里接出,一起住。妻子对母亲甚是孝顺,母亲似乎也很满意她亲手选定的儿媳妇。他感到幸福。他努力工作,善意待人。二年后,他有了儿子。
    同在工商局工作的县长千金突然看上他。这个敢作敢为且很有头脑的女子,却被爱情这两个玫瑰色的字眼蒙住了心眼,毫不介意他已婚并有孩子的事实,立刻向他发动了不屈不挠的爱情攻势。他当然是再一次拒绝。但这显然更激起她想得到的欲望。她开始向他家里跑,陪他母亲说话,给他母亲带来各种各样讨老人家欢心的东西。她来得太勤了,一时间流言蜚语。
    他感到害怕。她却笑。
    过了一段日子,他母亲要他离婚。他问,孩子咋办?母亲说,她不嫌弃,她对我说了,她喜欢这个孩子,喜欢得要命。他又问,她咋办?母亲就不做声。
    他妻子的日子越来难过了,整天哭。他没办法。母亲整天指桑骂槐。他心疼妻子,紧搂着她,也掉下眼泪。她依然是那样羞涩,那样柔顺。他舍不得。他们是结发夫妻。
    又过了一些日子,县里突然抽派他北京办事处工作,同去的还有县长千金。他不想去,但铁青着脸的县长当场就踢翻了办公桌。他只好去了。后来他才知道,县长也是没办法,他女儿真的拿刀往手腕上割。
    一个月后。他接到电话,叫他速回。他赶回家,发现儿子死了,妻子投河自尽,母亲却在牢里。他走后,他母亲逼他妻子与他离婚。他妻子不肯,说她有了孩子,孩子是她与他的。他母亲就把孩子溺死在尿桶里。他母亲对此供认不讳,并说,她不能误了儿子的前程,她儿子是要做县长女婿的。而且他母亲还毫无后悔之意,并口口声声愿意拿自己的命去赔被她害死的孩子的命。
    他哭得死去活来,葬了儿子,葬了妻子,一个人一下子全垮掉了。
    于此同时,县长千金对他的爱也曳然而止——他妈是这样的人,他也不会好到哪儿去。遗传基因,这是有科学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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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人,谈了个男朋友,英俊、聪明、勤奋,还有那么一点点酷,就是家庭负担重,父亲是酒鬼,母亲也挺变态的。她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嫁给他。她想,她嫁的是这个人,不是他那个家。
    婚后她没与公婆挤一起住,拿爹妈给的嫁妆钱交了房子的首付。她吃了很多苦。不过,再苦的黄连也能咽下肚。她咬牙忍着。可让她无法忍受的是公婆。公公经常喝醉酒,在大马路上四仰八叉地滚,婆婆就算从旁边路过,也当没看见,他们俩虽然还住在一个屋檐下,却各睡各的床各做各的饭。她老公又老出差,她这个做媳妇只得去把公公领回来。领了几次,婆婆来了,拎一桶屎尿就往房门上泼,说她与公公“扒灰”。她差点气疯了,叫婆婆滚。婆婆不滚,大模大样搬把椅子在屋里坐下,说,这是她儿子的房,要滚的人是她。
    房产证虽还未拿到手,每月交银行的钱却是从她老公工资卡上直接划去的。她疯了般打电话给老公,老公赶回来,弄清事情原委,也叫他娘滚。他娘就坐在房门外披头散发嚎啕痛哭,边哭边骂,骂儿忤逆娶了媳妇不要娘,骂媳妇是骚货与她儿子困了觉还与公公困。她在屋内觉得万刃穿心当场晕厥过去。知道内情的人啼笑皆非。不知道外情的人见老人哭得凄惨,又嫌吵闹,叫来户籍警。警察也没办法,总不能以扰乱社会治安罪把这老婆子关起来吧,只能离去,并提醒她不要给别人落下虐待老人的话柄。
    她发了毒誓,公婆就算死在街头她也不多看一眼。
    她可以绝情,人家要骂她是恶媳妇就让人家骂去吧。她老公却没法子像她这样狠下心肠。不提那养育之恩,他毕竟是娘肚里掉下的一块肉。她与老公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她公婆还不时地找上门。她实在受不了,疲倦不堪心力憔悴。她提出结束这段婚姻,并坚持着。离婚那天,她与老公抱头痛哭了一场。
    终于清静了。
    
    嫁人,不仅是嫁给这个人,还是嫁给这个人的祖宗十八代。她在心底轻轻喟叹,继续在城市里浮沉。二年后,她所在的企业倒闭。她租了间门面做起服装生意。她没经验,第一次进的货色不理想,全压死了。她长吁短叹,准备放弃另觅活路。突然有天,一个陌生人闯入店内,买走了所有积压的服装。她不仅没亏还小小地赚了一笔,她顿时有了勇气,以为这是上天对她的眷顾——这样的瘟大头只能是天下掉下来的,瞎子光凭手感也能分辨得出这批货的好坏。
    第二次,她进的货就很好卖了。她的生意慢慢就做开了。
    又过了些日子,也是巧,她去城里另一个新开办的服装市场看行情,突然在家摊位上发现了一批服装,尽管已事隔半年之久,但她一眼就认出这正是她第一次进的货。她不禁好了奇问摊主咋还在卖这般老土的服饰?摊主说是朋友代卖的。她轻笑起来,想起那个憨憨的瘟大头,又多问了一句,朋友是谁啊?
    她本来只想听听瘟大头的名字,但摊主却报出了一个曾陪伴了她几千个日日夜夜的名字,是她前夫。她当时就傻了眼,又问,这回得了不少确实的讯息。那瘟大头却是她前夫喊来的,她前夫为买下这批服装还从银行贷了一笔款子。
    一夜夫妻百日恩,这百日千日万日的夫妻,恩情有多深?
    她泪眼滂沱。
    她拨通他的电话。他来了。他没再婚,她也未嫁。他们成了情人,每个周末都在一起度过。他们谁都没提复婚的事。他父母还在愉快生气勃勃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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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人,年纪轻轻就获得成功,拥有豪宅、宾利轿车、一份属于自己的辉煌事业以及令大家羡慕的幸福家庭。丈夫是社会名流,孩子聪明伶俐。但她总不能忘记小时候的家庭生活。脏、乱、臭的水沟、发了锈的铁管、贴满报纸的泡沫塑料、瓦片、粪便……这些东西似乎一直亘在她脑海深处。她每晚都失眠,再高明的医生对此也束手无策。她不得不借助于安眠药。
    某日,她被人绑架,按理说,她应该感到惊骇,可当歹徒把她推入一个臭不可闻的小屋里,她的失眠却奇迹般地消失。她竟然睡着了,睡得非常香。歹徒发生内哄,一个年轻的歹徒杀了其他歹徒后,劫持她逃跑。她迷恋上这歹徒身上的味道,并下意识地帮助歹徒逃跑,以拖延自己被解救的时间。歹徒拿到钞票,与她做爱,再逃之夭夭。她回到家中,对丈夫与其他人皆缄口不言。大家说她受了惊吓。但她明白,她是为保护那歹徒。她也就一直活在与歹徒相处的那段时间的回忆里。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她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她一下子就听出是那个年轻歹徒的声音。他的声音一点也没变。他来找她了!他大大咧咧地说着话,说正在某处等她。他好像根本不清楚只需要她打一个电话,他就得挨枪子儿。
    她没有报警,就这样,抛夫弃子,她跟着这个胆大妄为的年轻歹徒开始浪迹天涯,从此过上再也不用失眠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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